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时间:2023-03-17 14:29:11 秀雯 状物作文 我要投稿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通用46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通用46篇)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

  在人生的旅途中。如:玩具,书,扑克牌,等。许许多多的值得你喜欢。当然我不例外,我最喜爱的是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那一年,鹅毛般的大雪,我在屋里看电视。突然,我看见电视上说:“特价商品书。”我的心开朗了,我想让爸爸给我买,爸爸说:“买了你也不看瞎买。”我对爸爸说:“我看就是了。”爸爸说学习好了就给我买。那天,雨蒙蒙的下着,我看见模糊的影子上在外面,我不在意,到了早晨也没看见爸爸,妈妈也想知道爸爸上哪去了。到了第2天也就是我的生日,爸爸从雨中走过来,给我买了一个大大的蛋糕和一本《三国演义》爸爸在冷冷的咳嗽,发现他的衣服全湿了,原来他是去钓鱼,把钓来的鱼卖掉给我买《三国演义》我津津有味的.看着,如饥似渴的读着,直到夜晚,妈妈说睡吧。我说没事,妈妈把灯关了,我说后面还有好多故事没读。

  我连夜读起来,12:00才睡,我说今天是我最美好的一天。

  这就是我在人生旅途中。加上爸爸是爱我又喜爱那本书,虽然有点旧,但是包含着真情和喜爱。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

  书,自古以来都有很高的地位,人们对它的赞扬也是举不胜举,譬如“书香门第、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它在人类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书事实上已经陪伴了我十多年,从幼儿园到大学,但仔细想想,从来没感觉到它在我生命中的地位,从来就忽视了它在我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书真的十分重要,它能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好书能修身养性,培养一个人的修养和素质,品味人身的酸甜苦辣。而对于我,最遗憾的是很少去看书,但在我空余的时候我还是喜欢去看一些杂志,比如读者,青年博览,上海服饰等,我喜欢简短的小故事和一些散文,但其中的寓意丰富,可以让我去思考人生,我当然也特别喜欢一些时尚类的东西,当我看到穿上自己比较喜欢的.衣服我的心情会十分舒畅,我觉得这个社会本来就需要知识与时尚兼顾!这样发展的才更完美!

  书真的是一个好东西,我们可以从中学到很多人生道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多品味一下好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

  不知道大家对动物中的昆虫是否了解,昆虫是我最喜欢的动物了。大家平时最常见的昆虫就是蚂蚁了,那我问你一个问题,世界上总重量最终的动物是什么,是蚂蚁,你可能不会相信,那下面就让我带你们去昆虫世界看看吧。

  假如你是一只昆虫,在昆虫的世界里,你每走一步可能都是最后一步,身边时刻都潜藏着无数的猎食者——螳螂,螳螂有着三角形的头,可怕的钳子和细长的中后退,它的外形和周围的叶子差不多,这种昆虫是直翅目昆虫的克星,例如蝗虫,螳螂的栖息地和蝗虫差不多,蝗虫吃叶片,螳螂就吃蝗虫,一棵小树上只要有一只螳螂就可控制蝗虫的数量,由此可见:螳螂是益虫。

  螽斯:一种和螳螂差不多的'昆虫,肉食性,可他的天敌是螳螂,行动力迟缓,可他巨大的嘴巴可咬碎一切,如果螳螂捕采取行动,它10分钟遍被吃完。(不要辨认错哦)

  昆虫世界始终是那么危险,但始终是那么有趣,大家有时间去草地中看看吧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西游记》这部小说,我也是。我看过那么多的书刊里面,我最喜欢的莫过于《西游记》这部小说了。

  小说《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部小说讲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四人西天取经的故事。这部小说的故事情节讲得非常生动有趣,我最喜欢《西游记》里猪八戒这个人物了。猪八戒像是我们现在社会中真实存在的人。他喜欢吃东西,喜欢睡觉,做事情时常推卸责任,好色。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物角色,让我非常的喜欢。他原来是玉皇大帝身边的'元帅,因为调戏嫦娥,被逐出天界,贬到凡间。虽然猪八戒身上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但猪八戒也有一些优点。他憨厚,单纯,性格温和。他常常能够知错能改。在做错事时,被孙悟空责骂后,就改正错误。我喜欢这么可爱的猪八戒。

  在小说《西游记》里,还有一个角色我也是印象很深刻的。那就是孙悟空。孙悟空是一只野猴子,他非常地顽皮,但对唐僧很忠心。他从石头里爆出来,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他是唐僧的徒弟,是猪八戒、沙僧的大师兄。孙悟空会七十二变,他有一双很强大的眼睛,可以一眼就看出别人是不是妖怪变的。因为有时刻孙悟空的保护,唐僧才可以安全到达取经的地点。

  这就是我喜爱的书刊——《西游记》。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5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话很有道理。是啊,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啊。从小到大,我阅读过各种类型的书籍,其中有古代的唐诗、宋词、元曲,也有现代的小说、诗歌和散文,然而对我来说一直情有独钟的当属《读者》了。

  每当我打开读者,我都会爱不释手,读了再读,看了再看,字斟句酌,唯恐漏掉其中的一页、一篇、一句、一字。

  话说前一段时间,我在《读者》上读了一篇感人肺腑的文章,其名为《天使的翅膀》,文中讲的实女主人公的哥哥阿立的故事,阿立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可一次意外夺走了父亲的生命,父亲死后,本来品学兼优的阿立,突然辍学堕落成一个地痞流氓,并且一直用拳头逼迫妹妹好好学习,而他自己却瞒着母亲和妹妹做了一名高风险、高收入的保镖。他用自己的收入养活着母亲和妹妹,知道阿立被人杀害后,妹妹才知道。妹妹当然痛不如生,当我读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心被深深地撕裂着,我哭了。什么叫“大爱无疆”这便是最好的诠释。平日里,我们每个人都用自己的方式爱着我们身边最亲近的人,但却无声无息。更有很多不会表达的人,他们羞于口头说出爱,而是默默的关心着他人,这种爱隐藏在他人身边,几乎无处不在。

  我喜欢读者,还有诸多的原因:她驱走我内心的浮躁之气,让我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安静一清爽;她理气中和,为我舒解胸中纠结之气;她明目安神,为我打开一扇心窗,让我仰望星空,让我嗅到鸟语花香,让我看到春花秋月,让体味夏日荧光、阴雨绵绵。她的从容之美,仁爱之贵,荡涤着我的灵魂,让我拥有一颗平和淡定、宽容善良的心境,从中回味什么叫“淡泊明志”什么叫“宁静致远”。她让我学会放弃,因为有意的放弃也是一种美!

