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作文

时间:2022-06-30 13:58:47 高三作文 我要投稿

精选高三作文五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高三作文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高三作文五篇

高三作文 篇1

  轻轻的,静静的,它就这般无声的来了。不染一处尘埃,不带一丝造作,素颜的迈向了世界。

  我是一个安静的女孩,有时候,我并不喜欢热闹,相反,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看三毛的书,听许飞的歌,房屋里弥漫着淡淡的小雨清香。此时外面下着朦胧小雨,淅淅沥沥的,一丝轻纱给世界增添一份神秘感,促使我有雨中漫步情怀。

  撑着一把七彩伞,漫步行走在黎明的微雨中,感受着这个世界带给你春的洗礼,感受着那氤氲的湿气弥漫着泥土的芬芳。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寂静似太古,夹杂着春色的小雨绵延地倾洒下夹,一座座历经岁月侵蚀而却洁净得不沾半点尘埃的老瓦房上摇曳着柔美婆娑的树影,街道两旁的大树茁壮成长,叶子在春雨的洗礼中,绿的发亮,煞是好看。让我想起戴望舒的.《雨巷》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但我的不是彷徨而是喜悦。一路漫步,一路听雨!

  走着走着,忽然看到前方一大片油莱花。哇!我从不知道,油莱花也有这么漂亮的时候。忽然,我又想起了小到无?的花朵,也能扮靓整个春天,油菜花就是最好的例子一簇簇的油菜花紧挨着,带着那可爱的黄色仿佛是一幅干净而纯美的画,画中站着一位少女,裙裾轻场,似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笑靥如花。

  春,总是悄无声息地在绵延的大地上,它象征生机,希望与活力,有一股青春的味道。当我们有意或无意的品读春天的时候,春的美,不管你愿意还是不愿意,总是毫不犹豫地涌入你的视线。如果我们从春的自然中品味一些生活的认识,这心灵之春就别有韵味了。

  闻着清香,看着绿影,听着鸟鸣,让我有一种“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和安静。我喜欢大自然的自由和空灵。不禁想到三毛的一句话:“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地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此时此刻,一切烦恼都释然了,感觉心灵一直在放空。

  曾在书中看到说:这个世界之所以温柔,是因为有江河,湖海,早春的花朵,夜晚的微风,以及可爱的小雨,是我们虽然平凡,卑微,却依然可以在这个世界里做小小的自己,遇见喜欢的事以及爱的人,然后用心地努力地,积攒着去实现心中微弱的梦想,哪怕这样的梦想在他人眼里是多么的可笑与不自量力,却足以抵抗生命的阵阵空落与虚无。我想,或许这就是我这次雨中漫步的春之味吧。

  雨流淌在指尖,感受着岁月的恩赐。春天雨中的美丽,如你,如我……

高三作文 篇2

  昨天带小侄女出去游玩。坐在车上,小侄女兴致盎然的高喊:“大姑,给我纸,我要叠乌莲船”她妈妈赶紧纠正,是乌篷船,不是乌莲船。我会意的笑了:她是把“篷”字读成了“莲”字。妈妈在一边埋怨:这孩子整天爱拿一些看不懂的文章读,就连外边发的宣传单,她也会津津有味的去读,经常念错字。“家女像家姑”,呵呵,就连这一点都跟我很像,这样的错误在我儿童时代也犯过多次。其实这是在认字有限的情况下,提前阅读所带来的衍生品。

  忘不了引我进入文学殿堂的第一部小说,那本触动我文学神经的大作——《战地红缨》。不知我的同龄人有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不知它是否给你留下过终生难忘的记忆?

