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作文

时间:2021-03-13 20:59:06 高三作文 我要投稿

高三作文集合10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高三作文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高三作文集合10篇

高三作文 篇1

  业余时间,我给几个小学生上作文课。一来贴补家用,二来还发挥了我的特长,给孩子些帮助。其中有三个学生,给我带来很多欢乐。

  这三个学生都是男孩子,都上小学的高年级了。正是长身体,长心劲的时候。由于在学校就学习好,头脑很聪明,再加上我很宠惯他们,所以他们在课堂上都异常活跃。 最活跃,也是这三人里资力最老的叫袁伟栋。来上课时还是六年级学生。头脑极其聪明,顽皮,最擅长电脑和油嘴滑舌。他的话特别多,而且知道的也多。后来的张天鹤本来很内向,开始学习的时候拘束而紧张,可是也被他熏染得很活跃,变得很爱发言,当然也爱聊天了。 卢帅是这三人里最后来的,他话最少,也比较温和,张天鹤总是和他抢话头,抢白他,可是他从来不计较,很有宽厚之风。作文三人的进步都非常快,知识也在逐渐增多。袁伟栋书法好,作文擅长描写;张天鹤字迹潦草,可是擅长记叙,记叙翔实而完整;卢帅写东西简洁、干净,可是有不知道怎么下笔的时候,比较起来,还是因为他来的最晚,还没有掌握作文要领。三个人里最干净,最漂亮的是张天鹤,他皮肤白皙,衣着总是干净,爱穿白色棉线袜子,说话轻柔有点象女生。袁伟栋调皮可爱,长得圆头圆脑。卢帅谦虚好学,可是有不认真的地方,特别是叫他记忆什么的时候,他有丢三落四的毛病。我多次给他吃进行强化记忆的小灶,提问他《十万个为什么》的知识。

  最开心的是课堂讨论或者我提问、练习的时候,三个学生象叽叽喳喳的麻雀,又象欢蹦乱跳的小老鼠,没有片刻安静,我却没有一点烦躁和厌倦,喜欢看他们热闹开心的样子。

  当然他们最喜欢的是我给他们上室外课,他们简直象出笼的鸟儿,围着我左右走跑跳跃,非常活泼。

  俗话说,学生如孩子。时间长了,我也和他们产生了深厚感情。我知道他们将来都会是国家的有用人材,也许在长大了的时候,还会悠然想起,还有教过他们“快乐作文”的老师。

高三作文 篇2

  老树思语深秋乍起,凉风飒爽,秋意浓浓,迎面而袭,顿感凉意充盈!地面上有落下的黄叶!片片撒落,好像老树在梳理头发有点寒兮;老树上的绿叶也不是昨日的苍翠,显得有点儿伤逝,颓废似得,完完全全的老不冷秋,浑身都透着“老”字。连他自己也犯着苍老。“是真的老了吗”?老树扪心自问!有时也自问自答,自落泪伤心种种,晚情种种!是的,你是自我伤感落叶总归是落叶,就像人的新尘代谢一样,一波接着一波辗转往复,周而复始,又有什么可叹的呢?!要振作今天的精神,憧憬明天的辉煌,打起精神,努力寻找冥冥中的自我。前景辉煌,生活奕奕,幸福并快乐着。因为有脚下几棵小树的陪伴。“他们是我的希望,我的未来,我的一切的一切”!老树又裂开它那布满皱纹的脸,刹然的笑着一脸的欢欣,一脸的迷茫!!!

