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拜高中作文

时间:2022-11-14 09:24:42 兆波 高中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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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拜高中作文(精选71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崇拜高中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崇拜高中作文(精选71篇)

  崇拜高中作文 篇1

  世界著名球星马拉多纳说:“告诉孩子们,让他们崇拜有学问的人,不要崇拜我。我只读过小学,只读过小学的人是一头驴子。”

  马拉多纳确实是谦虚的,他同时也是清醒的,因为他并没有沉醉于他在足球上的成就,而是意识到了他没有多少文化知识,会成为众多青少年的模仿对象,而且有可能会因为他只读过小学的学历而辍学成为不良少年,不利于他们的成长和社会上的发展。我认为,他的清醒是有道理的:足球是刺激人心的,但整个社会的发展靠的还是科学、文化、知识。

  回眸历史,以哈格里夫斯的珍妮纺织机为源头的西方工业革命正在迅猛发展的时候,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正在封建社会的汪洋大海中缓缓前进。渐渐地这艘船触礁了,两种文明开始了碰撞……翻开中国的近代史,我们有的不仅是耻辱,更多的应该是思考:四千多年的农业文明如此不堪一击?是知识,是科学技术让两百年的`工业文化拥有了对几千年农业文化抨击的力量。

  让我们来看看二战之后的日本,人多地少、资源缺乏……不如中国发达,很多国人都认为日本元气大伤很难崛起了,可就在这短短的四十年间,日本却一跃成为与美国、欧盟平分天下的经济大国!吃了亏的欧美人回过头来看日本的发展史才发现,日本人居然在战争前后蕴藏了大量的科学力量……

  同样是知识,当却让日本人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到世界大国的行列之中。

  马拉多纳是可爱的,因为他说出了一个人尽皆知的常识:知识是重要的,是改变这个世界的力量,是值得尊敬和崇拜的。作为中学生,我们更应该懂得这一点。

  崇拜高中作文 篇2

  大家崇拜的人可能是帅气美丽的明星,可能是革命先辈,而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一头棕色的头发,在阳光下闪着美丽的光泽,眼睛里的目光永远是温和的。平时,美味的饭出自她的手,充满哲理的话出自她的口,在国外,她还能说出一口流利的`英文,但最令我崇拜的是她做事之前考虑周到的优点。

  当她决定要带我们去日本玩时,我想:妈妈只需要订个酒店,查个路线就可以了。但几天后,我看到几张图,我发现我的想法是错误的。一张图上画了许多路线,密密麻麻的,反面是许多交通券,空白处是妈妈做的各种设想,组合。另一张纸写了许多酒店,每一家酒店的特点,优点,要住的房型,价格,附近的车站,早餐……妈妈的笔记上写了许多细节,从字里行间,我看到了妈妈的认真仔细。

  妈妈下班回到家,我对她表达了赞美之情,妈妈说:“那算什么。”说着,把我领进房间,打开电脑,我惊呆了,上面有十多份行程,时间,游玩地点…。不同的组合都有,她说:“为了以防万一,这个酒店关闭了,万一到时候,这个风景区休假了,我们可以有备用方案,计划就不会泡汤了。”我佩服极了。果然,妈妈的努力没有白费,在日本一切顺利。

  看了妈妈的攻略,我有些自愧不如,背课文时,一个字忘了,也不翻书。写英语时,不会的语法,有时就跳过去了。不过,俗话说,有其母,必有其女,相信在妈妈这个榜样的引领下,我也会养成做事之前考虑周全这个好习惯。

  崇拜高中作文 篇3

  “我的人生只有两条路,要么赶紧死,要么精彩地活着!”好一句富有哲理的话,他出自谁的口中?他出自一个坚强的中国男孩口中。他,就是伟大的无臂钢琴师——刘伟。

  刘伟十分阳光帅气,那乌黑的头发,明亮的眼睛,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他因为失去了双臂,两只袖管空空的。虽然他的袖管是空空的,但他并没有为此而感到悲伤,他的脸上,从来是那样的阳光,那么充满朝气,看不出丝毫失去手臂的'痛苦。

  刘伟十岁那年失去了双臂,但他并未因此悲观消沉,而是乐观向上地勇敢地去面对。我想如果是别人的话,如此年轻就失去双臂,无疑是莫大的痛苦与悲哀,肯定会消沉厌世,抱怨老天的不公吧?可就是这位失去双臂的男孩,坚强地面对生活,实现了他那美丽的梦想,上世人见证了他所创造的奇迹!

  我不仅崇拜他的乐观,更崇拜他的坚强自信。他失去了双臂,从坎坷的人生经历中一次次挺了过来。他去学习钢琴时,当钢琴老师认为他不可能学会用脚弹钢琴,认为他学弹钢琴简直是影响校容。可是刘伟并没有听到这些话而放弃,他说:“谢谢你这么歧视我,我会让你看看我是怎么做的”。他的话是多么有自信啊,他相信自己一定会弹好。天啊,要是我听到这些话肯定会倍受打击,刘伟就没有这样做,他自己学钢琴,还是用脚弹,用脚弹钢琴是很艰难的,这需要勇气和想象力,许多人用手弹都需要过很多年才有起色,何况是脚?果然,仅仅只学了一年钢琴的刘伟,已经达到七级水准。他果然用自己的话证明了,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

  当命运的绳索无情地缚住了双臂,当别人的目光叹息生命的悲哀,他依然固执地为梦想而奏。啊!刘伟,他就是我崇拜的人,他坚强乐观,一个年轻的23岁的中国男孩,让世界见证了奇迹。

  崇拜高中作文 篇4

  时代的快速发展,不知不觉中也促使着文明加快步伐。人们逐渐习惯这种快节奏,进而成为一种惯性思维。一切都成了“转瞬即逝”,仿佛忘却了“永恒”的存在。

  网络媒体的兴起,更是让五花八门的新闻日夜冲斥着疲倦的神经。一次次点击,跳跃式浏览,再退出,转而进入另一个页面……机械循环中,是海量的信息,变化无穷的字符,一张张不断更替的面孔。往日人们对于偶像的执着崇拜,渐渐演变成了短暂的追捧,似乎期待着更具魅力的偶像将会在下一个点开的页面出现。

  久而久之,慢慢发展成一种流水式崇拜。

  就拿阅读而言。最初纸质书籍为人们阅读的主要对象。人们可以抚摸触碰,感受到纸质的温度,嗅到油墨淡淡的香味,感受到字句之间富有弹性的张力;间或提笔在字里行间留下批注,划下感同身受的语言。这个时候,我们的心灵沉静的,灵魂与躯体同在,全身心地投入其中,体悟品味着作者的.情感,由此引发共鸣。因此,当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诸如偶像人物、情感取向、价值观,我们都较为笃定,并产生一种执着与信念。例如为张生与崔莺莺的爱情而惋惜,为保尔科察金的革命精神感动,亦或是为海上小美人鱼化成的泡沫动容……

  然而,当阅读也成为一种流水式的“生产线”时,那么对于那些元素的崇拜与追求也就成了流水式。当你打开网络,不自觉地便进入了快餐模式。快速浏览,跳跃式阅读,的确有了一目十行的速度,但大量信息也不过在脑海中走了个过场,只有少部分被记住了。最后,你确实看了无数信息,而能被记住的,却是少之又少,更不用说是深度的记忆与感悟了。因此,在这种境况下产生的崇拜对象往往成了暂时的象征,在转瞬即逝间已改变西东。因为你关注着过多的人和事,当大片大片的浮云掠过,你面前的都成了过眼云烟。

  这,都只因习惯于快速,习惯于流水式。他们在山头上一遍遍写下“某某万岁!”一次次奉以崇拜。而当雪落下,为山头蒙上一层厚毯时,他们又高呼:“雪万岁!”一次次的变更,已然磨灭了人们对于永恒的认知,而当山头的积雪融尽时,流水线上的崇拜者们又该对谁高喊“万岁”了呢?

  崇拜高中作文 篇5

  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有人崇拜周杰伦,有人崇拜林志炫,有人崇拜门卫,有人崇拜雷锋……而我最崇拜的人是:爸爸。

  题目解答机

  “妈妈啊妈妈!这道题不会做,我正乞求神——妈妈来帮我解答此题!”

  “好好好!哎呀!我来瞧瞧,是哪道‘圣题’难住了我们的乖乖!”

  我盯着妈妈,发现妈妈的表情越来越不自然:由好奇变成了皱眉头。她一把推开我,拿起笔来“唰唰”几下,“唰唰”又几下。二十分钟过去了,我在旁边哈欠连天,不仅催促妈妈:“妈妈,别做了,再做其他作业都没有时间做了。”

  突然,妈妈放下笔,说:“不行不行,这道题只能让你老爸出场!”

  早知道是这样,还不如早一些问爸爸。

  我拿起手机,打电话给了爸爸,我把题目念给他听。说真的,这题用简便计算真不容易。

  爸爸想了一会儿,告诉妈妈两道算式,让我和妈妈慢慢想。妈妈盯着苦思冥想,我却一头雾水的`站在旁边,不知所措,只好看着妈妈用笔把那两道算式慢慢分解。

  最后,妈妈知道了其中的奥妙,耐心地跟我讲解。十五分钟后,我终于弄懂了题目的来龙去脉。

  瞧!没有这个“题目解答机”——爸爸,妈妈可要想一天一夜啊!

  吸收知识器

  “知识是书的源泉。”一位名人曾经说过一句话。爸爸那数不尽的知识,那是靠着三十年的读书经历而得到的。

  爸爸看的书类型有很多。比如:以前看的是大本大本的英语书;后来看的是让人眼花缭乱的财务书;前不久又看考职称的书;现在看的一本书是《明朝那些事儿》了……

  记得那天晚上,我奋笔疾书地写着作业,爸爸拿着平板电脑过来,我一瞧,爸爸又在看《明朝那些事儿》了。

  爸爸笑眯眯地说:“来,你从这里看起,等一下你说一下这一段说了什么。”

  我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不一会儿就看完了。这时,爸爸走进来,说:“跟我讲讲吧!”

  “说有一个人,他的腿中毒了,他自己拿着刀刮去中了毒的碎肉,整个过程他一声不吭。旁边一个人看得目瞪口呆。”说到这,我想到了关羽刮骨疗毒这个典故。

  这时,爸爸开口了:“知识是长期积累的,看完每一本书都要吸取书里源源不断的知识。”

  爸爸懂的那么多,全是靠书。爸爸可真是个吸收知识器呀!

  我崇拜爸爸!

  崇拜高中作文 篇6

  说起值得崇拜的人,这真是数都数不过来。不过,最令我崇拜的人,那就数我们班的刘泽瑞啦!

  在一天午后,同学们正在看书玩乐时,班主任于老师抱着作业本走了进来,并对同学们说:"同学们,一会儿把作业发下去改错。"说完,便让同学把作业本发下去,趴在桌子上,有点闷闷不乐样子。我们见状,便问了一句。

  "我在办公室里,50元放在桌子上,好好地。可不知怎么的,五十元钱就不翼而飞了。"于老师沮丧的对我们说。我们互相望了望:有的吐了吐舌头,有的撇撇嘴巴,还有的摊摊手,露出了无奈的样子。

  大家众说纷纭:有的说可能被于老师拿走但不记得了,有的说可能掉到了某个地方、角落,有的说可能被风吹跑了,还有的说可能有人趁老师不注意,悄悄把钱拿走了。可这些说法都被老师一一否定了:于老师说她一直待在办公室里面,没离开过,那钱就一直放在老师的桌面上,没动过。

  就在这时,刘泽瑞笑着对老师说:"老师,您不用找了,我知道您的钱放在哪儿了。"说着便从本子里抽出一张崭新的50元来,递到了于老师的面前。"我想起来了!批作业的时候,我一不小心,把钱塞进一位同学的作业本里了!幸亏刘泽瑞捡到了呢!"老师又惊又喜地说。同学们也纷纷表扬刘泽瑞,称赞他"拾金不昧。"

  事后,听说刘泽瑞并没有零花钱。我问他:"听说你没有零花钱。如果是真的,你为什么不自己收下,还主动交给老师呢?要知道,50块对我们小学生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听了我的话,刘泽瑞笑了笑,对我说:"人最最基本的就是诚实。我之所以没私自收下这笔钱,是因为它真正的`主人不是我。假如我真的收下了它,我的良心会受到谴责的。相信如果换做是你,你也一定会做出这样的选择的!"说罢,便继续做他的事了。

  这虽然是一件小事,渺小的像水滴一样,但它却可以清楚的反映出刘泽瑞美丽的心灵。它会像我心里的灯塔一样,一直照耀着我前方的道路,指引我前行。

  崇拜高中作文 篇7

  人在一生当中,有值得你尊敬的,有值得你保护的,有值得你崇拜的。今天我就和大家讲一讲我最崇拜的人——妈妈。

  妈妈很孝顺,记得去年奶奶生病住院了,妈妈便在家和医院之间来回奔波,风雨无阻。由于奶奶生病,妈妈就把洗衣服、做饭等家务事全包揽下来。奶奶因生病心情不好,常常会发一些无名之火,妈妈总是默默忍受,从不和奶奶顶嘴。为了能让奶奶的心情尽快好转,还时不时到街上转转,买一些平日里奶奶爱看的戏剧dvd,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奶奶心情也好多了。

  妈妈不仅对奶奶好,对隔壁张奶奶也很好。隔壁张奶奶的三个儿子常年在外打工,无法照料张奶奶。虽然张奶奶身体还好,能自己照顾自己,但是一遇到雨雪天气,她可就一筹莫展了。记得去年冬天,一场大雪后,妈妈对张奶奶的照顾真是达到了极点。早餐妈妈总是替张奶奶买好,午餐的时候妈妈常把我家烧好的菜呀、烫呀等送到张奶奶家,还时不时的给她买些水果送去。张奶奶很受感动,逢人便夸我妈妈:凡子妈真比我闺女还孝顺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句话大概就是为妈妈而写的!

  妈妈不光孝顺老人,对我的'学习要求也很严格。妈妈每天要上班,做家务,孝顺老人,帮我学习,她简直就像一台永不疲倦的机器在全速运转着。每当晚上家务做完,就会习惯似的坐下来,陪我一起做完家庭作业,帮我检查作业、复习功课、预习……记得有一次,母亲身体不舒服,早早睡了。我一做完作业,就打开电视看动画片,刚到精彩之处,妈妈醒了,她让我把作业给她查查,我不情愿地拿出家庭作业本递给她。当她查到“听写词语”这项时便问我:“词语你是怎么听写的?”“我,我……”我一时回答不上来。妈妈和蔼地对我说,“孩子,在学习上一定要严格要求,要养成好的学习习惯!来妈妈帮你听写。”我脸红了,我以为妈妈生病了,今晚可以放松一下,谁知妈妈在病中还对我如此严格要求,我对妈妈的敬意油然而生。我暗下决心:今后在学习上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力争用优秀的成绩向我亲爱的妈妈汇报!

  妈妈,你是我最崇拜的人。你虽然外表不算很美,但是在我眼里,妈妈是最美丽、最耀眼的!妈妈,我爱你!

  崇拜高中作文 篇8

  我的叔叔善良,朴实,见义勇为,所以最崇拜他。

  很久以前,叔叔还住在发展落后的乡下,我假期总要去他家闲住个几天。有一次,他邻居家的胖侄子来叔叔家串门,拿着一只麻袋,我以为那人给叔叔带了见面礼,也没多起疑心,便朝二楼走去。突然听到一声鸡叫,我没有作出反应。可那鸡叫的越来越急,我心生烦厌,便走到窗口,想吼一声那鸡,没想到,看到邻居家的胖侄子,正在院里偷鸡。我迅速走下楼想要制止他,却看到我叔叔躲在大门后面,看着那胖侄子,偷了鸡便离开。我上前询问叔叔,为什么眼睁睁看着他偷走鸡。叔叔只是回答我说,也许他只是好久没尝到鲜了……

  叔叔真是一个善良的人!

  记得那一次,叔叔家的鸡还剩一半没有卖出去,赚的钱很少,很难养活他一家三口。我去到他家,看到他的`头发白了几根,面容很憔悴。虽然赚的钱很少,但叔叔却卖水果、买衣服给我,我才发现他身上穿的衣服已经很老旧了。我要回家的那一天,我妈来接我,我跟妈妈说,给叔叔他们一点钱,他们给我买了很多东西,妈妈看到院子里还有那么多鸡没卖出去,就明白了事情。妈妈给叔叔一笔钱,说市场不景气,这笔钱让他拿着,叔叔不肯收,我以为是他死要面子,没想到叔叔这样对妈妈说:“嫂子,我不能收你的钱,鸡卖不出去是我没能力,既然这样我就要更加努力!”

  叔叔真是个朴实的人!

  还有一次,我跟着叔叔和堂妹一起去他们村的小市场买菜。路上经过一个池塘旁,我看见池塘中插着一块“水深危险”的牌子。叔叔看到几个小孩在那玩耍,便提醒他们,叫他们离那个池塘远一点,然后就带着我和她女儿去市场。买完菜回来,那几个小孩离池塘远了一点,叔叔这才放心的走。突然,一阵水声和啼哭声让我一惊,发现一个孩子落到了水中。叔叔二话没说,扔下菜篮子,跳到池中。可我知道叔叔并不会游泳,清醒过来的我,让妹妹守在这,我去找村中的人救他们。我回来时,看到叔叔抱着一个小孩硬抓着壁上的藤蔓,村中的人赶紧将他们就起来。

  叔叔真是一个见义勇为的人!

  叔叔身上的优点让我数不过来,他是最值得我学习的人,也是我最崇拜的人!

  崇拜高中作文 篇9

  爸爸是我最崇拜的人。

  无论天晴还是下雨,一个瘦小的身影总在大街上站着;无论小事情还是大事情,总能看见他忙碌的身影。可别以为他是警察,他是警察管不了的事情就都由他管的“城市大管家”——城管。

  一天,爸爸正在街边执勤——赶摊贩,他正在说服一位乱摆摊的老奶奶,可那位老奶奶对他很无奈地说:“年轻人,你就让我摆一会儿吧,让我赚到够我中午吃盒饭的钱我就走!”而我的爸爸听到她这样的答复,他转身走进边上的那家“华莱士”店里,打包了一份汉堡包,递给了那位老奶奶。那位老奶奶很难为情地看着他说:“这怎么行呢?年轻人,我真服你了!谢谢,谢谢……”然后,很不好意思地拿过汉堡包,赶紧收摊走人!边上的那些无证摊主看到了眼前发生的那一幕,实在不好意思再摆下去了,一个个知趣地收摊走人……

  这件事是妈妈告诉我的。事后爸爸跟我说:其实那个老婆婆很可怜的',她的儿子出车祸死了,现在她就一个人孤苦伶仃地生活着。而且老婆婆也不一定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赚到买盒饭的钱。既然我们有这个能力能帮到她,替她解决问题,那就现实一点,帮她解决一些我们能力所能及的问题。我相信这件事情发生在别的城管身边也会那样做的!

