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时间:2023-04-02 16:22:49 读后感作文 我要投稿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

  “我从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是书中福尔摩斯先生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也正是这句话使得福尔摩斯先生破获了一起起常人难以想象的事件。 我原以为这本书只是写福尔摩斯先生怎样破案,但在仔细阅读的时候,我发现这本书还给予我很多的真谛,如华生初识福尔摩斯先生,华生遇到的第一起事件《血字研究》,福尔摩斯说过一个人的头脑原本就像一所空荡荡的屋子,你必须选择性的把一些物品装到里面去。一个傻瓜会把自己遇到的这样那样的东西统统装进去,而自己真正需要的学识或者无处可容,或者顶多和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混杂在一起。所以,他在调用的时候就觉得特别不方便……华生一开始认为福尔摩斯先生的很多想法简直是天方夜谭、夸大其辞,他觉得福尔摩斯把其慎密细致和荒唐可笑混在了一块儿。《血字研究》中,劳瑞斯顿花园生了杀人事件,很过的警察在案发现场寻找线索,可是他们只找到一些容易找寻的东西,他们对事件没有一点头绪,当福尔摩斯先生来到案发现场,指出了那些愚蠢家伙的不足——他们破坏了案发时劳瑞斯顿花园草坪上的马车痕迹,但则并没太多的影响福尔摩斯先生的侦破程序,他一步步的发现了很多有趣的东西,但常人看到那些福尔摩斯先生认为有趣的东西只不过是一些细微的`很普通的东西。往往都忽略了它的价值,一个能使案件水落石出的价值。我想当他们最后发现是一定很懊悔。华生一直跟随着福尔摩斯先生,在一旁听着“无稽之谈”,但他怎晓得每一个”无稽之谈”的背后都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当案件破晓云雾之时,华生大为赞叹,从此改变了对福尔摩斯先生的看法和态度。以后的案件华生对福尔摩斯先生的推理简直深信不疑,因为他相信福尔摩斯先生回个他带来他想知道的真相。 福尔摩斯先生在挑选把什么东西装到自己头脑这间很小的屋子里去时,很是仔细。他选择性地装载那些能对自己的工作有帮助的工具,而这些工具他会样样齐全,而且摆放的有条不紊、次序井然。 我平常是一个马虎、不重视细节的人,很多事情因此而搞砸了,虽说人无完人,但福尔摩斯已经很完美了,如果实在说有不完美的之处,那就是世界上没有这个人,他是一个虚构的人。从放过很多微细的东西到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正是我所要去寻求的。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2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侦探小说之父”阿·柯南道尔的作品,从问世到今天历经100多年而不衰,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的侦探小说爱好者。

  书中的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是一名大侦探。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才干,他以丰富的'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观察能力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邪恶凶残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而福尔摩斯也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是罪犯们闻之色变的克星,成了当之无愧的护法悍将。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千千万,但《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完全是凭借福尔摩斯的细致观察“一进院门,我便看到花园中的小路,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所以昨晚一定进去一辆马车……有一只马蹄印比其他三只清楚很多,说明那只是新换的……”再通过合理的推断,最终找出了凶手的行踪。

  福尔摩斯之所以在100年间一直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是因为他那些永不放弃、相信真理、弘扬正气的优秀品质值得人们尊重和学习,这也正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能吸引无数中外读者的根本所在。

  而我读了这本书也受益匪浅,认识到一切的罪恶终将得到惩罚,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学习也是一样,靠小聪明是不行的,必须做到真金不怕火炼。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3

  我平时爱读书,最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红头发协会”这一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犯罪团伙为了去银行盗窃,不惜一切代价创办了红头发协会。只要是红头发,年满21岁,被应聘了就能每周得到4磅,目的就是将一位红头发先生支开后,再从他家里挖暗道去偷窃银行。可这一切逃不过福尔摩斯的“法眼”。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福尔摩斯能够成为一个大侦探不是偶然的,而是通过他平时的善于观察,不断积累才取得成功的。我们要向他学习,学习他身上做事细心、考虑周到的特点,学习他坚强、勇敢、不畏艰险的品质,学习他乐观、自信、积极向上的心态!这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到平常自己的表现。做数学题的时候,我经常会将草稿本上的'得数搬到本子上去时,漏掉一个零或别的数字。语文写作文分不清“的、地、得”,真是有点小马虎。而且我平常遇到小事容易掉眼泪,表现出自己很不坚强、自信和勇敢。

  书中另外还有一个人物华生,他是福尔摩斯的好朋友。他们俩一起合作侦破了许多疑难案件。这让我感受到了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精神。这真是团结力量大啊!