  脚蹬草靴无意觅 得来费尽全身力

  上小学时,某个冬日里的一天,外爷骑车带我去一个远门亲戚家“出门”(陕西话:走亲戚的意思)。好像是亲戚家儿子结婚,感觉人很多、很乱,外爷和一些大人在闲聊,我和几个孩子无所事事的在炕头上坐着玩。不经意间发现炕头有一本书,随手拿起来看。谁知就是这么不经意的动作,竟把我引进了一个神奇的世界。这就是那本引我进入文学世界的《战地红缨》。它是一本描述少年儿童参加革命的红色书籍。当时对这些背景和作者的意图根本不知,只是单纯地被其中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情绪随着小主人公坎坷的经历而跌宕起伏:时而为地主家的少爷仗势欺凌小主人公而愤慨;时而为小主人公机智灵敏的打败了那个少爷而欢欣鼓舞。让我印象最深的、陶醉其中的是“狼来了”等几个章节……

  看得正起劲的时候,外爷过来叫我回家。我实在难以放下那本书,就让外爷在外边等一会,再等一会,却是越看越着迷。厚厚的一本书,我才读了十分之一都不到。一急之下,往大棉袄里一揣,两手袖在胸前,紧紧的压着书,忐忑不安的出来叫外爷回家。上自行车后座时,两手都不敢松开,也忘了是怎么上去的。当外爷和亲戚道了别,骑上车离开亲戚家时,我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干了一件漂亮的事:拿回家可以随心所欲的看了!其实小孩的举动,大人是一眼都能看穿的,只是人家不好意思戳穿罢了。为此事,被外爷深入浅出的教育了一回:别人家的东西再好,也是人家的东西,做人一定要清清白白,自己想要的东西,要通过光明正大的方式去得到,偷东西是最令人不齿的行为……。大概就是诸如此类的话,用现在的话理解就是:羡慕、嫉妒,但是不能下手啊。

  这件事对我终身留下了两个深深的烙印:一是觉得这是自己身上的一个污点,为此一直耿耿于怀,以至于我后来见到那家亲戚都觉得很不好意思,直到上中学后,学了鲁迅先生的《孔乙己》,孔乙己老先生的话才让我有所释怀:“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二是从此后我像着迷一样地喜欢上了小说:桌兜里永远有借来的或买来的小说,被老师没收了不知多少回?晚上睡觉,不知多少回被老妈过来强制性的关了电灯,却拿起手电筒偷偷地在被窝里看。最玄乎的是,用手电筒一晚上看完了一本《红岩》,因为那是一本借来的书,不知是二道还是三道书主,只给一晚上的时间,呵呵,真是书非借不能读也!

  暮然回首,那人却在天边地沿处

  走进大学,才知道什么是知识的海洋。学校图书馆是我经常流连忘返的地方。古今中外名著、科幻小说、悬疑小说、很多杂志如《收获》、《花城》《萌芽》《青年文学》等中的小说、散文、诗歌都是我那个阶段的精神食粮。图书馆,那个让我难以忘怀的地方,她使我在从书中体验丰富情感的同时,也意外的碰到了一位给我苍白的情感世界带来一抹色彩的异性。

  有一天下午,看完一本书,放回书架上,想要看放在高处的另一本书,无奈差了一点点,够了几次都没有够到,正想要去找管理员时,旁边一位高个男生取下来递给了我,顺眼一看,是一位长得很像电影《寻找回来的世界》里边的男主人公的扮演者许亚军:高高大大、五官棱角分明。并不像小说中的情节一样,一见钟情,只是很自然的道了声谢谢,毫无感觉的走开了。回到座位后,才发现他也在旁边坐了下来——原来是我的邻座。(一直专心于看书,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无暇顾及旁坐及周边)这时心里多少对他有些关注:发现他一直侧过脸去看书,很少转过脸来,不觉有点好奇。当我又沉浸在书中时,却听到他哗啦哗啦的翻书声,这时却让我莫名的有一种心动。好奇加心动,使我的兴趣从书中移到了他身上。过了一会儿,他的几位同伴过来招呼他走,于是,他一句话也没说,(那时既没手机,更没qq,就算有,可能也不会要的),把书放到书架上,就离开了图书馆。我的心中立时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于是急急忙忙还了书,走出图书馆的大门,一眼看到他们四、五个人从操场向西门走去,刚才听到他们说话的外地口音,就有些疑惑(师范院校全是本地学生),现在恍然大悟:原来是长安大学的学生。(两个大学是紧邻,长安大学的生活区就在我们学校的对门)。出神地望着他们的背影时,没想到,他竟暮然回首,吓得我赶紧转过脸去。如果说女人回眸一笑百媚生,那么男人回眸一看摄魂魄。以后,去图书馆的次数更频繁了,可再也没有看到他,明知道他还在这个城市生活中,而且就在我的周围,可感觉他已经去了天边,从此无缘再见,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怅然和美好的回忆。

