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青春》有感

时间:2023-04-24 19:37:01 读后感作文 我要投稿

读《青春》有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青春》有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青春》有感

读《青春》有感1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底都有个叛逆躁动的“青春期”。当我们迷茫,无助的时候,就会退回到这个“青春期”,我们会像青春期的孩子一样彷徨,任性,希望得到所有人的关怀。人性是相通的,我们都曾年轻过,谁都不完美。

  青春期的我们,叛逆,任性,自大,不成熟。可同样,我们年轻,单纯,善良。我们之中,有人早恋,有人厌学,有人异想天开。

  我们不愿敞开心扉。可同时,我们期待有一把钥匙,能打开我们的心门。

  杜仁就是这把钥匙。

  青春期的我们心思细腻,爱把一个小细节放大了看然后胡思乱想。我们厌学,可家长老师们并不关心我们为何厌学,而只想着如何让我们不厌学。我们早恋,老师家长们只想着将其扼杀。追星,失眠,要整容。。。。。。我们有许多问题,可似乎,与老师家长们无法沟通。我们需要一把钥匙,让我们心底凌乱的声音能被开启,被聆听,被接受。

  杜仁并不完美,尤其普通。可正是因为他的平凡,乐观,他才能被我们接受,成为我们心中的那把“钥匙”。

  冰山下的暗礁,悟空的.紧箍圈,黑匣与警笛。是谁给了我们这么大的压力?是谁的不理解造成了我们三观的扭曲?

  有时我们不禁会想,读书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什么爸妈不能好好陪陪我?分数和我究竟谁更重要?为什么我不快乐?

  我们首先是孩子,再是学生。

  我们渴望独立,却也过分依赖。

  能否静静地听我说,包容我们的不成熟?

  我们最缺乏的,是爱,理解,陪伴。

读《青春》有感2

  读完《青春祭》,我不禁提起笔,想为青春找一个修饰词,可以用“漂亮的压韵”形容这一场浩大的繁华。

  青春的我们,对这个世界有着太多的不信任,这个世界对我们也有着太多的不确定。我们都是一群对虚无执着,对现实无谓的孩子。

  那些年,我也是一个尖锐张扬,按自己的方式成长的孩子。排斥任何平衡木,孤绝地走在钢索上。我总把自己比喻为一个流浪儿,总幻想一个人光着脚在午夜里行走。曾经近乎信誓旦旦地憧憬着身处一个个陌生城市的身影。自己的步子在一座座城市流窜,默默地,不要声响。

  我们只是一群孤独的孩子,世界不会因为我们的走失而改变,我们却因为自己的走失而把世界读懂。

  我总是称呼我们为孩子。因为,我们的眼睛里有着鹰的影子,那么大,那么远……

  我在等待我们有一天也可以飞翔。其实这个天空很高很高。如果我们想飞,请求你们不要把我们多绑住一秒。我们会微笑眼泪不许掉。

  游走在17岁的边缘,我遇见了一群孩子。我们提着书写的笔,撞到了一起。

  九州哥哥说我们有一个家。家里有他,有我,有寒,有紫月。他们都叫我三月,很亲切很亲切。每次我都眯着眼睛边点头边回答:嗯,嗯。哥哥都不在身边,于是我总在细碎的日子里想他们,想他们给我寄的棒棒糖的颜色,我怕我会忘掉。哥哥说,以后我们会住在一起,他们都会照顾我。哥哥给我写信,字里行间都是我们的笑,我们的哭。也许这个青春,值得我们去祭奠。

  今天,我提起笔。一直我都知道我们喜欢文字没有太多的理由。对它就像深埋浅藏的爱,就像那些生长在墙壁角落里的苔鲜一样,不屈不挠,顽强生长。从未想过有一天文字从生命中抽离是怎样一情景,也许是我拒绝这种假定拒绝这种结果,也许是潜意识里根本就没有这个概念的存在。

  我们都在书写。有时候我找不到提笔的理由。紫月说,我们会越写越苍白。也许,他是对的。寒一直都说他啥都不会,可我却总是看到他站在高处,他看我文字时的角度,是俯视。九州运用他手中的笔,绘画出了大大小小的梦。他让他的第六感做主,慢慢相信,梦在膨胀梦在变圆.在青春的最中间.他站出了一排排的希望。

  哥哥问过我的'梦想,我笑,我一定不会去当作家。我喜欢流浪。三毛说:只有没有流过浪的人,才会认为流浪是一种浪漫。也许是太年轻,也许是眼里有着太多的向往,也许是因为踏着青春的希望。所以,我要流浪。坐在窗前仰望浮云成了流浪的另一种姿态。此时,我还可以幻想。无边的狂想是硕大的翅膀,载着我飞向远方。我不是一个乖巧的孩子,一直都不是。

  17岁的我们,敏感是专利。我们总会认为全世界都不要我们了,自己已被所有的人遗弃,于是拒绝所有的东西。到再长大了时,才发现其实我们是不知道这真的想要什么,所以就莫名其妙地放开了明明需要的东西,所以就莫名地感伤起来。其实有谁知道,我们只是想要多一点温暖,多一点笑声呢?