  现如今,在时代艺术的风潮中,我钟情的的《读者》,经受着历史的冲刷和无情的暴晒,然而这面旗帜依旧在我的心中耸立着、飘扬着。

  《读者》给了我生命的启迪,打开了我心灵的枷锁,扬起了我生活得风帆,这让我如何不爱他呢?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6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理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后来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况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提供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希望自己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理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终于有一天他得知给他提供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美好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通过主人公寻求自己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因此,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己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马上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可以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己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己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7

  我喜欢看的书很多,比如说《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希腊神话》……但我最喜欢看的是《海的女儿》这本书。

  《海的女儿》主要讲的是许许多多、有趣而优美的故事。比如说《睡美人》这个故事主要是讲的一个王子救了一个国家的故事;《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主要是讲的是聪明的小克劳斯为了让这个吝啬鬼大克劳斯的阴谋不能得逞,小克劳斯就用许多办法来对付大克劳斯,最后大克劳斯跳进河里再也没有起来过……

  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玫瑰花精》这一篇故事。这篇故事主要讲了一对恋人当中那个男的被那姑娘那个阴险毒辣的哥哥杀了。姑娘知道了这件事后不幸在梦中死了,她的灵魂飞到了她恋人的灵魂边,他们两人又在一起了。姑娘的哥哥看见妹妹死了,以为妹妹的东西就全归他了。

  于是,哥哥就把素馨花搬到他自己的屋子里。但是,他不知道每一个素馨花后都有了一个准备复仇的.灵魂。玫瑰花精实在看不惯她哥哥所作的一切,就去告诉了蜂王。蜂王命令蜜蜂去蜇死那个可恶的哥哥。但是,当蜜蜂来到哥哥的屋子里后,才发现哥哥已被素馨花的毒剑杀死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到了一个启发,就是坏人的阴谋不会得逞的,总会被揭穿的,会受到报应的。这本书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比如要多做好事,不能干坏事等……

  我非常喜欢《海的女儿》这本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8

  在我的书桌上,摆放着我的心爱的书刊,它就是《爱的教育》。

  这本书陪伴我度过了两个春夏秋冬,我一遍一遍地翻开它,抚摸它,它的"外衣"有些破旧了,但我还是爱不释手。

  这部书语言特别朴实,流畅,描写生动,实际,仿佛自己就是文中主人公。它很耐人寻味。每个故事都能让人体会到人间真情,在平凡的小事中也能感受到心灵的崇高。作者用爱的钥匙打开了人们的心扉。或许是这个缘故,这部作品的名字在意大利文中就叫《心》。

  《爱的.教育》真的用爱的力量打开了我的心扉,它让我懂得了感恩,体会到了人间真情,让我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它让我变得不再像以往那样任性,不懂事,连爸爸妈妈都说我像变了个人一样,我一定会回报在我身边的每一个爱我的人身上。是《爱的教育》改变了我,我十分感谢它。

  我会把它当做我的朋友,天天和它在一起,永远不分离,我爱《爱的教育》。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9

  书是知识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书里面学到的知识和道理是我们一生都受用不尽的。

  我喜爱的书刊有很多,比如杂志中,读者、青年文摘,就很不错。我喜欢看小说,雨果写的巴黎圣母院这本书我特别喜欢,写得是一个巴黎圣母院撞钟人,卡西摩多,虽然他是个聋哑人,长的也不漂亮,但他确是很善良的。而收养他的神父却截然相反。他不仅指使卡西摩多强行掳走爱斯梅拉达,还杀人并嫁祸于爱斯梅拉达,行刑时,卡利摩多将爱斯梅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巴黎圣母院中,可爱斯梅拉达最终还是被神父所杀,最后卡西摩多愤然将神父从教堂顶楼摔下,并抚着爱斯美拉达的尸体殉情。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强烈的美丑对比。少女爱斯美拉达是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卡西摩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杀人犯,并被判处以绞刑。

  至于神父和敲钟人,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神父表面上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敲钟人,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美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美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角色。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漂亮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积极的人生理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己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己而被污浊了有责任的心灵。最后,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出色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0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因此,这些书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所以,我没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直到,那本书走入我的世界,它便成了我的最爱。它就是沈石溪作者所着的《狼王梦》。

  书籍里彩色斑斓的动物生活常常让我着迷。野生狼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使我羡慕不已。这本书的魅力使我无法抗拒。那本书中,着力描写的人物――紫岚让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它为了使自己心爱的狼崽能成为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运用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的为自己的小狼崽能成为狼王扫除一切障碍。望着书中描写栩栩如生的紫岚,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想起了妈妈对我的爱。那是什么?是一件件干净的衣服,是一碗碗让我谗言欲滴的.饭菜,是一句句严厉的批评,是一道道令我痛心的伤痕。幼小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苦楚,屡次顶撞妈妈严厉的批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恨铁不成钢,我只知道自己错误的想法:妈妈不爱我。每当望着紫岚,我心里就会悄悄落泪,泪珠化解了我对妈妈十年的误会,让我理解了妈妈的苦衷,让我明白了母亲的恨铁不成钢,让我明白了母亲望女成凤的愿望。

  另外,细细品尝这本书中的魅力,你还会看到狼的另一面,狼不只是自私和残忍,你还会感悟出狼的坚韧和勇敢,狼虽然被人们称为野性的化身,可是狼却是智慧的结晶。狼虽然残忍,但狼对大自然起着谁也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让我们见识了残忍,也让我们领略了坚韧和勇敢。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1

  我喜欢的书刊(我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小说,在各种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巴金的激流三步曲,即《家》、《春》、《秋》。

  看完三步曲,淑英的“春天是属于我们的。”,琴的“秋天过了春天就会来的,并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觉新的“我的上进之心并未失去。”,觉慧“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自己把幸福争过来。”等等的话无不在我的脑海里飘荡,他们都是追求自由、反对封建束缚的`人。他们绝对是那个时代的先驱。

  然而,我觉得我的心已被觉新的命运吸引住了,这位主人公坎坷波折、屈辱痛苦的命运几乎成了这部书的一大悬念,叫我忍不住急着去探询他接下来的心路历程,急着想知道他是否终于有了反抗。可有时候我却不愿再见到他,再看他受气,流泪,说着口是心非、无可奈何的话。有时我几乎失声冲他喊:“你究竟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独自难过?为什么不站起来,说出一个‘不’字?”我看着他难过、愤怒,有时我甚至觉得巴金对他太残忍、太无情了,这样善良、对一切人好的人,却常常受着最大的屈辱。我多么希望巴金能将这本书改写,从《家》的开头开始改写,让觉新继续搞研究、出国、和他的梅表妹在一起,做一个有所作为的化学家……这也是觉新最初、最纯真的梦想。可我知道如果这么改就不是《激流三部曲》了。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人物都在告诉我,巴金老先生也是板着脸一字一顿地告诉我:“这都是因为这个制度!这都是因为这吃人的礼教!”是的,这吃人的礼教,觉新的颓废,梅、蕙、淑贞的死,让我吃惊地发现,仿佛每一个字的背后写着可怕的字:吃人的礼教!这针一般的字眼直刺入我的心底,逼着我快发疯,叫我有种摔书离开的冲动,却总也放不下,继续急切地往下读。

  这便是巴金的高明!这便是文学的魅力!这也是我喜欢《家》、《春》、《秋》的原因所在。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2

  《意林》是我喜爱的书刊。我与《意林》相识,还是得益于朋友的牵线搭桥。那几本厚厚或薄薄的《意林》一出现,便深深的吸引了我。不管疲劳时,还是闲暇时,我都会捧一本《意林》看得津津有味。《意林》栏目众多,但都是一些意趣横生、意味深长的小故事。它于短小精悍的故事中,展现人的灵性,折射人在生活中灵光一现,体现人生哲理。因此许多小故事让我记忆深刻、深受启发。有一个故事名字叫“一步改变一生”。故事讲了著名导演张艺谋去一个小山村选演员。他一连问了好几遍:“谁想演电影?”村民们都不吱声。