  所谓一见钟情,于女人并不是被对方的外貌所吸引(外貌只是一个很不重要的因素),而是两人之间在短时间内,一定发生了触动对方心灵的故事,它让人回味无长,隽刻在记忆深处。这样纯洁的感情在人的一生中是没有几次的,一见钟情而又无缘的放弃掉,当属人生中憾事中的憾事了。这是我大学时代的一个小插曲,也是一段令人难忘的情感体验。

  有心插柳 无心栽花

  大学时代,可以用勤于笔耕来形容那时的我。学校广播室、系刊《星辰》、黑板报、演讲比赛、运动会上的供稿,都有我的笔墨。那时大多是一种无为而发:没有想着干什么,只是一种感情的自然流露,一种写作的冲动,一种表达欲的驱使。和现在状态的我很相似,或者说,当下的我又回到了当年,又找回了纯真!

  《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宿舍》是我大学一年级时写的一篇散文。没想到把我们实实在在的宿舍生活用文字记录下来,竟然能引起那么大的反响。这是老天给我这个勤勉读书人的一种奖励!我很享用这种喜悦,我想我会在这个方块字组成的世界里玩转魔方的,岂不知,人世间的事往往是事与愿违的!

  记得有一次,学校团委组织举办征文大赛。我也热血沸腾、跃跃欲试,于是,想都没想,用了16开的大白纸,密密麻麻、歪七竖八的写了满满四张纸的小说——《静夜思》,看都没看第二遍,匆匆的交了上去,算是给自己有了一个交代。过了很久,在我都把这件事忘了的时候,学校突然公布出了结果:竟然得了个一等奖。在大会上,领到获奖证书和一个当时很时尚的硬盒背包时,觉得自己也荣光了一回。

  就这样,一不小心获了奖,一不小心当了系上的宣传干部,一不小心干上了系刊的主编,从此生活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要组织举办活动、要筹稿、要采访、要写报道……那是一种很繁琐的工作,这样的工作使我失去了很多欢乐,同时也严重干扰了看书、阅读和写作,在疲于奔波中丧失了斗志。

  生命有度 书海无涯

  书非借不能读也,只是未到书痴处。这是我从爷爷身上总结出的道理。爷爷是我见过的最勤奋的读者,用“嗜书如命”来形容我的爷爷一点也不为过。

  我是上了大学后,才跟爷爷接触比较多的。印象中的爷爷,总是一手拿着放大镜,一手拿着书,脸贴到桌面上看书。千万不要以为他是位老学究,他只是爱看书,只是各大报刊杂志的忠实读者,他从事的工作也与文学不沾边——一个大型汽修厂的会计。奶奶总是说,你爷爷读了一辈子的书,用火车也拉不完。呵呵,用文学词说,就是车载斗量吧!

  除了吃喝拉撒,爷爷退休后的全部工作就是看书,很少上街,很少溜达,很少与人交往,和他打交道最多的是每天必到的.邮递员。

  记忆中骑着老单车,穿着深绿色邮差服的邮递员,天天掐准时间和地点,“咯吱”一声把车子准确的停在巷子中间,然后扯着嗓子喊:“报纸”,爷爷轻轻的放下手里的书,不急不忙的走到门口,拿了他的那些“报纸”,回到桌前继续“革命工作”。

  他把看过的杂志都整整齐齐的收藏起来,记得很小的房间里面,书架上、书桌上、桌兜中、摆满了他的书籍。他的藏书很多很多,有很陈旧的线装本的《三言两拍》、《红楼梦》等名著,比较有价值的是点校本的《资治通鉴》。我见到他读的比较多的是地理方面的杂志和书籍,如很有名的《地理知识》、《中国国家地理》是他经年不变的老朋友。

  我当时很纳闷:一个人天天把书籍当饭菜一样的咀嚼后装进心里,而他既不写作,也不和人交流,这样看书的意义是什么呢?

