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摸的高一作文

时间:2021-03-01 16:12:02 高一作文 我要投稿

精选触摸的高一作文

  内容简介:这只是一次感悟,感悟这已逝的人生。当我再一次学会用心触摸这个世界,我才发现,世间的一切美好,都遗落在... 如果觉得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精选触摸的高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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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用心触摸世界(高一作文)

  这只是一次感悟,感悟这已逝的人生。当我再一次学会用心触摸这个世界,我才发现,世间的一切美好,都遗落在我们心间。

  曾经很喜欢冰心,她一直是在用心触摸这个世界的。当她用心感受孩童的纯真,花儿的汗水时,她成为了一位天使。阅读她的文字,你会感叹于她美妙的语言,惊艳于她那纯真的感情。她用尽所有的力气,只为把温暖带给每一个都是天使的孩子,为他们送去鼓励,送去温暖。亲爱的冰心奶奶,当你在用心去爱每一个孩子的时候,你应该也感受到了孩子对你的爱吧!

  当你用心触摸这个世界的时候,你会发现曾经有过的苦难和屈辱,都会烟消云散。每个人的成长道路上都会有过大大小小的挫折和困苦,而我们也为这些困难哭过,为自己的一次次失败找借口。但当你静下心来时,用自己的心去触摸,去体会,你回猛然发现,那苦难都不值得一提,它只是一剂能激励我们前进的苦口良药,一种平复我们急躁情绪的镇静剂,一块助我们取得成功的垫脚石。你的心会告诉你,此时的每一次成功都需要这些困苦来灌溉。当你再一次用心触摸这世界时,你才会收获更多。

  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当你的心能包容这个世界的时候,世界就成了你的舞台,心便在这个舞台上尽情演绎。真正的触摸只是一种感受,我们每时每刻都在感受着这个世界的沧桑与变化,在无尽的时空中触摸着生老病死。而我们的心就活在那一次次的时光更替中,不停地触摸,不停地感受,为自己的生活带去那一点点的希冀遗憾的是,世人都在世俗的潮流中遗落了自己的本心。他们带着烦躁、焦虑、失落、痛苦在茫茫人海中苦苦挣扎。然而,我们却必须让心沐浴清化,带着对世界的渴望去触摸它,感受它。所以,当我们决定用心去触摸这个世界的时候,别忘了丢掉无谓的包袱,把自己的本心找回来。

  触摸,仅仅是触摸而已。不要妄想把这个世界留住,因为你留不住。往日的那些回忆,确是是珍贵而又难忘的,只是时间是残酷的。过去了不会再回来。我们只能在记忆的长河中去触摸那永不磨灭的痕迹,还有那曾经的美好,为自己留下一点活在世上的证据!

  不可否认,世界是美好的。那湛蓝的天,那清澈的水,那调皮的风无一不让我们着迷,我们都渴望收藏这世间美好的一切,却不知,这美好的一切早已遗落在我们的心间

  用心触摸世界,世界便与我们同在!

  第二篇:触摸不到的信(高一作文)

  当她见到父亲时,他的身体早已被白色的被单盖上,她掀起被单,一张充满慈祥的脸尽露,双手在无意间触碰到那早已冰冷的身体,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但很快又走进父亲,握住父亲早已冰冷的手。泪已像开了闸的洪水,已泄落到了父亲慈祥却已冰冷的脸上,那沾满泪水的脸,却透露着另一种的坚韧。

  父亲还健在时,她却总是善于向父亲撒娇的小女孩,可他现在远走了,她明白自己必须变成一个坚强的的女孩。

  琵琶曲,演奏出来的每一个音符都会对父亲的思念。不管是父亲哼的小调《茉莉花》,还是一时兴起的《将军令》,她首首能弹,忽而低眉信手,时而转轴拨弦。用着那一个个音调去述写着给父亲的一封信。

  父亲生前时喜欢琵琶,是因为母亲爱琵琶曲。她喜欢琵琶,是因为父亲从来没有骂过她,打过她,所以,她也喜欢上了琵琶。当她决定学琵琶的时候,父亲曾劝阻她,让她专心学习就好,可是,父亲却拗不过她这座小山。之后她真的爱上了它。

