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混血豺王》有感

时间:2023-11-23 15:25:34 读后感作文 我要投稿

读《混血豺王》有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混血豺王》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混血豺王》有感1

  读完《第七条猎犬》后,我迫不及待地又捧起了《混血豺王》这本书,被白眉儿的故事所深深吸引。

  故事讲述的是:一只猎狗和母豺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母豺为了让它活下去,用计让母豺黑蝴蝶成为白眉儿的养母,后来被发现,成为豺群最末端的——“苦豺”,受尽白眼、欺凌和屈辱。又被豺王陷害逐出豺群,成为一只流浪豺,为了生活它成了阿蛮星的'猎犬。在一次狩猎中,白眉儿救了对它有恩的母豺,被黑狗黑虎发现,被迫离开主人回到豺群,因为救了豺群成为新豺王。

  有一天,主人阿蛮星被豺群围困,为了报恩它咬死同伴,救了阿蛮星。最后又为了豺群而死在猎人枪下。

  读完这本书,我在白眉儿身上学到很多,知恩图报,不轻易向困难低头;为了豺群而选择牺牲自己,这种精神让人感动。

读《混血豺王》有感2

  “豺”字由一个“豸”字和一个“才”字组成。“豸”字在古代泛指兽,这两个字搭配在一起,可以理解为最有才能的走兽吗?或许多多少少有些牵强,但豺群确确实实是兽类中纪律最严格,组织最严谨,等级最森严的群体。豺群中等级森严,它们设有豺王,有兵豺,有保姆豺,还有随时准备为族群利益牺牲自己的苦豺,就像一个完美的军事组织。

  但是,人类显然对嗜血的兽类动物都心怀偏见,比如豺,就很“不得人心”。我们喜欢用“豺狼虎豹”比喻凶残的坏人;我们惯用“豺狼当道”来形容坏人当权;形容那些凶残、狡猾心肠的恶人,我们会用上“豺狐之心”……总之,豺之一物,人人不喜。

  事实上,豺是机智的`,是勇敢的,是忠诚的,它们尽心尽职,勇往直前。它们无论何时何地,何种逆境都不怕苦不怕累,它们坚持自己心中的信念,勇往直前,绝不半途而废。所以我们要保护这种动物,不要再把豺当作穷凶极恶的亡命徒。

  这是一本很值得推荐给大家的书,相信你有和我一样深刻的感悟和启发。

读《混血豺王》有感3

  暑假里我阅读了许多好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著的《混血豺王》了。

  《混血豺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匹来自埃帝斯红豺群的公豺——白眉儿。白眉儿的母亲达维娅在生下白眉儿后生了一场大病,身体非常的虚弱。因此,达维娅为了让出生仅半个月的白眉儿能在自己死后活下去,巧设毒计将母豺黑蝴蝶所生的幼豺杀害,并将幼豺风笛的尸体塞在自己事先挖好的土坑里,把谋害小风笛的秘密掩埋在自己的身体底下,瞒天过海。让母豺黑蝴蝶心甘情愿的做了白眉儿的养母。过了半个月,秃鹫飞临埃帝斯红豺群,在啄食达维娅的尸体时,小风笛的残骸暴露出来,达维娅生前的罪恶谋杀也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之下。那时,白眉儿受尽了白眼、鄙夷、欺凌、屈辱,成为了埃帝斯红豺群中的苦豺了。白眉儿虽然是苦豺,但它是优秀的猎狗和母豺的产物,身体极其健硕,自己也十分的努力。这引起了豺王夏索尔的`嫉恨。白眉儿一次一次地用自己的机警和聪慧逃脱了夏索尔的圈套,但是夏索尔的圈套防不胜防,白眉儿终究还是掉落了圈套,被逐出了豺群。白眉儿坚强地忍受着各种挫折,经历着各种生死的考验,最终历练成了豺王。

  看了这本书后我感觉到,有些人不要说生死考验了,就是遇到一些小小的挫折也都会经受不住。比如:有些人高考落选了,就要跳楼自杀;有些人工作不顺利,就要退缩;有些人遇到挫折,就闷闷不乐……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成功的,关键就是各自的心态好坏。

  《混血豺王》这本书我很喜欢,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励志,给了我许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读《混血豺王》有感4