  随着对爷爷了解的增多,渐渐的理解了他的行为。古今读书人大多信奉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都或多或少的想从书中得到些什么,这也是人之常情。而像我爷爷这样嗜书如命的纯粹的读书人,确属少之又少。如果实在想找出他想从书中得到什么,只有一个,那就是快乐!

  人和人的快乐源不一样:有人从做官中寻得快乐,有人从平实生活中得到快乐;有人在与人欢聚中获得快乐,有人在独处中享受快乐;有人在创作中收获快乐,有人在读书中发现快乐。就像幸福是不分贫富一样,快乐是不分贵贱的!

  后来,爷爷因病住院到去世前,仍是手不离书,手不离放大镜,脸几乎贴到了书上,眼睛随着放大镜的移走而缓慢的移动着……

  我理解了爷爷,我赞叹爷爷对书的执着,更敬佩爷爷读书的境界。虽然他是一位平凡的、默默无为的老人。

高三作文 篇3

  他不是无药可救,只是缺少一份真正的爱。

  今天数学测验,考得还算可以,我心理正暗喜,忽然传来一个冒尖的声音;“霜霜”,我错愕的抬起头,眼光朝发声出射去,此刻便是同学们恶劣阴险的笑容,谁这么大胆竟敢直呼我的小名?我愤怒的眼光恶狠狠的瞪着那几个嬉皮笑脸的男生,好友林向我指着其中一个男生说;“就是他叫的”我当场差点气得跳起来;竟然会是他! 他是班上的生活委员,纪律差,打架,吃烟,喝酒,样样来,成绩嘛还算过得去,就是懒了一点,他称得上我们口中所谓的“混混”,这种人在我心里永远是“低质品”,就这样同学们也学着他叫我“霜霜”,我心里直骂这个不知死的家伙,从此他的一举一动顺里成章的成为我监视的一大亮点。 周末的一天我去教室拿书,刚推开教室门,似一个熟悉的身影从我眼前晃过,定睛一看,是他,原来他在学跳舞,我没出声,伫立在门口,这才发现他的街物跳得真好。

  秋风萧萧,凉意泷泷,我撇下时间给自己放了一下午的长假,漫步在人行道上,观看美丽的秋景,悉听秋风袭来的轻声问候,感受大自然特有的气息,自从上高中来就没象这样轻松过,我径直向前走,视线突然停留在一个男孩身上,不是别人,正是他,他手上拿着两个苹果,朝他前面那个老乞丐走去,把苹果双手奉给那个老乞丐,然后笑着离开了。这才猛然想起;今天是平安夜,我意味深长的叹了一口气,好像他也没有我想像的那么坏。

  林告诉我关于他的一些信息;他有个上大学的姐姐,他在家里是个很不听话的孩子,父母对他不抱有任何希望,持可有可无的态度,没有人真正的关心过他,爱他,疼他,以至他结识一些酒肉朋友,以“堕落”来“消遣”。听到这些我很震惊;他的生活环境竟然会是这样,他不是无药可救,只是缺少一份真正的爱。从此以后,我试着与他接触,一个月之久,我们便成了朋友,虽然不是特别好的朋友。

  这份友情我很在乎,正当我决定要全力以赴帮助他时,他却对我说;“这期读了就不读了,我的.梦想是成为一个“街舞者”,我木然了,不知所措的慌张,希望他能留下来,“外面的世界不好闯,多学点知识总是好的”,他哭了,他说;“这是我从懂事来第一次哭,在父母,老师,同学眼里我是个坏人,从来没有人象你这样关心我,在乎我”。