高三作文 篇3

  总想着可以有自己的倔强,总想着可以一贯的坚强,可是这么大了,回头一看才发现我已经把我的倔强丢弃一旁,就是那些别人眼中的坚强也是父母亲人们垒起来的。

  原来我只是喜欢幻想,无论是不是自己的感受,只要所闻所见受感动,就觉得那个会是自己。小说里的女主角,个性的样子,那些一个人颠簸,洒脱的样子,都是我的向往。

  有时候我想把一切都丢弃,去寻找那样的自我,我把那些形容别人的词生硬的硬塞给自己,让自己的骨子里哪怕也透出半点的那种美。我后悔自己不具备那种气质,那种令我着迷的美,而只能在别人那里看到自己,嘲笑自己,青春已经逝去大半,一贯平平淡淡的自己只是嘴里冷冷的说着对什么都无所谓,其实也想肆无忌惮的去疯去闯,可是能让我放下的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是自己的。想自由,可是连自己都不属于自己,能怎么自由。要想自由,首先我得把自己救赎出来。

  我想证明我不仅是个吃货,我想证明自己有天赋,我想证明自己所说过的每句誓言,过去所拖延的每个想法,我想去哪,哪都想去。

  现实永远没有照片中的美丽,照片中的那个地方我也想去,可是去过了,才知道,原来那不是真是的,原来真是的都是经过美的处理的。原来,我刚明白这些。

  伤感的眼神我不具备,未睡醒的眼神一直在挂在我脸庞,即使你看不见我的鼻子,我的嘴巴,看见我那双死气沉沉的眼睛,就知道那个是我————原来这就是我的特征,我想我上辈子肯定是个灯神,从没有睡过觉。你们呢,也许灿烂的笑容,眯起的眼睛,高挑的眉毛,每个我都羡慕,可是我明白那是我的'特征,特征这种东西就像一个符号,我不能把它扔掉去换成别的,那样我就不是我,可是我羡慕,羡慕,有时候会恨自己到底在乎什么,在乎的却又不敢承认,原来不仅害怕黑,还害怕承认,无论承认什么,好的坏的。

  日子就这样被我幻想着的逃避过起,没日没夜没白没黑的,没用的,但是我也有我的理想,可是总会受到影响,在乎太多离我远的太多,有时候甚至觉得太过关心都会觉得可怕,可是怎么办。

  继续把,日子总得在总结过后继续过下去,我期待看到一个线可以牵着我,偶尔绊倒我,让我哭哭笑笑知道自己活着还有点意思。

高三作文 篇4

  打落了黑夜的朦胧,我却依旧站在星光的梢头,仰望头顶,一片一片的乌黑,没有澄澈过滤过,斑斑点点的参差感。

  像是做了一个梦,梦中我走在黑夜的路上,一个人的大道,没有一丝的路灯光,我用我的瞳眸,穿透了夜的心脏,直直地看向我的未来,我的远方……

  那儿应该有最高的金字塔,有无数的善良和真诚,没有贫穷和欺压……

  梦醒时分,我常常问自己:我走进这个高中是不是只是一场噩梦?还是……被我遗失的记忆?然后就是一阵一阵的颤抖,才明白,原来那些都不是梦。我可以感受到自己的呼吸,我曾在梦中看到一扇门,我懂,那儿原本是我想去的地方。但是我却在就要触碰的一瞬间忘记了我要干什么,之后转过弯,又回来了。

  穿梭在夜的黑暗中,借着我黑色的眼睛,睁开眼睛的时候,感觉脑后有一种幻觉:我走在黑夜的路上,微暗的灯光下,我看到了前面高高的大山……

  走过这个冬季,前面应该是永远的春天了吧,冰雪覆盖的时候应该就要过了吧,我会微笑这迎接春天的,对吗?

高三作文 篇5

  许多同学认为写作时“无话可说,无处着手,无事可写,无文可作”。他们的文章,要么完全凭想象,胡编乱造;要么毫无新意,记流水账;要么文章拖沓、无真情实感。如何从根本上扭转这种局面呢?所谓“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生活中的真情实感、真实体验才是一切写作的源头活水。唯有做生活中的有心人,留心观察生活,细心体验生活,认真思考生活,用慧眼发现生活,作文创作的素材才能源源不断。