  看完了《混血豺王》 ,我叹了一口气,白眉儿啊白眉儿,你怎么就这么走了……

  《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篇,纪录了白眉儿的后半生,塑造了一个有情有义、有勇有谋的豺王形象,说它有情有义一点也不过分,它为了救兔嘴不惜牺牲自己,只因为兔嘴在它小的时候给过它温暖;说它有勇有谋,也不足为过,它用狗叫声,引走了猎人和猎狗,救了二三十只幼豺。

  我认为,我们确实要讲信用,要懂得感恩,友情,爱情,亲情,这些也都十分重要。当然还要为大局着想,要考虑群体的利益,不能因为自己的一己私欲而耽误了整个团队。可是要面面俱到哪有那么容易 。就如书中的白眉儿就是一个例子。他为报恩不得已牺牲了自己的伙伴,为了表示对伙伴和团队的忠诚,牺牲了自己年轻的生命。是的,友情、恩情这是多么难的选择题呀。白眉儿的这种知恩图报,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精神令我敬佩,我会永远铭记这种精神的!

  书中的白眉儿非常的无私,任何事都要先为别人着想,才再考虑自己,它还非常的尊老爱幼,不像豺群以前的.豺王那样把老豺沦为苦豺,对老豺那么凶狠,还不给它们吃好东西,只让它们吃残羹淡饭。在它的王国里有的只是平等、友爱。我不喜欢豺这些凶猛的肉食动物,以及它们的一些手段,但是看完这本书,我对白眉儿和兔嘴产生了一种尊敬。我被它们的善良深深感动。

  我觉得白眉儿的品格是完美的,是非常值得我 去学习的。混血豺王这本书我看懂了这些,不知大家有什么建议呢?

读《混血豺王》有感5

  在美丽的日曲卡雪山,有一群豺,豺群中有一只优秀的豺,叫白眉儿。

  豺王为了不使王位动摇,设下圈套,把白眉儿逐出豺群。白眉儿在荒原上吃了上顿愁下顿,没办法,只好去猎户那里当一只猎狗。历经无数苦难,最终成了寨主任的`猎狗,在猎场上纵横驰骋。

  可有一天,在捕猎时无意遇到了小时候帮助过他的母豺——兔嘴,他心地善良,放了兔嘴,可被主人的大黑狗看出了马脚,最后被大黑狗报复,只好赶紧逃命,回到日曲卡雪山。

  回到雪山后,白眉儿再次做一条豺,山上突然闹了狼灾,豺群的生活严重受损,可又打不过狼,豺群被迫离开雪山。正在他们过怒江时,狼群却来追赶,无奈之下,白眉儿与狼王撕打,在豺群的帮忙下,白眉儿竟咬败了狼王,狼灾没了。由于功劳很大,白眉儿成了豺王。

  某一天,寨主任——白眉儿曾经的主人竟结集了七八十个猎人,七八十条猎狗,打到豺群老家了。白眉儿用自己的智慧带着豺群逃了出去,可小豺们却成了猎人的诱饵,为了豺群的将来,作为豺王的它,挺身而出,暴露出自己狗的本性,骗过猎人,救出了小豺,却被豺群遗弃,死在了猎人的枪下,做了一次伟大的自我毁灭。

读《混血豺王》有感6

  豺在人们心中是一种凶狠的动物,可我不这么认为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雄性的豺,名叫“白眉儿”。白眉儿是一只狗豺杂交之后的混血儿,身上百分之五十是狗,百分之五十是豺。它的一生极为复杂,从忠诚的猎狗到地位最低等的“苦豺”再死在猎人们的枪下,一生悲欢离合。

  一开始,白眉儿在主人阿满星的手下当猎狗。起先,全村的猎狗对它不屑一顾。但是后来,它受到了全村猎狗的拥护,做起了头领。之后,他和主人、猎狗黑虎一起去追赶一匹母豺。但是,面对身临绝境的母豺,白眉儿认出,那匹母豺正是曾经救过他的兔嘴儿。那年冬天,白眉儿被一遗弃在雪地里。是兔嘴儿收留了他。于是,他和兔嘴儿一起逼黑虎承认洞面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只死蝙蝠。但黑虎从此怀恨在心,有一次,它诬陷白眉儿杀了自己(他本来就快死了)。结果白眉儿被主人抛弃。他准备重新做豺。一开始,他在豺群担任苦豺。豺王夏索尔在一次战斗中被大花狼打败,而白眉儿却赶走了大花狼。于是,豺群将白眉儿当作首领。后来,豺群闹了一次饥荒,除了白眉儿以外,所有的豺都认为兔嘴儿因该被豺群吃掉。因为兔嘴儿在和大花狼的战斗中瞎了两只眼睛,一条前腿也断了,他为了不成为豺群中的累赘,便一头撞墙而死。

