以知道为主题的高二作文

时间:2021-02-26 08:06:36 高二作文 我要投稿

以知道为主题的高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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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知道为主题的高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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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知道的太多(高二/1000字)

  一般来说,一个人的好奇心越重,生命力也就越强。等到一个人什么都不想知道,什么都不爱好了,这个人肯定是走向了衰弱。年轻人精力充沛,所以对各种事情才格外好奇,对外部世界有极大的新奇感,这都是自然的。许多人越是年轻就越是迷恋网络之类,多少也是这个道理。还有许多人担心自己被时代抛在后面,没法与大家对话,总想知道更多的事情。因为平时的确是如此,知道的事情越多越可以与人讨论,可以有更多的参考,用以推导眼前的事情,感知这个世界。不要封闭自己,这是我们被一再告诫的。但是从另一个方面讲,又常常听人说“太阳底下没新事”——人世间总是由一些差不多的事情在改头换面、不停地循环下去。从文学表达上也可以明白一些道理:最杰出的小说家为什么不再一味地专注于写故事?因为组成故事的元素也就是那么多,什么谁爱上谁了,谁死了谁活了,谁搅入了什么阴谋之中——这些元素可以不停地组合,各种奇怪的故事也就出来了。不过世上的故事讲来讲去也就是那么多,可见真正的新意不在故事上。怎样把这个世界最大的隐秘揭示出来,依靠的还是“细节”与“超细节”——这才是诗性的极致。

  从阅读上讲,将无所不在的好奇心与探索经典的极致之美结合起来,这或许是最重要的。

  于是我们发现了自己的窘境:现在常常忧虑的不是知道得太少,而是知道得太多。各种信息太多了,什么网络小报广播电视杂志书籍——连风里都是各种各样的声音。我们的视听已经被严重堵塞,五官负担大大超载。这一切已经影响到我们的思考和判断,因为既没有时间也反应不及,各种参照实在太多了。

  所以一度跟什么隔绝,把窗户关上不但不是坏事,而且成为必须要做的事。如果想做一个保有巨大创造力和思悟力的人,还是需要想想这两个字:清寂。由此我们可以理解美国那个梭罗跑到湖边林子里封闭自己的奥妙,他种地写作,想些事情,清心寡欲。这果然使他聪明了许多,比别人特殊了一些。他知道的事情都是城里人闹市中人所不知道的,而那些人知道的,大致都是一些重复了无数遍的东西,所有那一切都登在报上印在书上,知不知道、早一点知道晚一点知道都无大碍。

  他在林子里,读报纸不方便了,口耳相传的声音没了,心思容易集中。更要紧的是,他开始考虑一些更大更遥远的问题了。也就是说,他的心里装上了大事。

  心里要装大事,就要回避小事。

  再比如美国的女诗人狄金森,一辈子没怎么走出她的房子多远。她死后,人们从她的抽屉找出了一叠叠的诗稿,这才发现了一个伟大的女诗人。她的思维所抵达的角落,是当年好多辉煌一时的人物所不能够抵达的。她穿越的思维空间,是那些双脚印满了欧亚大陆的人也难以想象的。她靠了什么?不过是与世隔绝,不过是封闭自己,不过是两个字:清寂。

  但是这样说,只是道出了一个方面的道理,并不一定是要人人都走这样的极端。因为从另一方面看,一些激烈参与社会生活、推动社会波澜的人,也有高屋建瓴的气魄,有力挽狂澜的力量。像雨果,常在国会演讲,参与党派斗争,被流放等等,结果也是一个精神和文学的巨人。他到了晚年过生日的时候,总理探望,民众在阳台下彻夜不眠地游行。他去世的时候,棺木停放在凯旋门那儿,供民众瞻仰。怎么看雨果都是个伟大的人、巨人。这样的人常常处在社会剧烈变动的漩涡里,是个看得见的显著的推动者,大参与者,一个了不起的人。