  瞧瞧我的老爸,他不但心地善良,而且还很憨厚!他的做人原则是:吃亏是福!

  一次我们坐火车回老家——江西。爸爸的座位旁来了一位没买到座位票的老奶奶和手里抱着她孙子的媳妇。爸爸看到这情景,就把座位让给了那位老奶奶让她先坐一会儿。可旁边有一位叔叔就提醒他说:“唉,兄弟,别让座了,你可不是短途旅行啊,这行程还远着呢!”可我老爸笑着答道:“没事,待会儿互相替换一下不就行了吗?”可是,一个小时、两个小时过去了,那位老奶奶一点动静都没有。这时,旁边的那位叔叔站起来对我爸笑了笑说道:“兄弟,你就先坐这儿歇歇吧!”这时我的老爸站的确实有些累了,也就就势坐下了。可那个老奶奶这时也起身了,对抱着她孙子的媳妇说“媳妇,你来坐这儿,这儿更舒服一些……”结果爸爸就这样“一站到底”了!过后,我问他:老爸,你这样做值吗?他却一点也不后悔地说:值得!最起码我的良心上过得去了……

  崇拜高中作文 篇10

  有人崇拜伟人,崇拜他们的不朽的功绩;有人崇拜明星,崇拜他们令人瞩目的明星光环;还有人崇拜科学家,崇拜他们的聪明智慧。而我崇拜的人是一位非常非常平凡的人,他虽然没有像明星一样家喻户晓,也没有像人民警察那样保卫人民生命财产。但在我的心中却是最最优秀的人,我最崇拜的人,她就是我的班主任——吴老师。

  吴老师那乌黑秀丽的中短发型,既时尚而又洒脱,充满青春的朝气和魅力。她那双敏锐的双眼,可以洞察一切,课堂上能准确抓住我们每个人的神情,仿佛能看透我们的内心,知道我们心中所想。她那亲切的微笑,可以缓解我们一天的忧愁,带我们进入快乐的课堂。课堂上,吴老师声情并茂,感情投入,迅速把我们带入课文情境里:讲述美景时,让我们如临其境,感受到其中的诗情画意;讲到高兴时,让人情不自禁,心花怒放;讲到悲伤处,不由让人潸然泪下。

  吴老师之所以让我崇拜,更因为她有一种不服输,精益求精,不耻下问的求学精神。自己不懂时,就会虚心向别的老师请教,还会和同学同事们一起讨论,直到清楚明白为止。她总是告诉我们“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吴老师就是这样对知识务实求精,推敲拿捏,从不一知半解。因此,我们深受影响,不懂时也会跟自己较劲,非得掰出个一二。不论课上课下,只要我们向吴老师提出疑问或意见时,吴老师都会认真解答,虚心接受,然后尽力地完善改进。吴老师不光用知识的甘泉浇灌着我们的心田,她对学问执着的态度,更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良言一句三冬暖”,吴老师的爱,就像寒冷时给我们带来的温暖;像饥渴时给我们带来的甘泉;失落时给我们带来的希望。吴老师对学生的`爱一视同仁,无论成绩好坏,在他眼里,每个同学都是不一样的花朵,会在不同的时候绽放最美丽的自己。吴老师对学习好的同学照样严格要求,绝不放纵;对于学习差点的同学,更不会歧视恶语相加,而是关心鼓励,引导他们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吴老师教学中善于启发引导,发现每个孩子的优点。批评更会讲究策略战术,让每个孩子欣然接受,可以正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改正调整。

  吴老师不光教会我们寻找求知的方向,更教会我们做事做人的道理。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吴老师!

  崇拜高中作文 篇11

  母亲是我最崇拜的人。因为,她爱我,早已超过爱她自己。而她对我的关怀和教导,让我切切实实地领悟到“母爱”的真谛。母亲是一位音乐教师,所以,家里的音乐氛围很浓。我四岁的时候,妈妈就开始教我弹钢琴。那时我的我很淘气,不愿在钢琴边规规矩矩的坐着,所以,不懂事的我对母亲和钢琴都很反感,甚至有一段时间还要砸了钢琴。让我感动的是,母亲总能想尽一切办法,让我乖乖的坐到钢琴前“玩”钢琴。为了让我把钢琴学得好一些,母亲把辅导电子琴的工作都辞掉了!上小学后,母亲对我的钢琴放松了,开始抓我的学习。三年级期末考试时,成绩一向优秀的我数学只考了83分。

  那时,卷子还未发下,但性急的母亲已等不到发卷了,她和我一起去老师办公室看卷子并让我重新做一遍。我不愿,却又不敢违抗母亲的命令,因为,母亲的眼睛告诉我,必须这样做。我觉得,这是她第一次对我如此严厉。到五年级时,我的.钢琴考过了六级。母亲问我还想不想继续再考,我毫不犹豫的说,不。虽然母亲没说什么,但我能看出她眼里的失望。从此,我就再也没有系统的学习钢琴。时光飞逝,转眼,我就要小学毕业了。为了给我选一个理想的中学,她分别在很多学校给我报了名。

  那时的母亲,穿梭于市里的许多学校之间,而且,见了熟人,第一要事就是询问那所学校更好。真的,这段时间,母亲是家里最忙的一个。经过一番斟酌,最后,母亲选择了一中。当我拿到一中录取通知书时,母亲高兴得都快疯掉了。那一刻,我第一次感受到母爱的伟大。也是从那时起,我对母亲产生了一种崇拜感!让我痛苦的是,在初一下半学期,母亲因疲劳过度,腰椎和颈椎都得了一种怪病。虽然四处求医问药,但至今都没有彻底治好。妈妈身体虽然不好,但她依然天天为我做早饭。每当看到母亲在厨房忙碌时,我的心中就会涌起一种无以名状的感动。这一刻,我总会不由自主的走到钢琴前,弹起她教给我的第一首曲子——《世上只有妈妈好》。妈妈,在我的世界里,您就是温暖,您就是爱,您是我一生最崇拜的人。

  崇拜高中作文 篇12

  我最崇拜的人,他不是能够迷倒众人的帅气演员;他不是拥有甜美嗓音的潇洒歌手;他不是人尽皆知的伟大人士……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教师!

  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刚开学的时候,第一次遇到现在的班主任、语文老师——在我这有生之年最尊敬的语文老师。人人都说,老师如父母。但即便是衣食父母有时也不介意用一些强硬的手段强迫我们学习。可这位老师不同,他见到我们,第一句话就是:“我不希望你们在我的督促下学习,我希望的学生是能自主的学习,在这个重要的学期取得完美的胜利,为下个毕业考打好基石”。老师的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觉得这位教师有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威严。从此,在这个老师的课上,我从不敢与同学交头接耳,也不敢把手伸进抽屉,更不敢上课玩玩具。从此,我的学习成绩不断的进步。每当到了语文课,我总会格外兴奋。但我不知道在上这节课之前您要花这么多时间来备课。

  期末时,我们都觉得要做的习题格外的多,可没有一个人发现你睿智发亮的眼睛下已经有了一抹淡淡的青黑色的眼影。

  一天,我无意中看见了老师的黑眼圈,觉得很纳闷,直道一晚上偶然路过办公室,看到你还在为明天的课程做准备。好久——我都没有这么仔细地看过老师了,我发现我们的老师又有几道深深的皱纹爬上了的眼角,浓密的黑发间又多了几缕雪白的银丝,一想到这些都是为了我们而生的,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止不住地往下坠落,在冰冷坚硬的花岗岩地砖上,发出点点声波,心想:我一定要考出好成绩,决不让您的辛苦付诸东流!

  用语言播种,用粉笔耕耘,用汗水浇灌,用心血滋润,这就是我们敬爱的老师崇高的劳动。您工作在今朝,却建设着祖国的明天;您教学在课堂,成就却在祖国的四面八方。春蚕一生没有说过自诩的`话,但那吐出的银丝就是丈量生命的万丈长尺,敬爱的老师,您从未在别人面前炫耀过,但那盛开的桃李,就是您最大的自豪。您的爱,太阳一般温暖,春风一样和煦,清泉一样甘甜。您的爱,比父爱更严厉,比母爱更细腻,比友爱更纯洁。您—老师的爱,是天下最伟大,最圣洁的爱!

  千千万万的老师——就是我最崇拜的人啊!

  崇拜高中作文 篇13

  我所崇拜的,可以是浩渺黑夜中的星辰,亦可以是星星点点的渔火,一半是伟大,一半是温馨。

  ——题记

  你最崇拜的人是谁?

  当你第一眼读到这个问题,脑海中会忆起谁?

  如果是光鲜亮丽的明星,我希望你所崇拜的绝不是那摄人心魂的妆容,而是举世非之而不加沮的强大与日夜练习的坚韧;如果是一掷千金的商界精英,我希望你崇拜的,绝不是那不可一世的`高调奢华,而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淡定与高瞻远瞩的眼界……

  也许你所崇拜的有许许多多,但我希望你能在遥望皓月之时,别忘了那小小萤火,缕缕春风。

  我所崇拜的,是浩渺黑夜中的星辰。

  我依稀记得,3月30日,在四川凉山森林大火中牺牲的30位英烈与千千万万与死神殊死搏斗的消防员。“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从前我以为这只是一句抱怨,可现在,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会有那样一群人在灾难面前念天下之忧,在死亡面前舍生而取义。我至今仍深深被《烈火英雄》中的一句台词所感动,它说:“自从我们做了消防员,就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没有华丽的词藻,抑扬顿挫的语调,却在粗糙的声线,滚烫的赤诚之中令人泪目。

  我所崇拜的,是如他们一般的英雄,即使每一位都可能只是一隅星光,可待星辰成海便是刺破黑夜的光明。

  我所崇拜的,是星星点点的渔火。

  “大爱可以感人肺腑,小爱可以情真意切。”当你放慢你追逐远方的脚步,你能更真实的感受到身旁不经意间的温暖,那是一杯香甜的牛奶,是一盏盼你回家的灯烛,是数十年的陪伴,那是父母的爱,自你呀呀学语,蹒跚学步到风华正茂,踌躇满志,你的脚步快了,他们却慢了,而你是否愿意去承认他们的无私,崇拜他们的无私。

  我所崇拜的,是天下父母从一而终的赤诚与关怀,他们的爱从来为你一人准备,那不是自私,是另一份伟大,有如江畔的渔火,星星点点,温润人心。

  林俊杰在《崇拜》里唱道:“你的姿态,你的青睐,我存在在你的存在。”我所崇拜的,不论是星辰还是渔火,都是令我更好的存在的“存在”,从他们身上,我能吸取生命之辉,点亮前行道路。

  我所崇拜的,一半是伟大,一半是温馨。

  崇拜高中作文 篇14

  事实上,我很少有真正意义上的崇拜或去追星,因为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被崇拜的。

  但今天就破一次例,来说一下我最崇拜的一个人吧!我最崇拜的人是那种德高望重,品行好,知识渊博且果断的人,你猜出来了吗?对!就是福尔摩斯(和柯南)。可能有的人会说,这是虚构的人物啊!我并不这样认为。难道小说人物就不值得崇拜吗?那我们还要这些书干甚?

  我崇拜福尔摩斯是从读柯南道尔的《红发会》开始的。这篇文章写的是一个关于福尔摩斯早期处理的一个案子。它主要讲了一个红发男子被应聘进“红发会”和它背后的阴谋——偷国家银行的一大笔存款,以及福尔摩斯的缜密推断和破敌妙招。这本书我看得津津有味,因为它似乎能将我“吸”进去似的,让我跟着福尔摩斯去体验案件的每个步骤,身临其境,为开始的`谜团而疑惑,为破案成功而喝彩。我相信一本能把人“吸”进去的书一定是一本好书,而且是一本精彩的书。

  我佩服这位鹰钩鼻,眼光尖锐而威严的英国人是有其原因的。这是因为我从小就向往着去从事冒险的行当,这大概是人们所共有的好奇心吧。可我不仅是这样想的,还这样做了。从一岁到现在,我几乎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去探一探,钻一钻,或者带一些泥土样本回去,或者带点河流湖泊的水回去。至于这些水和土用来干什么呢?我一般是用来做一些无聊的实验的,然而这给了我极大的满足。从五岁开始,我渐渐迷上了冒险和探险小说,而且开始学习他们了。

  这些冒险和“学习”也是有代价的。我现在的双腿上,有些地方已经留下了终身难忘的伤疤,但我确信福尔摩斯受的苦要更多,他要更痛!到现在我已经阅读完几十多本探险小说和很多相关的长短篇故事了。这让我学到了蛮多东西,最起码能让我自保吧。而且在这些文字当中,可以体会到作者的情感,可以学习写作并摘录文字,用到平时的作文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的人物自然是必不可少的知识传授者。让我们聆听他们的故事,去感悟作者对人生的理解吧。

  最后想说一句,《福尔摩斯探案集》又更新了,我要去看喽。

  崇拜高中作文 篇15

  他有着矫健的身手,有飞一般的速度,他也是中国的骄傲,他就是我最崇拜的人——中国男子田径队110米栏运动员刘翔。

  2004年以前,我国在各项运动比赛中都有着不错的成绩,但是有一项运动一直是我们国家的缺陷,但是在2004年的雅典奥运会中,一个人的出现,让所有的国人都为之振奋和激动,中国这条巨龙在田径运动上重新站起来了,这个让所有人都崇敬的人就是刘翔。

  刘翔肩负起了让中国田径运动振兴的重任,他的身后是所有中国人的期望和一面鲜红的五星红旗,在田径队110米跨栏面前,他用他不凡的灵魂撑起了他平凡的身躯。有人对他说:“没有用的`,外国人太厉害!”他摇摇头说:“中国跨栏有倒下去的力气,就有爬起来的力量。”他比别人付出了更多的努力,比别人挥洒了更多的汗水。别人每天跑三千米,他却每天负重跑四千五百米,从不叫苦叫累。有人问他为什么,他只说了两个字——中国。面对困难他不屑一顾,面对挫折他从不低头,他身上奔涌炎黄子孙的血液,胸膛里跳跃着一颗中国心。他的速度突飞猛进,很快就成为国家队里的“飞人”。

  一声令下,他如一支离弦的飞箭冲了出去。跨过一个又一个栏,如同跨过了一座又一座山。因为每一栏都是决定成败的细节。他的汗水如雨滴挥洒出去,为坎坷而漫长的道路增添着辉煌。这一刻全中国人的心都揪着,都在默默祈祷。他用自信的眼神向世界宣告他不会输,因为他脚下有祖国坚实的土地,身后有同胞伟岸的身躯,还有自己一颗怦怦跳动的中国心。他奋力拼搏的那种精神感动着每一个中国人、鼓舞着每一个中国人、震撼着每一个中国人。看哪!他超过了黑人,超过了所有的人,他挺直胸脯冲过了终点,那黄色的皮肤鲜明地装点着赛尝扮靓了赛常他迈出的最后那一小步,使中国田径迈出了一大步。他那坚持不懈的精神仿佛告诉人们:不要向困难低头,中国永远不会输!

  经过不懈的努力,刘翔成为了中国体育田径史上、也是亚洲田径史上第一个集奥运会冠军、室内室外世锦赛冠军、国际田联大奖赛总决赛冠军、世界纪录保持者多项荣誉于一身的运动员。尽管因伤痛,刘翔在2015年宣布了退役,但是刘翔仍是我心中的偶像,是我精神的楷模。他的青春感染了我,他的热血沸腾了我。

  崇拜高中作文 篇16

  有的人崇拜歌手,因为他们有一副好嗓子;有的人崇拜画家,因为他们的作品栩栩如生,让人赏心悦目;有的人喜欢运动员,因为他们为国争光。而我崇拜的对象确实平凡而朴实的清洁工。

  从小,我就看不起清洁工,觉得清洁工的.工作脏兮兮的,在我改变看法是就是在不久前。

  那是一个清晨,东方刚刚出现一点鱼肚白,马路上一个人影都没有,静偷偷的,偶然有一辆汽车飞奔而过它那刺耳的喇叭声,把我从美梦中醒来,想上个厕所,走过客厅时,忽然闻声有“刷刷”的声音传过来,在空无一人的马路旁上,这声音显得格外刺耳,激起了我的好奇心,走进窗户一看,原来是一个穿着制服的清洁工在扫地,汗水从她那瘦小的身上流下来。我看到这儿,不知不觉改变了心里的想法:清洁工真辛劳,别人都还在梦乡里,他们却起早贪黑的扫地。

  早上,我迈着轻快的步子上学,走到一条小路时,看见一个清洁工在扫地,她扫得十分认真,似乎这条街上就她一个人。这时,一阵清脆的高跟鞋声由远及近,原来是一个时尚的白领女孩走了过来,当她走过清洁工身边时,清洁工的扫把不小心扫到了她的高跟鞋。“对不起,我不小心弄到了你。”清洁工连忙赔礼道歉,可那女孩却尽不领情,皱着眉头说道:“你怎么扫的,这么不小心,下次给我留意点。”清洁工还在赔礼道歉,那女孩却扬长而往。这是什么人吗,高档的衣着,低档的人。

  看到这里,我不禁停住了:这还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白领吗?我忍不住觉得那清洁工很可怜,便走到她身边问:“你没事吧?”她似乎有点吃惊,随后淡淡一笑:“没事,我习惯了。”说完,又低下了头,继续扫地。忽然,我发现这条街道竟然那么干净。

  在上学的路上,我想:固然清洁工很不起眼,但是他们无私奉献,努力工作,让我们天天都身处于一个干净的环境中,难道不值得的尊敬吗?想到这儿,清晨那个清洁工瘦小的身影在我的脑海中忽然高大起来……

  这就是我崇拜的对象,他虽让没有光鲜亮丽的外貌,却又高尚朴实的品质!

  崇拜高中作文 篇17

  当疯狂的粉丝为了一张俊秀的脸涌上街头,当激动的观众为了一场群星荟萃的节目在电视前蹲守,当崇拜已成为社会上一种普遍的姿态,我想,是时候该去思索,我们该为心灵选取一个怎样的仰望方向?