  但最让人意想不到的还是它的悲惨结局。白眉儿为了救所有的`幼豺,装狗叫。那狗叫是那么纯正。整个豺群惊呆了。但即使这样,白眉儿也已无路可走。难道就看着所有的幼豺这么去死吗?他只能做出这个决定。但他也想到了后果——永远回不到豺群。果然,他在回到豺群之后,夏索尔又当上了豺王。并且,他还被猎人割断了尾巴,砍断了前腿。最后,白眉儿死于原来是自己主人的枪下。

  白眉儿坚定的信念激励了我对学习的看法,学习也应该像白眉儿这样,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坚强的去应付;不管遇到怎样的问题,都要想尽办法去解决它。白眉儿当“苦豺”,做猎犬,升当豺王,一切他都坚持了下来,我十分敬佩。多有义气的豺呀!多么有情有义的豺呀!牺牲自己,挽救别人!

读《混血豺王》有感7

  有一本书它可以让你难以忘怀,让你知道豺的生活,那本书就是《混血豺王》。

  故事讲的是:在一个猎户寨里有一只血统里一半是狗一半是豺的猎狗。说是狗吧,也不全是。说是豺吧,也不全是,他叫白眉儿。另外它还有一个冤家叫黑虎。它跟随主人阿蛮星十年。从白眉儿到黑虎家,黑虎就怀疑白眉儿是豺,不是狗,经过那件事后黑虎就更加怀疑白眉儿是豺。那天白眉儿、黑虎和主人阿蛮星一起出去打猎,这时一只豺跑进了阿蛮星的视线,距离五百米,而枪只能打一百米,所以阿蛮星让白眉儿去追。白眉儿身强力壮很快便追了上去,一看是兔嘴,兔嘴曾经救过白眉儿的命,白眉儿可不愿做白眼狼,只有把兔嘴藏起来,很快阿蛮星便带着黑虎追了上来,白眉儿咬着阿蛮星的裤腿向小沟那边“汪汪汪”叫,黑虎的嗅觉细胞当然比阿蛮星多,一下子便闻出来兔嘴没有在水沟,使劲把主人往后拉,阿蛮星顺手拿起一根棍子往黑虎身上打了一下,黑虎一下子被打趴下了,最后追到水沟尽头,也没有追上,阿蛮星没有责备白眉儿,反而责备黑虎拖延时间。

  自从那件事之后,黑虎怀恨在心,最后黑虎决定诬告白眉儿,黑虎先到白眉儿的`巢穴,再把自己的肚肠掏出来,(豺在捕获猎物时,就会把猎物肚肠掏出来)只要白眉儿一进来黑虎就会乱叫,阿蛮星只要一过来,看到这一幕,一定会认为白眉儿是豺不是狗。果真白眉儿进来了,黑虎便立刻乱叫,阿蛮星便立刻闻讯赶过来,阿蛮星一看面如土色,便立刻拿起大刀向白眉儿劈去,说:“好你个白眉儿竟敢扮成狗,混进寨里,我真是瞎了眼。”白眉儿见大势不妙,立刻向森林跑去。

  白眉儿逃进森林后,就饥一顿饱一顿,最后白眉儿决定投奔埃蒂斯红豺群。真是天无绝豺之路,当白眉儿在森林里溜达时,正好碰到了埃蒂斯红豺群在围着一只成年公野猪,但是采用了许多办法都没有成功,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掏肚肠,可是只要有一只豺一动,野猪就会竖起獠牙,准备时刻冲上去,这时,白眉儿一下子跳出来,把野猪的肚肠掏了出来,野猪立刻瘫倒在地,所有的豺蜂拥而上,一会儿一只野猪便成了一具白骨,只见这时豺王夏索尔嗅了嗅白眉儿,突然夏索尔嗅出了猎狗的味道,立刻张牙舞爪的向白眉儿扑去,只见这时兔嘴罩在了白眉儿身上,无论夏索尔怎么咬兔嘴死活不让开,没办法只好让白眉儿加入埃蒂斯红豺群。