  这时,一个长相并不漂亮的女孩站了出来,还边唱边扭了一段,引的村里人哈哈大笑。没想到这个勇敢的姑娘被张导选中,还在影片中出演女主角,后来她名声大燥。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有时候不要轻视那小小的一步,它可能会改变人的一生。所以我学会了勇敢,相信自己以后遇到事情会更有自信、更勇敢一些。阅读是一个有生命的过程,在阅读中,仿佛故事中的主人公都变得活灵活现起来,给我讲述、与我交流。

  《意林》真是“小故事大智慧,小幽默大道理,小视角大意境。”它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我认为,读《意林》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它可以让你忘却疲劳,沉浸在那些哲理的`小故事中。《意林》,它就像一缕温情的阳光,照耀人性的每一个角落;就像一把智慧的钥匙,将打开成功的通道;就像一位心心相印的朋友,将和我一起提升人生的境界。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3

  我有一套书,名字叫《哈利波特》我最喜欢这本书。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这本书以哈利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朋友之间,师生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哈利他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们,在这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下,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每个寝室的进入还要有口令,而那些口令又是那么有趣。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我也想拥有魔法,我也想勇敢地面对困难,但真实世界中是没有魔法的,但未来是可以改变的,我要像哈利那样面对困难不退缩,勇敢地战胜困难。这本书为我带来了快乐,让我明白了友情的珍贵。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夏令中的较量》。

  这本书是由孙云晓写的,由新世纪出版社出版。一开始,我对这本书很感兴趣,当我翻开书看的时候,我觉得里面的内容很有趣,我就对这本书更感兴趣,常常一看就停不下来,不管看了多久,看了多少,看了一遍再看一遍。

  这本书里面讲了一些发生在一些人身上的`事情,比如说:王瑶、赵幼新、李平立、那威……这些人身上发生的事让我深受感动,其中某些情节让我开怀大笑,我在这一本书中学到了不少知识,了解了书中那些人身上的故事。“夏令营中的较量”和“千年警示钟”这是两篇连在一起的文章,里面有在登山时中国孩子和日本孩子的差别,它告诉我们,以后的中国孩子会失去竞争力,因为我们是“小皇帝”、“小公主”。读了王瑶的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是想做的事,不要害怕,大胆地去做,如果可以,就要做得好。王瑶当上了红领巾记者以后对自己拍出的所有照片要求很高,我在学校里读书,也要学习王瑶,对自己的学习定严格的要求。

  杜瑶瑶的故事让我深受感动。她每一天都要照顾好病床上的妈妈,而且连爸爸都去世了,每一天晚上她都只能睡很少的时间。这一些影像都在我的大脑中,我被她的动作深深地打动了。她还一个人承受着痛苦,微笑着走向自己的生活。我们的社会一定会回报跟杜瑶瑶一样的人。

  我喜欢《夏令营中的较量》这本书,它让我受益无穷,我十分喜欢它,离不开它。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5

  这个寒假我读了好几本书,《中外民间故事》、《克雷洛夫寓言》、《十万个为什么——植物与地球》······ 其中我最喜欢《十万个为什么——植物与地球》,因为它能让我学到很多知识。

  这本书分为植物篇与地球篇,植物篇主要介绍玉米为什么会长“胡子”?辣椒为什么这么辣?桃子为什么要长毛毛?香蕉有没有种子……大家知道桃子为什么要长满身讨厌的毛毛吗?其实呀这些毛毛就像我们的衣服一样,不但保温还能防御虫害,这样小蜘蛛啊小毛虫啊在桃子身上就没有可以入侵的.地方了,这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

  地球篇主要写了地球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土壤从哪里来的?为什么人们只能生活在地球上……

  书中最后还写了环境污染是谁惹的祸,说环境主要的元凶是我们人类,有废水污染、工业污染、噪声污染等。那么我们必须从现在开始努力,从一点一滴做起,好好保护我们生活的环境,不乱扔垃圾、节约用水用电、爱护花草树木,保护好人类与动植物共有的地球!

  正因为这些所以我喜欢这本书,我也会做个环境小卫士,并号召身边的小伙伴一起为保护环境、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作出自己的贡献!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6

  要说我最喜爱什么?那我一定大声回答:“我的书!”

  我小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绘本,书刚买回来,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来看。正如高尔基所说:我渴望读书就像饥饿的人渴求吃到面包一样。我就像他,一会就看完了。我还央求妈妈再给我书呢!从此以后,你在我家抬头一望书架、暖气管、甚至床下,都可以看见那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堆积如山的书本。

  我从书中体会到了两种东西,一是平静、二是欢乐。比如,有一天,我和妈妈闹了矛盾,我气呼呼的走进我的房间,发现椅子上有一本书,我迅速翻开看看,很快就“进入”书里了,书里的故事写得多么生动呀!我的气顿时就消了,我走出房间,给了妈妈一个亲亲。欢乐呢?谁都能想到,书里搞笑、有趣和幻想都能让人变得又唱歌又跳舞的',咿咿呀呀。

  我家每本书都是宝贝。那本《包公案》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可那上面没有皱褶、没有裂纹!不过有些书我在上面画了点东西,我很愧疚,再也不画了。

  如果过了几十年、几百年或几千年,你问我喜欢什么?还是那句话:“我最喜欢我的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7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好书,像长者,谆谆教诲;似导师,心心相印。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一把钥匙;书,是带我们去遨游知识海洋的潜水艇;书,是带我们走向文明乐土的一道彩虹。

  你们看过《鲁滨逊漂流记》吗?如果没有看过,那就听我为你们介绍这本书吧!

  《鲁滨逊漂流记》是美国著名作家笛福写的`一本书,故事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出海航行,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与旅客全部遇难,唯有他一人幸存下来。在那座荒无人烟的孤岛上,鲁滨逊战胜了绝望,努力生存了年!

  《鲁滨逊漂流记》一经问世,即风靡全球,历久不衰,被誉为英国文学史上第一部长篇小说,成了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部不朽的名著。该书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叙事语言通俗易懂,是一部雅俗共赏的好作品。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小伙伴们,你想知道鲁滨逊这年是怎么生存下来的吗,想与鲁滨逊、星期五一起冒险吗?快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8

  读书就像吃药一样,药能治病,书,能治好愚蠢和无知。一本书,就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港湾,驶向人生无限宽广的海洋。

  而《父与子》这本书就是我的药,我的船。这本书是俄国作家伊凡·谢尔盖耶维奇·屠格涅夫写的一本长篇小说。讲述了作者与他孩子的真实故事,有趣又不失温暖,夸张而又不失真实。

  这本书以漫画的形式来表述父子之间的情感。 秃头的大胡子爸爸和蔼、慈祥、幽默,留着刺猬头的儿子调皮、聪明、可爱。一家人其乐融融,生活得幸福快乐。父子之间的故事平常却很搞笑,生动而又感人,从一个个小故事里,我感受到了父与子那纯真的童心。

  我从这本小说中感受到了两代人之间那浓厚的亲情,感受到了父子之间的理解,信任。他们感情很深,互相信任,心灵相通,成为父子之间渡过难关的最大条件之一。我想家长与孩子之间就要多沟通,书中的`父子就是通过沟通,彼此之间有了信任,才会生活的这么快乐。有了沟通,家人之间就会互相体谅,互相忍让,家庭中就会多了些和蔼和温暖。

  书中的父子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很爱对方,他们在一起有过苦恼,但更多的是快乐,让我体会最深的是他们那浓浓的父子情,感动天地。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9