  人在高三喜乐参半,山雨欲来风满楼。

  妈妈最近总是爱叫上几个志同道合的家长伙伴,一起去听某教育机构有关高考的讲座。她有时会捧着一本大绿皮书,假装若无其事地飘到我旁边,翻动几页。我只好“礼貌性”地问她“你干什么呢”,她总是很兴奋地说:“闺女,我又给你寻了几个好专业!……”

  大绿皮书上的“热门专业”几个字立刻闪瞎了我的眼。

  我向来对那些讲座不以为意,只把它们当作妈妈缓解自身焦虑并尽量参与我的高三生活、企图为我的未来规划的一种方式。讲座上的分析大多是共性,但我有个性!那些“热门专业”,我又不可能因它们热而将其奉若神明;那些理性分析或许可以让未来的职业道路更平坦,但我却想走自己的路。

  我自诩生来便正义感爆棚,小时候的愿望不是当警察就是当医生:一个黑猫警长,一个白衣天使;一个除暴安良,一个救死扶伤。后来我发现,自己动作不太迅速,容易拖组织后腿,便立志于后者。还记得小时候玩过家家时我总扮医生,神气地挥舞着塑料听诊器,假模假样地开药方。我看《急诊室的故事》,看《无限生机》,看《心术》,看《青年医生》……自学电视剧中胸外按压的手势,有时甚至会冲着镜子里戴着大口罩和黑框眼镜的自己傻笑。

  与其这样幻想,倒不如少想多干。上了高三后虽然很忙碌,但我自知终于可以为梦想一决雌雄了,我离梦想、梦想离我又近了那么一小步。

  记得那个午后,从堆满书的课桌上抬起头来,我恍然想起:还有两个月,我成年;还有七个月,我高考;还有十个月,我上大学。真是“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在山一般的学业面前,在飞一般的日子面前,人在高三的我感慨颇多:

  每当看到安晓菲奋笔疾书的手,就会想起她札记本上的“我喜欢下了晚自习一出楼门,就发现有那么多人与我一起默默奋斗着”;每当看到沈章略沉思时轻遮住半脸的刘海,就会记起我俩漫步地坛时满地的鸽子、暖暖的阳光;每当看到教学楼四、五层灯火通明时,便总能想到“与子携行”的誓言,随即心中便腾起一团火……

  这些都是怎样的浪漫与温情啊!这些浪漫与温情将绽放在一片怎样的十七八岁的天空中啊!

  高三是物理老师怀军口里的云淡风轻、运筹帷幄,是生物老师红军言下的“万水千山只等闲”,是语文老师香平斗志昂扬的一声“上课”,是英语老师铭杰埋头批作业的一个侧影,是化学老师志刚紧皱的眉毛,是班主任、数学老师维军直不起的老腰……

  人在高三,情非得已,偶尔也有一腔心事,但兵荒马乱,却没有一刻停止成长。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我见高三多妩媚,料高三见我应如是!

  点评

  人在高三,可思可想可写的东西很多,思路很容易打开。本文作者由妈妈在“我”高三时的所作所为切入,进而联想到人在高三的自己,想到自己的理想,想到日日和自己并肩奋斗的同学、老师,文思飞扬,侃侃而谈,洋洋洒洒,有自嘲也有调侃(见文中画线处的句子),读来让人觉得真实可感。作者善于体悟生活中的细节,并通过细腻、流畅的文字将其表现出来,正所谓,有真情、有体验方能写出有灵性的好文章。

高三作文 篇6

  我从不喜欢矫情,甚至说得上讨厌。我的笔下从来没有飞扬的青春,因为这不符合我的生活。我总是生活在波澜不惊的平静中,没有繁芜的色彩,单调也好,苍白也罢,也没有起伏跌宕的情节,更没有慑人心魄的旋律。我始终相信,只要在生活趋于安宁时,才会激发人生的启迪。