  他的执拗,我没能力说服他,我唯一能给的只有祝福,在期末时我想给他唱一首歌,就当做是送给他的礼物吧,想了想还是决定在他临走时再唱。没想到,这学期我突然转校了,我处的学校和他的学校距离很远很远………………

  知道吗,我还欠你一首歌;“《祝你一路顺风》”。

高三作文 篇4

  我是一个学生,不,确切来说是一个高三的学生,如果仔细来讲应该是一个爱文字的高三学生。

  我爱文字,却不是单纯的爱文字,若子要是文字便喜欢,那就只有恋字癖了,所以我爱的应该是文字的组合体文章。因此我常在看见诗情画意的散文时有感而发,既而拿出纸笔抒发自己的感情,可写了一半却觉其文章苍白而幼稚,常有种心中载着太多的灵感,不吐不快的感觉,可好不容易吐出来却如小学生日记,流水记帐,平平淡淡。当我看见诙谐幽默的小说,亦兴致勃勃拿笔书写,而写了一些便觉才思突断,不知怎么续写下去。

  看别人的文章总觉其舒畅清新,看自己的文章却如坠入了迷雾丛林,分不清东南西北。文字好比一块块的“骨头”“肌肉”,经合理的排列方可为“人”。而完美的“人”既要外貌艳丽如牡丹,身材凫娜如丝绸,心灵更要如莲般的清秀。三分文章,二分其形,一分意境。才是佳作。而我所写非但缺胳膊少腿,还意境全无,无形无意,自不是好文章。可像我这种无形无意之人偏热忠于文字组合的学问,文学。为了精通此道,便常看别人的文章,摘其精华插入自己的`文章。可写出来的文章便像用残肢拼合的“人”,形是有了一点,意却一点也没有。几经上问才知一来我脑中的“骨头”“肌肉”不够丰富,2来摘别人的文章只知硬搬,却不能使其转为自己的文字,这样拼出来的“人”能好吗?所以写出来的文章多了一分呆板,少了一分灵动。因此要写出好的文章,必先丰富脑中的“骨头”“肌肉”,二写时抓其形扣其意,假以时日,佳作定出。

  我看创网上的文章无不词藻华丽,遣永婉约,而我学艺不精,亦只能发表这扑素无华的文章,让看久了朝霞暮雨,花月晴空,残阳如血,迷离夜色的网友们享受“宠辱不惊,闲看门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观天外云卷云舒。”因此写下了此文章。

高三作文 篇5

  烟花逝去了,美好注定要被带走。叶子凋零了,青春注定会溜掉。无奈花火一时尽,只在境遇了无情。最痛的是伤口,最苦的是所求。

  青春的美丽奏出了悦耳的琴调,而花落的无奈却谱写出了由于的歌谣。为什么只有伤口最痛?为什么只有落日最红?

  曾几何时,天空是哪么的'蔚蓝,海水是那么的广远。再那片属于我自己的伊甸园中,忘忧草绿得青葱,幸福鸟飞得快慰。那份快乐那份幸福,可能这一生一世仅此一次,一次而已!

  岁月匆匆消逝去,海阔天空终有情?但最痛的仍然是伤口。想尽全力忘记它,却怎么也逃不出记忆的天桥。后来,我索性把它当作是一场歌曲的前奏,用一种新的态度去欣赏它,去品味它!但事与愿违,我又一次跌入了深渊的谷底,我又一次输得一败涂地!那种狂风暴雨后的感叹,完全化作了一段撕心裂肺的呐喊:“ 痛并快乐着?可是尘世间赋予我的为什么只有滴血的伤口,而没有花开的快乐?”

  是我自己想的太多,还是整个世界都在闪躲?不仅一次这样向老天发问,也不仅一次这样向大地呐喊!渐渐地,我学会了回首,虽然那样很单调。过去的沧桑,升华的故语。只把自己念想的那个遥美的梦想击得粉碎。再一次回首,泪眼朦胧。如今的伊甸园已经今非昔比。如今的忘忧草已经萧落凋零。如今的幸福鸟更是远飞了一个原本不属于它的天际。最痛的是伤口,真不知道这种日子何时才是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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