  于是今天会陷入一个悖论:知道得更多好,还是稍稍闭塞更好?是尽可能地回避,还是要勇敢地投入?不知道。不过我们大致可以明白,雨果等人并没有亲临一个数字时代,如果他走进了这个时代,也一定会为信息轰炸而恐惧的——说不定他要逃得更快。

  事实上,雨果如果整天在议会里演讲,整天参加革命,整天反对小拿破仑,没有被流放到那个岛上,也不会有时间写作。字要一个一个填在格子里,饭要一口一口吃,一切都不是空穴来风。可见即便是雨果这样的伟人,一生也有过大回避。大清寂和大热闹肯定是相辅相成的。

  有一点是肯定的,对于我们当代人,百分之九十以上是知道太多,热闹太多,个人时间太少,回到过去太少,阅读经典太少——挨近各种垃圾太多,时时有被这些掩埋的危险。

  比如出版物,每天一车一车运进运出的文字垃圾到哪里去了?它们从印刷厂出来,可不是为了直接回到造纸车间去循环的,而大多还是被那些粗劣不论、不挑食的好胃口给吞下去了。想一想,长了这样的好胃口有多么可怕。如果吞下这类东西更少一点,我们不仅可以节省大量的精力、时间和热情,还可以保护大片的森林。

  现在印刷技术极为发达,两个星期就可以把一本书推到社会上,半月之期就可以迅速地制造一堆文字垃圾——但是就像候鸟一样,它们一会儿飞来,一会儿又消失——它们无法长久地停留在原地。

  【二】:成功,天知道(高二/700字)

  清朝末期,上海闸北有一家梨膏店名叫“天知道”,生意做得很大。梨膏店的对面是一家姓于的水果店,这梨膏店的发迹就是因为这家水果店。光绪八年,于家水果店从山东莱阳运到上海闸北的50篓梨,因为路途遥远,梨皮被颠破,经雨一淋,运到目的地就开始烂了,不管怎样晾、晒和削皮,还是卖不出去。对门有个小店,里面住着夫妻二人,正没粮食吃,见于家扔掉了许多烂梨,就拾了回去。削去皮,挖掉烂眼,一吃,居然还很甜。于是夫妻俩把削好的碎梨片切细,5块卖一枚铜钱,生意很是兴隆。夫妻俩就又到于家水果店低价买下了一篓篓的烂梨。买得多了,这对夫妻就将梨削好放进大缸里用糖腌起来,谁料味道极好,一上市卖得更火了。夫妻俩到处收购烂梨,削去皮放进锅里熬成梨汁,制成膏糖。这梨膏竟一下子成了南方的名产。

  第二年,朝廷的钦差大臣到上海闸北区出巡,买了梨膏糖一尝,又甜又酸,非常好吃,于是将糖带回北京献给了慈禧太后。太后品尝了梨膏糖后大加赞赏,传旨叫夫妻俩进贡梨膏糖,这一下夫妻俩生意做大了,正式开了梨膏店。

  于家水果店老板暗自打探,得知这些梨膏糖是烂梨制成的,他既眼红,又嫉妒,更怕得罪皇上,就在夜里写了“天知道”3个字贴在了梨膏店的大门上。第二天,这夫妻俩一看“天知道”3个字,愣了一会儿,明白是有人捣乱。男老板哈哈大笑,说:“正想起个字号,今天就有人写了送上门。我家店里的梨膏糖连皇上都吃过,他是当今天子,自然是‘天知道’。我就用这3个字当招牌!”他把招牌写得特别大,来看的.人一问,知道皇上、太后都爱吃梨膏糖,这生意就更好了。

  骂人不成,字也被人家利用,于家水果店的老板更加生气了。他又在梨膏店的墙上画了一只乌龟,把头缩进壳里,旁边还写着:“不知羞耻”。待梨膏店夫妻俩一看,又是一愣,接着同时说:“咱们用乌龟当商标。梨膏糖止咳、延年益寿,龟也是长寿的。”从此,这个商标就成了上海的驰名商标。

  【三】:我知道我不够好(高二/700字)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渐渐爱上了老人沧桑的年龄。

  ——题记

  一个文字把纸写穿。是累字还是泪。我不懂。我盯着文字似要把它看穿。最后只剩下麻木又空洞的眼神。

  浮夸的着装,繁华的都市。我看着四周,渐渐模糊不清。到底要怎样,才算是真正的自己。

  我从不承认自己有多懦弱。我本来就不脆弱。我不会因为明天体检开口喊着“我怕疼,我想咬人”每每听到这样的话,我为什么总不自觉露出一种讥讽的微笑。是不是我变坏了?