  若说我厌倦生活,讨厌世俗那就是假话了,毕竟生活总有那么多的精彩诱惑得人眼花缭乱,无时无刻不在摧毁人的底线。我不喜欢铺天盖地的华丽,也不感动于浪漫至深的都市爱情。打开电视,总能看到一部部雷同的电视剧传递着一个信息:“悲惨的灰姑娘终于得到了王子的爱,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想必这些编剧们定是佛教信徒,以普渡众生为己任,总是给绝望的人一剂心灵的麻醉,好让她们明白自己也有希望,即便那希望藏在电视里,也好让她们总归有个做梦的地方。只是她们从不知道,世上没有那么多王子,自己也不是穿上水晶鞋的公主,生活更不是电视剧,没有那么多绝路相逢的拐角和柳暗花明的豁达,所以梦醒后还是做回自己。

  然而,我并不想讨论现实与童话的差距,也不想一味地抨击社会,因为那样不仅需要敏锐的洞察力,更需要祥林嫂般的神经质。我从来不否认社会上存在太多不公平的现象。有人在酒店一吃千金,有的孩子却在穷乡僻壤忍饥挨饿;有人在名牌服饰上豪掷千金,有人却衣不蔽体地在寒风中颤抖。只要是正当途径得来的钱,不管他怎么挥霍,你都无权过问,至于它用不用于慈善公益,那完全出于他自身的良心,毕竟法律没有把解囊相助升级为义不容辞的义务。如果你气愤,大可狠狠地瞪着眼以泄心头之愤;如果你有侠客精神,可豪气冲天地直取他人性命,不过我可事先提醒你现在没有梁山可上,只有监狱可下。

  我喜欢音乐,只要是能触动我情感细胞的音乐我都开心接纳,无所谓演唱者。我可以坦率地说,我不喜欢朴树,不喜欢许巍,我从来不认为沧桑嘶哑的声线是文学青年的特殊癖好,毕竟我就是个例外。

  我一向认为悲剧会给人更深刻的思考与反省,鲁迅先生也是赞成我的。我讨厌附庸风雅的言情,以粗糙的内容配以“青春必读”;我也不盲信把生财之道吹得天花乱坠的“成功秘诀”,成功的人自由吹嘘的资本,他们或许只是碰上一个好的时代,选择了好的时机,当他们把业务做足时,再把淘汰过时的经验当作稀世珍宝传授给后人,从此便被奉为“XX大师”

  你可以对我的言论嗤之以鼻,你也可以极尽诽谤之能事,说我卖弄,说我粗俗。不过对我来说都无所谓,这并不是说我有足够的勇气来承担所有的伤痛,毕竟谁都不想被恶语攻击,只是本人自认为没有阮玲玉那么脆弱到被可畏的人言吓到以死相殉。因为我既不想流芳百世,也不想彪炳史册,更没有伟大的功绩留给后人评说。再说时下规定火化,也没有无字碑可立。于是我乞求佛赐我一双慧眼,佛便给我一副有色眼镜,朦胧得扑朔迷离,绚烂到五光十色,我戴着它,情不自禁地感叹:“生活总归是美好的,我得快乐地活下去。”所以我一直戴着它在芸芸众生莽莽洪荒中快乐地生活着。

高三作文 篇7

  在一个水池子里,住着两条鱼,名字叫做百聪明和千聪明。还有一只叫做一聪明的虾米。他们三个是好朋友。

  有一天傍晚,他们正在谈话的时候,来了些渔夫。看到了这个水池子,他们互相说道:“哎呀!这个池子看起来有不少的鱼,而且水也不多了。明天早晨我们就到这里来。” 他们听了这像霹雳这一般的话,彼此商量起来,虾米说道:“喂,伙计们!怎么办?逃跑,还是呆着不动?” 千聪明故作镇静地笑了笑,说:“朋友呀!他们只是随便说了一句话,不要怕嘛!他们绝对不会回来的。就算他们回来的话,我也能把你救出来。在水里各各样的游法,我都会。”百聪明也附和着说:“千聪明说得很对。难道只是听了只言片语,我们就要放弃这从祖先那里继承的栖息之地吗?”虾米说道:“我只有一个聪明,我要逃走!今天我就要带着我的一家老小,搬到其他的水池子里去。”到了夜间,虾米搬到另一个水池子里去了。