  在白眉儿加入埃蒂斯红豺群的几天后来了一群恶狼,它们战领了埃蒂斯红豺群的领地,没办法,埃蒂斯红豺群,只有渡过波涛汹涌的大河,正当白眉儿准备下河时,突然看见兔嘴被狼王挡住去路,白眉儿立刻冲了上去,把狼王扑倒了,经过一场恶斗,终于白眉儿打败了狼王,又夺回了领地,之后白眉儿当上了豺王。

  在白眉儿当上狼王的几个月后,埃迪斯红豺群的大本营被阿蛮星发现后,带领了一大队猎人和猎狗,很快埃蒂斯红豺群的豺数缩小了2倍,于是,白眉儿让所有有幼崽藏了起来,所有的成年豺都逃走,到了黄昏时在去找幼崽时却找不到了,这时只见所有幼崽被绑到一块空地上,白眉儿引开了猎人,其余的豺救出了所有幼崽,就这样白眉儿牺牲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动物之间的友情和知恩图报,遇到危险时机智勇敢的优秀品质,还有为后代着想的献身精神。

读《混血豺王》有感8

  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阿蛮星家的老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这就是白眉儿,如果我是书中的天神,一定会把他用雷劈死。

  它具有豺的凶残,敢在母豹鼻子底下枪豹崽;它具有狗的忠诚,作为阿蛮星的猎狗,它忠于职守;它还具有人的`善良,将弱小的母豺放在第一位,还义无反顾救了阿蛮星。作为这三种矛盾的混合体,白眉儿无法在残酷的自然和社会中生存,最终走向了灭亡。

读《混血豺王》有感9

  它穿梭着,于狗与豺之间。一次次的抉择,使其的生命充满了悲欢离合;使它看够了他人的脸色。它是一代混血豺王……

  时隔已久,白眉儿再次回到了埃帝斯红豺群。这儿曾是它出生的地方,却因豺王夏索尔的嫉恨而使它被逐出豺群多日。在此之间,白眉儿饱受了一只流浪豺的艰辛。为了生存,白眉儿当上了猎户寨的猎狗。由于有出色的狩猎技艺,白眉儿成为了猎户寨狗群的首领。苦尽甘来,白眉儿过上了深受主人宠爱的猎狗生活。然而,它的血管里依旧流的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这一切使它的生活注定不能平静。在一次狩猎中,白眉儿暴露了它那豺的血统,被主人逐出家门。此后,白眉儿再次变得无家可归。经过了白眉儿周全的安排,它再一次的回归了豺群。如同绕了一个圆一般,白眉儿又回到了原点。

  日曲卡山麓来了一群狼。它们是那样可耻,如同一群强盗,抢食着埃帝斯红豺群的食物。经过多次争食冲突,埃帝斯红豺群再也忍受不住,与狼群展开了一场恶战…。。豺本不如狼强壮,脑容量也不相上下,狩猎技能更是大同小异,通常来说,豺是占不到什么便宜的。果不其然,没过一会儿,豺群便被逼到了怒江边。终于,夏索尔决定过江了。要知道,一旦过江,埃帝斯红豺群便都成了流浪豺,再不可能回来了。然而,正在这时,白眉儿扭转了乾坤。

  狼群出现在了怒江边,逼迫着豺群渡过怒江,离开这片土地。白眉儿依旧陪在兔嘴(它最亲的`豺)身边,寸步不离的伴着它渡江。兔嘴瘸了一条腿,走起来一步一个歪仄。怒江水势汹猛,也不知是被吓的还是怎样,兔嘴竟转过头来,朝岸上奔去。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只见狼酋大花狼扑了过来,为了拯救对自己有恩的兔嘴,它勇敢的朝狼酋大花狼扑了过去。随着白眉儿的扑咬,其它的豺也不再忙着逃难,而是转过身来,朝岸上其余的狼奔去……最终,豺群获得了胜利。