  当她有模有样地竖起琵琶,想尽露一副身手时,自己不小心的一拨,一声刺耳的声响,让她丢下琵琶,直跑房里哭。不管父母怎样的说,都没用,只有父亲的那一句“到底学不学?”便让她打开了门,拾起琵琶,回房。

  终于,会弹上一首《茉莉花》,便兴冲冲地来到父亲面前,坐好,演奏。如流水落花婉转优雅的《茉莉花》,父亲听的出神,便大夸她是天才,还带她出去玩了一天。她那时才发现,原来她也可以让每一个人都开心快乐。

  父亲下葬了,她抱上琵琶,演奏父亲第一次听的琵琶曲,不再是优雅,不再是婉转,而是一丝丝的悲凉,一丝丝的牵挂。一曲终了,便扬起笑脸朝天微笑,让父亲更清楚看清自己的笑脸。

  一曲琵琶曲,一封信,载着多少的思念,多少的感恩,只因为那触摸不到的信,才让爱在空气中传播。

  第三篇:触摸都市(高一作文)

  都市有着乡村永远不可比拟的魅力与霸气。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使得一股一股的民工潮不断往大城市涌进;2008年的奥运会从开幕式恢宏的中国文化到最后的金牌榜首位北京向世界展示了中国;2010年的世博会又一次见证了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的魅力。

  可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城市的人们穿行在鳞次栉比的大厦、车水马龙的街道、晃眼迷人的霓虹灯繁华的背后又隐藏了多少人的迷失?钢筋混凝土的坚固世界里人与人在渐渐地疏远。当乡村的农民们从田间归来坐在一起唠家常、谈笑风生、享受质朴的气息时,城里人只能围坐在巴掌大的“铁笼子”里,关上门,只剩自己的生活,来自街坊邻居的热忱与关怀统统拒之门外。

  殊不知,冷漠的不仅是邻里关系。还有人性!“小悦悦”事件一定牵动了很多人的心吧,面对那样弱小无辜的生命,过往的行人就没有一丝的善良吗?暂不说人性的光辉有多伟大有多耀眼,起码我看不出丝毫人性存在。类似的事件不绝于耳。前不久的报纸上就刊登了这样一则新闻:老人晕倒在路口没有人伸出援助住之手,一位外国人拨打了120站在路边对中国人破口大骂。我想,繁华终究掩盖不了丑陋。无论经济发展怎样迅猛,我们中国人留给世界的印象还是那有钱没素质的暴发户吧!

  都市的高消费迫使很多人的生活中充满了铜臭味。一心向“钱”看成为不少人的生活准则。有人不断地炫富,有人不断地仇富。爱马仕在中国的销量早就超过了LV,只因为它更贵。“拉菲遇到蒜泥白肉”简直是对味蕾的残害,可拉菲的销量却从未因此减少。在不少人的眼里钱不是用来更好的生活而是为空虚的内心堆砌一层一层的堡垒。其背后扭曲的生活观念不得不让人深思!

  都市那华丽的外表下隐藏了多少浮华、冷漠、空虚的内心?但愿有朝一日都市的内质可以如它的外表般美丽动人,但愿所有的浮华早日被真实与真诚取代。

  第四篇:触摸心底的乐章(高一作文)

  “怎么,居然连节奏都不准?”

  彼时。一间只有几平方米的房间内,我的长笛老师用不可思议的语气质问我。面对着谱架上熟悉的音符。周围的空旷,让身边只剩下了呼吸声。我无助而迷茫。

  几分钟后,我提着沉重的乐器走在回家的路上,大脑依旧在延续着疼痛和麻木。我整整学了十年的钢琴,自以为对乐理知识了如指掌,第二次长笛课听到的一个问句却让我不知所措,甚至委屈的无言以对,心疼如刀割。眼泪,在无数次的忍耐和挣扎以后,也终于任它不争气地打湿脸颊。

  我将自己反锁在卧室里。目不转睛地凝视着我的长笛。在阳光的反射下,泛起的银色光芒亮得刺眼,好像宇宙中最张扬的星星,不留余地地想把它的闪亮昭告天下。我忽觉它的惊艳和凄凉。我拿起长笛,再一次吹响了长音,声音有些牵强。像是一个夜中行走的孩子,不是迷失方向,而是不知终点是何处所以迷惘,不敢奢望,却始终向往哪怕希望再无力和渺小。