  崇拜,并非简单的悦慕与追捧,它承载着人们价值标准的选择。从某种意义上说,崇拜什么,便是想成为什么。崇拜,也体现着我们的价值观念,它将在我们人生道路上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如果想在前进之路上印下坚实的脚印,那么,我们必须要拨开皮相和物欲的迷云,择心之所向,擎一盏灵魂之光闪烁的灯,照亮行进的方向。

  这灵魂的光芒绝非影星的精致面容、歌星的迷人歌喉、笑星的开心小段子以及选秀者的拙俗炒作。人们往往容易被皮相的华丽和物欲的香气迷晕头脑,使崇拜的'方向流于肤浅,甚至误入歧途。在这个娱乐至死、物欲主义横流的时代,太多人把享乐当作价值所在和奋斗目标,向往着外表的美丽和物质的富足。于是,当代表貌美多金的各色“偶像”符号出现时,便契合了各种粉丝内心浮夸的标准,致使他们陶陶然醺醺状,不知不觉就选错了价值取向。

  多么可悲!看哪,巴黎左右岸的对比早已为我们揭示了心灵的正确趋向。那先贤祠中沉睡的贤者,有着对人类命运最深挚的关怀,对奉献价值最无保留的热情,他们灵魂的高尚与思想的深远,至今仍为全世界所崇仰——那才是崇拜的正确方向!

  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的情怀,特蕾莎修女“行小事,举大爱”的追求,曼德拉“黑白无间,众生和睦”的梦想……天空中伟人的星斗如此繁多耀眼,如何择不出一心之所向?还有身边最平凡的奉献着们,他们隐于为人类服务的后台,创造着最不凡的价值。擦去浮躁世俗的尘土,我们会发现,身边也有着如此明亮的灵魂光芒,等待我们去崇拜。

  当然,崇拜,只是开始而并非终点,在这之后,还有着“成为”。我们在择心之所向后,还要以沉潜的毅力,坚忍的品格,奉献的热情点亮自己的灵魂。只要我们抛得掉皮相与物欲的诱惑,放得下个人小利的动摇,忍得了磨难中坚定心志的苦楚,舍得出为人类作贡献的价值。我们就可以从崇拜出发,走向光芒,成为光芒。

  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会讶然发现,自己胸口处荧荧的光亮,已经足以成为被崇拜的方向。

  崇拜高中作文 篇18

  自从我翻开了那一本奇幻、好似充满魔力的书——《哈利波特》,我便整天沉迷于魔法般的世界里,令我身临其境,而且嘴里动不动就冒出几句奇怪的咒语。而那个我最崇敬的人,就是那部举世闻名的魔幻小说《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

  罗琳之所以让我崇拜,不仅仅是因为她创作了哈利波特,更是因为她的勇气、她的乐观、她的坚持感染了我。

  谁能想到,这样一个伟大的、看似成功的作家,曾经有着多么坎坷的经历——在《哈利波特》的末章,就有着罗琳的简介。

  在创作《哈利波特》前,罗琳的生活极其贫困,甚至每天早上只能吃一块干瘪瘪的面包和一杯白开水。而在贫困交加之时,罗琳并没有因此对生活失去信心,反而更加的积极乐观向上。在一次前往伦敦的火车上时,她忘记了周围的杂吵声,望着车窗外,她看见了一个瘦小的、额头上有着一道闪电形的伤疤的小男巫在向她招手微笑。就在那一刻,罗琳的心紧紧的被什么牵引住了——那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便闯进了她的生命!她开始天马行空的想象,疯狂的找着笔、纸,她要把那哈利波特那一点点的轮廓记录在纸上!

  罗琳开始了艰苦的创作。在贫困潦倒时,罗琳并没有因为接下来的路太艰难而放弃,创作的动力和欲望,从此没有离开过她。即使吃着面包和白开水,她也同样津津有味。因为家中的屋子又小又冷,她只好去附近的咖啡厅去写《哈利波特》。她终于将《哈利波特》写完了,可是成功并没有这么快的.垂青她,出版社曾经拒绝过她,随手丢过她幸幸苦苦写的《哈利波特》……但是罗琳没放弃。终于——经过了一年的时间,她的努力获得了回报。她终于把这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推向了世界!哈利波特,成了风靡全球的童话人物!而且好评如潮,备受瞩目!

  如今,罗琳已经成为了一个成功的作家。她是伟大的。很多人都说,是哈利波特为J。K罗琳带来巨大财富,但是我更想说,是罗琳身上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使她获得了巨大的成就!

  J.K罗琳,就是,我会永远崇敬着她,请记住她的名字吧!

  崇拜高中作文 篇19

  我所崇拜的人就是居里夫人,她给我的印象特别深刻。她一生都奉献给科学事业的发展。她的奉献精神不得不让人佩服。居里夫人有一把金发,高额头,一双水汪汪的蓝眼睛,身材修长,被当时在巴黎读书的学生称为美女了。居里夫人那双微微内陷的大眼睛,则让你觉得能看透一切,看透未来,而白净端庄的脸庞显出坚定又略带淡泊的神情,让你觉得她是冷静执着的人。

  《三克镭》这篇文章就是让我崇拜居里夫人的原因之一。居里夫人在她那简陋的实验室发现了镭这种放射性物质,但居里夫人当时并没有签下镭的专利,只是在她的实验室里工作。居里夫人她有三个女儿,她除了工作外,还要照顾她的.女儿和爷爷。居里夫人的幼名是玛丽亚·斯可罗多夫斯卡,出生在波兰王国华沙市一个中学教师的家庭,后来到巴黎读书。因为当时大学里的女学生很少,这个高额头,蓝眼睛,身材修长的漂亮的异国女子,很快成了人们议论的中心。男学生们为了能更多地看她一眼,或有幸凑上去说几句话,常常挤在教室外的走廊里。她的女友甚至不得不用伞柄赶走这些追慕者。但她对这种热闹不屑一顾。

  她每天到得最早,坐在前排,给那些追寻的目光一个无情的后脑勺。她身上永远裹着一层冰霜的盔甲,凛然使那些“追星族”不敢靠近。居里夫人虽然很冷淡,但是她对科学事业的奉献精神是任何人都比不上的。居里夫人的生活虽然还说得过去,但跟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相比之下,我觉得她的生活是很贫苦的。居里夫人在读书的时候,手是很滑嫩的,但后来因为科学研究,手已经被化学物品腐蚀的像80岁老太太的手一样了。居里夫人对科学事业的研究终于有了硕果,她获得了两届的诺贝尔奖,但两次奖她都没有出现在领奖台上,说明了她不求取荣誉、金钱上的利益,而是求取自己的发现能够帮助人类,造福人类,她就满足了,她对人类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居里夫人对科学事业的奉献精神使我难忘。我崇拜居里夫人,是因为她放弃利益而为人类,为科学事业的发展作出巨大的贡献,她为科学献上了她的一生。她所作出的贡献,我永远都不可能忘记,居里夫人是我最崇拜的人。

  崇拜高中作文 篇20

  他,有着椭圆的脸,一双明亮的眼睛闪着慈祥的目光,额前留着一簇翘起的头发,这三根“毛”如果不小心被理发师剪了,他会“气”不成声。

  他总是用他那扎人的胡子蹭我的手和脸,逗我痒痒。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的那只大手,很厚很温暖,每次走路,我总是牵着他的小手指。相信大家都猜出来了吧,他,就是我深爱的爸爸!

  爸爸是我的好奶爸。他不但工作认真仔细,家务可也绝对不含糊,是个名副其实的“家庭主夫”。妈妈不会烧饭,爸爸就成了我家的御用厨师。爸爸的拿手菜有很多,比如“凉拌海带”“红烧带鱼”“蒜香西葫芦”……其中,最能让我这个资深吃货念念不忘的就是“啤酒鸡”。瞧,他正在热火朝天地做着呢!只见他先在锅里放入一些油,待油热后,迅速把鸡块倒入锅里。随着“滋”的一声,锅里“腾”一声起火了!我心急如焚:哎呀,怎么办?着火啦!爸爸却不慌不忙地拿起锅柄甩锅,想让锅里的每一块鸡都能均匀受热,同时也能消灭火焰。鸡块们在锅里欢快地做空翻三百六十度,随即又准确地落在锅里。可是火焰却气势嚣张,来了个强势反攻,把爸爸心爱的“三根毛”给燎了,他这时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帅锅”。为了保证菜品的口感,爸爸顾不上“三根毛”了,他迅速地往锅里加入盐、糖,葱、姜等调料,最后将一整瓶啤酒倒入锅中,然后盖上锅盖,闷煮二十分钟。不一会,啤酒鸡出锅了,装盘!爸爸把香喷喷、色泽红亮的啤酒鸡端到我鼻子前,再放到餐桌上。早已垂涎三千尺的我怎经得起这般诱惑,迫不及待地夹起一块鸡吞入口中。“啊!这鸡鲜嫩可口,代替水的`整瓶啤酒完全美妙地融入鸡中,使鸡没有腥味,也没有啤酒的苦味,却散发着芬芳的麦芽香,同时也使得鸡色泽诱人!”我的这番评论引起了妈妈和我的“抢鸡大战”,我俩风卷残云般地一扫而空。“给我留点!”爸爸在厨房里喊道。我和妈妈看了看桌上,异口同声地说:“就剩鸡骨头和鸡皮了!”我看到了爸爸张成“0”型的嘴巴和瞪得圆圆大大的眼睛。

  能干又体贴的爸爸做饭时最帅,他用爱撑起了我们温暖幸福的家。我不崇拜大明星,不崇拜大英雄,不崇拜大名人,我最崇拜,我的爸爸!

  崇拜高中作文 篇21

  他,一身军装、一脸微笑。他,一个平凡的人,却有着不平凡的事。他,一个从不骄傲的人,我却为他骄傲。他,在世界上是渺小的,在我们心里却是伟大的。他,有着一个轰雷似的名字,却有着一颗善良的心。他,就是我最敬佩的人——雷锋。

  从一九六一年开始,雷锋经常应邀去外地作报告,他出差机会多了,为人民服务的机会就多了,人们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五月的一天,雷锋冒雨要去沈阳,带了几个馒头披上雨衣就上路了,在路上,看见一位妇女背着一个小孩,手还领着一个小女孩正艰难地向车站走去。雷锋脱下身上的雨衣披在大嫂身上,又抱起小女孩陪他们一起来到车站,上车后,雷锋见小女孩冷得发颤,又把自己的贴身线衣脱下来给她穿上,还把馒头给她们吃。火车到了沈阳,天还在下雨,雷锋又一直把她们送到家里。那位妇女感激地说:“同志,我可怎么感谢你呀!”

  一九六一年的一天,雷锋叔叔外出在沈阳,他看见一大群人都拥在一起,好像在看什么,很好奇,便迈了过去看看。这时,他看见了一个背着孩子的中年妇女在原地打转,好像很着急似的'。雷锋叔叔站了出来,问:“大嫂,你怎么啦?发生了什么事情?”“兄弟,我从山西来,本来想去吉林看我的丈夫,没想到我的车票和钱都被人骗走了,这可怎么办是好啊?”大嫂心急如焚地说。雷锋叔叔听了,赶忙从口袋里掏出了自己的津贴费,急急忙忙地跑去买了一张去吉林的车票,递到大嫂手里:“大嫂,拿去吧!”“这,这怎么好意思呢?”大嫂推辞。“怎么不好意思,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族,我们是一家人,就应该互相帮助。”“可是……”大嫂欲言又止。“没什么可是不可是,拿去吧!”雷锋叔叔说。大嫂很感动,含着感激泪水说:“大兄弟,谢谢你!你真是一位好同志;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单位的?”雷锋叔叔笑了笑,说:“我叫解放军,就在中国!”顿时,围观的人们议论纷纷,个个夸奖雷锋叔叔,自叹不如。

  我敬佩雷锋叔叔,他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品德是人类的精神财富!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我们是一家人,更应该相互帮助!

  崇拜高中作文 篇22

  吐字不清是他的特点,音乐是他的特长,鸭舌帽是他的过去……

  他,1999年出道,充满才气的他几乎以一年一张专辑的速度飞快的前进,如今细算以有8张专辑了。他不断进步,开始唱中国风味的歌曲,一曲《千里之外》让人流连忘返。不久,他又向影坛发展。

  《头文字D》中的他帅气十足;《满城尽带黄金甲》中,他演的二皇子充分表现出对自己生活在皇室中的危险和无奈,为了母亲的他,心甘情愿面对死亡……

  孝顺,是形容他最恰当的。为了表达他对母亲的啊,便把第四张专辑用他母亲的名字来取名,将这份惊喜送给年老的母亲。从小失去父爱的'他把母亲和外婆看作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回忆起儿时,母亲让他学钢琴,对钢琴不感兴趣的他为了不让母亲操心,还是硬着头皮学了下来。我心中暗暗猜测:他非常羡慕玩耍的儿童吧。为什么别人在玩耍,在捉蝴蝶,他却要闷在家中弹着一首首乏味的歌。渐渐的,他爱上了钢琴,感受到母亲对自己的爱。

  勇往直前的他,不断努力着。才出道几年便得到了四小天王的光荣称号,永不气馁的他更卖力了,他坚信自己能成功。事情是不会那么顺心如意,才"火"了不久,有传来了他与蔡依林的绯文,处之泰然的他只是一笑而过,并不在意。歌迷们见自己的偶像毫不在意,便结束了这段绯文。从此,他的歌迷更多了,为了能让更多的歌迷西画自己的歌曲,便开始改去惜日那吐字不清的特点,他不停地练语音.终于黄天不负有心人,他说话说的比以往更加清楚,从他的《菊花台》中让我们深刻饿感受到他的进步,感受到他对音乐的喜爱。

  听着他一首首吸引人的歌曲,我深刻的感受到他的传神。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成功的当上了《满城尽带黄金甲》中的二皇子。张艺谋导演回忆到:"当时的他真是与重不同。别的演员穿着沉重的盔甲,好不容易拍完一节便"倒"下了,而他不同,他是拍完后马上跑过来问'还要在拍一遍吗?'"说着张艺谋导演露出开心的笑容。

  他,就是周杰伦,一位名副其实的艺人;一位勇往直前,细心的儿子;一位我永远崇拜的人。

  崇拜高中作文 篇23

  我们知道,偶像最早指代的是宗教神灵、部落图腾。那时的崇拜即是烧香捐资、贴像诵经。这原本只是一类合理健康的文化,可在中国,显而易见的社会异化却便我们最后用强硬去破除这一类信仰,文化阵痛至今未愈。

  类比以上,我们也明白,对青春偶像的崇拜,仅仅是个人喜好的表达,但如“王俊凯十七岁庆生”的事件,不得不让我们直视偶像文化异化的危险边缘。

  这类行为的弊处堪称显著。

  从少年偶像的个人角度而言,事业必然对其学业造成冲击。要明确的一点是,学习并不只是为了今后生活的优渥。事业成功,学习就可有可无,现代教育无疑要去防止这种看法,可惜的是这却是它本身隐现的论调。

  回到话题,从少年偶像推广到整个青春偶像群体,偶像行业对于个人的极度吹捧对偶像个人产生了扭曲。相比欧美娱乐界从业者,中国娱乐行业的回报率实际上是过高的,演员偶像尤甚,王小波先生曾写过有关的杂文,这似乎由来已久。我们说,金钱与崇拜不会使人变质,但会使得变质力所能及。近来娱乐业内的`吸毒、出轨丑闻是个人异化的缩影。

  个人的异化必将致使社会的变化。这其中又有两个方面,首先是榜样效应,更多的年轻人看到了月亮的光鲜,于是对六便士弃若敝屣,这是名利观的异化;再者,关于此次“庆生活动”的耗资不必多言。这些粉丝难说没有家计非裕之人,他们对于信仰的奉献使人想到罗马的“赎罪券”,又与最近的“网红经济”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是消费观的异化。

  我想我们都体会到了害处。前面讲到过宗教,也提到过偶像本身无害甚至是经济发展的推手,但类似的“庆生”消耗大量社会资源,又对文化及人格的塑造无益。

  罗马天主教失去了它的统治力;新文化运动颠覆式的破坏让人心痛。可以想见,假如偶像崇拜如斯恶化,终有一天社会将它回炉重造。其物力人力的耗损及文化缺口不言而喻。

  因此,对偶像的理性对待是对个人、社会及这个行业的保护。今日我们不会将佛寺教堂看作迷信,也不把朝圣受洗视为陋习。这是因为什么?因为我们懂得更改权衡。那么对待一个如此的宗教意味的现象,我们也该保持理性。

  理性难以耗去信仰,信仰可轻易毁却理性。

  崇拜高中作文 篇24

  9月底,“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在网上公布“海水稻”研发成功。这一则影响人类命运的重大消息,悄无声息,仿佛石沉大海;继而,一位明星在网上公布恋情,如此一件小事,却惊天动地,各家媒体争相报道,也因此忽略了那番大作为,忽略了做出此番大作为的人。

  袁隆平这个名字,我们并不陌生。从小学开始,这个名字就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中,他历经十几年的艰辛培育出的杂交水稻,是世界性的一个创举,不仅帮助中国以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2%的人口,解决了中国的温饱问题,更是极大地帮助了广大亚非拉国家,因而被誉为世界“杂家水稻之父”。最难能可贵的是这位年近九旬的耄耋老人,一直没有停下对水稻研究的脚步。他怀有一个梦想,梦想着能够在稻穗下乘凉。于是一大把的年纪依然穿梭在田间,忙碌在科研室里。海水稻的培育成功,意味着中国亿亩盐碱地都有望变成粮仓,也意味着离那个梦想更近了一步。古训中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袁老先生给予了生动的注释。

  这本该是一件举国同庆的大喜事啊!可为何它在我们的媒体面前变得无足轻重甚至连花絮都没有给一个?以至于普通大众更是无从知晓!

  难道,这样的利国利民利世界的大事,比不上娱乐圈的八卦?

  难道,我国国民的目光都只会关注那些娱乐圈了吗?

  难道,我们的脚步只能是追着明星头上的光环吗?

  难道,我们的喜怒哀乐只能被明星的无聊琐事左右吗?

  我忍不住的在心中想,我们这个时代缺失了什么?我们应该敬佩谁?我们应该歌颂谁?我们应该记住谁?是那些站在舞台上光彩夺目的明星吗?

  当我看着照片上袁老沧桑却喜悦的笑容时,坚定的告诉自己:不!不是!我们应该敬佩、应该记住的是那些默默为中国的'发展做出贡献、为人类的进步添砖加瓦的科学家们!袁隆平如此,南仁东如此,屠呦呦如此……正是因为有了他们忘我的付出、几十年如一日的坚持,才让我们的祖国跻身于当今世界大国之列!他们的精神,他们的背影,永远值得我们仰慕并追随!