  不知不觉中,白眉儿成为了豺王。这次王位过渡十分平静,没有争执,没有厮杀,没有内讧,这在埃帝斯红豺群的历史中是绝无仅有的。

  那是一个错误的抉择,即使如今反悔也再来不及了。它本不该放了他——它往日的主人,阿蛮星。然而,它确实这么做了。白眉儿做梦也没想到,昔日的主人阿蛮星会如此背信弃义,对埃帝斯红豺群古髅岩大本营进行大规模的围剿。经过长时间的周旋,许多成年豺都获救了,而所有幼豺则都被猎人抓了过去。对豺群来说,幼豺就是未来的希望,而此时,所有的幼豺都被猎人绑在了一根木桩上。这是一个圈套,但就算你识破了,也心甘情愿去钻。如今,唯一一个有可能救出幼豺的办法只有它白眉儿知道——装狗。然而,它可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但,为了豺群的后代,它值得一试。终于,白眉儿下定决心,坚定的朝木桩走去……

  最终,白眉儿成功了。但,它牺牲了一条腿和那条尾巴,它再也回不去豺群了,它是一条狗!?不,它似狗非狗,似豺非豺。它即当过狗,又当过豺。但,它永不能成为狗或豺。也许,这就是它的命运……

读《混血豺王》有感10

  当我们降临在这个世上时,是谁含辛茹苦地呵护我们?当我们面对挫折时,是谁在一旁谆谆教导我们?当我们在学走路时,是谁在一旁小心翼翼地搀扶着我们?是母亲,是母亲对自己儿女的关爱和呵护!是任何一个人都缺少不了母爱。母亲总是在一旁默默地鼓励你,正是因为地球上有了母爱,这世界才变得如此缤纷,如此可爱。

  豺之间也有母爱,我觉得它们之间的母爱不是体现在关心和呵护,鼓励与奉献,它们的母爱是——以母命换子命!这是何等的伟大啊!

  在一个寒风凛冽的冬天,一群饥肠辘辘的豺正在冰天雪地间行走。这群豺是由一位叫白眉儿的豺王带领的,现在它们一个个正饿得眼睛发绿,到处寻找可以充饥的食物。可在这一片雪白之间,哪有可吃的食物呢?正在它们犯愁的时候,一只豺发现了一窝野猪洞。这洞藏得很隐蔽,如果不是里面的.小猪踢了一下洞门,发出了声响,这洞也许能安全地藏到春天。

  这下好了,豺群找到了食物,可这野猪可不好惹,只要被它的獠牙顶到肚子,那只豺就活不了多久了。唯一的办法只有抓瞎它的眼睛,把它引出来。可是这洞口只容得下一只豺进进出出,这下糟了!毕竟一只豺的力量并不是很大,一不小心还会成为野猪的盘中餐,就算不被吃掉也会受重伤。这时候豺王通常会选苦豺。选苦豺就是在豺之间找一只最老最没用的豺去干一些为大家做贡献的事。

  现在,白眉儿跳上了一块最高的石头,他开始扫视这些豺。当目光聚集在一只最老的母豺时,他停顿了一下,便马上把目光从这只豺身上跳过了。他的目光在这些豺中跳来跳去,最终停在一只比上次的母豺年轻些的老公豺上。可大家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了那只母豺。原来那只母豺不是别人,正是白眉儿的母亲。白眉儿把目光朝向了自己的母亲,这眼神中带着些许的哀伤和无奈。唉,虽身为豺王的母亲,但还是逃不过当苦豺的命运,如果豺王不让自己的母亲当苦豺的话,很难让大家服气,可能还会受到一些苦心积虑要谋位的豺当众咬死。白眉儿瞬间陷入了两难的境界……看见大家都要自己当苦豺,出于求生,母豺潜意识发挥,身子不由自主地退了一步。但想到自己不当苦豺儿子又会被残害,身为母亲,他傲然地走到了洞口。母豺回头瞟了白眉儿一眼,这一眼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不舍;这一眼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爱;这一眼也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怨恨。然后,她坚毅地走进了洞里……

  世间最温馨,最伟大的东西就是母爱。在绝望之际,是母爱点燃了你心中的那把火,是她让你逃离了濒死的边缘。人生在世,最值得你珍惜的就是——母爱!

读《混血豺王》有感11

  看完了以后,我差点哭了起来。白眉儿为了让豺群生存下去,牺牲了自己。这种精神非常的伟大,豺在人们心中留下的都是坏的印象,却忘了动物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是什么动物都是如此的。生活中,有些人成天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利益,却忘了自己对这个社会应当有的`回报和奉献,只有这样,才能让世间充满温暖,和谐。只要每个人愿意奉献,不管那人的工作高低贵贱,但他肯为社会付出,不求回报,那这种人才是最伟大的,最值得我们去尊敬的人!