  我喜爱的一本书就是杨红樱的《笑猫日记》中的《永远的西瓜小丑》,是《孩子们的秘密乐园》的.后续故事,讲的是一个小丑和一群孩子们的故事。

  西瓜小丑是很喜欢孩子们。为他们表演了各种各样的节目,每周都换着样。神奇的绿毛龟让那里成为了孩子们的秘密乐园。

  西瓜小丑已经非常受孩子们的欢迎了,可是马戏团的人们又商量着怎么对付西瓜小丑了,并设下了一个又一个的陷阱。最终,他们把西瓜小丑告上了法庭,并将他关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岛上。他们用神秘的牛皮纸信封让法官做出了荒唐的判决:西瓜小丑犯有勾魂罪和偷心罪,从此不得从事马戏表演,不得生活在有孩子的地方。并不由分说地把孩子们抓进帐篷里去看他们的表演

  可是坏人终究会失败的,法力无边的绿毛龟用他那无边的法力开通了一条通道,让西瓜小丑又可以给孩子们表演节目了。最后,马戏团的人灰溜溜的逃走了。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虽然有些人恨他,将他关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岛上,可是,偏偏有一条爱的通道,让他和孩子们心灵相通。西瓜小丑是我学习的榜样,学习他那勇敢、热情、执着和善于帮助别人的精神。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0

  我有一本书,是我家书柜里最好看的本书,也是我最爱的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

  这本书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被妈妈买回来了,每天晚上,妈妈就给我讲故事。听妈妈说,每次只要我哭,妈妈就给我讲故事,我听得津津有味,一会儿就睡着了。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这本书虽然不是活的,但也跟我建立了特别深厚的感情。转眼间,我也长大了,会认字了,不用妈妈讲给我听了,于是我便每天晚上自己看书。直到有一天,这本书被我看完了,但我还舍不得丢掉它,毕竟它还是我从小抱到大的。

  因为我跟它有了特别深厚的`感情,所以我把它看做朋友一样看待:每次只要我受了委屈或者不开心都会和“朋友”一起谈谈心,聊聊天。

  记得有一次,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班上的一位同学,那个同学听了不禁哈哈大笑起来。我觉得羞愧极了,把“朋友”拿了出来,连忙和它聊聊天。那个同学看到了,不笑了,灰溜溜的逃走了。自从发生了这件事以后,我再也没又把这件事告诉被人。

  我爱这本书,我爱这个“朋友”!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1

  我从小的时候就非常热爱读书,因为书带给我很多的快乐,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启迪……莎士比亚曾这样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营养品”在这里,并不是指物质上的食粮,而是指精神上的食粮。高尔基还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安徒生童话》这本书的作者是安徒生,他写的《安徒生童话》让我收获了非常多的新知识。《皇帝的新装》让我懂得了:做事要站在客观的角度上,全面的看待事情,要实事求是,不要落下太多笑柄。《海的女儿》让我懂得了:要想幸福,首先得让别人幸福,别人幸福,自己也能很幸福。《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懂得了:一个小女孩在大雪天赤着双脚走在街上卖火柴的凄惨滋味。《丑小鸭》让我懂得了:不要以外表去看人家。也许你认为一个孩子非常丑,长大后一定会没有出息吗?但结果往往不是这样子的。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幸福的滋味、快乐的滋味、凄惨的.滋味等等,更让我记忆深刻的是这些内容中的知识。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2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中国民间故事》。它是我从同学那里借来阅读的。

  书的封面上画着一个女士兵骑着一匹白马,手里握着一把长枪,正在英勇地战斗。这是花木兰,一定是她替父从军的故事。看到这幅图,就能想到书中的故事一定丰富而精彩。打开书看故事,每个故事都有彩色的插图,阅读时,从文章和插图中可以感受到书中的故事内容丰富,情节生动。每个故事蕴含的寓意深刻的道理浅显于故事中,通俗易懂。

  就说《岳母刺字》,故事讲了岳飞的母亲为了不让儿子做不忠之事,在岳飞背后刺下精忠报国四字。使岳飞永记在心,效忠国家。表现了岳飞立志精忠报国的决心和岳母的深明大义;《闻鸡起舞》中,祖逖和好友刘琨为报效国家,发奋图强,勤学苦练,获得了真本领,实现了自己的愿望;还有《捧着空花盆的孩子》故事中,国王把煮熟的种子分给孩子们,让他们种出漂亮的花朵。国王观花时,一个男孩捧着空花盆伤心地站在国王面前,最终被国王选中。赞扬了小男孩诚实的高贵品质。

  书中各个故事蕴含深刻的'道理,对我的成长起着重要的教育意义。使我深受启发,明白了许多道理,为我的人生道路指明了方向。我喜爱《中国民间故事》这本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3

  我最喜欢的书,要数《意林》了,这书可也不得,它告诉了我不少东西呢!特别是每一篇文章开头的导语,它给了我不少启发……

  前不久,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意林·半月刊》。虽然文章不多,但每一篇都非常精彩。看!《那些打打闹闹的日子》告诉我们,没有谁的人生一路阳光;《用一生去寻找一个答案》告诉我们:没有那一生的奔波、历练,怎么也得不到生命的'启示……

  我喜欢的不只有这些,我还喜欢里面的笑话、漫画,就好比《虫梦》,我非常喜欢……

  花儿开了又谢,大树绿了又黄。一眨眼,《意林》陪我度过了漫长的一年。许多篇文章告诉了我如何对待朋友,如何面对困难,怎样面对失败……

  有一次,我看见隔壁班里一个女同学忘了怎么戴队徽,旁边一个平常对女孩很凶的男同学却对她说:“不要灰心,再来一次!”这一次果然成功了!我回到家一直琢磨这件事,我翻开《意林》,看到一篇文章《鸵鸟先生,请等一等》的导语是:刺猬的心,也可以温润善良。我顿时知道了,人有善良的一面,也有凶狠的一面。那天,那位男同学就是对那位女同学露出了他善良的一面。

  《意林》是本好书,我强烈推荐大家都去读一读!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4

  老师上完了林海英写的《冬阳·童年·骆驼队》那一课,其实,我们以前也学过林海英的《窃读记》,便叫我们买林海英的自传体小说《城南旧事》。我就叫妈妈买,妈妈就在网上下了订单。

  过了三四天,书终于到了,我迫不及待的从爸爸手中抢过来,就跑到楼上看书去。我第一次拿到书时,心里满怀激动,不知道书的内容是怎么样的。我小心翼翼地把书放在手中,就像手中拿着宝贝一样,轻拿轻放,我左看看,右看看,似乎从来没有见过书一样。我迫不及待地用小刀轻轻的划开包装皮,书的封面写着《南城旧事》和作者林海英。

  这本书就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让我爱不释手,我看了一页又一页,狼吞虎咽的。因为看的太痴迷,就忘记了吃饭。不管妈妈叫了多少次,我就像聋子一样听不见。妈妈推开我的.房门,像母狮子一样吼叫:“吃饭了”,我被妈妈的“狮子吼”给吓了一跳,放下书,赶紧去吃饭,表面上,我在吃饭,其实我的脑海里还回味着那本书里的精彩段落。晚上睡觉时,我就偷偷地爬起来看书。过了许久,妈妈看见我房门的灯没有关,便打开房门,一看我竟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这本书里,小英子学骆驼咀嚼的事,虽然作者说他是傻事,可我觉得这是作者童年生活的童真,童趣。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5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鼓舞人斗志,激励人向上。作者以自身的特殊经历为素材,设置一系列精彩的故事情节,塑造了一个光辉的人物形象。描写的是主人公保尔怎样从一个沙皇统治时代的'懵懂少年成长为苏维埃政权里一个优秀青年的历程。