  崇拜高中作文 篇25

  王老师为人和蔼,工作认真。我经常默默地钦佩她。

  我四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忘了带练习本。王先生把我叫到办公室,认真地对我说:“听着,你在老师心目中是个好学生。这次你怎么忘了带练习本?”老师的话似乎很亲切,但仍有一丝严厉:“老师,我……下次别忘了带过来,请原谅我!”话音刚落,眼泪就像碎了的珍珠一样,“啪啪”掉了下来,老师看见了,急忙拿了几条纸巾,替我擦眼泪“好了,下次小心点,别忘了带!”我点点头,转过身去。那一刻,我第一次感觉到内心的疼痛,就像针扎进了我的心脏。我知道老师对我的心……

  以前,我很少在课堂上举手。自从王老师接手这个班,我完全改变了这个形象。在一堂课上,王老师抛出了一个难题:"同学们,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什么?"话音刚落,三个人都举起了手。他们是、和李。“为什么他们三个又举起了手,而你却没有想到?”王老师严厉地问道:“这次我不邀请他们三个,让在场的学生发言!”学生们一听,立刻像老鼠看见猫一样躲了起来。一些人用文字和文件遮住脸,一些人尽可能地缩着,还有一些人把整个身体藏在桌子下面。王老师看着名单说:“薛浩然,5号。”当老师巡视了一圈,发现没有人站起来时,他提高了声音,又重复了一遍。这时,薛浩然慢慢站了起来。"你刚才明白老师的问题了吗?"他点点头,显然明白了。但是他一句话也没说,一句话也没说。过了一会儿,老师看到薛浩然累了,请他坐下。“孩子们,为什么你们如此害怕举手发言?”“因为我害怕在公共场合出丑”和“因为如果我回答不正确,我会被老师责骂”……学生们开始大声地说:“哦,原来如此。所以,学生们,你们知道吗,如果你们从来不举手,你们只会在课堂上提取别人的想法,而你们不会有自己的.想法。此外,老师不把你当成教科书,也不需要你的答案是完美的,只要你能说出你的想法。”王先生的话深深地提醒了我,也提醒了大家。从那以后,我的演讲变得更加积极了。

  王老师,你让我钦佩,你的认真和严谨总是推动我前进,你的智慧让我向往。

  崇拜高中作文 篇26

  中国人之崇拜神,其实是对主宰人的生死祸福的外在力量——尚末认识的规律的敬畏。这反映了人们对一种客观存在及其力量的肯定,认为它是不可以违背的;而当人发现、认识了这个规律时,更坚定了这种崇敬的态度。

  一定意义上说,“神”或“上帝”都是宇宙、自然的化身。万物之所以如此这般,背后有一种力量在安排,这就是宇宙、自然运动的内在规定性,即规律。这种规定性有其不可抗拒、不可更改的必然性,然而又是“人”这个自然存在物所不可能彻底、通透地把握的,这是由于宇宙、自然是永恒的存在,而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有限的存在不可能彻底把握无限的存在。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早期人类面对宇宙和自然,觉得既神秘而又可怕,这就产生了敬畏之情,产生了关于“上帝”和“神”的信仰,在这种信仰的导引和规约下,八类同宇宙、自然保持着相对的统一与和谐。启蒙运动催生的“现代性”过分相信“人”的认识能力,认为人有足够的本领打开宇宙、自然的每一扇窗户,从而透彻地窥见里面的东西,进而为人类所利用。由此,对神和上帝的信仰变为对人自身的信仰,人狂妄到认为可以征服宇宙、征服自然。对神的信仰的消解带来对自然的野蛮破坏,从而造成对人类自身的致命性打击。

  对神的`敬畏,”敬”是对规律的态度,要服从而不可违拗;“畏”是害怕主体的行为违背规律,从而带来祸害。所以,“敬畏”这个态度是正确的,是人确知自己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故而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至于因蛮干而祸及自身:所以,敬畏神灵并非绝对就是迷信思想,蕴含在其中的恰恰是科学态度。那个“神”就是规律、规则、规范,这是需要“敬”的,是不能亵渎的。人就是要夹着尾巴做人,有道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目空一切,藐视规律,不懂装懂,这种“无畏”精神,必然使自己在规律面前被碰得头破血流。

  固然,人会从不知而达至知。这样,随着对被“畏”的事物规律的认识、掌握,他也就不再“畏”这个对象了。但是,“敬”仍然是必要的。凡规律、规范、规则,都是需要尊重、遵从、遵守的。这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这也是道德修养的必需。

  崇拜高中作文 篇27

  微风轻拂,月浅似钩,我闲坐桌旁,步入书海,感受那淡淡的墨香。

  自幼我就崇拜“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名言。畅游书海,陶冶情操,品味那淡淡的墨香,可让我们文质彬彬,清秀俊雅,让万千少女难守芳心。

  崇拜墨香,淡淡不散;崇拜古典,细细品味。从小时候的《东周列国志》到后来的历史百科,都有书的气息,墨的淡香轻饶着我,日益不散。

  闲暇之余,我则喜欢钻入小公园,或趴在长凳上,或依偎在秋千上。生性不爱喧嚣嗜独处,在小公园内寻找属于我的百草园。随着年龄的增长,读品也随之宽广起来,从寓言故事,逐步伸入地理人文,历史科学。遨游于形形色色的大千世界,穿行在历史人文中是多么的快意。

  回首往时暑假,从叔父那借来泛着黄晕的《红楼梦》,又喜又悲。因篇目过长,文章佶屈聱牙而悲,又因故事奇趣又喜。整个暑假,闭门不出,与金陵十二钗共经四大家族的`兴衰。

  “腹有诗书”是完全不够的,真正的墨香,无非是用“管城子”挥写出:学无止境,传承文明。不经意间,性情兴起,挥毫写下《文心雕龙》中的名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月光浅浅,滤过窗,洒在宣纸上,那“为往圣继绝学”的字样似乎泛着光。崇拜古往今来的文人墨客,更崇拜那散发淡淡墨香的书籍。可如今科学飞速进步,各种电子书层出不穷。电子书虽然方便人们的阅读,但那也只是数码地堆砌,无法令人“咀嚼”期中的“墨香”。

  由于经常的搬家,不少书籍都四处散落了。《小王子》、《简爱》被一时犯傻的我以五毛一毛的价格贱卖了,现在想起心痛不已。

  书的墨香氤氲书房,盖过铜臭,平静我浮躁的心。对墨香的崇拜,并非它内含“颜如玉”,也不是“黄金屋”而是个人的嗜好,是对读书习惯的弘扬,更是对传统文化的传承。

  月浅似钩,钩起淡淡墨香;倚窗远望“望尽天涯路”!因有对书的崇拜,才有性情的陶冶,因有对墨香的崇拜,才会传承了古典。

  微风轻柔,拂过淡淡墨香,使我对其的崇拜有增无减,“日益不散”。

  崇拜高中作文 篇28

  青少年都会崇拜自己喜欢的帅哥美女之类的明星。他们只是崇拜他们,如果问他们为什么崇拜?理由很简单,无非是长象帅气,外表迷人之类的话。我认为那并非崇拜,不过是对他们外表的一种喜爱罢了。现在的明星只凭着自己漂亮的脸蛋,帅气的外表让青少年来崇拜他们,他们的歌曲有的并不能打动人的内心,而他们却拥有大量的拥护者。拥护者拥护的不是他们的歌曲,只是他们本人的青春貌美。

  然而我崇拜的人不是上诉所说的人,或与其说恰恰相反,他就是贝多芬。虽然他本身有着诸多的障碍,可他并没有被困难打倒,他还是忍着痛苦谱写了一张张动人心弦的新曲目。即使是在他最艰难的时期,为了音乐,他还是选择全身心的投入。是的,我崇拜他,是他让我变的更加坚强,是他使我懂得了“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只是自己内心的怯懦”。

  我崇拜邰丽华,她是一个聋哑人,可她是那样的坚强。她在舞台上的表现让你无发想象她竟然是一个聋哑人,从她身上我们看到了,对于艺术的热爱,是没有界限,没有外在美的人一样能够获取更多人的青寐。她在舞台上表现的是那样形如流水,又有谁能知道她的心中背负着多大的压力和外界的阻挠吗/但是他坚持下来了,她成功了。从她的身上我读懂了“身残,志坚”的道理。

  我崇拜唐雅,是她的勇敢,才得以时安陵国幸存下来;我崇拜刘向,是他的`名言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我崇拜诸葛亮,是他的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神机机妙算吸引了我;我崇拜海轮.凯勒是她的坚强让我变得坚强。

  我同样崇拜我的父亲,是他的正直乐观,让我变的开朗;我崇拜我的母亲,是她的善良辛勤让我变的更加宽容;我崇拜我的家人,不论我犯了什么错误,他们都会用包容的心态来溶解这个错误的干冰。

  我崇拜挽救地震灾区人民的好心人,是你们的善良,你们的不顾生命,你们的乐于助人,才能使中国更能强大起来。

  我崇拜2008年奥运会的主办者,是你们的辛苦奥运会得以圆满举行。

  我崇拜他们是因为他们的精神永存。

  崇拜高中作文 篇29

  茫茫人海中,有多种多样的人。名人,则是我们最熟悉不过的字眼。

  名人,有好多种。有的是功绩很大,受人所崇拜,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有一番成就,令人仰慕。

  有的是本领大,被人崇拜,希望有一天自己也会光辉的展示,令人羡慕。

  有的是事迹、精神感人,使人奋发向上,令人崇拜。

  有的……

  在花园里,有许许多多的花竟相开放,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想成为花中之王,花园里最漂亮的花魁。可是,在墙角里的一朵小花,却还没开放,是没有人所注意到的。

  直到有一天,园中的主人——那位慈祥的老奶奶在给一些还未开放的花儿们浇水,她细心地浇着水,并给花儿们鼓励。那朵小花好像有了点精神。

  接着,花园里又来了几个孩子,老奶奶亲切地给这些孩子们讲了海伦·凯勒的故事。

  那朵小花听了海伦·凯勒的故事,触动很大,感到自己的处境与海伦相比还好的很多,心中顿时出现了一缕温暖而光明的光。她相信总有一天,自己会像人们崇拜名人一样来崇拜自己。她有了十足的把握和信心。

  从此以后,这朵小花挺直了腰板,与花朵们一起生活着。她争取着每一滴雨露,每一缕阳光,努力去生长、去开花。

  终于,这朵小花结了一个很大很大的`花蕾。这已是春天。

  第二天早上,一滴露水滴在了花的脸上,她醒了,看看自己,这时自己吗?!这时,小花开出了一朵大而漂亮的花,还散发着浓浓的花香。

  一夜的春风,将小花的花蕾吹开了!小花的愿望实现了!她此时此刻很崇拜自己,但她不会骄傲,她不会忘记那段辛苦的时光。

  这朵小花就是我。

  以前,我的成绩不突出,可是经过我的努力,我进步了,这时我崇拜自己的地方,因为我有坚定的信念和恒心。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一定会像小花那样开出美丽的花,使自己的成绩更上一层楼!

  这既是我的崇拜,也是花的崇拜。

  崇拜高中作文 篇30

  人的一生就是从一个向往走向另一个向往的过程,也可以说是从一种崇拜走向另一种崇拜的过程。

  我们在不断崇拜中长大,又在不断打破祟拜中成熟起来.选择伟大的人格、高尚的精神作生命的牵引,选择创造的方式超越崇拜,必诞生卓越的人生。

  崇拜,人的一种精神现象,有的贯穿终生,有的'仅存在于一定的人生阶段。伴随人的成长和自我的扩张,祟拜,人人孺要人人都有,不过是人与人不同,不同时期崇拜的对象和方式不同而已;不过是它往往被里换成其它的词、被染上或鲜亮、或灰淡的色彩甚至被匆匆的生活节奏所深淹……

  小时候,祟拜是一双无遮拦的眸子。

  青春季,崇拜是“冬天里的一把火”。

  成熟了,崇拜在坚实的胸怀、更广大的视野里,或在对人生的洞察,对生命局限的嘈叹中……深沉如海。

  小时候,人都有强烈的向母性、向父性和向师性,即希望成为父母、老师那样品性的人或希望成为他们所喜欢的人。那时,人对外界的认识,需要通过师长的折射才能完成;自身力量及欲求,猫要通过祟拜的对象—父母、教师及其他事物曲折地反映出来.“这是爸爸讲的”、“这是老师说的”、“我像某崇拜对象”之类的思维和言语,就是幼小心灵表达自己本质力盘的方式。

  我们难以忘怀生命里那么多徽笑、赞赏、教诲和爱,深深感激曾把手臂伸给我们的那么多善良、高尚、平凡又伟大的人们,是他们让还不能有健全生命意志的我们牵着,一步步长大起来、一步步走向健全……

  青春季,自我意识快速发展和逐步趋于成熟的重要时期。廿认识自己,证明自己,塑造自己”是青春诗章的主旋。

  渴望正确地评价自身,从而需要坐标,需要参照,希望为生命着色,从而需要模特,需要样板。亟待建构人格的大厦,从而需要有种种美好的精神作食粮。

  青春季,最富有向往和创造力的。

  崇拜高中作文 篇31

  在我的心中,有很多令我敬佩的人。有老师、有同学、有警察……其中,我最敬佩我们小区的一位清洁工姐姐。

  无论是严寒酷暑,还是狂风暴雨,我总是能看见清洁工姐姐的身影。她总是弯着腰,手里拿着扫帚不停地在小区里扫着。每次看到这情景,我就会对她产生一种敬意。说实话,我至今连她叫什么都不知道。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去年暑假的一天傍晚。因为停电,所以我和爸爸到楼底下乘凉。来到楼下,我看见很多人也在乘凉。有的人在摇扇子;有的人在吃冰棍;还有一些人在遛弯儿。

  忽然我的目光落在了长椅上一对年轻人的身上,这一男一女正坐在椅子上边吃边聊,女青年低着头,在削梨,长长的梨皮掉在了地上。男青年手上拿着一包瓜子,慢慢地磕着。瓜子壳扔得满地都是。我想:真脏!他们怎么这样没有道德啊!这时下班的清洁工姐姐正好从这儿路过,已经脱掉了往日工作服的清洁工姐姐看到这种情景后,对那对男女说:“同志,请把果皮和瓜子壳扔进垃圾箱里,要讲卫生。”那对男女将姐姐上下打量了一番,脸上露出嘲讽的笑容:“你爸是不是当市长的,让你管闲事?”“别和她罗嗦,像她这样的'姑娘,却来干这种事,没出息。”那男的说。

  清洁工姐姐听了并没有生气而是心平气和的说:“是的,我是扫地的,这工作很平凡,可你们想想,如果每个人都像你们这么做,那城市会变得多么脏!”那两个人丝毫没有被姐姐的话感动,反而站起身狠狠地瞪了姐姐一眼,便头也不回地走开了。姐姐见了摇摇头走了。我以为姐姐回家了。可过了几分钟,清洁工姐姐拿着扫帚和簸箕又回来了,只见她一手拿着簸箕,一手拿着扫帚,把他们留下的垃圾扫得干干净净。

  我看到后被感动了。

  清洁工姐姐,我要向你学习,学习你那为人民服务的品质!

  崇拜高中作文 篇32

  在生活中,我崇拜的人有很多,有影视里的人物,有歌手,有文学作品中的人物,还有身边的小人物……但我最崇拜的是美国《时代周刊》的十大英雄之一——海伦.凯勒。

  她,一张朴素的脸庞,平凡透着清切,一生勤奋,从未满足过,不为自己有这样的人生抱怨,以不屈不饶的精神赢得世界的认可。

  大家都知道海伦.凯勒是美国著名作家和教育家。在1887年3月时,小海伦也需要接受教育了,家人便为她请来了家庭教师。安妮老师这位女教师很特别,她不像别的老师一样把她关在房间里用棍棒教育来让海伦听话,不在房间里进行死板的注入式的课堂教育。是这位老师影响了海伦的一生。在生活中学习,使得海伦看到了生活的希望。从此以后,她几乎把所有吃喝玩乐的时间全用在了学习上面。她像小草急切地想探出头来看看那生机勃勃、春意盎然的'景色。像小鸟想能学会飞翔,早日飞上那湛蓝的天空。她是那样地如饥似渴,那样的迫切。她从来都没有放弃过,她在坚持不懈的努力、奋斗。她这种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似乎是上天认可了她,给了她新的希望。她不仅可以像正常人那样说话、与人交流,后来还出了书,甚至比正常人还好。

  海伦虽然身体上有残缺,但是身残志坚的她凭着不屈不饶的精神走向成功。

  海伦不但自己过着充实快乐的生活,她一生的意义更在于,她让成千上百万的人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她在20岁起就开始为许多家庭贫困的聋哑人奔走呼吁。海伦的世界里没有色彩,没有声响。但是她的一生却是流光溢彩,音韵飘扬的她留给后人的更是无限的光明和动人的声响。

  海伦是命运给予她的不幸,但她却不因此而屈服于命运,她凭着不屈不饶的精神,奋勇与命运抗争,并最终冲破人生的黑暗与孤寂,赢得了光明与欢笑。

  崇拜高中作文 篇33

  我认识她是在报纸上,那时她已经不在世上了,认识她崇拜她源于一篇有关她的新闻报道。

  她叫柴小女,是一位伟大的奶奶,一位普通的农村妇女,已经69岁了,她是一位同学的外婆,所以同学们都尊称她外婆。

  每逢刮风下雨,她都拉着村里留守儿童到她家吃饭,感受大家庭带来的温馨,孩子们逢人都会情不自禁地讲述老人的故事,都会笑着说:“外婆经常给我们做鸡蛋捞面条,有时候还给我们做蛋炒饭。”“外婆的饭做得很香,比学校的饭好吃多了。”

  8月的一天,慈祥的外婆永远地离开了热爱她的'孩子们。下午4点左右,程浩杰陪着奶奶到河边洗衣服,衣服快要洗完时,从下游走过来三女一男四个小学生,他们来到奶奶洗衣处附近后,跳进水里开始清洗塑料袋。其中一个女孩程浩杰认识,叫庞占英,和她在同一所学校上学。不一会儿,突然听到一声“救命!”程浩杰一回头,只见庞占英已滑入深水中,只露着头部在外边,其他两个女孩忙着过来拉,也被激流淹没。站在岸边的男孩慌忙呼喊并下去拽,很快滑入深水中。

  奶奶还未来得及脱掉鞋子,就奋不顾身地跳到水中,她第一个把庞占英推到浅水处,接着,又拉上来另一个女孩。同时命令程浩杰:“快回村子里喊人!”程浩杰急忙跑回村里,叫来了几个大人,他们一边打手机报警,一边拿根长竹竿,飞快往河边跑。

  他们赶到时,只见一个男孩和两个女孩在河边地上躺着,可就是不见柴小女和另一个落水女孩。

  其中一个熟悉水性的叔叔潜入水下,很快就拉出一个人,大家一看,正是柴小女老人,但此时她已经停止了呼吸。

  年近七旬的老人,她本该安享晚年。但在这个夏末,她瞬间做出选择,用纤弱的双手托起了3条生命,成就了人间的至美至善、至情至爱,成为我们心中的“最美奶奶”。

  “最美奶奶”的出现,让我们发现,一旦在危急时刻,人内心深处的真善美就会自然流露。她的义举,也让我们反思,什么才是真正的财富,什么才是有价值的人生。

  崇拜高中作文 篇34

  你知道我崇拜的人是谁吗?是老师。老师就像辛勤的园丁,培育着祖国的花朵;老师就像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老师就像一股清泉,向孩子们的心田注入知识的甘露;老师就像北极星,为我们指引前进的方向。我最崇拜的人就是我们的老师——丁老师。

  丁老师披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犹如瀑布一般。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一张樱桃般的小嘴巴,说起话来经常带着笑容,看起来美丽极了。

  丁老师知识渊博。不管同学们问老师什么问题,老师准能帮我们解答,同学们都说丁老师就像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一次,班上的小明同学出了一个谜语“一手拿针,一手拿线,打一成语”,全班顿时沸腾起来,各种答案接二连三地道出;“天衣无缝”“错”。“穿针引线”“错!”接连几个同学都败下阵来。同学们有的急得直冒汗,有的抓耳挠腮,还有的'坐立不安……最后大家都把目光投到了“救星”丁老师的身上,只见她眼珠骨碌一转,不紧不慢地开了口“一手拿针,一手拿线,就是对着针眼穿针,那不就是望眼欲穿嘛!”“完全正确”大家还在思考,小明却赞叹起来,同学们一想还真是!都对老师竖起了大拇指!怎么样,说丁老师是《十万个为什么》的确名副其实吧!