  我曾嫉妒我曾埋怨为什么都给她们那么多美好的,而我却一无是处。如今还是一样嫉妒。我终究没变,还是没有长大对不对?

  我不明白,都说我幼稚,都说我乐观,都说我没危机感。我笑了。是不是所有人必须把所有的情感表现在脸上,感情都浸透在文字里才算真正的情感性格?

  最后的最后,我不会辩解,也不想。然后她拿我当一个倾诉的对象,说了失恋,说着悲伤。我不会安慰。只是习惯性的说“想那么多干嘛?”;她当我是好闺蜜,总是喜欢忍不住讽刺我。我习惯性的笑着选择无视那刺耳的话语;我不知道她把我当什么,她喜欢给我取满大街不堪的绰号。更有不熟的他她她。。。接着我忘了,我自己在哪里?她们嘴里说的形容词是在描叙我对吧?

  我知道我不够好,可是就如我所说的。我的一切需要你们来指指点点么?有时候,我怕我会冲动,去扇谁一巴掌。

  或许我也是幸运的,遇见了毒蛇却优秀的你们。在你们身边,我的确不会轻易抬头仰望天空,有时候对比的目光让人灼伤。但有时候会觉得很有气场。会有人挺我。

  一如既往的,我不会抒情煽涙的文字。

  还是那句我在你们心中算什么,你们在我心中一样地位

  我笑了、

  我发现、

  我喜欢自己现在的文字和交流方式、

  可偏偏又喜欢当初的那情感。

  那时候的自己。多单纯。没有那么多的东西可以让我去想。

  越长大越孤单。

  小学的时候你哭了,会有一大群人来嘘寒问暖怎么了?

  中学的时候你哭了,只有几个死党会来关心。

  高中的时候,只剩下自己擦眼泪。在深夜。

  【四】:我的幸福风知道(高二/1000字)

  放假已经有一段日子了,整天一个人闲闲的坐在家里,拿着书,却不知在看些什么。考试仿佛已近过去很久了,可扳着指头算算,其实也只有十几天而已。好像已近习惯了这种孤独的生活,一个人,一直都是……

  没事做的时候会听KevinKern的钢琴曲,很娴静,很清丽的音乐,伴着时光的声音静静的流淌。窗外下雨了,淅淅沥沥的声音,反倒有几分像是春雨,尽管已经入夏好多天了。忽然觉得好寂寞,于是咚咚咚的跑下楼去,买了一大包冰激凌回来。是么牌子的都有。然后就坐在窗台上,一根一根的吃下去,一直到雨停了,太阳又出现在天边然后落下山去。

  窗台上的百合花又枯了,于是跑到花店买了一束,插在花瓶里,看着它开放,然后颓败,看着那种有着干净的颜色的花瓣一点一点的枯萎下去,然后就会落寞地低下头去。

  诺诺有时会打过电话来,很快乐的说安安我又和同学去玩了,好开心。然后我们就嘻嘻哈哈的聊个没完,说从前单纯的日子,可是笑着笑着忽然间就伤感起来,因为我们都长大了,都变了。只有那段单纯的时光还留在那里,静静的等待着,尽管不会有人再回来……也许有句话说得真的没错:时间是静止的,流逝的是我们,在很久很久以后,等我们都变成了大孩子,不知还会不会有从前那份单纯的快乐?