  保尔出身贫寒,自强不息,坚持信念,身残志坚,以惊人的毅力奋斗到生命的最后时刻,即使双目失明,四肢瘫痪,他依然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只要你翻开这本书,便会被场景的生动,主人公坎坷的命运,惊人的毅力所吸引,心灵震憾,感情升华。

  保尔的坚强忍耐力使我大为感动。在医院里他身体干燥难忍,双眼红肿发炎,并且还要时刻准备接受手术,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仍然乐观开朗,同自己的老相识嘻笑打闹,丝毫不将手术一事放在心里。在遭受病魔痛苦袭击的时候,保尔几次想向组织上讲明,并辞职,可是想到自己的国家还在水深火热中,又放弃了。虽然已经不能够直接参加到祖国的建设中,但他选择了走文学创作的道路。白天构思文章,晚上口述给妻子,就这样一本关于保尔的中篇小说诞生了,影响了几代人。

  保尔的精神永远是新时代的我们在面对困难和挫折宝贵的精神财富。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6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意思是:有了书,让我们懂得了更多的知识和道理,才能不断进步。今天,我来和大家聊聊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有的'喜欢科幻类的,有的喜欢推理类的,还有的喜欢历史类的等等。而我也有一本最喜欢的书,它叫《为人三会》。这本书是我无意中在书架发现的,我对它爱不释手,它主要讲的是做人要学会三件事,要会说话,会办事,会做人。可能你们会很惊讶,我一个小学生,能看得懂吗?我可以自信的告诉你们,我不但看懂了,还运用在生活中呢,现在之所以可以能言善道都是因为它。

  记得以前,大人们在说话时,我有时会不经意间打断他们;或者是父母在打电话时,我在旁边说话;又或者想到自己有事想要迫不及待地告诉父母时,就会缠着他们。当我发现他们没有停下来,没有理我的时候,我就会不高兴,觉得他们不重视我。后来读了这本书,我才发现打断别人说话是多么不礼貌的行为。该“沉默是金”的时候就不要作声,千万不要打断别人说话。

  现在的我,已经慢慢学会与人交流,尊重别人。这本书真的使我受益匪浅,谢谢你,我的书朋友!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7

  人人都爱看书。因为古人云:“书犹药也,着读可以医愚。”我也爱看书,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部我最喜欢的书。

  他是“平凡的世界”。这是一本从文革讲述到改革时期的书。它主要讲述主人公孙少平、孙少安、田晓霞等人的故事。后部也讲述了孙少平与田晓霞的凄美爱情故事。

  其实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很含糊的。但是当妈妈告诉我,它是一本名著的时候,我才细致的从头到尾读完了它。当我合上最后一页的'时候,我的心始终无法平静。孙少平艰苦的生活;田晓霞舍己救人却在最后一刻,想起来对少平的留恋;孙少安颠沛流离的一生;王世才的品质都让我为之一震。平凡?一点也不平凡!很是颤动人心。

  孙少平是一个很有正义感的人,无论多么的艰苦,始终不曾放弃读书。他有着远大的目标,他对人生始终充满着信心。田晓霞是一个纯洁、善良、热爱和平的人,当然,有时也会“小布什乔亚”。她是一位记者,尤其热爱读书。

  金波儿是邵平的朋友,一直关心着是孙少平。

  其实我之所以能喜欢这本书,是它对人的一种启发。对于我个人也是受益匪浅。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喜欢的你也可以读一读。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8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书是我的好伙伴。

  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本我很喜欢的书,它的名字叫《冒险小虎队之海怪的火眼之带毒的护身符》,作者是托马斯?布热齐纳。里面的内容非常的精彩,就让我给大家简单地说一下吧!海怪的火眼:狂风暴雨中,游船剧烈颠簸,小虎差点葬身鱼腹。哦,虚惊一场,原来是一只海豚。带毒的护身符:神秘药铺暗藏玄机,哇塞,在神秘药铺里的`抽屉里有两串护身符。这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情节,深深印在了我的脑子里。它教我怎样探索迷案,它教我怎样理解事物,当然,读多了,我也被书里的情节感染了,我居然想着长大了当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伟大的侦探。

  我酷爱读书,因为书可以给我带来乐趣,教我思考;因为书里有失败的痛苦,也有成功的喜悦。我遨游在书的海洋中,被知识所拥抱;书是良师益友,能指引我走进知识的殿堂;书理想的是翅膀,能让我们飞得更高;书是一把通向希望的钥匙,能开启智慧之门。啊!书!我的好伙伴!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9

  在我读过的几本书里,最经典的是《鲁滨逊漂流记》。

  从智慧这方面说,鲁滨逊能从失事的船上拿出种子、食物等有用的东西,自己播种、盖屋。随着时间的推移,从船上取出来的物资越来越少,他只得自制陷阱,捕一些容易驯服的野山羊,养在自己建的羊圈里。这样的话,他可以吃羊肉,可以喝羊奶,吃喝都不用愁了。鲁滨逊最大的特点是勇敢。在岛上,他不光驯服了野兽,还驯服了一个野人。有一次,一群野人到了岛上,被饥饿逼得只能吃同伴。一个倒霉的'野人瞅机会跑了出来,几个野人在后面追他,鲁滨逊果断开枪打死了那几个野人,救下了他,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能在荒岛上生存,除了智慧和勇敢,还得有坚定的信念。鲁滨逊正是具备了这几个特点,才顽强地活了下来。一根并不存在的稻草,让一个人跨越了生与死的距离。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让生命创造出奇迹。鲁滨逊让我们再一次领略到了生命的珍贵和信念的力量。生命中没有跨不过去的坎,只是在困难和挫折面前,有的人往往看不见那根稻草,即便看见,也因一时抓不住而无限懊恼,随即放弃。

  从鲁滨逊身上,我看到了战胜困难和挫折的无穷力量,明白了一切皆有可能。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0

  我的书柜中有许多书,书海茫茫,在这些各种各样的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了。

  这本书呢,不读不知道,一读吓一跳。一个瘦弱、带着黑框大眼镜的.黑发小巫师,手持一根冬青木,凤凰羽毛,十一英寸长的魔法棒,把你带入梦幻般的“魔法世界”里。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丁·K罗琳,罗姨把我们脑海中意想不到的事变成了事实。在主人公哈利的世界中,有魔法、巫师、精灵、地精、鬼魂、怪兽、马人、独角兽···他们的运动可不会简简单单的跑步、踢足球,而是魁地奇球,三种会飞的球,球手们则是骑上自己的飞天扫帚上。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不仅丰富了我的想象力更多给我的是勇气。以前我很怕黑,天黑了,我就开灯。睡觉时,我也开着灯,在那黑乎乎的房间里我会害怕得睡不着觉,可一想到哈·波特不仅打败了巨怪又打败伏地魔的这些勇气,自己怕黑这件事算什么呢?于是我鼓起勇气,心里默念着,“不怕,不怕。”最后我战胜了黑暗。《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等其他系列一看起来就让人爱不释手的一本科幻小说。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1