  丁老师还是一本《幽默大全》,她时常用她风趣幽默的语言把我们逗得哈哈大笑。一次,一位同学在课堂上咬手指,被老师的“火眼金睛”发现了,丁老师没有批评他,而是幽默地说:“现在我们班上有个同学在吃薯条,吃的可香了。”我们感到莫名其妙,随着老师的目光看去,只见那位同学正在津津有味地咬手指呢!我们恍然大悟,哈哈大笑起来。那位同学羞得满脸通红,从此以后再也不咬手指了。

  丁老师知识渊博,幽默风趣。丁老师是书,更是我们的朋友,我们都喜欢丁老师。我特别崇拜丁老师,长大后我也要做一名像老师一样优秀的人民教师!

  崇拜高中作文 篇35

  我崇拜的人,不是什么明星,也不是什么风流人物,他就是我的表哥赵健壮。

  他身高一米九,体型略胖。他方方的脸,就像一个“国”字;,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大脑袋里装的全都是知识;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咕噜咕噜转个不停,只要一转就有灵感,他的嘴巴是乌紫色的',还有一小摄小胡子。美中不足的是他眼睛近视了,皮肤也有点黑,应该是他经常在外面做实验被太阳晒的原故吧!

  我崇拜爱发明的他。我上一次是在郑州大学见到他,那时他正准备去西安交通大学读硕士,他向我展示了他的几个发明。第一个是四边形机器人。只见他打开关,那个像大章鱼似的机器,竞左转几圈,右转几圈跳起了舞。太不可思议了!他说:“这个机器人是利用四边形的不稳定性来动的,就像是伸缩门一样的原理。”接着他又陆陆续续拿出几个机器人给我讲解原理。他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使我惊叹不已!

  我崇拜博览群书,知识丰富的他。五月份的一天,他来到我家请教我爸爸,当时我爸不在家,他在我家等我爸,于是我俩闲聊了一会儿。我说:“哥哥,你最喜欢哪位名人?”他说:“爱因斯坦,因为他发明了相对论”。我说:“你猜猜我喜欢谁?”哥哥说:“牛顿?”“不对。”我说。哥哥又举出了几十位名人。我都说不对。哥哥说:“那是谁?”我说:“当然是你啦!”“为什么?”哥哥疑惑不解的问。我说:“因为你发明了很多东西,所以我喜欢你。”我们前后又聊了许多事情,比如:喜欢的作家、爱好、名人趣事等等。我爸终于回来了。我哥哥又与我爸聊了起来,真是滔滔不绝、海阔天空。他们一直谈到八点多,我哥哥才回家。他们整整谈了五个小时啊!我与我爸谈话最多不到半小时,他竟然谈了五小时!五小时!太不可思议了!我哥哥如果不是博览群书,根本不可能与我爸爸说那么长时间。

  表哥如此的聪明,我怎能不崇拜他呢?

  崇拜高中作文 篇36

  1920年的一天,一名西装革履的男子在自己的房间里来回踱步;他一会儿放慢脚步,闭上眼睛摇了摇头,一会儿又抿紧嘴唇,皱起眉头敲了敲桌,好像在思索什么。过了一会儿,他快步走到桌前——此时他的嘴角也已露出了微笑——拿起笔来,写下了一首著名的现代诗:《教我如何不想她》。

  他,就是我崇拜的人——刘半农。

  刘半农,1891年生人,中国近代著名改革家、教育家、文学家。为什么他所作的这首《教我如何不想她》如此有名呢?重点就在题目中的“她”字上。

  在中国旧社会,女性没有权益,汉字中也没有特指女性的第三人称。后来西方单词“she”传入了中国,由于没有女性第三人称,给翻译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只能将“she”翻译成“他女”“那女的'”,读起来十分不通顺。为了交流方便,刘半农便发明、使用并推广了女字旁的“她”。

  刘半农所做的还不止这些呢!他提倡白话文,参加新文化运动;他翻译外国作品,成为中国翻译高尔基、托尔斯泰等作家作品的第一人;他改革戏曲,为其作出了巨大贡献;他热爱摄影,写出了中国第一本有关摄影艺术的书;他搜集、保护方言,甚至还为此“以身试骂”呢!

  刘半农为了编一本《骂人专辑》,在北京某报纸上刊登启事,征求各地“骂人语言”。语言学家赵元任和鲁迅之弟周作人得知后,分别前去拜访刘半农,并用湖南、四川,安徽、绍兴等地的方言“大骂”刘半农。刘半农任大学教授时也向学生们征集“骂语”,因此不少学生都用宁波、广东话向恩师刘半农“破口大骂”。后来刘半农去拜访著名学者章太炎,章太炎也用汉代和唐代的语言把刘半农“骂”了一顿,一边“骂”一边为刘半农讲解这句骂人话的典故。刘半农非但没生气,还和章太炎相谈甚欢,从上午一直聊到下午。

  这就是刘半农。

  为百姓造“她”,为研究“找骂”;教我如何不敬他?

  崇拜高中作文 篇37

  我的外婆是一名中学英语特级教师。我出生时,外婆还没有退休。记忆中,只有每个寒暑假,我才可以到外婆家去,那时就是我觉得最美好的时光。

  外婆的家并不大,可是却有一个大大的书房,一张宽大的书桌。这里也是记忆中我和外婆的游乐场。我喜欢外婆,因为她总能带着我编出各种各样的英语游戏。在“twinkle,twinkle,littlestar”的'音乐声中,她像魔法师变戏法一样撒出好多星星的彩纸,每一张上面写着“star”;中午,外婆在书房铺个小垫子让我午睡,我总能在枕头下翻出各种形状的“sleep”词卡;我爱给洋娃娃扎辫子,外婆就把自己变成“老娃娃”头顶着“hair”的纸牌,让我恶作剧一般把她的头发搓弄的七零八乱。一老一小的笑声在书房里回荡,在这份欢乐里,外婆完成了对我的英语启蒙。

  我上小学时,外婆退休了。我拿着学校里的英文书让她教我。外婆翻看了我的书说:“你们外国语小学的教材是朗文体系,我就算教了一辈子英语,也不能倚老卖老啊,知识都是与时俱进的,我要重新备课,才敢教你。”外婆戴上老花镜,拿出备课本,还有那本厚厚的英语词典,一板一眼地准备起来。她还认为他们老一辈的英语教师,口语能力是短板,就让妈妈教她使用手机app上的口语软件,坚持早晚练习。外婆这种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令我佩服,让我崇拜。

  外婆好学的精神感染着我们。在外婆家,没有人会看电视,更没有人会沉迷于手机游戏,我们更多的时候都是围着外婆,捧着书静静地看,时而分享时而讨论,时而欢笑……

  外婆倚坐在沙发里,花白的头发,戴着眼镜,捧着书,聚精会神地看着,好像一幅美丽的油画,这也是我印象中外婆家最美的风景。忽然想起一句话:若有诗书藏于心,岁月从不败美人。这说的不正是我心中最崇拜的外婆吗!

  崇拜高中作文 篇38

  每个同学都有自己喜欢或崇拜的人,有的同学喜欢歌手、演员,有的同学崇拜革命先烈、运动员,而我最崇拜的人是我那严谨认真的外公。

  外公在老家那儿,不说远近闻名,但起码周围几家邻居都知道他的大名。为什么呢?因为外公是老家那儿小有名气的书法家,附近的邻居们想要春联、福字,都会去找外公,让外公亲自写一副。

  有一次,外公生病了,没多少力气,所以他一直呆在房间里面。过了会儿,有人来敲门了,我开门一看,原来是住在楼上的李大爷,李大爷对我说:你的外公在不在家里?我儿子要结婚了,想让他来帮忙写个‘喜’字。我刚想回绝他,谁知外公早已经从房间里走出来了,外公抢在我前面对李大爷说:好咧好咧,我现在就来写。然后,外公就拿来了毛笔、砚台、宣纸

  外公开始写喜字了。只见他拿起毛笔,在宣纸上一笔一画地写着。但我看得出来,外公的手在微微抖动着。过了一会儿,外公写好了,我调皮地窜过去看了看,发现外公写的喜字好看极了,我心想:外公的字写得那么好,如果我的字能和外公写的一样好的.话,老师肯定会表扬我的。外公一直盯着喜字看,看着看着,外公竟然把写有喜字的那张纸揉成了一团,扔进了垃圾桶里。然后转过身来,对李大爷说:不好意思啊,今天我不太舒服,写得不好,过两天再给您送去一张写得好的喜字。听完外公的话,我不禁怔住了,外公的字那么好,怎么能说不好呢?李大爷走后,我问外公:外公,你怎么把写好的字扔了呢?给他不就完事了吗?外公笑着说:别人请你帮忙,当然拿好的作品给他,怎么能随随便便给一副就完事呢!我待会要来好好写呀!听了外公的话,一股敬佩之情从我心中油然而生,外公做事情真是严谨啊!

  我的外公虽然很平凡,但是他那严谨认真的精神,让我深深地折服,外公就是我最崇拜的人!

  崇拜高中作文 篇39

  每个同学都有自己敬佩的人,有的同学崇拜歌星、影星,有的同学敬佩科学家、作家,而我最敬佩的人就是中国人的骄傲——钱学森。

  钱学森他不怕吃苦,刻苦学习。他生于杭州,落地不久便随父母迁居上海,三岁时,全家迁居北京。钱学森很小就有自己的作息表:清晨准时起床,锻炼身体,早饭后母亲教儿子背唐诗。休息时,钱学森会看一些儿童读物,下午画画写毛笔字。每日如此,从不间断。钱学森天资聪颖、悟性极高,记忆力出众,三岁时就能背诵百首唐诗、宋词及一些启蒙读物,如《增广贤文》《幼学琼林》等,还能心算加、减、乘、除。所以钱家的聪慧“小神童”打小便名声在外,走到哪里都能得到长辈们的喜爱。

  在钱学森小的时候,男孩们都爱玩飞镖,做得好的飞镖,掷出去能像小燕子一样飞行,还会在空中旋转一周。钱学森很快成了高手,他折的飞镖总是又高又远。小伙伴们谁也赶不上他!

  老师请钱学森讲解其中的奥秘,钱学森说:“我的飞镖没有什么秘密,我也是经过多次失败一点一点改进的,飞镖的头不能太重,重了它会往下扎,也不能太轻,头轻尾巴沉?”同学们都知道了这个秘诀。果然折出飞行能力更强的飞镖。

  最受震动的还是老师,小小的`飞镖运用科学基本原理,钱学森无师自通自己却悟出来了,这个孩子不简单啊!

  记得有一次,钱学森考试得了满分,但他发现他把ns写成n,并把试卷退给老师要求扣分。他的成绩一直都是班上最拔尖的。还有一次,美国人瞧不起中国人。但钱学森并不用武力来解决,而是说比谁的成绩好。到头来他们把谈的话咽了回去,因为他们知道他的成绩比不上钱学森。有一次考试,有一名教授把钱学森那张满分的卷子贴在了门上,那些不及格的不服气的美国学生都看傻眼了。

  这就是我最佩服,中国人最骄傲的——钱学森!

  崇拜高中作文 篇40

  他不认识我,我却认识他。这宛如一部狗血剧一样,男女主都是配角,我绝不会让自己做配角,我要做主角。

  我崇拜的他——是我的爸爸。我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我认识他,他却不认识我。

  我的妈妈是一个脾气非常暴躁的人,但我的爸爸却非常宠我的妈妈。我们一家四姊妹天天都要吃狗粮,一直吃到现在。

  我爸爸是一个非常有责任心的人,他每天早出晚归的,非常辛苦。我现在读中学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变得更重了,我有时候觉得我爸爸是一个非常伟大的人。因为2013年地震时,七岁的我才刚刚读一年级,什么都不知道,但在爸爸的保护下我毫发无损,但爸爸却遍体鳞伤。爸爸把我放在地上,然后对我叮嘱到让我不要乱跑。我在他的脸上看到了一层层的担忧。在我答应时他跑回去了,他回到原地,回到我被他抱起的那里一个地方。捡起双鞋,一双微不足道的鞋。那时,我哭了。因为那双鞋是我最喜欢的一双鞋,他冒着危险跑回去,用生命跑回去,原来,只是为了把我捡那一双鞋。每当想到这时,我都觉得我的爸爸很伟大,虽然是捡一双鞋,但在我的眼里他还是伟大的。父爱如山,或许我们没有看到,因为它是隐形的,但它却是一份爱,一份让人尊敬、铭记于心的爱。

  他是我尊敬的爸爸。一份亲情,一份爱,一份付出,就让你觉得伟大的爱。人,一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陪在你的身边。是谁,在你生病时彻夜守在你的身边?是谁,在大雨磅礴时,拿着一把伞站在门口等着你的归来?

  他在别人的眼里或许是可有可无的,是微不足道的。但在我的眼里他是伟大的',是可敬的,无私奉献的人。

  在我眼里伟大的是谁?是父母。那个在大雨瓢泼给你送伞的人;是那个给你生命的人;是扶养你长大的人;是希望你成才的人;是希望长大后可以依靠的人。那是一种责任,一种寄托。爱,多么伟大的一个字啊!

  崇拜高中作文 篇41

  他慈眉善目,脸上总是挂着微笑。他就是小提琴家――郑锦龙。

  暑假,我参加了在安徽黄山举办的国际小提琴夏令营,郑锦龙老师也被主办方邀请了,而我荣幸地排上了郑老师的专家课,我非常高兴,恨不得马上就让郑老师来指导我练琴。

  夏令营的第3天,我终于等到了郑老师上专家课。我一走进郑老师的房间,就听到里面传出一阵优美、动听的琴声。原来是郑老师在练琴!他是小提琴大师了,还用这么刻苦地练琴吗?郑老师一见我来了,便热情地向我打招呼:“欢迎你呀,小伙子!”亲切的郑老师,让我不再感到拘束。然后,他开始手把手地教我每一个动作,让我反复地练,发现我哪里不对,就耐心地给我讲解,直到我明白为止,有好几个困扰我多年的`问题在他的指导下迎刃而解。

  拉完琴后,还有一些时间,郑老师和我聊起他的经历:2002年,他在荷兰遭遇了一次车祸,导致他手腕粉碎性骨折。当时几乎生活不能自理,更别提拉琴了。昨天还是荷兰皇家乐队的首席,今天就失去了一切……讲到这儿,郑老师告诉我:“是对音乐的热爱让我度过了那段无比艰难的岁月,我曾无数次想过放弃,但我一直坚信,我能重回舞台!”

  带着疑惑,我问他:“那段时间你是怎么练琴的呢?”他告诉我,在那3年中,他坚持练琴,一个音一个音地拉,要用四指时用三指代替……就这样,郑老师以他顽强的意志,经过3年的恢复训练后,重回舞台,并被再次任命为荷兰皇家乐队首席!这件事,让我对郑锦龙大师更加崇拜。

  这时,郑老师拿起琴和弓,拉起了《查尔达什舞曲》。我从他刚劲有力、轻快活泼的琴声中,听到了他在困难面前不服输的精神,听到了他视音乐为生命的崇高理想,也激励我在学习音乐的道路上不要轻易退缩,勇往直前。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郑锦龙。

  崇拜高中作文 篇42

  在中国古代历史中,有关不计其数的天才文臣.如助春秋五霸之首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管仲;有运筹建策于帷帐之中而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张良;还有智斗庞涓的军事奇才孙膑……然而,最赫赫有名而令我钦佩的',则是三国时期的第一智者——诸葛亮。

  “簪冠鹤氅、手摆羽扇”的孔明形象早已深入人心。那双深不可测、令人琢磨不透的双眼,使司马懿也被他耍得晕头转向;而那满脑子的奇谋,更是让所有人甘拜下风。

  诸葛亮聪明过人。陆逊火烧连营成功后乘胜追击,却误入了孔明在临江所摆的石阵。霎那间狂风大作,飞沙走石,遮天盖地。陆逊顿时大惊失色,急令收兵,却发现已无路可走。后因卧龙岳父黄承彦平生好善,才将孙吴大军带出石阵,陆逊等人幸免于难。后唐朝诗人杜甫有诗曰:

  功盖三分国,名成八阵图。

  江流石不转,遗恨失吞吴。

  诸葛亮还神机妙算。赤壁大战之时,江东大才子周瑜将一切安排妥当,准备与曹操大战的时候,他立于山顶,遥望江北水面,突然大叫一声,口吐鲜血,无人能医。孔明笑曰:“公谨之病,亮亦能医。”并开下“欲破曹公,宜用火攻。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药方。原来,周瑜得的是心病。他要用火攻打曹操,可连日的西南风,无法让火势向魏军方向发展。精通天文的诸葛亮早已料到近日会有东风到来,于是他筑建了七星坛,大造作法借风之势。果然没过多久,就开始由西南风变成了东风。孔明凭借自己丰富的知识而“神机妙算”,令人佩服。

  诸葛亮对蜀国的赤胆忠心更令人称道。他自从被先主刘玄德三顾茅庐的真诚所感动,就隆中提出决策,使东汉末年形成了三国鼎立的局面。刘备白帝城托孤后,凭借他的威信,足可以自立为王。可孔明却似昔日之周公,鞠躬尽瘁,最后,在辅佐后主刘禅、为蜀国效力中去世。

  这样一个智慧、神机妙算而又忠心耿耿的贤臣,怎能不使我对他崇拜、敬佩呢?