  我爱看这本书,相信大家去读了也会喜欢上它的。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4

  这几天,我刚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故事里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在生活中观察一点一滴的小事,从而进行推理,并想办法得出答案。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个叫做“蓝宝石之迷”的一章。

  在圣诞节的第二天,华生去看望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正在研究一个在街头争吵的'男人留下的一顶帽子和一只鹅。由于鹅快坏了,所以福尔摩斯把鹅拷了吃,在吃的时候惊奇地发现了一颗蓝宝石,又进行了进一步的探察,明白这颗蓝宝石是一个人偷来的。福尔摩斯又开始了寻找小偷的旅途。他凭着生活的经验和对小事的观察轻而易举地找到了罪犯。由于这个人是第一次偷东西,所以福尔摩斯给了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们也应该学习福尔摩斯,做一个爱观察的人,从生活中的小事或许就可以找出答案。并且勤于思考,给别人机会,不要因一点小事就大做文章。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5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出生于英国苏格兰爱丁堡,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世界最畅销书的作家之一。他从1886年开始写作《血字的研究》,寂静退稿才发表。1890年《四签名大揭秘》出版,1891年弃医从文,成侦探小说家。1894年决定停止写侦探小说,在《最后一案》中让福尔摩斯在激流中死去。1902年作者与英国在南非战争的政策辩护而被封爵。

  本文每一篇皆由一具尸体(或失踪人口)拉开故事的序幕,然后侦探出场办案,周遭谜云密布,人人几乎都有涉案的嫌疑。在高潮迭起的情节中,神探与罪犯对抗、正义与邪恶成立,而作者透过神秘的谋杀案,关切杀人背后的原因,也剖析心灵黑暗面的社会背景。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福尔摩斯:他身材瘦削、高大健步、鹰钩鼻子、头戴猎帽、肩披大衣,他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细致耐心、追求真理、坚持原则,他神奇的外表、零乱的书桌、独特的穿着、千变万化的乔装掩饰、足智多谋的`头脑、锲而不舍的作风、济弱扶贫但尊重法理的侠义精神,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在各个时代各个国家都是人们心中的英雄。

  阅读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对我们学生来说,目的自然不是仿效福尔摩斯具体的破案手法,而是从中吸取智慧,开拓眼界,认识人生,学习观察事物和处理难题的思路,以提高自己的艺术欣赏水平和精神境界。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6

  在柯南道儿写下的福尔摩斯和华生真是是聪明!在其他侦探破不了的案子他们都能破解。

  虽然福尔摩斯是小说里的人物,但是就像真的存在一样。别的著名侦探破一个案子需要6个月才完成,而他只需要24小时就完成。那么就让我来讲讲他是怎么破案的吧!

  在一个晚上华生和福尔摩斯来到一个空房子,看见一个长相可怕的男人在地上躺着,华生看着他的身体,最后对福尔摩斯说:“他已经死了,可他为什么身上没有伤痕?”福尔摩斯拿着放大镜在房子里看,最后说:“我已经知道他是怎么死的了。”华生问他:“你怎么知道他是怎么死的?”福尔摩斯解译到:“因为他既然身上没有伤痕,那就不是用武器杀死的,不是武器的话,那就只有毒药了。”

  还有一次,他们在家里收到一封信,上面写到:“尊敬的福尔摩斯先生,我的妻子在一次夜里保姆看见她在吸她亲儿子的`血,保姆吓了一跳,她给保姆5英镑让她不要告诉我。在那之后保姆就寸步不离的守在婴儿旁边,而她就像狼看羊一样盯着婴儿,请你快帮帮我吧!”福尔摩斯看后立刻去了他家。