  沿着以青春为圆心的海岸线,我在南下的风里写下:青春无悔。

读《青春》有感3

  青春,是一个美妙而又令人痛苦的词。它不仅意味着上苍赋予人们的生机与活力,更蕴含了成长与追逐梦想的艰辛。所以,在人们为自己充满朝气的青春感到骄傲自豪时,又不得不接受它的馈赠——残酷。

  印度伟大的寂天论师曾说:“执我唯增苦。”只要执着“我”,就肯定会增加痛苦。

  处于青春期的我们,心智不够成熟,以自我为中心,别人的.一言一行左右着我们,成长道路上的坎坷也会被我们认为是上天在与我们作对,这些使我们陷入痛苦之中。而上师索达吉堪布在《残酷才是青春》一书中写道:“当我们遇到坎坷、不公时,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尝试着找到痛苦的根源,然后渐渐除掉它。”其实,并无人故意与我们作对,只不过是我们执着于自我,失去理智,错失走向成功的时机!

  巴尔扎克说过:“苦难,对于天才是一块垫脚石,对于能干的人是一笔财富,对于弱者是一个万丈深渊。”

  俗话说:“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一个人的性格塑成是在青春期,所以我们应该利用这大好时光磨练自己的心志,增强克服困难的勇气和决心,即使逆风,我们也要飞翔,让苦难成为我们的垫脚石,努力追逐自己的梦想。

  达摩祖师说过:“得失从缘,心无增减。”

  有失必有得,有得必有失。懂得这个规律,会让自己少一些无谓的烦恼,不为外物的得失迷失自我,更专注于自己的目标,早日实现自己的梦想。

  世间万物皆有烦恼,处于学习压力下的我们也是如此。《残酷才是青春》一书从佛理的角度为我们诠释了青春残酷的真谛,告诫我们应明得失,懂知足,平衡心态,让自己时时刻刻都保持一颗冷静清醒的头脑,把握青春的大好时光,实现自我价值。

  青春是美好的,更是残酷的。明白这个道理,然后保持一个平稳、积极、乐观的心态,无怨无悔地为实现梦想付出努力,为自己的人生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读《青春》有感4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题记

  青春的我们面临着接踵而至的一个个选择,就像米兰一样。她坚信着,青春无悔,要善待选择,自己的人生,应该由自己主宰。于是,她便用自己满腔的青春热情,谱成了一部激昂的《青春奏鸣曲》。

  米兰高考落榜,选择复读。在复读的一年里,她看到了不同的青春抉择,体会到了生活的苦涩与无奈。在充满激情与幻想的青春期,她期盼着去证实自己的青春梦想。于是米兰先后三次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义无反顾地离开家园,开启了一场不同寻常的追梦之旅。

  每一个选择都有原因,都代表着自己内心的信念。米兰放弃复旦大学的入学资格,离开家乡去深圳打拼,就是因为她坚信自己的青春梦想会在那里得以实现。回想我自己过去的14年人生中做过最大的选择,或许就是离开父母亲人小伙伴,离开陪伴我无数个日日夜夜的江南古镇,独自去桐乡上学,因为我坚信我会在桐乡的学校获得更好的发展,拥有不同的收获,进而实现自己当下的青春价值。在此之前,我从未想过自己会这么早独自面对生活中的诸事,而没有父母不断的悉心开导,没有他们一声声的耐心劝导。甚至,在真正开始住宿生活时,我还万分期待,期待着摆脱父母的管制,摆脱那些所谓规矩与条条框框的束缚,即将展开一片专属于自己的自由天地。可当那些现实的问题真的一个个像饿虎扑食一般朝我涌来的时候,我真的慌了。希望所谓的青春价值不过是一场梦,醒来,便又是今日耀眼的阳光。

  可是没有,这不是梦,也容不得我去后悔。我只能开始着手处理这一个个难缠的问题。我告诉自己,既然选择,便只顾风雨兼程!

  在处理这一个又一个的问题时,我学会了宽容,学会了坚持,学会了拼搏,学会了如何待人处事……就像米兰的复读时光,在那一年里的米兰,确立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并开始为了实现它而奋不顾身。

  或许在很多人看来,米兰的做法太过于冲动与任性,毕竟放弃自己好不容易考上的.大学,去另一个陌生的城市打拼,一切归零,这样的选择不是谁都能够理解的。而我却感同身受,因为曾经的我也不被众人所理解。小学毕业,班里近乎所有人都老老实实的待在家乡,安分地读着自己的书。而我却来到了一座我不曾熟悉的城市,结识从未相处过的人。我曾经的一些同学劝过我,让我和她们一起念书,这样彼此也会有个照应,便不会怕生。我拒绝了。因为我有我自己的人生,我相信这是我最好的选择。当我做出了这个抉择,我便要努力前行,即使道路坎坷,风雨满程。

  青春没有再来一次的机会。所以我们要做不让自己后悔的事,做不让自己后悔的选择。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读《青春》有感5

  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四季的雨飞雪飞让我心醉却不憔悴,轻轻的风轻轻的梦轻轻的晨晨昏昏,淡淡的云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 《青春》

  不知道为什么要买这本书,不知道为什么要读这本书,不知道为什么要写这本书的读后感。也许刘同对青春的记忆引发我的共鸣,或者说不经意间触碰了我的那根神经。

  细细想想感觉好笑,人所不得不营求者,一食,二衣,三住居。人生大事不过此三者,不饥、不寒,不为风雨所侵,娴静度日,即为安乐。反思自己,膀大腰圆,吃的不错;衣服洁净,尚能遮羞;房子不大,但可遮风避雨。工作不错,尚能应付,不求上进,但求安乐。如此看我应该是知足常乐的主儿。

  但此刻我却在感伤青春。三杯两盏淡酒,四季清秋下菜,看人生无常,品世间百态,蜉蝣及夕而死,夏蝉不知春秋,尚若悠闲度日,一岁光阴也觉长久。浑浑噩噩,管他春夏秋冬;一杯浊酒,睡上百年不醒,岂不乐哉。