  崇拜高中作文 篇43

  在历史小说中,有许多个性突出的人物。比如《三国演义》里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西游记》中贪吃好睡的猪八戒、《红楼梦》里哭哭啼啼的林黛玉等。这些人物中,我最崇拜的是《水浒传》中的“小李广”花荣。

  花荣长得眉清目秀,他本是朝廷中人,因同情宋江而弃官上清风山当了寨主。听说宋江被刘高诬陷处于危难境地,他拍案而起,立即率领人马去营救宋江。之后他又被逼上了梁山,以一手好箭法而闻名,被人誉为“小李广”。

  花荣在《水浒传》中出场的次数很少,但其中两次亮相让我拍手叫好。一次是花荣营救宋江的那段描写:宋江被关押在刘高的营地,遍体鳞伤,奄奄一息。花荣得知后大怒,立即率兵马前去营救。到了地方后,花荣对门前守兵说道:“今天就让你们瞧瞧我花知寨的神箭!看我第一箭,射你那门上的火苗!”话音未落,一根木棍从柱子上掉落下来。花荣又说:“看我第二箭,射你那头盔上的`红缨!”说完,只听嗖的一声,羽箭不偏不倚插在士兵的红缨上。花荣朝官兵们大喊道:“看我第三箭,射你那穿白衣服的教头的心窝!”那人哇哇叫着逃走了,其他士兵也一哄而散。这段文字把花荣高超的箭法描写得淋漓尽致,我十分喜欢。

  另一次是花荣与秦明决斗。当秦明率兵到达清风寨时,发现宋江和花荣正在城楼上饮酒作乐。秦明大骂花荣,花荣盛怒之下,便和秦明战在一起,三四个回合后仍然不分胜负。花荣故意卖个破绽,向深山老林跑去,秦明也紧跟着追赶过去,花荣趁机转身拉弓,射中了秦明的佩剑。秦明大惊,便带着兵马撤退了。

  我崇拜花荣,是因为他的箭法超群;我崇拜花荣,是因为他的重情重义;我崇拜花荣,是因为他做事一丝不苟。我希望我长大后也能成为像花荣这样技艺超群、重情重义、出类拔萃的人。

  崇拜高中作文 篇44

  我崇拜的人很多:同学、朋友、老师、明星、歌手、名人、名家……在这些人当中,我最崇拜的是一个助人为乐的英雄――他的名字家喻户晓――他就是总所周知的雷锋。

  “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这是对雷锋的高度赞扬。“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雷锋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站换车的时候,一出检票口,发现一群人围看一个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原来这位妇女从山东去吉林看丈夫,车票和钱丢了。雷锋用自己的`津贴费买了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塞到大嫂手里,大嫂含着眼泪说:“大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单位的?“雷锋说:“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

  五月的一天,雷锋冒雨要去沈阳,他为了赶早车,早晨5点多就起来,带了几个馒头就披上雨衣上路了,路上,看见一位妇女背着一个小孩,手还领着一个小女孩也正艰难地向车站走去。雷锋脱下身上的雨衣披在大嫂身上,又抱起小女孩陪他们一起来到车站,上车后,雷锋见小女孩冷得发颤,又把自己的贴身线衣脱下来给她穿上,雷锋估计她早上也没吃饭,就把自己带的馒头给她们吃。火车到了沈阳,天还在下雨,雷锋又一直把她们送到家里。那位妇女感激地说:“同志,我可怎么感谢你呀!”

  过年的时候,战友们愉快地在一起搞些各种文娱活动。雷锋和大家在俱乐部打了一阵乒乓球,就想到每逢年节,服务和运输部门是最忙的时候,这些地方是多么需要人帮忙啊。他放下球拍,叫上同班的几个同志,一起请假后直奔附近的瓢儿屯车站,这个帮着打扫候车室,那个给旅客倒水,雷锋把全班都带动起来了。

  雷锋就是选择永不停息地,全心全意地为人民做好事,难怪人们一见到为人民做好事的人就想起雷锋。我做一名新时代的少年,生在红旗下,长在蜜罐,吃得好,穿的好,神强力壮,有什么理由不向雷锋叔叔学习,有什么理由助人为乐呢?

  崇拜高中作文 篇45

  闻一多,他不仅是一个卓越的学者,激情澎湃的优秀诗人,还是一个言行一致,敢于牺牲,为祖国而献出自己的生命的革命烈士!闻一多先生是我最崇拜的人.我崇拜他,是因为他是一位爱国者,对祖国大地与人民充满了责任心,通过他写的诗歌能表现出来;我崇拜他,是因为他想用文化来拯救我们的祖国;我崇拜他,是因为当他发现文学古籍已改变不了衰弱的民族时,就决定当一名革命者来拯救我们的.祖国;我崇拜他,是因为他用他光辉的一生来证明他是“口的巨人,行的高标”。这都值得我们学习.尤其特别的是因为我常常在不注意的时候,犯了言行不一致的错误,影响了我在人生道路上健康的成长与在逆境中前进。

  记得有一次,我爸爸妈妈叫我不要玩纸和胶带,但是行动却往常一样,没有任何改进,而且还退步了。因此,爸爸妈妈都已骂我了,我也都答应不玩了,可还是没有任何改进,跟以前一样。

  闻一多先生只要看书就一直做到底,从未没有分散过注意力,而我却经常在学习中分散过注意力,下面举两个例子。

  一次我在学习的时候不专心老是分散注意力,一会儿拿这本书看看,一会儿再拿那本书看看一会儿再写写作业,这样的次数数也数不清了我也正在改正。

  还有一次,我在看动画片,看动画片我也是不专心,忽然听见有什么动静了,我立马就到“事发现场”去看看怎么回事但每次到我知道的时候都是芝麻大的小事,不值得一提,但也能体现出我的不专心。可我只能控制,别无它法。但我以后会以双倍的控制能力控制的。

  我的这些表现都反映出了我的一心多用,言行不一致。闻一多先生的做法值得我们去学习。

  闻一多先生曾说过:只要迈出前脚,就不准备再跨进门里。事实上,他也这么做了。我最喜欢又最敬佩又最欣赏的闻一多先生写的诗歌是《七子之歌》。

  我要向我崇拜的人——闻一多先生学习。特别学习他专心致志,言行一致的精神。

  崇拜高中作文 篇46

  在抗美援朝上甘岭战役中年仅21岁的他用血肉之躯堵住敌人口,为战友们开辟出一条前进的道路,他就是黄继光。

  黄继光出生于一个贫苦的家庭。父亲早早去世,小小年纪的他被迫到地主家打工,尽管如此黄继光却是村里第一个报名参加志愿军的人。在党的培养下,黄继光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军人。上甘岭战役打响了,为了在黎明前拿下被敌人占领的597.9高地,为了打掉敌人的火力点,黄继光挺身而出,前进中黄继光身负重伤,但仍然冒着枪林弹雨匍匐前进,眼看着时间就要到了,只见他张开双臂,向喷射着火焰的火力点飞身一跃,用自己的身体堵住了敌人的枪口,完成了这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黄继光这种在战场上不畏生死,不怕牺牲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我。他冒着枪林弹雨勇敢冲锋,顶着狂轰滥炸匍匐前进,用胸膛堵枪口,以身躯为胜利铺道路。在那情况危急的时刻,我们看到的并不是黄继光的恐惧和退缩而是他冲锋在先,视死如归的精神;是他堵枪口时不顾一切、绝不后悔的样子。在黄继光身负重伤的时候,他并没有不堪一击,倒地不起,而是负伤爬向火力点,坚决完成任务。这是一种坚持和坚韧的精神。

  黄继光,这个载入中国史册的名字,每次听到他想到他,黄继光那舍身为国的光辉形象就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怎么也挥散不去。身中数弹的他就像暴风雨中的巨人顽强地站起来,冲向敌人火力点。悠悠岁月如水流逝,我们最不能忘记的就是那些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们,他们视死如归,保家卫国的精神永垂不朽。英雄牺牲,精神永存。生活在战争年代的黄继光保家卫国牺牲了自己,而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深知这幸福生活来之不易。黄继光的英雄事迹一直激励着我,努力学习,长大为祖国贡献力量。

  黄继光,这个年轻的伟大的志愿军战士值得我铭记在心,值得我们学习一生,他就是我最崇拜的人。

  崇拜高中作文 篇47

  我欣赏的人不少,我的姐姐就是其中一个。姐姐比我大四岁。高高的个儿有一米七三,尤其是那对会说话的光。大眼睛更让我羡慕。姐姐读高二时在我家住过一年,那是最让我留念的一段时光。

  姐姐来我家后,不但和我做伴还处处关心我。她来不久就是国庆节,提前好几天我就开始琢磨着想和姐姐一起外出旅游,精心整理了行程计划拿给姐姐,没想到让姐姐一下就给否了。姐姐说要利用这个假期解决我学习上的问题,还说英语“开口难”这个拦路虎通过强化训练一定能除掉。姐姐说她早想好了要和我一起去参加“疯狂英语”训练班。姐姐是班上的英语课代表英语说的可溜儿了,她的建议我不能不试。心动不如行动,我们马上报名参加了。在姐姐的带领下,我每天准时到学习班“疯狂”近11个小时的英语,回家抓紧一切时间赶假期作业。整个黄金周,姐姐用她忘我的学习激情影响和带动了我。

  姐姐的话真管用,节后第一堂英语课我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巴不得老师赶快检查我读课文。当我流畅地读完课文又一个意外,老师对全班说“以后读课文都要像她的声音一样”。那天的情形直到今天我还记忆犹新。当众说英语从此就成了极平常的事,学习英语的最大障碍就这样在姐姐的帮助下克服了,我对姐姐充满了感激之情。在以后的日子里,姐姐继续不断的.鼓励我向英语挑战!她说练习就是找问题、解决问题,不要怕出错,不要让问题像“定时炸弹”一样埋藏在身边。通过姐姐的开导和训练方式,我不再逃避问题,从怕做阅读、完型等到一口气要练十几道。通过近似“疯狂”的训练,那学期期末我英语考了91分。姐姐说“功夫不负有心人”,只要有恒心你的英语一定能学的呱呱叫!

  现在我和姐姐学习都紧张很难见面,但姐姐的那股学习激情、敢于向困难挑战的那股拼劲儿给我留下了难忘的记忆值得我永远学习。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我的第一个反映“姐姐,不就是我最佩服最欣赏的人吗?”

  崇拜高中作文 篇48

  报名那天,一进教室就看到讲台上坐着一名女老师。她正在跟旁边的同学愉快地交流着,让人感觉很亲和。她留着一头又干净又柔顺的小短发,身穿一件白色的裙子,一弯长长的柳叶眉下,会传送笑容的大眼睛,让人感觉很赏心悦目。我想,我大概会喜欢她的。

  第二天,早上,我早早地来到了学校。一走进教室,就看到她笑容满面地与同学打招呼。等同学们都到齐了,她向我们介绍起了自己:“同学们,大家好!我是从实验班调过来的,现在来当你们的班主任兼科学老师,希望大家喜欢!”顿时教室里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在接下来那“润物细无声”的.日子里,她像大姐姐那样告诫我们要养成良好的品德,明白为什么要努力读书的道理;她又像负责任的师傅那样,把学习的重点、难点、解题方法、解题技巧都认真、仔细地传授给我们。这样,我对老师由喜欢变成了欣赏!

  期末考试快来临了,同学们都投入到紧张的复习迎考氛围中,作业量也大量增加了。这天,教室里一片安静,同学们都在抓紧地写作业。突然,有人轻轻拍了我一下,我吓了一跳,蹭地一下抬起头,发现班主任在我身前。她示意我跟她出去,我起身跟了出去。一路上,我都跟老师离得远远的,心里七上八下地想着:怎么办?怎么办?是不是会被挨骂了?难道题目错太多了?

  不一会儿,到办公室了!老师开口说:“最近能听懂我讲课内容吗?”我犹豫了一会说:“有些地方不懂。”老师微微地朝我笑笑说:“听不懂没事,你可以随时来问老师,老师的大门是随时都会为你开着的!”我点点头。“回去好好做作业吧!期末努力点,争取得个好成绩吧!”老师的鼓励好像有魔力似的,让我感觉信心倍增。我对老师又从欣赏变成了崇拜!

  很快,期末考试就考完了,休业式那天早上,我心惊胆战地来到教室.当老师宣布完成绩,我发现自己这次成绩竟然进步一大截。我心里十分感谢老师对我的严格!

  啊!有这样的老师真好!

  崇拜高中作文 篇49

  有的人崇拜歌手,因为他们有一副好嗓子;有的人崇拜画家,因为他们的作品栩栩如生,让人赏心悦目;有的人喜欢运动员,因为他们为国争光。而我崇拜的对象却是起早贪黑、任劳任怨、平凡而朴实的清洁工。

  以前我总觉得清洁工干的活脏兮兮的,所以我看不起清洁工,但是这次我却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事情还要回到不久前的那天……

  那是一个寒假的清晨,东方刚出现了一点鱼肚白,街道上一个人影都没有,没有嘈杂的说话声,没有喧闹的汽车声,静悄悄的,街道上偶尔有一辆汽车飞驰而过。我从美梦中醒来,忽然听到有“刷刷”的声音传过来,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这声音显得格外刺耳。走进窗户一看,原来是一个穿着橙色制服的清洁工在扫地,我伏在窗边看了很久,那位清洁工老人一直在弯着腰扫地。

  早饭过后,我下楼去倒垃圾,看到那位清洁工老人还在扫地。走近一看,清洁工老人古铜色的脸上,爬满了细密的皱纹,那是辛勤的年轮;一头糙乱的头发,泛起一层层白霜,那是岁月的痕迹;两只蒲扇似的大手,长满了老茧,那是时间的印记。虽然这活又苦又累,但是清洁工老人的脸上却依旧挂着笑容,老人的'笑容就像池塘里落进了一块石砖一样,涟漪四散。无情的岁月在老人脸上写下了沧桑,是谁在他糙乱的头发里偷走了那一抹黑色?是谁在他原本笔直的腰间撑了一张弓?看着老人的缕缕银发、佝偻的脊梁、沧桑的脸庞,我很惭愧。清洁工老人这么辛苦,天天起早贪黑,打扫我们的城市,让我们的城市变得一尘不染,而我却看不起他们,觉得他们脏兮兮的,我不应该这么做。虽然清洁工这个职业很不起眼,但是他们无私奉献,努力工作,让我们天天都身处于一个干净的环境中,难道不值得的尊敬吗?想到这儿,眼前这个清洁工老人瘦小的身影在我的脑海中忽然变得高大起来……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一个起早贪黑、任劳任怨的人;一个不怕辛苦、平凡朴实的人;一个用自己的双手为我们创造整洁优美的环境的人。

  崇拜高中作文 篇50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崇拜的一个人。除了爸爸妈妈,那就是让人非常尊敬的老师们了。而在这些老师中,我最崇拜的是吉他班的张老师。

  记得在两周前,妈妈问了我一个问题:“你喜欢什么乐器?我想了想:“我最,最,最喜欢的是帅气的吉他。”妈妈听了二话不说,立马给我报了一个吉他补习班。我可开心了。心想:我要是能用吉他弹出一首歌那该多厉害。周五那天,我来到了吉他补习班,可开心了,但还是不太熟悉,只见张老师拿来了一个非常老的吉他,一看就是弹了好几年了,就连弦都弹掉色了。我认真跟老师学,心想:我一定要成为像老师一样的吉他手。老师给我讲了吉他的构造,吉他的'左手和右手的弹法,还有吉他弹法,让我学会了把歌唱得更好听,我也很开心,也慢慢地熟悉了那里。我非常喜欢老师那低沉的声音。

  还有一次,我在老师的手上发现了真功夫。那天,老师正在认真的教我按弦弹的方法弹吉他,我才按了两三分钟,手就已经又累又疼。而老师却不是,好像什么事都没有一样。我想:难道老师会有不怕疼的功夫?果然有功夫,老师的手已经出茧子了,硬硬的,所以按弦不疼。看来老师也是练了成百上千遍,所以才出茧子。老师曾不止一次的说过:“自己是最好的老师。我也是多学多练,才练出的功夫。只要你也像我多多练习,你也可以长出茧子,长出以后就一点也不疼了。现在你是初学期,让我用移动的琴枕来帮你减少疼痛。”果然用上了以后,疼痛减少了。每次听见老师边弹吉他边唱歌时,我都会着迷,因为实在太好了。特别是那娴熟的拍弦技巧,让我深深的喜欢着。老师唱歌也很好听,让我赞叹不已。为什么都是弹吉他,我和老师弹出来的声音不一样?老师已身经百战,所以弹出了那悦耳动听的歌。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张老师。他用他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感染了我,他用他那勤劳的双手造出了美好的佳绩。这就是值得我崇拜一生的老师。

  崇拜高中作文 篇51

  人人都有崇拜的人,我也不例外。我崇拜的人很多,有现实生活中的人,有影视作品的人,有为祖国做出贡献的科学家……像满天的繁星,各具特色。今天,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最不平凡的那颗星,我最崇拜的人—动物小说家沈石溪。

  沈石溪长得浓眉大眼,鼻子比较“挺拔”,下面是一双大大的嘴巴。虽不帅气,但也谈不上丑陋,看起来慈眉善目。沈石溪,原名叫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是一位优秀的动物小说家,写过很多优秀的动物小说,他曾获得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大奖等很多奖项,被人们称为动物小说大王。

  我特别喜欢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他写的《狼王梦》、《斑羚飞渡》、《象母怨》、《野犬女皇》、《大鱼之道》等,我都读过,他笔下的动物有情有义,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大鱼之道》,写的是一母鱼顺着水向上游,可是上游的人想要捉住母鱼。母鱼不甘心在危险的下游产卵,从而被人捉住,但母鱼在最后紧急关头,拼尽全身力气跃回岸边产卵,产卵后母鱼任人宰割,而无怨无悔。

  沈石溪的小说里,还有一个有情有义的小兔子的故事也特别感人。一只流浪的兔子,被一个小孩子收留了,通过一段时间相处,小孩和兔子就变成了好朋友,他们每天几乎形影不离。有一天,小孩遇上了疯狗,面对强大的敌人,兔子几乎拼了性命救了小孩,自己却被疯狗咬得遍体鳞伤,最后奄奄一息。但在它意识清醒的最后一刻,兔子为了不把疯狗病传给小孩,毅然跳进了火炉,为了朋友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我特别崇拜沈石溪,通过他写的动物小说,我增长了很多动物知识,了解了很多动物如狼、大象、狐狸、猎狗等的习性,知道了除了人以外的动物,也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它们也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它们生命中也有残酷的竞争、有温暖的爱、有顽强的努力、有追求辉煌的精神……作为人类,我们要善等它们,关怀它们,让它们与人类和谐共处。

  崇拜高中作文 篇52

  问世间,情为何物?单从我个人角度而言,亲情胜于一切,而所谓的亲情,对于我,莫过于父爱。

  在现存的记忆中,我的生活是支离破碎的,早早的就失去了最疼爱我的奶奶,而那时爸爸妈妈基本上都不在我身边。

  小时候,因为工作关系,爸爸妈妈只是在周末时才能陪在我的身边,对于这样的生活状态,儿时的我似乎也已经习以为常。每到星期五,在爸爸回来之前,我和爷爷就已经早早地守候在了村口。周末的团聚只有短短的一天半的时间,每到周末下午,爸爸要离开的时候,虽然心里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也无计可施,所以每次只能是含着眼泪目送爸爸离开,心里期盼着下一个周五的早早到来……

  也许大哭一场可以冲刷掉一切的烦恼吧!反正我觉得是这样。所以每次爸爸离开之后,我都会大哭一场,如果不哭的'话,我想我的一周都会处于郁闷之中!