  第二天一早,那些打鱼的人果然来了,他们就像是阎王爷的奴才,在水池里到处下网。结果水里的动物都给网住了,百聪明和千聪明运用了一切特别的游法来救自己的命,都无济于事。

  渔夫们兴高采烈地回家的时候,那只虾米呆在池子边上,同自己的一家老小在一块儿。他对自己的妻子说:“亲爱的,你看哪!百聪明被人顶在头上,千聪明被人栓起,而我这一聪明却在清水里嬉戏。”

高三作文 篇8

  有的时候,我会想,也许我们该感谢离别,如不不是我们必须经历离别,那我们可能一辈子都仅仅只能从书中那充满婉怨,不舍,徘徊的诗词种猜想这种情感。而这种猜想远没有亲身体会离别带给你的感触深。

  从小,几乎都呆在我们小小的村镇上,几乎没有去过其它地方。而当我们必须离开家,去城市求学时,我们才开始体会到离别的伤痛。

  大休后,要回学校了。我提着简单的行囊走出家门,走上远行的路。

  我走过那一排槐树,槐树的叶子早已落光只剩盘乱得枝干,树干上的纹理粗糙松散,好像老人家松散多皱的皮肤一般。这些树在这儿的年岁应是不短了,从我记事起,它们便在每年的五月挂起满树洁白的槐花,洁白得像云一样缀在翠绿的树冠上,沁人心脾的幽香索绕在空气中。我的眼圈红了,忙转身离去。我想:何时才能在五月的小雨中撑起伞走过槐树下,满地被雨打落的未绽放花苞,悠悠雨雾弥漫,如梦如幻。

  我走在去村口的路上。掐指算来,这条路我已走过整整九年。每天早上,我们一群孩子便背着书包沿着这条路去上学,不管春夏秋冬,永远都像鸟儿一样喧嚷着,呼唤着,我们就好像是村子里的鸟儿一样。九年里,我们已先后换过三所学校,从走着上学到骑着自行车,从一群稚嫩的孩子成长为朝气蓬勃的青年,这条路和家乡一起在见证着我们的成长。如今还是走在这条小路上却是走向不同的方向,走向更远的地方。我闭了眼睛,害怕会有人看到我眼眶中的泪。

  我坐上客车,车缓缓开始行驶。我透过车窗看着路旁的白杨树徐徐后退。树干顶端还挑着稀零的黄叶,树下是黄叶铺成的地毯,以前总是喜欢从落叶上踩过,听着"咔咔"的清脆响声。如今,我想我不会从上面走,因为我怕会踩痛他们,好像会才疼家乡一样。秋阳本就绵弱无力,这个时候,天基本上是灰蒙蒙的,看到车窗外风萧瑟。心中一阵酸楚,终是落下泪来。"多情自古伤离。更是那堪冷落清秋节".古人说的真好。

  村庄渐行渐远,渐行渐远。我独自一人离开家乡,但我却绽出笑,因为我知道家乡的一切都希望我好好的,今世,我还有寄托灵魂的家乡。

高三作文 篇9

  鸿门军营。

  噼噼啪啪的篝火跳动着,偶尔传来几声响动,是士兵在说笑。有一个巨大的军帐特别独特,一个黑黑的人影在昏暗的光线里晃来晃去。

  帐中。

  项伯此刻再也睡不着了。白天籍的怒气和范增的阴笑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籍要去打刘邦了。子房一定还不知道,当年子房为了救他而打通上下关系的事,他还没有忘记。终于,项伯作出了决断,偷偷骑上马,从小道匆匆奔向汉营。

  项伯把事情告诉了张良,张良听说后没有跟他走,而是去找了刘邦。项伯被独自丢在屋里。他突然很后悔,他发现自己已背叛了籍,他错了。

  走吗?不走,走!真走吗?不。张良回到项伯身边时,说沛公要见见他。项伯跟他去了,没有多说什么,心里却异常沉重。项伯见到沛公时,很惊讶,他发现沛公是个很随和,很令人亲近却又不失威严的人,与他脑中的图像简直有天壤之别。这一晚,刘邦留他喝酒,他很快乐。他发觉自己可能喝多了,脑子不够用了,刘邦说的话他一一记住,但却没有经过思考。