  猛然惊醒,我还青春年少,为何浸染老气横秋,仿佛看穿人生苦短,仿佛经历过多少磨难,其实内心的纠结如同此书——《谁的青春不迷茫》。哭过笑过,才知道青春有苦有甜。陪伴自己的至亲至爱,最终会消失得无隐无终;既然注定孤独,何必让内心感伤。成长本身就是一个蜕变的过程,扒皮抽筋,痛并快乐着。

  看着新闻报道,20xx年699万毕业生将面对就业压力。想起当初的自己何尝不也是冲破荆棘,历尽沧桑,杀出一条血路,活着不容易但至少活着,就算是爬着毕竟也是在前行。

  再有几天又到高考日,等待着鲤鱼跳龙门的莘莘学子们跃跃欲试,只有过来人才知道走进考场大门不过是人生的第一关。怀揣着伟大理想和浪漫情怀走进大学的校门,四年时光不过是过眼烟云。纠结于爱与被爱,将所有的初恋与青涩深埋心底,走出校园的那一刻,你向东,她往西,不同的轨迹,不同的人生,就当是两道平行线,老死不相往来。

  女孩们的`青春总会写满了浪漫童话,仿佛只有青涩才值得烙印在心底。其实随着岁月的打磨,美丽容颜爬满皱纹,苗条的身材日渐臃肿,爱你的人就在身边,你爱的人早就死去。如果能相约白头,只不过病榻前多了一个问寒问暖,关心你的人;如果劳燕分飞,只不过记忆中多了一段翻篇的过去。

  有的话只能靠岁月掩藏;有的人只能靠酒精想起;有的事只能靠记忆珍惜。谁的青春不迷茫?谁的青春不青涩?谁的青春不值得记忆和感伤。

  那一刻我发现前行的脚步更加坚定,我终于可以背负青春继续前行。摔倒过,爬起来,擦干眼泪,继续前行。人这一生,注定孤独。一些人存在的意义总归是让另外一些人能快速成长起来,然后消失在时光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岁月的匆匆过客,记住的,留下的,也许只能剩下青春的某一个片段。

  刘同的青春,用笔和文字记录,他爱过,哭过,笑过,真实是过,虚伪过,彷徨过,迷茫过,如同他的文字一样,总会触碰你心中最柔软的部位。一旦揭起这个伤口,你会发现血依然在流淌,还是鲜红的。

  我们感伤青春易逝不是为了证明我们老了,刚好相反只是为了让前行的脚步更加坚定。也许是我们走得太快了,有时候停下来,回过头来,看一看我们曾经走过的足迹。你会发现那时的自己幼稚可笑但很真实。那一刻,也许你会笑着说:“瞧,那个笨蛋,他是我吗?”然后转过身继续前行,因为路在脚下。

  这就是青春,虽然幼稚可笑,虽然青涩迷茫,但经历过的人或正在经历的人都会笑着说:“我的青春就这样,哥们无怨无悔,因为这是我的青春我做主。”

  转过身,一个背影,低着头,找寻自己脚下的路,继续前行,因为路在脚下。

读《青春》有感6

  青春期与生理学上讲的青年期不属于同一概念,青年期是指人的认知能力、情感和人格的发展逐步完善,人生观和价值观逐步稳定的阶段,而青春期则是一个感性概念,是一种状态。这种状态是好奇、探索、迷惑、不安、易于快乐也易于忧伤。18岁或80岁,都可能处于“青春期”。

  青春,总有些许茫然、孤独,或者彷徨,此时的你或许正处在人生的选择路口,这种找不到方向看不到未来的不安让你心生期冀又倍感惶惑。拿到金兰都教授的这本书,我完全沉静下来一口气将它看完,里面的观点触动了我心底的那根弦,好像找到了知音般解读了内心存在的各种疑惑,让我充满了向上的力量,往日的不甘与抱怨慢慢地消失殆尽。

  书中有个理论叫人生时钟,特别认可这种说法。他的计算方法十分简单,一天24小时就是1440分钟,如果将平均寿命80年看作一天,那么一年的'时间就等同于一天过了18分钟。今年双十二的我,才相当于早上7点12分,而7点多,正是温暖和煦的清晨,是一天的开始,多么让人惊叹!在我看来,刚刚步入稳定的人生路程时,发现自己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未来还可以有万般可能。没错,人生之路仍尚早,我还拥有大把的时间,未来悬而未决,没有什么可畏惧的。在教育科组织的监区课堂教学中,我决定将这个理论讲给服刑人员听,我希望服刑人员都不要放弃,能看到未来的希望。人生从不会嫌弃你太年轻或太老,一切都刚刚好。即便你60岁了,也只相当于夕阳西下的6点钟而已,仍然有许多未知的全新世界等待着你去探索,仍然可以重新起步重新规划人生。只要有认罪悔罪的决心,就不用担心你的努力比别人慢,出狱以后就是一个崭新的开始。

  书中的很多话如雨后的彩虹,让我多惑的内心豁然开朗。书中说要自信的放开手中的绳索,很多时候想做些什么却总是畏畏缩缩,总担心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不知道怎么去权衡各方利益关系,这就是不够自信的表现。还有时候,过分追求成效而忘了过程和方法,急功近利到头来一无所获。其实,当我们在做一件事感到力不从心而有所顾忌的时候,不妨自信些或者果断地抛开,这要比死缠烂打,整天焦头烂额却终无果来得更加爽快,也更为实诚,或许还能收到良好的成效。

  因为青春,放下,不代表懦弱,而代表智慧和勇敢。

  正青春的我们,是该自律而警醒,别再拿青春随意挥霍,学会用读书代替游戏,用读报代替上网,用欣赏电影代替看电视,用思考代替发呆,用对话代替发牢骚。只要多勤奋一点,比别人多干一些,每天进步一点点,我们的人生会很精彩,因为我们的时间、机会、平台还很多!