  虽然我和爸爸在一起的时间很少,可爸爸对我那份沉甸甸的爱从未远离,可以说,小时候的我是在对爸爸的期盼和在他温暖的笑容中长大的。后来上了中学,我终于可以和爸爸妈妈每天都在一起了。但我却莫名的发现:爸爸脸上的笑容少了!有时候他也会对我笑,但我分明可以从那笑容背后看到更多的无奈和心酸。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我做过很多种猜测,因为生活?因为工作?还是因为我?

  我从来没有和爸爸探讨过这些问题,我不想摧毁爸爸表面的那份温暖和坚强,我希望他还是以前那个坚强温暖的男子汉!为了让他重新笑起来,我尝试了很多种办法,但到头来总是以失败告终!

  我没有办法去证明或解释什么,我只能将所有的责任和过错归咎在我的身上,我努力做到更好,我希望通过这种努力可以换回爸爸脸上的笑容。

  慢慢的我不再崇拜爸爸了,因为我明白了,爸爸只是一个普通人,他也会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我要努力成长,长成一个可以让爸爸依靠的大树,可以像小时候他替我遮风挡雨那样去保护他。

  崇拜高中作文 篇53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爸爸,他是一个高级工程师。

  我爸爸其貌不扬,国字脸,偏正方形,发际线也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向后移动。在人群中,他并不是一个特别显眼的人,但在工作中是十足的领头羊。

  他总是对工作尽心尽力。别的员工在偷懒时,他却在修机械。有时机器坏了,其他人都修不好,老爸奋斗了一晚上就能恢复原样,似乎没有什么东西是他修不好的。

  老爸认为平常没有对于的地方可以给同事发放水杯。于是苦思冥想,反复试验,终于为公司设计并发明出了一台自动放水杯的机器。

  这个机器共有十层,每一层有五个轮盘,一个轮盘可以放五个水杯,同时可以容纳75个水杯呢!你只需要把水杯放在固定位置,并记住自己的号码,当你再次喝水的时候,你只要说出自己的号码,机械臂会自动转到对应位置。这样你就能拿到自己原来使用的水杯,是不是很厉害?

  老爸的'公司为此奖励了他五千元的奖金。虽然他不是老板,却像老板一样操心,仿佛是自己开的公司一样。他也乐于助人,别人需要帮助时,他也会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去帮助别人。所以他在公司的人缘也很好,每次老爸需要什么时,都会有人及时提供。

  尽管老爸在工作上相当出色,但是他这人性格有点不好,买衣服鞋子的时候,只要他认为不好看的,就不允许别人买。从来都不怎么听别人的意见,认为自己什么都是对的,特别强势。为此,我们家经常爆发口水大战。

  还有一些更不好的行为。就像昨天,我上完补习班,老爸叫我回家的时候,为了图近,他竟然要我横穿马路,甚至翻围栏。上次下雨的时候,还埋怨我,说因为我没有翻越围栏,所以他回家晚了。真是气人!平常他带我也会闯红灯,每次我都阻止他。他总说:“你说的对,不应该闯红灯。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但是话说的好听,恶习却是不改。

  我真心希望老爸都改掉这个坏习惯,不过他对待工作的态度和认真专研的精神,还是让我非常崇拜。正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爸爸永远是我心中的英雄。

  崇拜高中作文 篇54

  “你们知道吗?韩国那个天团解散了,”这则消息。使整个学校轰动起来,人人都因得到新的消息而自豪。一时间,这成为校园最时髦的话题。

  周五回家,打开手机,被一则重大新闻吸引了眼目,对于从不看新闻的我。也被他的标题吸引了,标题是:梁山森林着火,死伤30人!最小的只有十八岁!看完这则新闻,我的'心中除了有一丝惋惜,更多的是平静。

  随着几声急促而软弱的叫喊,我去吃饭,刚到餐桌,妈妈似乎有几年没见到我,他看着我,目光中带着一丝憔悴。我一边想着自己有没有犯错,一边坐在自己熟悉的椅子上。

  我似往常般与她说着这几天学校里发生的”大事”,他今日似乎没有往日的好奇。却说道:“你们现在精力都放在明星上,有时不惜为此而顶撞父母。但凉山森林着火,死了那么多人,最小的也就比你大四岁。为了安全,他们贡献了自己的宝贵生命。你可知人家父母心里是怎么滋味啊?”我一边捣着饭,一边陷入了沉思:真正应该崇拜的人,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第二天中午,正当我准备做作业时,听到了母亲从房间传来的声音。我想去看看妈妈在做什么?门是虚掩的,我随意一看,看到平日坚强的她竟然哭了,她看着我来,赶忙擦干眼泪,抽泣着鼻涕,挥手示意我进去。我看着她,随着她的目光投向手机。

  背景音乐凄凉婉转,让人背脊发凉,一位身穿黑色大衣的中年男子拿着一骨灰盒,面如死灰,另一位女子一边仰头嚎啕大哭,一边摸着骨灰盒沙哑喊到:”不要,不要啊”仿佛再说一句,就会让她的呼吸停止似的,旁边的人竭力劝抚着她,然而只不过是对她肉体的创抚,心灵的痛,已达到了极点。这是死者的母亲。

  在我们的生活中,这些人往往是被我们忽略的,而他们用他们的生命为我们铺好了道路,这才是最值得崇拜的人。

  崇拜高中作文 篇55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爸爸,他今年三十多岁,高高的个子,壮硕的身材,一头乌黑的短发看起来很有精神。长方脸,浓浓的眉毛下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高挺的鼻梁下,一张不大不小的嘴经常抿成一条线,整个人看起来很威严。

  我崇拜爸爸,是因为他乐于助人。有一次,我和爸爸坐公交车去商场。车上的人很多,挤得像沙丁鱼一样,背靠背,腿贴腿。车行驶了大约两站地,我们才好不容易坐下来。就在这时,车停住了,两个满面皱纹的老人,拄着拐杖,驼着背,从后门慢慢走上了车。“请给需要帮助的乘客让个座,谢谢……”虽然车上的广播都这么叫了,可那些人们玩的玩,吃的吃,根本无动于衷。两个老人扶着栏杆,在一路上摇晃得很厉害,随时都可能摔倒的样子。“老人家,您过来坐吧。”爸爸站起来,扶着其中一位老人到自己的位置坐下。老奶奶欣慰地笑了,脸上的皱纹更明显了,拍着他的肩说:“诶,好,好,谢谢!”爸爸说:“这是我应该做的!”看着爸爸,我再也坐不住了,我立马起身,把另一位老爷爷也扶到座位上,老爷爷笑得很开心,称赞我是好孩子。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爸爸把我拉进怀里护住,我抬头对上爸爸赞许的目光,比买了新衣服还高兴。

  我崇拜爸爸,还因为他永不言弃。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还有哥哥去爬泰山。在山底下,我看到泰山是如此高大,好象在云彩上面,再看看石阶边上的'铁链似乎是从天上悬挂下来的,真叫人内心发颤。开始爬了,我们奋力向峰顶爬去,爬了一大会儿,我腿像灌了铅,一步都迈不动了。内心还以为马上到了,抬头望去,竟然才爬了五分之一。我想放弃,爸爸却让我再坚持一下。爬到半山腰,我和哥哥都爬不动了,爸爸就让我们在半山腰的休息处休息,老妈照看我俩,他一个人继续坚持,终于爬到了顶峰。看着爸爸在峰顶给我们传回的照片,让我们明白了只有永不言弃的人,才能看到最美的风景。

  在成长的过程中,爸爸用言传身教激励着我前进,促使我变得越来越优秀,他是我最崇拜的人。

  崇拜高中作文 篇56

  古今中外,崇拜过的人似乎不少。多到有些人的名姓都已经不清了,可是形象一直高高在上——一抬眼,漫天星河。

  最早的崇拜,好像是从明星开始,小时候对着电视机模仿对白,片尾曲的歌词虽不解其意却也会哼了。世上怎么会有这么耀眼的人啊,我呆呆地看,呆呆地想。

  后来心智成熟些,便易为才华与作为倾倒了。比如醉在郭敬明盛大的绮梦中,将好看而晦涩的词句勾了又勾;吟着纳兰的“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惊艳于这样温柔而疼痛的词句;钦佩王安石推行变法的坚定,觉得走在时代之前的人,总是伟大。

  直到,一场场的`盲目崇拜生生在现实中夭折,就像孩子不得不丢掉心爱的玩具。直到我看见所谓“偶像”在幕后的平庸甚至不堪,直到我发现好听的句子终究为情缠,直到在某本史书中瞥到王安石不过是个“拗丞相”。

  大梦方醒。

  所以这些年虽看到的更多,却再难以崇拜某某了。看到的伟大越多,肮脏越多。正如你欲冲破华丽外表一探究竟,却得到了鲜血淋漓的苍白骨架。——你终于认清事实。

  我想我找不到一个可以盲目崇拜的人是在于,世上本就没有一个人能无瑕到全部被他人接纳。我们总是习惯于先被的最好的吸引,然后倾倒。我们如今喜爱李白杜甫,喜爱雪莱,喜爱林徽因张爱玲,是因为我们欣赏他们的文字,或某种品格,但历史的洪流将我们与他们永远阻隔在两岸,因而永远没办法知晓某些令人不愿相信的事实。

  很了解很了解一个人之后,便很难去爱,也很难去恨了。

  盲目崇拜的信众们总是幻想那人高高在上,期待其举手投足不似凡人,殊不知每个人都是踏在这土地上跌倒,再爬起的。

  “崇拜“于我,像是一种盲目,一种麻醉。

  因而我更愿意说”欣赏“——每一个人都真正值得被欣赏,芸芸众生都有那”不似凡人“的惊艳瞬间,只是有人的被无限放大;有人的,终日在寂寞空庭之中,无人知晓。

  崇拜高中作文 篇57

  她,一位活泼、天真、可爱,整天笑嘻嘻的小姑娘。她很喜欢跳舞,她的舞姿就像翩翩起舞的白天鹅,美丽动人,她就是我们舞蹈学习班的成员——张悦琪,她可是我崇拜的人呢!

  张悦琪很热爱舞蹈,对待舞蹈争分夺秒。一次,我们来到学习班时,舞蹈老师还没来,于是,同学们便聊天的聊天,吃零食的吃零食,追逐的追逐……这时,我刚想坐下与其他同学一起聊天,突然我看见一个娇小的身影像箭一样地冲到播放音乐的舞台上。“谁呀?想干嘛?”我自言自语着。

  只见她涨红着脸,想把音箱搬下来,试了几次都没成功,看到这儿,我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跟她一起把音箱抬了下来,她擦了擦汗,抬起头,嘴角微微一扬,给了我一个甜甜的微笑。然后,她用那甜甜的.声音对我说:“你叫汤中媛,是吧,我早就听说你的舞姿美、气质好,早就想跟你交个朋友了,噢,对了,我叫张悦琪,你以后一定要多帮帮我呀!”我点了点头,说:“好的,一定会的!”她笑了起来,说:“现在,我们就一起抓紧时间练习舞蹈好吗?”“好呀!”我爽快地答应了。于是我急忙换好舞蹈服,在悠扬的音乐声中与她翩翩起舞。

  不一会儿,老师来了,看见我们正在跳舞,便站在一旁观看,一曲跳完后,老师给我们提出了一点儿建议:“你们跳得很好,步伐正确、舞姿优美,就是脸上表情少了一点儿,如果表情丰富些就完美无瑕了!”然后他又转身语重心长地对其他同学说,“同学们,你们看,老师不在时,只有张悦琪和汤中媛两个人在认真练习,而你们呢?聊天,吃零食,追逐打闹,你们应该多向她们两个学习呀!”说完,老师带头为我们俩鼓起掌来,不一会,掌声便哗啦啦地一大片。我脸上火辣辣的,再看看张悦琪,她的脸微微泛红……

  瞧,这就是我崇拜的人,一个对待舞蹈一丝不苟、争分夺秒的人。

  崇拜高中作文 篇58

  话说天下如此之大,江湖上奇才辈出,那些出类拔萃的人往往都会受到大家的崇拜,我也有一个崇拜的人,他就是大家耳熟能详,孺妇皆知的宋代大名人——苏轼。

  我崇拜他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他的文采好。据说他21岁中进士,全国第二名,还赶上了皇帝亲自出题,考试共分五等,苏轼考到了三等,第100年来无人突破的等级,他是第一人。他还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千古文章,四大家之一。正思豪放派的创始人与辛弃疾,并称苏辛。现存诗2726首散文四千余篇,词三百九十七阙。其诗风格豪放,对宋词豪放派创下了不朽的功劳。

  二、他个伟大的发明家。杭州西湖的美景,由他所造;他十分爱喝茶,发明了净化雨水泉水的系统;在为官期间看到劳动人民耕地太辛苦,便发明了类似木马的玩意,骑在上面一摇一晃就可以让农民轻松耕地。

  三、他的书法、画作非常有名。《黄州寒食帖》为他在黄州做官所写,堪称天下第三行书,第一是王羲之的《兰亭序》,第二是颜真卿的《祭侄稿》;他的画作枯木、怪石图的上面的空木像打了个弯,看起来十分怪异,而那怪石有点像贝壳,颇有一副写生的样子。

  四、他十分全能。做饭、治病甚至会美白。现在有名的东坡肉、东坡肘子等许多美食都是由他所创造。他在黄州时和他的小妾一起创造了炸鸡。当时的黄州是一个富裕之地,物价很贵,但有一个东西买了特别便宜,价格据说廉价如泥土,就是现在的.猪肉。因为穷,所以苏轼天天吃猪肉,嘴巴受不了,所以就发明了用浓茶漱口的方法;山里湿气很大容易得风湿,苏轼又发明了以毒攻毒的治疗风湿的办法;天天受到太阳日照蚊虫叮咬,于是他发明了美白的方法。

  这就是苏轼,一个文采第一又十分全能的人;他豪放,他不向命运低头。他的书画和其他的发明,可以说造福了很多人。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苏轼

  崇拜高中作文 篇59

  我有一个令人尊敬的爸爸。偏瘦的脸,有点塌的鼻梁,浓黑的眉毛下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笑的时候右面的脸颊上还有一个酒窝,看起来和蔼极了。

  记得去年的一天,正值夏季。爸爸和我正开着电风扇在看电视。“收废品,收废品……”一阵吆喝声从家门前的小路上传到耳边。“噢,对了。家里有一大堆饮料瓶要卖呢!现在顺便卖掉。”爸爸说。于是,他便从房间走到大门前:“喂,这里有废品。”那大婶好像找到了宝藏似的,急忙推着那破旧的自行车到我家门口。爸爸说:“你先等一下,让我把瓶子拿出来。”过了一会儿,爸爸拎着两大袋子的饮料瓶从后屋走了出来,对那位大婶说:“好了,你算吧,看看这些瓶子能卖多少钱。”大婶看见这么多瓶子,两眼直发光,笑着说:“别急啊,我来算算。”说着,她便熟练地把饮料瓶一个个踩扁放进蛇皮袋里,一边放一边说:“2角、3角5分、5角……”渐渐地,蛇皮袋鼓了起来,看起来可真像一个即将要爆炸的东西。大婶看见有这么多塑料瓶,乐得都合不拢嘴了,说:“这里一共可以卖33元。”她边说边朝裤兜里摸索着,接着,她从兜里拿出一个用小塑料袋包着的`零钱,数了一遍,喃喃地说:“不对呀,我还有三百元哪去了,明明放在里面的。”突然,大婶好像想到了什么似的:“记起来了,早上帮我儿子买自行车的。”虽然知道了钱是怎么用去的,但她的眉头依旧是皱着的。爸爸问:“你怎么了?”大婶的脸都红了,她说:“我只有29元了,要不我把那些不够付钱的瓶子拿出来还给你。”

  爸爸说:“没关系,那些瓶子就当作是我送你了。”大婶说:“实在很抱歉,你把钱收好。”说完,便背着蛇皮袋走出了家门。

  等大婶走后,我对爸爸说:“爸,你傻呀,应该少给他一些瓶子。”爸爸显然有些生气了:“人家赚钱也不容易,要这么斤斤计较吗?”

  突然,一股敬佩之情涌了上来。我顿时觉得爸爸真是一个值得我学习的好榜样啊!

  崇拜高中作文 篇60

  纵观中华上下五千年,有多少文人墨客留下了许多不朽的诗篇,我虽不知道他们那时的背景、心情,但读来也是脍炙人口,心舒情畅的。

  我最喜欢的诗人是被称为“诗仙”的李白,喜欢他诗的豪情奔放,喜欢他诗的浪漫瑰丽,喜欢他诗的清新俊逸……当然,我也不是不喜欢“诗圣”杜甫的诗,可还是认为李白的诗更让人心神荡漾,也许是因为李白的一种豪情杜甫缺乏吧!

  下面介绍一下李白: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隋朝末年其先祖因罪住在中亚细亚,所以李白的`家世和出生地至今还是个谜,学术界说法不一,多说李白诞生在安西都护府所辖的碎叶城,五岁时随父迁到青莲乡。

  喜欢李白的诗,是因为李白的诗具有“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的艺术魅力,这也是他的诗歌最鲜明的艺术特色。作为一个浪漫主义诗人,李白调动了一切浪漫主义手法,使诗歌的内容和形式达到了完美的统一。李白诗富于自我表现的主观抒情色彩十分浓烈,感情的表达具有排山倒海,一泻千里的气势。比如,他入宫求官时“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想念长安时,“狂风吹我心,西挂咸阳树”,这样一些诗句都是极富感染力的。

  喜欢李白的诗还因为李白的诗运用了大胆的夸张,贴切的比喻和惊人的幻想,让人感到的却是高度的真实。在读到“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白发三千丈,缘愁似千长”这些诗句时,我不能不被诗人绵长的忧思和不断的愁绪所感染。李白的这一艺术表现手法在《梦游天姥吟留别》《蜀道难》等诗中表现的尤为突出。

  总之,李白的诗常将想象、夸张、比喻、拟人等手法综合运用,从而造成神奇异彩、瑰丽动人的意境,这就是李白的浪漫主义诗作给人以豪迈奔放、飘逸若仙的韵致的原因所在,他的语言正如他所说:“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明朗、活泼、隽永。

  李白,你是多么的洒脱,多么豪放啊!