  何不尝试吹奏一首曲子呢?拿到长笛到现在,我就只是在断断续续简单的音上左右徘徊,还从未吹过那些心爱的曲子。既然已接受了质问,何不用努力证明给每个人看?尝试,在我看来就是强者生存的点缀,弱者无底的深渊,它让前者勇敢,同时也让后者沮丧。我,要做强者。我默默地告诉自己:绝不能轻易认输。

  我运用了我自己与生俱来的音乐感,在脑中迅速勾画着乐曲的轮廓,用一个个音符拼凑成了每一小节的旋律,又把这一个个小节加上了节奏和修饰,让它逐渐的变得完整和动人。我又一次次地拿起了长笛,这一次的我怀揣着摇摆不定的自信和假装坚定的`惊慌,手指慢慢地由紧张变得自如,每一个用尽了全力地高音吹到准确。直到最后的音符落下,我终于安心地破涕为笑。

  课堂上那句让我发愣的言语,仿佛现在已与我无关,它在挥挥手向我告别。我没有听错,三个小时,最后的完全没有错误悠扬的旋律,确实是我吹出。那是一直以来在我心思埋藏的乐章,那是我曾经无法企及的天堂。

  我感到骄傲。因为这是我在挫折面前不舍的倔强,这是我在命运面前不甘的示弱。当尝试像使命一般地划过我的生活,我要毫不客气的呼喊:

  现在的我,已经做到了。

  第五篇:触摸都市(高一作文)

  人们提到都市,从不将它与机械、冷漠一类词分开,好像城市就是工厂里的流水线,日夜不停地生产一批批麻木的人。有这种言论的人想必从未见过都市里日积月累的,具有烟火人气的感动。摒弃这种流于表面的看法,你会发现都市里最肮脏的角落不乏对生活的热爱,最繁华的地区饱含田园牧歌式的悠闲。

  如果伸手触摸都市的一块墙壁,绝对不会感受到厚重和沧桑。水泥是水泥,瓷砖是瓷砖,人们难推测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或许是小儿诵诗,或许是秀才作画。城市里没有历史可言。这一点与乡村不同。乡村里同一片土地上,春秋时的桃花依旧灼灼,小麦的叶子我行我素地绿了成千上百年。许多所谓历史文化名城,都是自欺欺人的说法,今人费尽心思保存下来的古寺残碑,在现代都市里像历史的弃儿,接受着别人的指指点点。而真正的极具历史感的青山绿水却被都市抛到一边。俯瞰任何一座城市,我们可以轻易地想象出它未来的发展方向,却无法勾勒它曾经的模样。

  自然与都市是格格不入的。都市把自然切割得七零八落,只剩一些人工绿意散落在边边角角。我见过一个孩子,明明急着上学却依旧停下脚步,捋了一把身旁的竹叶;我也见过一群人聚在一起,啧啧称赞电线上密匝匝的藤蔓。当人们的双眼习惯了规则的形状,任何一点不受控制的新生命都会令人格外兴奋。都市不懂自然,但却一天天地渴望自然。

  有时候我喜欢在路上东张西望,诚然我见不到荷笠拄锄话桑麻的亲切画面,但也不乏打扮怪异的青年在车上给老人让座,比如面色阴沉的女人微笑着向旁边的婴孩招手。就是在这样的情景之下,我深切地感受到城市和乡村的共同点。原来钢筋水泥从未使一个人的心僵硬,行人匆匆的步伐里藏着温暖的灵魂。傍晚时分农家小院里飘来饭菜香和破晓时响亮的欢鸣,在都市里想来有迹可寻。

  佛家有首诗,大意说三界众生奔波不歇谋生活,可笑可怜。然而就是这样一群凡夫俗子,编写着最波澜壮阔的史诗长卷。无论在城市还是在乡村,生活都是亘古不变的主题。人们勾心斗角、守望相助都是为了它。莫说都市里没有温暖,如果伸手触摸它,人们对生命的热忱能灼伤你的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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