  《泰戈尔诗选》,也许你听说过,也许你阅读过,不过,在我看来,它是我至今为止,最喜爱的一本书。

  喜爱—就在于它美。虽然常常只是一语盖过,那么简朴,那么朴素。但是,泰戈尔,他却使这些苍白无力的文字有了生机。他就像一位画家,用手中的画笔,在一张张雪白的画纸上,绘出了一幅幅充满生机的图,又好似一位魔术家,用他的魔法棒带领读者走进了另一个世界。

  喜爱—也在于他有思想。他把心中的愤愤不平,他把自己的哀荡离愁,酸甜苦辣,全都用笔流露在诗的字里行间中。其中,“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使我记忆犹深。他用夏日亭亭玉立的鲜花的灿烂,来赞扬有贡献的伟人,他用静而无声的秋叶来赞颂默默无闻的.工作者。借物喻人的方法,让他赋予了无数文字生命。

  喜爱—更在于它有吸引力。读了泰戈尔的诗,让我也不禁有些手痒痒,现在,我开始学着他的诗写日记。写我的感悟,写我的体验。渐渐的,他成了我课外时间的娱乐享受,成了我每天必须要做的事情。

  喜爱—代表着魅力的存在。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2

  “鸦有反哺之意,羊有跪乳之恩”。百善孝为先。孝顺,自古以来都是为人之本。在《论语》《孟子》《弟子规》《三国志》等书中,就有不少文墨是来写孝顺的,而《虎娃金叶子》的主题亦是如此。

  从六指头救助了“金叶”,与它共渡难关,到最后邪恶的黑衣兵丁抓走了六指头,金叶子舍生救父。六指头与金叶子愈来愈近,可是,一场大灾难冲散了父女俩。至此,六指头再也没见过金叶子,金叶子永远地闭上了那一双明亮的、水汪汪的大眼睛……

  金叶子的孝顺,漫溢在字里行间。

  一团团熊熊烈火燃起,金叶子蹿进了祭神台,全然不顾那黑洞洞的枪口已对准了它,子弹已穿过了它柳枝般的尾巴;它全然不顾那熊熊的.烈火围住了它,鲜艳的毛发已被烧过大半……最后时刻,金叶子与六指头永久诀别,它毅然跳入包围圈。

  虎哮如雷,金叶子的孝已长成满山的青松翠竹。

  虎哮如印,金叶子的孝永远在我们的血液里流淌。

  呼哮如歌,金叶子的孝在我心中牢牢地铭记。

  “鸦有反哺之意,羊有跪乳之恩”,却并没有完结,读了《虎娃金叶子》,我想要在后面加上一句:虎有报恩之情!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3

  我喜爱的一本课外书是《地震求生记》。它最吸引我的地方是这本书是一本漫画书。不过你们别看他是一本漫画书,里面的只是还非常多呢。比如:他讲了遇到地震时,该如何逃生。还告诉你,地震发生的地方,天空有一些非常特殊的'云,比如会有扇形的,龙卷风形的,柱子形的(横着的)。和大家说:将要发生地震了,鸽群和鸟会为了脱离鸟笼来躲避地震;近海会突然出现陌生或深海的鱼群;猫会坐立不安的乱跑或爬上高树;同性温顺的够会变的凶猛;老鼠会突然间消失的无影无踪;青蛙也会出现。1976年唐山大地震是,地震发生前几个小时,有人目击到成千上万的青蛙在移动。

  如果发生海啸,你必须第一时间去最高的地方避难。海啸无论在白天或黑夜都可能发生,甚至在海水与淡水河交汇口也可能会发生。有事再发生海啸前,海水水位会明显上升或下降,并且依据其强度和大小,还会发出火车和飞机的轰鸣声。将要发生海啸了,千万不可以到海边欣赏,因为海啸的速度相当与人类奔跑速度的十倍之多,很容易发生意外。因为已经发生了地震海啸的警报,所以前往不可以游戏、快艇、钓鱼、露营等活动。

  在发生地震时,保持镇定才有一线生机。想知道更多吗?那就快来看看这本有趣的书吧!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4

  我有一个好朋友,每天都陪伴在我身边,它给我带来了许多知识和乐趣,教会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它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童话》是丹麦著名的童话大师安徒生所写,书中有许多我们大家熟悉的童话故事,比如《海的.女儿》、《卖火柴的小女孩》等,这些故事都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爱不释手!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故事是《海的女儿》,它讲述了一位美人鱼公主救了掉在海里的王子,为了能见到王子,美人鱼让巫婆割下了自己的舌头,变成了哑巴,尾巴变成了人腿,她走路时就像在刀尖上走一样,仿佛血都要流出来。可是,王子并没有和她结婚,在王子新婚第一天早晨,美人鱼公主变成了泡沫。美人鱼公主那么勇敢,那么善良,为了所爱的人能幸福地生活,宁愿牺牲自己,让我非常感动……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幸福,有爸爸、妈妈的百般呵护,有老师的辛勤培育,有同学朋友们的关心爱护,我们更应该珍惜这一切,好好学习!

  《安徒生童话》——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爱你!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5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没有最喜欢的,也没有最讨厌的。因为世界上那么多书,怎么可能全部看完,而且每个人的.品味也不一样。《奇迹男》孩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之一。这本书是一段充满勇气、爱与希望的成长旅程,一个十岁男孩破茧成蝶的不凡故事。

  这本书是最近看的。它几乎是我在车上看完了的,我像平常一样,都会在车上放几本书,刚好我无聊的时候我就会拿出来看。

  在国庆节和中秋节的前一天回老家时,一上高速,车连带动也不带动一下子。手机已经玩到剩下40%格电。现在都不知道干什么事,我突然想起我在车上放了几本书,所以我情不自禁了把《奇迹男孩》拿出来看,一开始还挺好笑后来我却越来越想哭。

  因为我看书看得太入迷,所以我还会把他带回家里。在睡前我也要看个几十页再睡,我有一次在睡梦中梦见他呢。

  这是一本关于心碎、爱、生命之意义的好书。读过书后让人想成为更好的人。每一个人物都那么真实,那么富有人性。当你读奥吉的故事时,你会喜极而泣。这是我一生中读过的最感人、最纯粹、最激励人的书之一。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如果你感兴趣你就来看吧。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6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你一定很熟悉吧?对呀!书,的确会让人进步,而有的书却会让人退步。

  每个人都有一本看自已最喜欢的书,我也不例外。有的人喜欢一些漫画书、连环画之类的,对自己的学习没有帮助的书,这样只会让自己的`知识设有进步。

  我最喜欢的书是“话说天在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的《三国演义》。

  一开始,我也是喜欢一些连环画之类的书,自从看了电视上面播放的动画版的《三国演义》之后,引起了我对这个故事的兴趣,于是在寒假的时候,买了一本文言文的《三国演义》来看。一开始我看不懂,因为我没信心读懂文言文的《三国演义》。但是因为我对《三国演义》太感到兴趣了,所以就捧起了这本书。认真的阅读起来,结果发现很容易读懂,但是里人物的对话有点读不懂,后来在老师的认真指导下,我越读越懂了,读完了整本书,回忆着那些精彩的地方,真是太多了,如”刘玄德携民渡江,赵子龙单骑救主“。里面的赵云那时似变得天下无敌了。还有就是”驱巨兽六破蛮兵,烧藤甲七擒孟获。“里面的诸葛亮真是足智多谋呀!还有就是…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书—《三国演义》你们喜欢吗?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7