  天未亮,项伯又骑马回到了营中。他去见了籍,没有丝毫的羞愧,他此刻仍沉浸在刚才的迷梦中。他把刘邦的话转达了籍,籍没有追究什么,只是让他回去休息。

  天大亮了,游人在喊他去籍的帐里。一掀帷帐,他看见了昨夜的两位“故人”,他们相视而笑。

  大家依次坐下,刘邦张良被安排在下席。他突然发现范增那种奇怪的表情又出现了,他似乎有什么阴谋,他正不停地向籍使眼色,而籍就装作没看见。不一会,范增出去了,又不一会,项庄进来了,项庄是拿这剑进来的,他说要为大家舞剑助兴。项伯明白了,于是请求对舞,项伯知道项庄想干什么。

  突然,帷帐又一次被掀开,这次进来的是个大汉,身披银甲,左手持一面虎头盾,右手握着一把短剑,剑身上的青龙熠熠生辉。项羽先是一惊,后忙问好汉者谁。张良说他叫樊哙。樊哙进来后没做什么,他一边吃项羽赏赐的酒肉,一边奚落着项羽。项伯看着一切,心如落叶,飘荡着。

  后来,刘邦在上厕所时偷跑了。张良献上赠礼,也跑了,只把他一个人扔在籍的身边。他忽然感觉自己离所有的人都好远好远。

  垓下一役,籍在与刘邦的较量中以失败而告终,而籍的噩梦,却是从他项伯的那一夜开始。

  于是后来,人们称他为叛徒。

高三作文 篇10

  人们赞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诚然,事事皆有第一步,如果第一步不能迈稳迈实,以后的路便会举步维艰。

  迈出第一步需要勇气。从古代起,人类的祖先就认为雷电是天神发怒的表现。雷电灾害给人们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富兰克林便是那个时代的勇者。他利用风筝与钥匙发现了避雷针的原理,成功地将电从云层中引了下来,为人类带来了安全。在那个全民信仰上帝的国度,在那个上帝便是一切的年代。富兰克林挑战了神的权威,迈出了对电学探索的第一步。,充满了为科学而奋不顾身的勇气。

  迈出第一步需要创新意识。创新是事物发展的不竭动力和重要源泉。没有创新意识,就算拥有足够的勇气出脚,也找不到落脚点,更不用说将第一步迈好。这一类例子便很多了。我国宋代发明家毕昇,比尔盖茨,乔布斯……毕昇是印刷术的创始人,比尔盖茨用鼠标代替了键盘输入,乔布斯开创了触摸新时代…这些人都不是智商极高的天才,他们能在各自的领域迈出第一步,成为创始人皆源于其拥有的创新意识,用自己的创新意识来是生活更加简单,仅此而已。

  迈出第一步不可或缺知识的积累和亲身的实践。想一想,如果富兰克林是个胆小鬼不敢亲自去放那这风筝,一切会不会都会改变?答案是肯定的。正所谓实践出真知,在实践中不断增加自己的勇气与创新思维,成功才会来到身边。达尔文用了十五年的时间游历了世界各地,搜罗了成千份证据与上万个数据。十五年的磨练使他顶着重压,揭示了生物进化论的科学理论,迈出了生物研究的第一步。隔不久,有一位类似的伟大科学家,他便是孟德尔。相信孟德尔的遗传定律人人都听说过,而孟德尔为了研究一串定律观察了十四年。十四年的庄园生活,十四年一门心思的观察豌豆,终于他成功卖出了这第一步。

  跑过八百米的人都知道,跑前心中有种恐惧感,但真的跑出第一步,恐惧消失的全无踪影。

  给自己一个新的开始,毫不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