读《青春》有感7

  我平时就是一个纯粹的书迷,这本书出现之前只喜欢读玄幻仙侠类网络小说,自《追忆青春路》横空出现之后,我就爱上了这本青春类网络小说。而最近,我更是破天荒的打赏了数次,只因本书实乃上佳之作。那些逝去的时光恍如昨天发生,那些温和的脸庞和熟悉的场景清晰再次浮现眼前。

  追更这么多天,我发现《追忆青春路》这本书内容明了、文字清晰、简洁,没有太多的废话,内容讲的也非常吸引人眼球,非常值得一看,内容非常非常不错的一部小说。一句话以概之:这是一部高质量的'校园青春小说!

  人呐,总是在错的时间遇上对的人!

  每个男生青春里都会有一-个女生的身影永不磨灭!

  可能是暗恋,也有可能是初恋,互相喜欢!总之, 那个女生很重要!

  但,大多数男生到最后都未如愿以偿本书的核心内容就是写记忆里的那个她,这些年的所见所闻,心路历程。

  飞鹰大大作为一个网文圈新人,能在短时间内在众多扑街中脱颖而出,取得不俗的成绩,这恰恰说明了这本书的质量!毕竟一部作品要大火的话,还是要靠实力说话的,这本书剧情文笔兼具,绝不是一般青春文所能比的!

  我与飞鹰相识不过两月,却有相见恨晚之感,不得不说飞鹰大大很有人格魅力。作者本人常活跃于读者群中,与粉丝们亲切交谈,闲暇之余就进行对小说进行研究,精益求精,真正做到了“与读者为友,拿作品说话"的境界!以本人所见,其他作者们在读者群一般很少发言。

  作者与读者的互动拉近了佊此间的距离,作者能更好的了解读者的想法,读者也能更好的了解作者本人。综合多种因素,飞鹰大大的上升潜力是无限的,可以不吝赞美之词的说:飞鹰大大有成神之资!

  相信经过飞鹰大大的努力创作,《追忆青春路》会越来越好,未来大神可期!让我们一起为《追忆青春路》的崛起贡献一点绵薄之力,我们都是奇迹见证者!我们都是追梦人!共同朝着心之所向努力吧!加油!未来——属于我们!

读《青春》有感8

  我是厌烦"青春""梦想"这类字眼的。它们使思想空洞,陷入一些没由来的回忆,它所包含的情节和故事太多,那些由时间组成的迷,应该留给岁月来回答。

  但我又的的确确是因为这种畅销类青春文学而喜欢上七堇年的。她的所有书我都读过,那些被时代所诟病,被文学所遗弃的书,我都一一读过,我喜欢她,是我感到她离我好近。

  书里很多散的杂文写的是这个患有抑郁症作者的高中生活。我佩服极了。16岁出书,在和我一样的年纪,写出沉重而荒凉的文字。我曾是有过这样的梦想,抱着热望,拿出一片赤诚给人分享。生活总是眷恋着青春年少的孩童,却也降下太多的'失落与不公。有多少次,我在晚自习时从作业中抽身,便会想到七堇年的文字,我还并未穿过高三的流火,但七堇年在我身边,仿佛过足了一生的喜怒哀乐。一瞬间,被丢进教室窗外只有零星灯火的黑夜。

  这是对我有极大影响的作者,我读她的文字,读她的态度,读她在新概念作文获奖后的喜悦和高考落榜的怔然。我想她带给我的更多的是迷茫,一种循于世俗、掩于尘土中的不甘。那是在生活中常有的情绪,带有些病态的忧伤,有些文人墨客的骚动。

  我曾了解过一个患有抑郁症的女作家在蒙马特自杀,留下一份长长的遗书。读完让人心喘,一潭死水一般的,寂静的停止,我也曾担心七堇年困于生活的不易,如今,她已经30多岁了,她为这本书写了两次自序,现在也为自己曾稚嫩的文字感到好笑,她执意一字不改,只希望在自己日日重复的上班生活中,偶尔路过一家书店,心中能泛起涟漪。

  写到这里,我竟是有些惶恐,七堇年曾经闪耀过。在我初三那段时间成为我的热望,现在我与她一起陷入无明的泥潭,我想出来,她想下去。或者说她没有其他选择。徐志摩与陆小曼婚后写的文字大不如前,只是一些让我看来不着调的情话,张爱玲晚年困于生计而写作,每晚双眼浮肿,布满血丝。我不敢相信,曾经被认为是天才的张爱玲、才子的徐志摩,被自己混得如鱼得水的社会尽数折磨。我很不安,那些才情,那些举杯邀月,那些不羁高雅,在一片热诚后向岁月低头。

  请原谅我并未对这本书做太多的内容介绍,因为它本身就并非一本小说,而是有许多短篇和随笔组成的一篇文集,其中《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是他16岁获奖的作品。