  我从今天开始,我要不求回报的为社会做出贡献,可能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但是只要持有这一颗心,那么他才是最了不起的人!

读《混血豺王》有感12

  豺在恶兽中排行首位,似乎是恶贯满盈的代名词。所以,人们对豺恨之入骨。当遇到类似水牛这样的大型食草动物时,豺就会采取掏肠法。一旦遭豺掏肠,再强壮的牛也会变成一堆任豺宰割的牛肉,这大概是豺名声不好的一个原因。《混血豺王》就带我走入了一个豺的世界里。

  这本书讲述了:在埃蒂斯红豺群中生活着一匹血管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的豺,它就是白眉儿。出于嫉妒,豺王夏索尔将白眉儿赶出了红豺群。而后,老黑狗的报复结束了它的猎狗生涯。回到豺群的白眉儿当上了豺王。被迫之下选择了自我毁灭。

  白眉儿有猎狗的忠诚与豺的气魄。当疯牛向主人阿蛮星冲去时,你第一想到的就是救主人。所有狗能想出的办法你都用尽了,可是都没有对疯牛造成威胁 。眼看疯牛就要顶向主人了。你不得不用豺的看家本领“掏肠法”。你用掏肠法制止了这头疯牛,救了阿蛮星。可是,阿蛮星却对你的身份起了疑心,因此与你亲昵时提高了警觉。阿蛮星没有像以前那样宠爱你,可是你依然对他百依百顺.你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忠诚的好狗.如果我是白眉儿的`话,主人要是对我的血统起了疑心,那我就会抛弃他,再找一个宠爱我的主人。

  一次豺狼大战,让你走上了豺王的宝座。在狼群的逼迫下,豺群不得不渡怒江。而你为了照顾兔嘴比其它豺落后许多。突然大花狼扑到了兔嘴身上,你奋不顾身的冲上去,撕咬着大花狼。最终消灭了它。你真是一匹与众不同的豺,豺都是自私自利的,而唯独你却懂得知恩图报。在你小时候兔嘴曾给予你温暖,而在兔嘴遇到困难时,你拔刀相助救了它。

  你这种知恩图报,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精神令我敬佩,我会永远铭记这种精神的!

读《混血豺王》有感13

  这是一本好书,我看见了这本书,它就深深的吸引着我,它就是——《混血豺王》 !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有着一半是狗,一半是豺的双重性格的人物,这也让他既做过猎狗,又当上了豺群里的豺王,他就是白眉儿。艰难的童年让他有着一颗早熟的`心灵,也让他有了奇特的一生 ......

  这书本中的主人公——白眉儿的很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例如:他在帮助主人赶黄牛的时候把自己的性

  命都快搭了进去,但还是拼死救了主人。对主人忠心耿耿。还有在他做上了犲王的宝座后还不忘帮助童年时帮助过他的母豺兔嘴,在群豺缺少过冬食物,其他豺要吃了残疾的兔嘴的时候他立刻站了出来帮助兔嘴解围,宁可牺牲自己也要救帮助过自己的伙伴。最重要的是他还出卖了自己的双重性格,冒着生命危险去解救小豺们,小豺得救了,但是他已经躺在了冰冷的地上长眠了。

  面对白眉儿我想到了现实的生活当中,如果不是利益关系在现代社会是不可能对一个人忠心耿耿的,并且还是冒着生命危险的。在现在社会长大的我们,大家好像都变得很自私,哪怕今天我帮助了别人,以后我遇到了困难,那个人恐怕不一定会来帮助我。有些人好像只想得到别人的帮助,却不懂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这样下去,我想没有人会去帮助别人了。那我们的社会会变得很自私很冷漠。妈妈常说他们小时候的人都很诚实,很淳朴,大家相互关心,相互帮助。我也想生活在妈妈小时候那样的社会。不过那也只是想想的,我现在只有让自己努力成为一个像白眉儿一样不自私,会关心帮助别人的人。

读《混血豺王》有感14

  读了沈石溪老师的《混血豺王》,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小说中白眉儿的形象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半豺半狗”的白眉儿真的是不知道自己该选择做豺还是选择做狗吗?思来想去,我发现无论白眉儿选择做豺还是选择做狗,它始终如一选择“忠诚”。