  今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罗贯中的著作——《三国演义》。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里边的故事可有“三顾茅庐、夏口之战”等。

  其中,三十六计可谓是特别厉害的!有“瞒天过海、趁火打劫、隔岸观火、打草惊蛇、抛砖引玉、金蝉脱壳、美人计、空城计、反间计、苦肉计、连环计、借刀杀人、无中生有、借尸还魂、以逸待劳、调虎离山、顺手牵羊、暗度陈仓,火烧赤壁”等。

  这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火烧赤壁”了,公元208年,曹操率领八十万大军南下。把营地驻扎在长江中游的赤壁,企图打败刘备,再攻孙权。但是,曹操的士兵都是北方人,不会水战,曹操便命士兵把船用铁链连在一起,准备一举消灭对岸的.刘备。刘备的军师诸葛亮和孙权的军师周瑜不谋而合,都认为用火攻可以打败曹操。但周瑜想此时正是冬天,刮得是西北风,如果用火攻曹军,不但烧不着曹军反倒把自己烧了,为此周瑜愁病了。诸葛亮何等人也,他上知天文,下懂地理,经他观察三天后风向一定会变。他去看望病中的周瑜,诡秘的告诉周瑜三天后定刮东南风. 周瑜不信,到了第三天,果然不出诸葛亮所料风向变了.于是,诸葛亮的火攻之计得以顺利实施,可怜曹操的八十万大军全都败在了诸葛亮的火攻之中。

  我喜欢《三国演义》,它真是一本好书啊!我更喜欢《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我一定要做像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的人。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8

  我喜爱的书,是上周蒋老师推荐的《狐狸的钱袋》。世上没有几本书能让我哭上几回,可唯独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第一次,也就是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的时候。当时是蒋老师读给我们听得。一开始读的.时候,全班哄堂大笑。因为蒋老师大概说了一个结果:“阿旺爷爷(主人公)得了老年痴呆症,他忘记了一切,忘记与他朝夕相处的伙伴——阿南……”大家鸦雀无声了,甚至有几个容易哭的女孩子眼里还含着泪花,连我这个不容易哭的“女汉子”还鼻子一算,小哭了一番。

  第二次,也就是我听别人讲起的时候。当时是我的好朋友一直在我耳边叨叨,叨叨叨叨着就不由得讲到了《狐狸的钱袋》。她说:“韩子欣,你当时有没有哭?”我说:“哭了。”她说:“嗯,我也哭了。太棒了,这样我们就有共同话题了,让我们一起回顾吧!”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我们把重要的都分析出来慢慢讲。讲着讲着,我就不知不觉地哭了起来,这一次比前一次眼中,这一次是大哭。

  第三次,也就是我亲身去体会的时候。当时是跟好朋友借的书。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一次笔上两次还要严重,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哗啦啦”地往下掉,扯都扯不住。这一次就成了狂哭。

  我敢肯定,这本书我看一次就会哭一次!我极其喜爱这本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9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如《格林童话》、《西游记》……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伊索寓言》。

  《伊索寓言》是由许多个小故事组成的。每一个小故事都蕴含一个很深刻的道理。其中我最喜欢的小故事是《龟兔赛跑》。因为其中的乌龟坚持不懈,虽然很累,但还是勇往直前,获得了比赛的胜利。因为乌龟这样的品质,让很多学习不好的同学懂得了只要坚持不懈,就能像小乌龟一样,获得胜利。

  我喜欢《伊索寓言》的理由还因为它的这些故事帮助了很多人。比如说《狐狸和葡萄》告诉了我们自己办不到的事也不能去欺骗自己;《断了尾巴的狐狸》告诉了我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对自己不好的事,也不要强加于别人;《爱吹牛的`运动员》告诉了我们,自己做不到的事不能吹牛,如果别人让你实施,你不会,那别人就不会再相信你了。

  说了那么多篇故事,我懂得了我们不能像那只狐狸那样半途而废,我们要学习小乌龟坚持不懈的精神。比如,有一次我们班级里正在上体育课,体育老师让我们练习仰卧起坐。我才做了十几个就不想做了。可是,当我脑海里浮现出小乌龟满头大汗的和兔子比赛的情景时,我就想:我竟然连只小乌龟都不如,对!我不能半途而废。于是我继续做着,终于,我得到了女生组仰卧起坐的第一名。

  虽然《伊索寓言》这本书没有什么华丽的语句,但是,它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0

  我喜爱的书有许许多多,像小哥白尼军事科学、上下五千年、百科大全、我们爱科学、一千零一业......等等都有,可我还是喜欢韩国的我们爱科学中的列奥和毛毛的经遇让我提心掉胆,他们的幽默让我捧腹大笑,他们的知识让我目瞪口呆,他们的结局让我安心里得。

  有一次,毛毛和他的爸爸还有姐姐在日本不辛遇到地震,可毛毛爸爸那超烂的日语让大家错过了逃身的机会,全岛的人都跑了,就他们一个个傻了眼的站在坡上,只到地震开始了、海水倒灌、山崩地裂、海啸突发、发生泥石流才全部一起行动往高处跑。在神秘洞穴大冒险中,毛毛被他的哥哥害的饿的'要死,因为他哥哥爱上了阿只姐,所以只给阿只姐多点食物,给毛毛食物特少,还让毛毛省点吃。这让毛毛觉得他哥哥有点重女轻男的感觉。在原始丛林里,和机长叔叔一哄而散,带着毛毛和他姐姐打猎,得到什么东西可以吃,什么东西不可吃。在列奥的生活中有许多与中不同的生活,到慌岛上,列奥的爷爷可凶了,和他爸爸一样老忘带东西。像在荒岛上忘带打火机,错过飞机飞过事点火把的机会。……这是说一个普通的小孩有如此大的大冒险,我也想有这么经遇大冒险,我绝的一定很有刺激性。和毛毛一起冒险,经过风风雨雨,把自己练成一个铁男子汉。让自己学到更多的知识。

  啊!这本书真棒真好看,让我们与毛毛和他爸爸还有列奥一起去探险把,一起穿越丛林,漂流过海把。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1

  俗话说:“黑发不如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从这句话中我懂得了,人应该要在年轻的时候好好读书,等老了以后就晚了。我就喜欢读书,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叫做《格林童话》。

  这本书中有很多故事,比如说:白雪公主,灰姑娘,小红帽,六只天鹅,三根羽毛等等。其次,我喜欢的一个故事就是白雪公主了,让我来和大家讲讲吧。

  一个国王和王后有一个女儿,小女孩在出生不久,王后就死了。过了一年,国王又娶了一个新王后,新王后有一面魔镜。

  小女孩叫白雪公主,她慢慢的长大,美得像一朵鲜花,王后知道了这件事,气急败坏,想立刻把白雪公主从世界上消失,读到这里,我觉得这个新王后非常坏。

  这本书的故事让我如醉如痴,从一开始看这本书我就根本停不下来,连吃饭都忘记了。这本书是著名的格林兄弟写的,我把所有的课余时间都放在这本书里面

  不到三天我就把这本书读完了,后来又读了好几遍,现在有的故事都快背出来了。从这些有趣的故事中,我不仅体会到了其中的乐趣,

  还学到了学到了许多的到了,明白了做人要善良,不能干有违背良心的.事情,做人要正直勇敢,这样才能过的别人的认可。我要做一个有用的人。

  古人云:“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一本你喜爱的书应该要认真去读,这样才能养成一个爱读书的习惯。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2