  他们去了之后不到十小时就破解了。原来是他的儿子脖子上有根毒刺,他的妻子看到后拔出了毒刺,让后用嘴把毒吸了出来。正好保姆看到了,这完全是一场误会。

  通过这两个故事使我懂得做任何事情都要观察仔细,不要过早的下结论。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7

  暑假期间我读了《 福尔摩斯探案集 》,它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柯南创作的优秀作品。小说以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缜密严 谨的推理深深地吸引这我。读完之后给我很大感触受益匪浅。福尔摩斯是正义勇感智慧的化身。他能从脚印的能分辨出这个 人的 身材大小,他能从一点烟就能看出抽烟者是谁……福尔摩斯凭借着超常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一次次精彩的破案。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问题是他会几度废情忘食反复思考,一遍又一遍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直到水落石出,才肯罢休。正是他的勤奋和契而不舍成就了大侦探福尔摩斯。人们把福尔摩斯称为天才,但是没有辛勤汗水的灌溉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

  从他身上我看到许多闪光点。他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的钻研,不断的实践,才是自己成为有名的大侦探。我身受感染,敬佩福尔摩斯,我觉他身上有巨大的正能量。 我要向他学习,遇到难题不退缩,用勤奋和汗水换取自己一天一天的进步。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8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长着细长的鹰钩鼻、下巴方正、头戴礼帽、身材消瘦、爱带手杖、嘴衔烟斗的人永远活在我的心中,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作文500字。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破了许许多多离奇的案子,如:血字的研究、五个橘核、蓝宝石……

  福尔摩斯在破血字的研究这一案子中,在距凶案发生现场还有100多米的'左右的地方,就坚持走下马,仔细的用双眼观察地面。他一会儿留心观察地面上有没有马车经过的痕迹和凶手留下的脚印,一会儿又紧锁眉头,好像在思考什么,不放过凶手留下的任何线索,寻找破案的证据。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一时半会解决不了的问题,我们要静下心浮气躁的心去思考问题,通过自己的努力解决问题。学习福尔摩斯善于观察、善于思考的精神。

  跳舞的人这一案子扑朔迷离,案情很难进展。但福尔摩斯敏捷的思维、严谨的推理成功地破解出跳舞小人的秘密。最终抓获了罪魁祸首阿贝·斯兰尼,让埃尔·西波特里克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因为福尔摩斯在黄面人这一案中,由于下结论过早而出了错误,但他知错就改,我们就应该学习他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

  在我们的身边如果多几个善于思考、善于观察的福尔摩斯,多几个思维敏捷、严谨推理的福尔摩斯大侦探。那么,社会上的坏人会越来越少,我们的社会变得越来越和谐,我们的国家将变得越来越富强。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9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一共讲了三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血字的研究,第二个故事是四签名,第三个故事是巴斯克威尔的猎犬。三个故事写的都非常吸引人。

  我最喜欢第一个故事,讲了歇洛克·福尔摩斯破了劳里斯顿花园街命案的故事。

  劳里斯顿花园街3号一栋楼的一间空房子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格雷格森警探找不到线索,希望福尔摩斯去查看。

  福尔摩斯和华生到现场后,福尔摩斯通过泥泞路上的马车轮印判断凶手和死者是乘马车来的。福尔摩斯测量地上凶手脚印的距离,大约是四英尺半,从步幅来推测,这人个头不矮,而且,人往墙上鞋子的高度,往往是与视线平行的,“RACHE”血字离地面正好六英尺高,福尔摩斯还发现死者生前一直没动,而凶手的步子越来越大,这说明凶手情绪越来越激动,最后在盛怒之下,杀害了没能及时逃走的死者。