  白眉儿选择做一只忠诚的狗。小说最开始就这样写道:“白眉儿在山路上小跑着,不时回头用充满感激的眼光望阿蛮星一眼。它知道,自己能有今天,全靠主人的栽培。村长的爱犬,本身就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势,再加上它忠贞骁勇的品性,才会越来越受到村民们的喜爱和狗群的拥戴。”它对主人的忠诚天地可鉴,当主人阿蛮星遭到牯子牛的反抗,差点把阿蛮星撞死的那一刻,白眉儿用豺独有的狩猎方式——掏肠子救下了自己的主人。为此,白眉儿也暴露了它豺的身份,这样的牺牲与冒险,就是白眉儿做为一只忠诚的狗的最好表现。

  白眉儿选择做一个忠诚的朋友。当白眉儿发现主人让它追捕的那匹所谓的“恶豺”是曾经救过它的兔嘴时,它想尽办法保护兔嘴,使兔嘴逃过了主人阿蛮星和大黑狗的猎杀。当白眉儿带着豺群去野猪岭捕猎时,途中遭遇了大风雪,饥饿难耐的豺群想把拖他们后腿的兔嘴作为填充肚子的食物……白眉儿挺身而出,冒死保护已经瞎了的兔嘴。可惜的是,兔嘴为了不拖累白眉儿,撞死在了崖壁上。

  白眉儿选择做一匹忠诚的豺作文。小说最后一章《自我毁灭》中,白眉儿为了从猎人的枪口下救出被困的.幼豺群,不惜暴露它狗的身份,冒死救出了幼豺群,然而等它身负重伤重返埃蒂斯红豺群与大家汇合时,迎接它的却是众豺们冷冷的敌意,甚至连昔日的妻子蓝尾尖也不愿再跟随她。白眉儿遭到了埃蒂斯红豺群的驱逐,遍体鳞伤的白眉儿无家可归。这时,阿蛮星带了猎人和猎狗包围了白眉儿,他希望白眉儿重新做他的狗,但面对阿蛮星的凶残、忘恩负义,面对自己的亲人,白眉儿选择做一匹忠诚的豺,忠诚于它的亲人,忠诚于他的族群,忠诚于它的内心。

  选择忠诚,让我想起了“中国航天之父”钱学森。20世纪40年代,钱学森就已经成为力学界、核物理学界的权威和现代航空与火箭技术的先驱。当时,如果钱学森选择留在美国,就可以过上富裕的生活,但是,钱学森却选择回归祖国,效忠祖国,为新中国的成长做贡献。“你看,我所说的这种忠诚,是对于我们国家的忠诚,而不是对于它的制度和官员们的忠诚。国家才是最重要的最实在最永远的东西。国家才是应该注意维护和亲切关怀的,人人都要为它效忠。”这是马克吐温说的话,钱学森正是这样的人。当然,像钱学森这样的人还有很多。那么我们呢?我们每个人也都要忠诚于自己的祖国,这是毋庸置疑的。

  总之,我喜欢《混血豺王》中的混血豺王白眉儿,喜欢它的“忠诚”。

读《混血豺王》有感15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白眉儿,这个名字很奇特,可以说它是一个混血儿,有着猎狗与豺两种动物的血,却处处使人震撼,也许这就是它的特点吧!白眉儿总是面对着生与死的抉择。

  在一个山林里,住着一条猎狗与它的主人阿蛮星,猎狗白眉儿温柔乖巧,深得主人喜爱,可当他被老黑狗诬陷后,主人把他逼得走投无路,他又被赶回了豺群,开始了他新的生活。经过了各种磨难后,白眉儿成为了有名的、被拥戴的豺王,这是何等高级的荣誉,白眉儿当然抵挡不住这样的诱惑。可即便享受了,也是痛苦的,谁都知道豺与猎狗是不同共戴的天敌,终于,在一次人与豺相斗的时候,白眉儿失去了身份,成为了猎人的盘中餐。

  白眉儿这个与别人相斗,而放弃自己救出幼豺的混血豺王,是人们心中的象征,人们打败敌人的勇气,是未来的.英雄,是因为它勇敢、机智、有胆量,当然也是真正合适的豺王。可正因为人类,他丧失了自己的身份与地位,丧失了爱,丧失了生命与未来,难道这不感到痛心吗?人类几乎不可以和白眉儿相提并论,因为他远远的超出了人类的思想、行动,也只不过是它心中的手下败将,至于人类打败白眉儿的事实,它当然不是想死,只是活着没有意义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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