  我有一本课外书叫《爱的教育》,它的作者是美国的约翰罗伯特。这本书我非常喜欢是因为这是我10岁的生日礼物。这本书主要是写教育小孩子的一些故事,作者是以一个小朋友——安利柯写的日记来编这本书的,里面的每个故事都很感人,其中有一篇是这样写的:

  安利柯有一个好朋友——罗安利,为什么和他交朋友呢?因为有一天安利柯发现罗安利非常不高兴安利柯觉得很奇怪。放学后,安利便跟在罗安利身后,跟踪他想去看个究竟,原来罗安利的妈妈生病了,家里只有他和他的妈妈,因为他的爸爸两年前出车祸去世了。可家里只有妈妈买一副药的钱了,罗安利非常着,坐在椅子上冥思苦想,不知道该怎么办,眼前只有一种方法了:先买一副药给妈妈吃,然后再找同学借一点钱。罗安利无可奈何,只好这样了,罗安利刚刚走出家门,安利柯突然跑了出来,给了他25美元让他给他的妈妈买药吃。罗安利十分感激他。高高兴兴地买药去了。安利柯回到家,把整件事情的经过讲给他的'爸爸听,他的爸爸非常高兴,因为他的儿子长出息了,知道帮助别人了,高兴地说:“安利柯,做得好,以后也要照样子去帮助别人,帮助贫困学生!”

  读了这篇日记,我明白了,只有与同学互相帮助,不与同学吵架,才能交到更多的朋友,才能与同学们和睦相处,共同学习,共同玩耍。这本书我太喜欢了,不止因为这是我的生日礼物,还因为它教给了我很多做人的知识。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在六年级看的一篇长篇小说《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亲情。

  这个故事发生在辽阔的草原上,它讲述了母狼紫岚把后代培养成未来狼王的故事。母狼紫岚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冒险去抓鹿,并在与大白狗搏斗时生下了五只狼崽,但随后山洪夺走了一只狼崽的生命。在培养狼王的过程中,黑仔因过早出外玩耍而成了金雕的食物,蓝魂儿因勇敢地冲在队伍前抢夺山羊而中了猎人的弹簧夹,双毛在即将登上狼王宝座时因自卑导致失败并被饥饿的`狼群吃掉。唯一的母狼媚媚再被公狼吊吊诱骗后,步上了正轨并找到伴侣。最后关头,紫岚为了狼孙们不再像黑仔一样被金雕残害,咬紧牙关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以狼的视角,真实、形象地写出了狼群的生活与特征。同时,作者把狼群生活的细节刻画得十分生动,是人身临其境之感。让人感到真实的另一个原因是作者在对狼的描写中没有混入人类生活中的道德原则,更加突出了狼凶猛、残暴的形象这些写作手法,都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这本书,我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在我眼前的是母狼紫岚。也许在大家眼中,这只母狼也像其他狼一样凶残,但在我眼中他是个伟大的母亲!它用自己的爱哺育着子女。我们的父母有何尝不是这样?平时他们早出晚归,省吃俭用,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留给我们,时刻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这不正和母狼紫岚爱子的精神是一样的吗?这种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与感动。

  让我们好好地对我们的父母说声“谢谢”吧!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4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第一百号海龟》,这本书获得了西班牙文学奖,当我第一次从老师那里听到这本书的书名,就被它有趣的名字深深吸引了,于是迫不及待地让妈妈买来,想一口气看完这本有趣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在一片金色的海滩上,第一百号海龟是最后破壳而出的海龟,她的九十九个哥哥姐姐都在奔向大海的途中,成为了大自然猎食者的美餐,只剩下她一个人高喊着口号,孤独而勇敢地奔向海洋,幸运的是有一个小男孩救了她,把她放进大海里。于是她充满着冒险的人生就开始了,她在大海里遇到了很多惊险,也遇到很多朋友,其中有“章鱼诗人”,她用诗歌般的`语言告诉小海龟该吃什么,当章鱼做不出诗的时候,小海龟总能想出绝顶好词。可是每当满月的时候,章鱼都很忧伤,小海龟也很担心她,最后章鱼诗人为了生宝宝牺牲了自己,小海龟最不想发生的事最终还是发生了。小海龟慢慢地长大了,她在美丽而又凶险的大海里了解到了危险、结识了友情、也思考着生命……最后她去海滩上使尽全力产下了一百零一个蛋,然后满意地游回了海洋,消失在了大海中。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童话的神奇魅力,让我学习到了每个人都要慢慢地学着去独立,去成长。学习别人的优点,改正自己,努力地变成更好的自己,绽放出自己独一无二的光芒。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5

  我家的书架上有许多好看的书:《格林童话》、《笨狼和小伙伴》、《小鹿斑比》、《小熊温尼·菩》……其中我最喜欢《笨狼和小伙伴》这本书,一有空,我就捧起这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这本书里讲了很多发生在笨狼身上的`有趣的故事。《坐到屋顶上》这个故事里讲了笨狼有一张小板凳,他搬着小板凳坐在地板上、沙发上、餐桌上都伸不直腿,最后他搬着小板凳到了屋顶上坐,还是伸不直腿。聪明兔看见了,就在小板凳底下钉了四块小木片,这下笨狼能伸直腿了,坐着十分舒服。

  《当售票员》这个故事里讲了笨狼拾到一本算术书,大家以为他数学学得好,就让他当船上的售票员,负责数数。可是如果数错了,船就会沉到水底去,所以笨狼就很用功地学数数。学会了之后,就很热心地当起了售票员,前几次都数对了,后来有一次因为笨狼太慌了,忘了把自己数进去,结果船沉了。可就在这时,笨狼不小心掉进河里了。由于船上少了一个人,笨狼原来数的数正好对了,船又浮起来。从此以后,笨狼数数总是先把自己数进去。

  还有《把家弄丢了》、《晾尾巴》、《糟糕的发明》、《奶油沐浴》、《冰冻太阳光》……当我读着这些故事时,常常情不自禁地咯咯笑出声来。笨狼傻得可爱,而且善良、诚实、热情、认真,有许多小伙伴,大家都喜欢他,我也非常喜欢他。我喜爱这本有趣的书——《笨狼和小伙伴》。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6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读过各种各样的书,其中我最喜爱的要数《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了。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美国作家乔治.赛尔登写的,曾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小蟋蟀,名叫柴斯特由于贪吃跳进了一个野菜篮,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地铁站。在那里,柴斯特和忠厚的亨利猫、聪明的塔克老鼠成为了好朋友,还有一个小主人——玛利欧。柴斯特后来竟成了震惊全纽约的演奏家!可是柴斯特却不喜欢成名后的生活,在朋友的帮助、理解下,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小小的柴斯特为什么成名后却不快乐呢?因为柴斯特向往自由自在的生活。再好的地再好的朋友;也比不上生养自己的家乡。虽然柴斯特非常喜欢自己的朋友和主人,但是它更喜欢空气清新,能让它自由自在生活的故乡——康涅格州乡下的草场。它不像我们中的`一些人,渴望功名、钱财、地位……它渴望的是“自由”

  这本书的最后一章中亨利猫说的那句话最令我记忆深刻:“既然它的人生是它自己的,它就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果成名不让它快乐的话,那成名还有什么意义呢?”

  自由和快乐是比名誉、金钱更重要、珍贵的!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告诉我这样一个深刻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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