  这本书写给所有自命不凡,困于生活的平庸个体。为所有被认为过分幼稚,过分无谓的生活,发出微弱的声音。

读《青春》有感9

  青春是人生最具备梦想的时节,梦想是青春的驱动力,梦想在青春中爆发,青春在梦想中提升,而梦想与青春则是一同丰富多彩了我的人生。

  同生一片土地资源,同一片阳光,同在蓝天下发展,缘何灌木上苍,小草铺地。

  有那么一个故事,不知道大伙儿听闻过沒有:

  他是一位公益慈善的富豪,他常常把自己建在牧马场院边上的豪宅别墅转发送给慈善协会应用,用于爱心捐助活动的场地,有一次,他给大伙儿讲了一个有关梦想的小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小男孩刚刚出生没多久,妈妈便病了,而他的爸爸是一位马术场师,常常是一个马棚然后一个马棚,而妈妈在之后却过世,因而小男孩只有伴随着爸爸四处奔忙了。但有一天爸爸把腿折了,只有在这里歇息一段时间,而这一小男孩能够去上学了,但这一小男孩在中小学的前一天晚上睡不着觉觉,到院校,教师有与学员们了解之后,便叫学员们写下自身的梦想,而小男孩写了自身要有600亩地和500平米的豪宅别墅,結果教师只给他们50分,小男孩很疑虑,便立刻跑去问教师为何,老师说:“你小小年纪的不必做白日梦,家里既没钱又沒有情况,要使你的梦想如愿以偿,必须极大额度适用,假如你再次写你的梦想,我能让你打分数。”但是他或是再次坚持不懈不懈的努力要想完成这一梦想。

  这名慈善家说如今这一亩地和那一个豪宅别墅便是那时候小男孩的600亩地和500平米的'豪宅别墅,因此每一个人都需要有梦想,但这一梦想如愿以偿或许大家会碰到很多艰难和挫败,给我们要学好锲而不舍,才可以完成这一梦想。

  或许你了解自身的梦想,或许许多人觉得你的梦想很大,使你不必做白日梦,并且你要轻信她们,怎么可能会完成?也许它是完成梦想的一小部分挫败,在讲了大家有我们自己的梦想与青春,但大家的梦想与青春务必要自身进行。

  由于青春也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段阶段,而梦想是青春的驱动力,仅有驱动力你才会房屋朝向你的梦想前行,进行大家的梦想,而梦想与青春会丰富多彩大家的人生。

读《青春》有感10

  第一次接触刘同的书是因为偶然看到表姐在看,于是就死缠烂打得求她把书借给我。凭我的三寸不烂之舌,表姐终于肯把书借给我了。那些个月我基本每天都待在书房,仔细地品味着刘同的书……刘同,一个文字上性情的舞者,就像他说的:理性的时候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感性,而感性的时候理性的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相比他而言,我就差了不仅仅只是“十万八千里”可以说的,也罢,这就是我吧。

  自从看了表姐给我的书以后,我就特别喜欢刘同的文字以及刘同,感觉在面对他的文章时与我对话的不是别人,而是灵魂深处那个沉默的自己。因为他所表达的方式以及他的感情就仿佛是我早已想到只不过没有能力用文字描述的。看见他我就好像看见了另一个真实存在的自己:喜欢自由,爱旅行,向往童真与简单…这是他或者说也是我。说到童真,我就想到自己都奔初二得人了还跟个孩子似的。看完他的书时,有种感觉就像是看了一本写满了自己心情的日记,虽然这本书说的是献给处在青春迷茫期的我们,但全文我却找不到任何应对青春迷茫或者不解的建议或答案,如果硬要问我为什么,我想我能告诉你的就仅仅是因为我知道我的青春不迷茫,而我也早已经想好这辈子要怎么走完这条漫长且属于我自己一个人的路途…体味刘同文章附带着的清新的笔触时,每每看到某些语句竟然会有种想哭的'冲动,呵呵,这个我也不懂为什么了……我想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共鸣吧…看书的过程中隔壁班的有个朋友把书借走了然后顺带把我在书上写的感受看了一遍,回来直接把我给剖析得那个透彻。奇了怪了,我就随便写了几句话,竟让人看到了我深埋在心底的自己,这个朋友真厉害,分析能力太强了!初二的夏又这样莫名的回到了原点。时常会听到有人抱怨不明白路途前进的方向,人生的意义。我想这样也好吧,至少我们就应该在该迷茫的时候迷茫一下,这才叫青春。而按照刘同的说法,如果自己都知道了未来的路怎么走,那人生就不叫人生了,叫认命。

  或许说我也早该认命……谁让我那么早就明白这些。是不是每个处在这个阶段的孩子都喜欢思考,对待感情又十分认真?我想,习惯于前者的人一定早于习惯于孤独,因为孤独的人有种习惯叫作自我对话,而于后者,我想说,只要我们对感情认真起来,我们就输了,而我也就常常处在这种输掉的境地……我很庆幸,我在比作者早了十年的时间里就明白了很多东西,关于友情,爱情,亲情,人和事。虽然我现在还没有强大到能撑起一片蓝天,还不够成熟,不够洞悉世事,但我一直在努力!这本书给我感受最深的便是它让我深刻的明白时间的力量真的很强大,强大到可以该变一切。不懂是谁说过这么一句话:时间就是把杀猪刀,宰下去,刀刀生痛。我想生痛的不是我们被伤得有多深,而是我们不得不在时间的荒洪里选择对回忆的遗忘。