  推断墙上的血字是用食指写的`,一些墙灰竟被他的长指甲刮了下来。另外,根据地板上的烟灰判断出那烟是特里奇雪茄。推断凶手的脸色发红,是因为现场凡是有血迹的地方都有凶手的脚印,于是,福尔摩斯大胆推测,凶手血气旺盛,因情绪过于激动,导致鼻子大量出血。

  福尔摩斯最终派一些流浪儿找到了凶手霍普,骗说要租用他的马车,霍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到了楼下……

  福尔摩斯仔细观察凶手遗留下来的蛛丝马迹,运用他缜密的思维,对案情进行细致严谨的剖析,一层层的抽丝剥茧,巧妙的解开那些凶案背后的真相。我真佩服大侦探福尔摩斯,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细心,不要粗心大意。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0

  提起侦探小说,你或许会想起侦探小说鼻祖爱伦·坡,或是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但你绝对不会忘记侦探小说之父阿瑟·柯南道尔以及他笔下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那位住在贝克街的神探,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相比之下,我就自惭形秽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

  他做事时的专注与一双发现细节的慧眼,也让我钦佩。正如他所说:“我这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极具天赋,又进行过大量的研究。”这便是他成功的秘诀,他总能发现一些常人无法发现的细节。生活中,我经常遇到许多难题,但我并不总是将他们完美的解决,一些细节,往往就决定了我的成败。而我,完全没有发觉,我退却了。但福尔摩斯却在他的`努力之下,找到了一个个决定成败的细节。一些粗枝大叶的人,先不说他们是否有恒心,单是不善于把握细节,就注定了他的成败。

  学习中,没有注意细节的人不少,它可能是一个加号;在工作中,没有抓住细节的人也屡见不鲜,它可能是电脑上的一个小数点;在生活中,因没有抓住细节而徒增烦恼的人也不在少数,它可能是一个电闸的开关。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经意的一个动作,不起眼的一句话,正是一个人的闪光点之所在,想要脱颖而出,就得独具慧心,从小事做起,从细处做起。

  他自己也说过:“不同寻常的细节,绝对没有使破案变的更困难,他们的实际效果是使破案变得更简单。”这不正是怎样面对细节问题的答案吗?我一定要练成一双能找出不同之处的慧眼!请期待:小小侦探初长成!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1

  今天,妈妈送我一本好书《福尔摩斯探案》。我迫不及待地细细品读起来。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 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也许,正因为福尔摩斯有这些与众不同的特点,才使得他具有多种多样的才能,也才使得他的故事更加吸引读者呢!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是一些世界级的伟人,也会有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一个个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2

  我喜欢看一些破案方面的书和电视,比如《名侦探柯南》,《飞机上的杀人案》。今天,我有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里面的故事扣人心悬,百读不厌。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

  其中最吸引我的是《斑点带子案》。主要讲了一位叫海伦·斯托纳的小姐,她的姐姐死了,在她的姐姐死之前说了:“唉!海伦!天啊!是那条有斑点的带子!那时斯托纳小姐听到了轻微的哨声和金属落地的声音,当时,斯托纳姐妹俩和她的继父住在一所大房子里。福尔摩斯听了详情后有去了现场,在现场他发现了一个小小的`通气孔,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通气孔,由此福尔摩斯做出了判断。过了几天,福尔摩斯知道了凶手,凶手就是她们的继父。他是用蛇钻过那个通气孔来到床上杀死了斯托纳小姐的姐姐。而斯托纳小姐听到的哨声就是凶手把蛇召唤回去,金属声音是他把蛇关进保险柜时引起的。当凶手再次把恶魔的手掌伸向斯托纳小姐时,聪明的福尔摩斯已经识破了他的的阴谋诡计,最终凶手被自己驯养的蛇给咬死,真是自食其果。

  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查明凶手,是因为他观察仔细,把观察到的和知道的联系在一起想象,并加以推理,就知道了凶犯。总是被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最终证明是破案的关键,总是看起来最不可能的人原来是真正的凶犯。机智的破案者在明处,高智商的凶手在暗处,双方你来我往各显神通,可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虽然凶手掩盖事实的真相,表面上给人一种误导的思路,但是在狡猾的猎物也逃不出猎人的眼睛。读了这本书我爱不释手,特别欣赏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冷静、勇敢,他的层层推理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真让人拍案叫绝。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时要冷静思考,仔细观察。我有时在学习上遇到一些难题,总是被表面麻痹。我要学习福尔摩斯那种惊人的观察力以及严密的推理功夫,相信困难就会一步一步排除,得出正确的答案。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3