  也许不会吧,因为现在都已经失去了,怎么都找不回来

  也有时候会一边听歌一遍画画,就像从前那样,只是现在不知道是在为什么而画了。从前是画给我们的,完成以后会在画上漂亮的女孩子上添上我们的名字,酷酷的沛沛,快乐的诺诺,忧郁的叶子还有安静的安安,然后,然后四个人伸出手,对着天空一起说:我们一直都会是好朋友。像这样的画我画了很多很多,每个人都留有厚厚的一沓。

  叶子总是在说,“如果有一天我们真的分开了,看着这些画,就一定会想起彼此,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日子。”

  每当这个时候诺诺就会拽着我的衣袖说,“我们永远都不会分开的,对吧安安?”

  而我总是笑笑,什么也不说

  记得那时候的天空好蓝好蓝,只可惜真的像叶子说的那样,我们分开了,虽然一直说要在一起。叶子和沛沛离开了这个城市,而我和诺诺也没有再见面,只是会时不时地同通电话,让对方知道自己还好。毕竟,现在这里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而沛沛,也偶尔会写信过来说她过得很好,可是我们心里都清楚,这只不过是为了给彼此一个安慰而已。而我也会寄回去一些自己的文章和画稿,花很多时间画出来的那种很漂亮的卡通女孩,因为沛沛曾经说过看我的画会感到很温暖。但我们之间的距离却是那么遥远,信要寄过去真的好慢好慢,大概要两个月吧。不过我们还是在写,因为那样,至少在还可以在寂寞的时候对自己说:我不孤单,因为我不是一个人。我甚至可以在脑海里想象出来沛沛在千里之外的那个城市,把手插在口袋里,像一个男孩子一样酷酷的走过陌生的街头,就像从前那样。静静的日子里,风吹过窗台,夹着淡淡的花香,扬起我的长发,留下岁月的痕迹。很忧伤,却一直都明白,总有一天会从新找回自己失落的幸福,因为,岁月早已把我们的誓言深深地刻在风中。所以,我要的幸福风知道……

  【五】:插柳不让春知道(高二/700字)

  插柳不让春知道

  在这个日益进步的社会中,有多少人为了金钱利益在忙碌着,又有多少人终日穿梭在灯红酒绿之中,他们忘了,忘了自己最原始的状态,当卸下名利的包袱时,才发现自己一无所有。那麽,我们为什麽不怀揣着奉献的心轻装上路呢?

  正如微尘一样,他们将一笔笔善款放入捐款箱时,他们笑了,笑的甜蜜而真实。没有人知道他们到底是谁,但是他们那火热的心却像血液一样流经祖国母亲的每一个细胞。奉献是快乐的,因为它不仅帮助了别人,同时也愉悦了自己。

  正如居里夫人一样,他经过了无数个日日夜夜,终于提炼了一克镭,当人们认为他从此衣食无忧的时候,他选择了无条件捐献给国家,他的付出不需要回报,因为他认为自己已经收获了研究的快乐。奉献是幸福的,因为在奉献中我们可以品味到别人难以品味到的甘甜。

  正如一个不知姓名的人一样,他看到一只毒蛇慢慢靠近正倚在路边的流浪汉时,他小心的将毒蛇打走,然后慢慢走开了。而流浪汉依旧安静的睡着,全然不知自己在生死一线时,是这位路人给了他生的可能。奉献是伟大的,因为有奉献就会有爱将我们支起,没有寒冷与胆怯,有的只是勇敢和向前!

  正如路边那辛勤工作的建筑工人,他们用汗水筑起一座高楼大厦,他们用肩膀将楼宇支撑,当我们住在高楼里时,可曾想过自己脚下的每一寸土地,都是他们一砖一瓦堆砌而成的。奉献是无私的,他们或许承受着别人异样的眼光,他们或许为柴米油盐酱醋茶而担忧着,但是他们担当着美化地球的重任。

  正如你我他,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用自己独特的方式付出着,奉献着!

  正如河边的柳树,池边的花朵,他们都在为装扮春天而奉献着自己的柔美与娇艳。

  奉献是火,点亮爱的光芒;奉献是灯,照亮人性的光辉;奉献是月,照亮了每一个黑暗的角落。从你的背囊里将奉献找出,用心将你的人生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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