  这一年我们在这里,做这样的事,但我们不能保证十年后我们在哪又做着什么,即使我们现在定下了海誓山盟直至海枯石烂,但终究这里存在着期限,长一点也不过就是山无棱,海水竭,可这真的有么?只要过了这个期限,一切曾经我们珍视的美好在时间面前都会显得惨白无力。时间让曾经以为自己舍不去的曾经暗淡直至风化,它改变了很多。同样在别人的时间里我在改变,在我的时间里我以为自己停留在了过去,但事实上我错了,我也一直在路上,只是我还对一些人一些事念念不忘罢了。我想我也该走了,不等了,我有理由相信时间已经改变了一切,刘同说:失恋不会死,一年是期限,我也该给自己一个期限。我也该懂真正能陪自己走到时间的尽头的也只有自己了…刘同执着于简单、真挚,我也一样,难免这可能会让人感觉到有些傻气,傻就傻了,人活得太聪明会累死的,没事就别把自己搞得跟个哲学家一样,老想些人生的深层次,你看他们,哪个不是被自己纠结死的。嘻嘻,开个玩笑。活着就是要有点玩世不恭的好…再说,矫情出来的矜持都不叫矜持,它让我感觉,不说了。也许只有在重走青春后,我才能大吼出:我的青春不迷茫!

读《青春》有感11

  《布罗迪小姐的青春》讲诉了一段发生在玛西亚·布莱恩女子学校,具有罗马传统女教员特质,又致力于教育改革的吉恩·布罗迪小姐与布罗迪帮六名学生之间的故事。布罗迪小姐知识渊博,是位典型的女权主义者,她常常给布罗迪帮的学生们灌输思想,说:“你们都是未来的女英雄。英国必须是个适合女英雄的国度”。布罗迪帮的六名学生分别是:眼睛细小最具洞察力的桑蒂,数学好脾气大的莫尼卡;呆头呆脑的玛利·麦克格里戈;以性感出名的罗丝;非常漂亮的珍妮;擅长体操身体灵巧的尤妮丝。

  布罗迪小姐认为艺术与宗教是第一,其次是哲学,最后才是科学。这是她认为人生中各大领域的顺序,从重到轻的顺序。所以,她带着布罗迪帮的学生们到克莱蒙德去访问,去泰迪·劳埃德的画室,去剧院,去喝茶……让她们亲自去体味艺术的美。用现在的观点理解,这六名学生应该属于“实验班”的,布罗迪小姐对她们的教育方式,是不同于其他老师的。也因此,布罗迪小姐与学校当局在教育管理制度上的争论很多。女校长麦凯不喜欢布罗迪小姐的这种教育方式,经常找茬,认为她们大多课程,是和校方审定课程毫不相干的,她们学习的那些知识是毫无用处的。但即便如此,也阻挡不了学校里其他学生认为布罗迪帮的人比任何其他人都有更多的乐趣。她不仅在布罗迪帮是位光彩照人的活跃人物,甚至在非布罗迪帮的女孩子心中也是如此。正如尤妮丝对她的崇拜,认为她一个人便可顶得上一个爱丁堡艺术节。

  而全书最大的争论点便是,最受布罗迪小姐欣赏,她认为最有洞察力的学生桑蒂为什么要背叛她?桑蒂背叛了布罗迪小姐,她告诉校长布罗迪小姐是天生的法西斯,布罗迪小姐因此而被迫提前退休。布罗迪小姐人生最后的日子一直纠结着到底是谁背叛了她,直至临死前她才明白背叛她的竟是最为信任的桑蒂。其实那时候桑蒂也不能准确的明白自己究竟为何会背叛布罗迪小姐。

  为什么偏偏是桑蒂背叛了布罗迪小姐呢,我认为正是因为桑蒂从小便具有的极强洞察力,这种洞察力也便是促使她走上了心理学道路的重要因素。直到二十五年后,布罗迪小姐已经躺在坟墓里,桑蒂才从混乱与朦胧的意识中清醒过来,才明白如果她当时认真想一下,便会看清布罗迪小姐缺乏自我批判精神。正因为缺乏这种自我批判精神,布罗迪小姐的自私与独裁,才让桑蒂背叛了她。每一次,当桑蒂看到布罗迪小姐不再是“完美”的,她才觉得她是可爱而亲切的。“每次桑蒂在看到布罗迪小姐对罗丝的看法一错再错,便觉得她非常亲切。只有在这种时候布罗迪小姐看上去才是美丽而又脆弱……同样,当桑蒂看到布罗迪小姐那女人特有的愚蠢行为时,她那好为人师的'品质变得清晰可辨而且亲切可爱了。当时她因为布罗迪小姐的愚蠢才觉得她十分亲切。”

  桑蒂最后成为了一名搞心理学的修女,她在心理学著作《凡人变容》里写:只有当忠诚完结时才有可能背叛。特别意味深长。正如她在接受采访时,记者问她,“你上学的时候对你影响最大的是什么呢,海伦娜修女?书本,政治,个人,还是加尔文主义?”她回答,“是一位踌躇满志、事业达到鼎盛时期的吉恩·布罗迪小姐。”即便背叛了,桑蒂也不得不承认布罗迪小姐带给她的影响是终身的。

  被誉为“近世以来最伟大的历史学家”的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曾说,“如果历史学家是诚实的、具有自我批判精神的,并且很擅长反省艺术和心理分析,那么他肯定将尽最大努力去撰写一部没有偏见的历史。”历史作品如此,人又何尝不是呢。我在想,如果布罗迪小姐是位既有知识渊博,又具自我批判精神的女教师,结局又该如何?或许这部小说也就没有那么意味深长了吧,在我想的过程中,似乎又陷入了某种偏见。