  寒假到了,当我拿起《福尔摩斯经典探案集》的时候,我立刻读了起来。我被书中扑朔迷离的案件所吸引,被书中的人物描写所沉醉,就像走进100年前有夏洛克·福尔摩斯的那条贝克街。

  书中使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案件是《恐怖谷》,这个案件的大概内容是:伯尔斯通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的名字叫约翰·道格拉斯。当福尔摩斯先生找到丢失的哑铃和包袱里的'衣服后,才知道死者不是约翰·道格拉斯。然后道格拉斯先生从窗帘后面走出来说死者叫泰迪·饱德温。然后道格拉斯先生说起20年前的美国。

  20年前的美国有一群凶残的死酷党人,他们犯下了极恶的罪行,最终被处死。

  在《恐怖谷》一案中,福尔摩斯由丢失的哑铃生出疑问,并从水中打捞出的包袱中推断出死者并非是道格拉斯先生,最终理清了案子的头绪,并帮助正义的道格拉斯先生免除了英国法律的追究。福尔摩斯能从一个或多个线索顺藤摸瓜,最后揭开案件的谜底。我知道要做一个大侦探,就一定要能够发现蛛丝马迹,善于寻找事物的联系。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4

  如果有人问,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家是谁,恐怕连几岁的小孩子都知道,他的名字就叫做——福尔摩斯。虽然他不是真实的,但是他的形象已经铭刻在人们的心中。

  这几天我刚刚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它是由英国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判案的故事。他那神奇般的判案速度和锐利的目光,曾经让犯罪分子胆战心惊。他不顾生命危险和罪犯博斗,最终破获了一个又一个案件,因此赢得了“世界第一侦探”的称号。

  我觉得书中的破案情节特别地惊险刺激。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件《蓝宝石案》,讲述的是伯爵夫人住在世界酒店时,她的一颗珠宝“蓝宝石”被盗的过程。这个案子的线索只有一只鹅和一顶帽子,警方对此无能为力,于是他们只好请教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通过了解整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后,就从这个帽子着手,分析出帽子的主人身高、体重和年龄。帽子上有几根白头发,就可以推断出此人大概四、五十岁,从帽子的肮脏程度推断出该人没有妻子等等。于是福尔摩斯故意在报纸上登了一条新闻:

  兹于古奇街拾到大肥鹅一只和黑色毡帽一顶,为一位亨利·贝克先生所有。失主请于今晚6:30至贝克街坊221B号认领。

  就是这样一个告示,引出了犯罪嫌疑人。福尔摩斯是如此机智、聪明。

  看完这本书,我打心底里对福尔摩斯充满了崇敬,他教我看待一件事要学会分析、细细研究,这样才能正确处理好每一件事。比如做奥数题,碰到一道难题,先不要慌张,静下心来慢慢分析,总会找出最终的答案。

  我爱读《福尔摩斯探案集》。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5

  寒假里,刘宇拿回家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书,晚上我也进行了该书的一些分享,本书共有九个故事组成,每个故事都十分的吸引人。

  从故事中,可以得出福尔摩斯是一个善于分析、善于思考的人。现实生活中,不管我们处于那个年龄阶层,都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生的学习乐园中的智慧冲浪就锻炼学生的`思考和分析能力;科研工作着,每天面对的大量的试验数据,更必须具有这种能力。

  从故事中,我得到了只要认真对待事情,坚持不懈,任何困难都能解决。学生学习,只要在课堂上认真听讲,课后稍加回顾,每天坚持,学习成绩就不会太差。工作在不同岗位上的工作者,每天把自己最简单的事情做好,长期知识积累,很多困难就显得容易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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