读《青春》有感12

  人生就是一场征途,我们在时光中演绎无数成长的故事,而后渐渐走向一个未知的将来。那里藏着我们最初的梦想。可是到最后,最初的梦想往往却不是最初的模样。

  时间真的是一位伟大的编剧,时常会给我们一些始料未及的结局。未来就像一个大问号,悬挂在天地之间,可当我们走进未来时,它又变成了一个句号,然后那些往昔匆匆的岁月,便会无奈地化作叹号。青春就在这回首之间,有了千万般滋味;在一个不经意的时刻,扰乱了我们柔软的心绪,催下我们复杂的泪水。

  我们的泪水为何而流?许是为了往昔少年没有圆了的梦想,又或许是为了奋斗不止却无力更改的现实。这些复杂的泪水,从炙热的鼻尖,从发酸的眼眶,从缩紧的心脏,汇集,流出,抛洒。一滴,两滴……在时间的流逝中聚成一条小小的溪流。是溯回不舍的过去,是停留在美好的现在,又或者是随着秒针的转动,一寸寸地流向未知的未来。

  常常,我们忘记了自己的人生是从何处起航的,也不知道这一叶扁舟经历了怎样汹涌的波涛和苦涩的.海风,最终才抵达了如今的港湾。

  小时候,我们经常渴望长大,但长大后我们又时常期盼成熟,成熟后我们却又缅怀过去。人生匆匆,我们总是在期盼与回首之间度过了一程又一程的山水。

  就这样,往昔的种种模糊汇集成了小时候的童话,印在发黄的扉页上。总有一天,我们会连故事的开始都忘记,却可以深深地记得当时的心绪。

  春夏秋冬,四季轮转,我们也渐渐脱去了青涩,成熟顺着时间的潮水淹没了全身,年少轻狂的自我也消失在回忆中,然后一点点淡去了色彩,直至无影无踪。最后的最后,才会感慨:青春原来早已度过。

  无数的人总是伤感于青春的易逝,但其实它就是人生当中的一个阶段,像少年、成年、中年、老年一样,只是我们对青春注入的感情太过复杂,太过矛盾:时而嬉戏笑闹,时而嚎啕大哭,满心欢喜有之,肝肠寸断亦有之。不敢经历,却极度渴望着;勇敢面对,又想尽办法去逃避;弃如敝履,回过头来又依依不舍。

  青春其实就如绚烂一瞬的烟花,是繁盛时的牡丹,是雨后彩虹,也是悬崖边的瀑布。

读《青春》有感13

  青春是一场不甘言败的奋战,青春是一段酣畅淋漓的旅程。青春,于我们来说,最宝贵,最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我们人生价值之所在,所以我们必须无悔于青春。第一次接触尘衣,一股浓郁的青春气息缓缓飘来。

  常听人说:“孩子,你真幸运!你如今依然青春。”我其实一直都不大知道自己的青春应该如何度过。在我的世界里,青春代表着轰轰烈烈,代表着疯狂,只有这样,我觉得青春才会无怨无悔。青春,我们可以做想做的任何事。

  但尘衣不这么认为。她像一个知心大姐姐,细心地揣摩青春期少年的内心。她所撰写的这本《青春不拷贝》为我们介绍了多位曾经在国际、国内取得硕果的青少年们的成功心得。他们向榜样学习,但绝不照搬;他们有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他们完美的诠释了自己的青春。看到他们不同的际遇,看到他们的努力,我相信我会找到自己成功的最佳切入点,从而踏上人生的巅峰。

  然而,青春,只靠自己一人的一腔热血,真的够了吗?你是否叛逆的和长辈说过这样的话:“我的人生我规划我的青春我做主,你们不用管我。”但事实上,真的可以吗?你真的行吗?大家都把“叛逆”当做青春的代名词,但像这样的问题,凭自己一人处理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个人的思维非常单一,想问题的角度不全面,所以可能会误入歧途。因此在青春期这个特殊时期,对于自身的一些问题,一定要勇于打开自己的心扉,乐于接受长辈朋友的热心帮助与建议。在这本书中,很多的成功青少年都是接受了长辈的建议和教导,在他们的成长路上有“贵人”为自己指点迷津,所以我们不应拒绝他人的帮助,或不听取别人的意见,自己一意孤行。

  无惧迷茫,无惧伤悲,无惧孤独,在青春路上留下一个金色的脚印。我们应做一滴雨水,既然来了就不再后悔,用尽自身的所有精力也要完成自己的使命。“青春”听起来炫酷,潮流,年轻向上,但却是上天给我们每一个人的考验。它充满挑战,惊险与陷阱,稍不慎,便会落入万丈深渊。

  让自己的青春无悔,让自己的青春无愧。

读《青春》有感14

  其实最近做梦老是梦到回到学校上课,梦里那破烂的教室,熟悉的面孔,而梦醒了,有谁还记得课桌背后的容颜,那年,那班,群魔乱舞的人们,漫天飞舞的字条,回过头,沿途的风景已经变成了照片!

  可能是去看了最近热播的致我们逝去的青春吧,感触很多,什么是青春,青春就是说为了梦想宁愿背叛世界,不相信命运,对待现实的不公,努力的挣扎,反抗,享受痛苦,享受残忍,享受背叛,享受失望,享受失败,享受这属于青春带来的美好,放肆的笑,叛离的跑,像傻子一样的狂笑。直到最后遍体鳞伤,直到最后不再反抗,直到最后变成我们曾经讨厌的'那种人。然后开始对世界妥协,慢慢的我们就这样老去。而现在我只有再和你们一起吵闹的时候,才会感觉到我们身上还有青春的影子,才会觉得我们都没有变,还是以前的样子。。

  其实成长就是生活逼你成了你最讨厌的人,青春回不去,但即使是脑海里仅存的片段也找不出最恰当的词形容它的美好,我们不能做到青春活得不留遗憾,但要做到在青春里活得心安。

  喜欢那一句故乡是用来怀念的,青春就是用来追忆的,当你怀揣着它时,它一文不值,只有将它耗尽后,再回过头看,一切才有了意义――爱过我们的人和伤害过我们的人,都是我们青春存在的意义。

读《青春》有感15

  第一次接触刘同的书是因为一个女生,具体经历就是她把书借给我,看了然后要求得写读后感。我现在基本每天都待图书室,所以对朋友介绍的好书是来者不拒,便也就欣然接受了这个不是任务的任务…

  刘同,一个文字上性情的舞者,就像他说的:理性的时候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感性,而感性的时候理性的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相比他而言,我就差了不止十万八千里,每次一给我上感情,我感性的意识总能轻而易举的将理性打得一败图地…也罢,这就是我吧。

  很喜欢刘同的文字以及刘同这人,感觉在面对他的文章时与我对话的不是别人,而是灵魂深处那个沉默的自己。因为他所表达的方式以及他的感情就仿佛是我早已想到却无法用文字描述的。看见他我就好像看见了另一个真实存在的自己。喜欢自由,习惯一个人,逍遥随性(在这里不得不对被我无意忽视的好多人,跟荣幸我们仅仅一面你就把我记住,但因为性格的原因,这也让我养成了不爱记人名不爱记面孔的习惯,抱歉啦)热爱旅行,向往童真与简单…这是他或者说也是我。说到童真,我就想到自己都奔三的人了还过得跟个孩子似的,有二没二一样过。不过,算了,二就二了,谁让我就这德行,而我也习惯这种不带造作的天成…

  看完他的书时,有种感觉就像是看了一本写满了自己心情的日记。虽然这本书说的是献给处在青春迷茫期的我们,但全文我却找不到任何应对青春迷茫或者不解的建议或答案,如果硬要问我个为什么,我想我能告诉你的就仅仅是因为我知道我的青春不迷茫,而我也早已经想好这辈子要怎么走完这条漫长且属于我自己一个人的路途…

  体味刘同文章隽永中附带着清新的笔触时,每每看到某些语句竟然会有种想哭的冲动,呵呵,我也不懂为什么了…我想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共鸣吧…

  看书的过程中同班的有个女生把书借走了然后顺带把我在书上写的`感受看了一遍,回来直接把我给剖析得那个透彻。奇了都,我就几句话,竟让人看到了我深埋在心底的自己,这女生,厉害!有力量!

  大一的夏又这样莫名的回到了原点。时常会听到有人抱怨不明白路途前进的方向,人生的意义。我想这样也好吧,至少我们就应该在该迷茫的时候迷茫一下,这叫青春。而按照刘同的说法,如果自己都知道了未来的路怎么走,那人生就不叫人生了,叫认命。或许说我也早该认命…谁让我那么早就明白这些。是不是每个处在这个阶段的孩子都喜欢思考,对待感情又十分认真?我想,习惯于前者的人一定早于习惯于孤独,因为孤独的人有种习惯叫作自我对话,而于后者,我想说,只要我们对感情认真起来,我们就输了,而我也就常常处在这种输掉的境地…

  我很庆幸,我在比作者早了十年的时间里就明白了很多东西,关于友情,爱情,亲情,人和事。虽然我现在还没有强大到能撑起一片蓝天,还不够成熟,不够洞悉世事,但我一直在努力!

  这本书给我感受最深的便是它让我深刻的明白时间的力量真的很强大,强大到可以该变一切。不懂是谁说过这么一句话:时间就是把杀猪刀,宰下去,刀刀生痛。我想生痛的不是我们被伤得有多深,而是我们不得不在时间的荒洪里选择对回忆的遗忘。这一年我们在这里,做这样的事,但我们不能保证十年后我们在哪又做着什么,即使我们现在定下了海誓山盟直至海枯石烂,但终究这里存在着期限,长一点也不过就是山无棱,海水竭,可这真的有么?只要过了这个期限,一切曾经我们珍视的美好在时间面前都会显得惨白无力。时间让曾经以为自己舍不去的曾经暗淡直至风化,它改变了很多。同样在别人的时间里我在改变,在我的时间里我以为自己停留在了过去,但事实上我错了,我也一直在路上,只是我还对一些人一些事念念不忘罢了。我想我也该走了,不等了,我有理由相信时间已经改变了一切,刘同说:失恋不会死,一年是期限,我也该给自己一个期限。

  我也该懂真正能陪自己走到时间的尽头的也只有自己了…

  刘同执着于简单、真挚,我也一样,难免这可能会让人感觉到有些傻气,傻就傻了,人活得太聪明会累死的,没事就别把自己搞得跟个哲学家一样,老想些人生的深层次,你看他们,哪个不是被自己纠结死的。嘻嘻,开个玩笑。活着就是要有点玩世不恭的好…再说,矫情出来的矜持都不叫矜持,它让我感觉,不说了。

  现在想回家了。老妈,我想回去吃老爹的牛肉,牛胫,哈!还有老爹的早餐。

  说累了,最后大声吼一句:我的青春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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