  李白,你这诗仙,这青莲居士,用豪情巨笔,写下了锦绣大唐。

  李白,我最崇拜的人!

  崇拜高中作文 篇61

  放学了,我和好友雪儿背着书包往家走。

  今天,校园里传来了一个爆炸性新闻:我们学校有一名学生因为没有钱看赵薇的演出而服毒,当别人发现后,把她送到医院时,她已经魂飞天国了。大家听到这个消息后,十分震惊。

  “雪儿,你说那个人真是想不开,竟为了一个明星而去自杀,太不应该了!”我边走边对雪儿惋惜地说。

  “可不是嘛,听说她还是班干部呢,学习也特别好,上学期还得了不少奖学金呢!”雪儿回答道。她停了停,继续说道:

  “可是,她就是有个崇拜明星的毛病,唉……”

  这时,后边走上来一名同学,他和自杀者是同班,和我也很熟悉。我和雪儿忙凑过去,问道:

  “你班同学服毒自杀的消息是真的吗?”

  “是真的。”那位同学沉痛地说。

  “前几天,电视里播送赵薇来演出的消息后,她就怪怪地,下课也不出去,一言不发,唉声叹气的,不知在想些什么,学习也不上心了。”

  “哦”

  我和雪儿向她说了声再见,就继续向前走……

  消息传得可真快,早晨刚刚发生的事,到了晚上,大街小巷里的人们都在议论。

  当我和雪儿快到家时,忽然发现不远处有一大群人,围着一个人在说什么,我们连忙走过去一看。原来被包围的那个人是自杀学生的邻居,只听他说:

  “这孩子从小学习就好,可就是性格太古怪,很任性。她想做的事一定得做,如果不答应,就以死相胁。”这时有人问:

  “她有什么爱好吗。”那人回答道:

  “有,你看,她的住处,贴满了明星图片,她爸爸妈妈不同意她这样做,她就离家出走了二天。她穿的.衣服、走路的动作都要和明星的一样,真是着了魔。”

  此时,围观的人们都目瞪口呆,议论纷纷。我忙拉了雪儿一把,就回家了。

  到了家,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也很吃惊,觉得不可思议。

  回想一下,这件事确实值得人们沉思: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因为没看到明星的演出而失去自己的宝贵生命值得吗?我觉得作为学生,最重要的是好好学习,将来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才。而她因这么一点小事而轻生,这不是拿生命开玩笑吗?这将会给她的亲人、老师、同学带来多大的伤害啊!唉,归根到底,这都是盲目崇拜酿成的恶果,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呀!

  崇拜高中作文 篇62

  如果把音乐比作一条大河,那么他就是奔流不息的河水;如果把音乐比作一棵大树,那么他就是那饱经风霜的粗壮的树干。他,是音乐的巨人,用他毕生心血开创了音乐史上的新的瑰丽篇章。他,就是我最崇拜的名人,贝多芬。

  他,有着高超的技艺。他是维也纳古典乐派的代表人之一。他的作品,像一把出鞘的利剑深深地震撼着你;又像多瑙河那样静静地流淌过你的心田。他以天才的头脑和无限的热情,谱写出了一个又一个“奇迹”:悠扬动听的《月光》;豪迈悲壮的《英雄》;;撼动天地的《命运》;振奋人心的《合唱》。协奏曲注入了他奔流不息的血液,奏鸣曲是他跳动的脉搏。当他得知拿破仑统治欧洲时,义愤填膺,把为拿破仑而写的乐谱撕碎,说:“他竟做起专制魔王了!”他是多么的.热爱民主自由啊!我崇拜他,崇拜他的聪明,爱憎分明,热爱民主。

  他,有着顽强的精神。在他的创作到达鼎盛之时,天妒贤才,命运无情的剥夺了他听的权利。然而,坎坷的命运并没有阻挡以两耳失聪的他对音乐的热爱。他就像一座已经倒落的火山,头颅在熔岩内燃烧,拼命巴望着挣扎出来。“耳聋”这不见天日的囚室虽然牢牢地困住了他,但他超越了形体和语言,直接感知心灵深处的音乐。他用他手中的笔,用一把名为《命运交响曲》的剑,与命运之神全心搏斗着,最终扼住了命运的咽喉。我崇拜他,用艰辛赢得成功,与命运顽强抗争,战斗不止。

  不仅如此,贝多芬还具有独特的个性。他火红蓬勃的卷发,正是他孤傲倔强的写照。即使在贵族圈中,一发觉到别人在他的琴声中继续谈话的时候,他也会毫不犹豫地拍上琴盖,愤然离席,说:“我才不高兴对猪弹琴!”他还爱好文学和自然,他是哲学的内行,更是新一代的普罗米修斯。

  我崇拜贝多芬,崇拜他的沉郁而坚强,善良而博爱,崇拜他与音乐完全融为一体的心灵。贝多芬与命运之神的顽强抗争时刻激励着我,要勇敢地乘风破浪,战胜困难。

  贝多芬所拥有的不只是音乐的成就,在他的身上,更是凝聚了人类精神的光华。

  崇拜高中作文 篇63

  我不去追捧他人的光芒,只是埋头书写自己的辉煌,当寒夜过后,我将成为如日中天的骄阳。

  ——题记

  崇拜,但不追捧,与其盲目追逐,不如埋头努力。

  总有一些人,站在万众瞩目的聚光灯下和喝彩声中。有人不只是崇拜,而是用自己的汗水让自己像心中的偶像一样强大;而有的人却盲目地为他人的辉煌追捧,到头来,一无所获。

  因盲目追星而一世无成的失败者在人群中比比皆是,而理性崇拜,走向成功的人也不胜枚举。

  骑士队的当家球星“皇帝”詹姆斯从小崇拜乔丹,在偶像的引领下,他勤练球技,终于成为NBA的佼佼者,势如破竹的突破过人,狂风骤起般的战斧劈扣,球场上不可一世的'表现下,亦是源自多年血与泪的洗礼铸就的辉煌。试想当初的他仅被偶像感染,不是去苦练球技而是走进人群,一起为乔丹呐喊,整日和其他追星族一样盲目追捧,那么球场上便少了一位巨将,徒增了一位观众席上的普通观众。与其追捧“太阳”的光芒,不如让自己强大,取代那如日中天的骄阳,让世界止步于你的脚下。

  在1963年的美国,发生了一件平常而又影响深远的事,17岁的克林顿见到了时任美国总统的肯尼迪。从那天起,少年克林顿便立志要像肯尼迪总统那样,走上政坛,领导这个强国。经过20年的辛勤付出,他终于从偏远的阿肯色州走向白宫,走向这个20年前的梦,没有谁是天生的主角,命运由自己把握,上帝给了你我拼搏的权利,而良机由你我把握。

  再绚丽夺目的流星,也终将陨落;再不可一世的辉煌,亦会被掩没。时间将把主宰的权力交给你我中的强者,与其去为一个终将过去的辉煌者呐喊,不如用血与泪缔造属于我们的时代。

  有志者看到强者的辉煌,说:“看,我要像他一样,取代他。”甘于平庸的人目睹强者的荣耀,说:“他是我的偶像,我要一直追逐他的光芒。”

  青春是我们挑战人生的资本,与其徒劳地为成功者锦上添花,不如用血和泪浇灌自己人生的昙花,相信那盛开之时的倾城之美,将令众人俯首,令世界称臣。

  不追逐别人的光芒,只是埋头书写自己的辉煌。崇拜,但不追捧,用沾满鲜血与泪水的双手砌起人生不可一世的辉煌。

  崇拜高中作文 篇64

  你还记得因伤退出的飞人吗?你还记得在东亚运动会上以13秒66的成绩夺得三连冠的三冠王吗?你还记得在雅典奥运会上以12.97秒的成绩保持了11年之久的人吗?对了,他,就是飞人刘翔。

  刘翔的成绩不单是靠他的天分,还有平常的努力训练。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而刘翔正是这样的典范!

  在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上,刘翔因旧病复发,带着遗憾和痛苦离开了赛场,但病痛并不能打倒刘翔。2009年9月20日,刘翔重新复出,跑出了与冠军特拉梅尔同样的'成绩,我认为这个成绩已经很好了,毕竟经历了那么长时间的伤病,还跑出了这样的好成绩,这也与他平时的刻苦训练和顽强的毅力息息相关。

  连刘翔的老师孙海平也说:“说实话,我感到很多地方都应该向刘翔学习,因为刘翔在世界很多大赛上创造了优异的成绩,为中国人争了光!”

  刘翔,我应该学习您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刘翔,我要向您致敬,因为您为中国争得了荣誉!刘翔,您在赛场上努力拼搏的身影成了我学习的动力!刘翔,愿您将来“飞”得更快!你还记得因伤退出的飞人吗?你还记得在东亚运动会上以13秒66的成绩夺得三连冠的三冠王吗?你还记得在雅典奥运会上以12.97秒的成绩保持了11年之久的人吗?对了,他,就是飞人刘翔。

  刘翔的成绩不单是靠他的天分,还有平常的努力训练。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而刘翔正是这样的典范!

  在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上,刘翔因旧病复发,带着遗憾和痛苦离开了赛场,但病痛并不能打倒刘翔。2009年9月20日,刘翔重新复出,跑出了与冠军特拉梅尔同样的成绩,我认为这个成绩已经很好了,毕竟经历了那么长时间的伤病,还跑出了这样的好成绩,这也与他平时的刻苦训练和顽强的毅力息息相关。

  连刘翔的老师孙海平也说:“说实话,我感到很多地方都应该向刘翔学习,因为刘翔在世界很多大赛上创造了优异的成绩,为中国人争了光!”

  刘翔,我应该学习您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刘翔,我要向您致敬,因为您为中国争得了荣誉!刘翔,您在赛场上努力拼搏的身影成了我学习的动力!刘翔,愿您将来“飞”得更快!

  崇拜高中作文 篇65

  “参与比取胜更重要”,这是奥林匹克运动广为流传的名言,也是奥林匹克精神的重要体现。一个运动员的成就,不仅仅在于是否能拿到多少块金牌,还在于是否能体现奥林匹克精神,是否做到自强不息,战胜自我,超越自我。我崇拜的奥运英雄——苏炳添,就是这样的选手,也许他与金牌无缘,但创造的历史记录值得中国乃至整个亚洲铭记。

  能进入百米决赛是每个亚洲运动健儿不敢幻想的奢望,只有跑进10秒才有希望。为此,苏炳添2014年底,选择了一个比较大风险的决定:就是把起跑脚换了。为什么要换?是因为想要得到一个最适合自己的新的节奏,这样的话在100米才可能会有一个突破。而做这个改变和选择太难了,改变之前门了很多的专家:不做出一些改变的话可能很难突破10秒,参考了刘翔的“八改七”,所以苏炳添最后狠下心来做出了这个改变。就像刚开始是,右手吃饭,突然间变左手,你夹都夹不到,怎么不难呢?苏炳添刚开始,连起跑怎么发力都完全不会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东京奥运会男的头半决赛三组对决过后,中国“飞人”苏炳添以9秒83的成绩创造了新的亚洲纪录,成功入围男子110米决赛,也成为首位闯进奥去百米决赛的中国人。而在奥运赛场上,9秒83也是一个极竞争力的成绩。2016年里约奥运会,博尔特夺取金牌的.成绩9秒81,苏炳添只比博尔特仅仅慢了0.02秒。32岁的中国飞苏炳添通过多年以来的努力,终于站在3100米跑道上。

  看了比赛,我真是激动得快哭了!太不容易了!简直是一战封神!像刘翔所赞扬的那样,这是中国奇迹和中国速度,这也是亚洲奇迹和亚洲速度,简直让人不敢想象。

  每一次踏上赛场,苏炳添的脑海里都只有一件事:竭尽全力跑出“中国速度”,为祖国添彩!能打破亚洲纪录,打破黄种人的极限站在东京奥运会百米决赛的跑道上,所有梦想都在这一瞬间变成了现实!

  苏炳添在采访中强调,半决赛就是自己的决赛。是啊,人生路上每一步都要有的精神,我要向苏炳添学习,他是我崇拜的奥运英雄。

  崇拜高中作文 篇66

  妈妈身高165,再踩一双高跟鞋,该有170吧。加上大饼脸、短脖子、宽肩膀、水桶腰、柱子腿,堪称“高大壮”。

  平日里我经常开玩笑叫她胖妈,爸爸叫她肥婆。每次买衣服,看到好看的她都穿不下,于是,她下定决心要减肥。

  节食吧,不行,她是个大胃王,忍不了挨饿;吃药吧,也不行,对身体有害,思来想去,她觉得锻炼减肥最科学,于是一放暑假,她便踏上了“减肥之旅”。

  公园里、学校内、公路边、小道间,总能看到一个坚持锻炼的身影。

  那一天,高温40度,我和爸爸不敢迈出空调屋半步,因为一出来,汗水就一涌而下,“算了,今天就别出去跑步了。”爸爸劝到,“对呀,这么热的天还出去干嘛?”我也附和道,“空调屋里多快活啊”。 “不行,减肥不可以中断的。”不管我们怎么劝,她好似把我们的话当作耳边风,仍坚持出了门,还动武把我也拉出去。

  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人们都到河边、超市、公园乘凉去了,连平日里跳广场舞的奶奶大妈们也躲进了空调屋。我顿觉身上的汗不断往外冒,我不禁用手一抹额头,全是汗。

  来到体育场,妈妈稍作准备就开始跑了,我可不想掉队,紧紧跟在妈妈身后,一圈、两圈……我和妈妈的差距越来越远。没跑几圈,我望了前面,人呢?

  这时,有人轻轻拍我的.肩,呀!超我一圈了,妈妈边赶边叫到“跑起来,胜利就在前方。”自认为耐力很好的我几圈下来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可妈妈还在坚持着,通红的脸颊使她看上去更有活力。

  就这样,你追我赶,我们完成了两公里的路程,我双腿发软,一坐就起不来了,只见汗水顺着妈妈的头发往下低,原本黄色的衣服已被汗水点染成一朵朵花,渐渐地,汗水越来越多,小花连成一片,衣服湿透了,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汗人”。

  即使遇到刮风下雨,妈妈也没有停下锻炼的脚步,跳绳、转呼啦圈、跳健身操、仰卧起坐,样样都不少。

  暑假过去了,由于妈妈的坚持,整整瘦了十斤,我和爸爸不由得对妈妈竖起了大拇指。希望她能彻底甩掉“高大壮”这个称呼,变得又健康又美丽。

  崇拜高中作文 篇67

  从调查问卷的结果来看,人们,尤其是青少年,崇拜的对象日益表面化、浅显化、幼稚化,这不禁让我们发出疑问与疾呼:我们的少年究竟怎么了?我们不要这种表面的崇拜,我们要的是“且以精神论崇拜”的严肃态度!

  是什么原因让青少年做出这样的选择?随着时代不断前行,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一切向“分”看、一切向“利”看、一切向“钱”看的庸俗风气开始渐渐在社会上弥漫,许多人也在不自觉的被这种风气包围,崇拜的对象也从“父母、老师、科学家”的“老三样”转变为了“明星、精英、状元郎”的“新三件”,这从“旧”到“新”的'“转化”,恰恰反映出了我们当前的思想的转变,从“为公”到“为已”,我们不仅损失了“助人亦是助已”的信念,而更是带来了“出名要趁早”的思想。

  现在的我们究竟缺失了什么? 当我们一切都向“分”看、向“利”看、向“钱”之时,对精神的崇拜却被我们无情地划分到了“无用”的荒地,但我们所不应忘却的却正是那些被我们搁置于荒地之上的人和他们身上所蕴藏的精神,在对我们有养育之恩的父母、对我们有教育之恩的老师,黄大年、邓稼先式的“国之重器”;“我以我血荐轩辕”式的历史英雄传奇人物,他们身上哪那一点不值得我们去崇拜、去发扬、去传承呢?所以当我们拿着“且以精神论崇拜”的标尺审视我们所崇拜的对象之时,我们自然能发现崇拜的对象有优有劣,这正是我们想要的结果,当我们阅尽千帆,我们自然能坚定地说出,我们“且以精神论英雄”!

  诚然,并不是所有对明星、状元、精英的崇拜都应被“一棍子打死”,若崇拜明星,就崇拜明星出名前十年如一日的奋斗与坚持;若崇拜状元,就崇拜状元中榜前日复一日地挑灯苦读的专注与不懈;若崇拜精英,就崇拜他们独到的见解和面对机遇时抓住机会的敏锐,唯有我们抛开表面,探寻本质时,我们才真正地能从我们所崇拜的人身上吸取到为我们所用的精神力量,使我们“师人师其艺,摹人摹其神”,真正完成“崇拜、,追赶、超越”的“三级跳”。

  呜呼!财之爱,古来常有闻;神之爱,同予者何人?表形之爱,宜乎众矣。

  崇拜高中作文 篇68

  前几天读到一篇文章《赤子才没有赤子之心》,大概讲的是诗人、作家的作品中偶然显露乡土野趣,或是干脆放下笔墨去作农民,总会让我们感到诗意、简单,而真正的农民以此活过一生,却鲜受赞扬。作者说这是因为诗人经过大雅才能超越大俗,不着力于琐碎而有更高越淳朴之乐。“赤字”,没有赤子之心,先经历过世事风尘而依然炽热透明,才是赤子之心。

  我深深赞同。微博评论栏下的“圣母”总被批评,而同样为人类大爱而活的英雄们则不然,私以为就是这一点不同。罗曼·罗兰说,“你要先看清这个世界,然后爱它”,真正值得崇拜的人,除了爱这个世界外首先要看清它。

  耶稣有许多信徒,皆倾倒于他最终以自己生命替人类赎罪的行为。但如果耶稣被换作一只羔羊呢?一只同样毫无过错的祭品?我想人们可能还会感激他(它),却鲜来崇拜了。因为耶稣在这世上走过,看见过无数的骚乱和罪行,对人类的恶意与自己将走向的结局无比洞悉。但他却依然选择了被钉上十字架。这与羔羊无知的、无可选择的境地全然不同。

  孟子同理。若是一个年轻的学子,在课堂上高谈阔论“浩然之气”和“王道”,最多被授予“思想深邃、理想远大”的名号;但若是一个在王与王之间周转过,在墙与墙间迎头撞上过,在战乱与战乱、贪婪与贪婪、利益与利益间无处遁形过的人,还能在这一切之后将宏辩指向“仁义”的一方,那他的确值得崇拜、甚至敬畏了。

  若说“淳朴”,恐怕是还未建立起商品体系的原始人、乃至动植物细菌们最淳朴了。但这种龟缩于一角的“淳朴”本就生长于无知的基础上,没有任何价值。“患难处见真情”,我们只有将他们都放进所谓“利益熏天”的.世界里滚一滚、泡一泡,才能看出谁有最坚忍不拔的、干净的灵魂。

  其实我们之所以崇拜像孟子等那样的“英雄”,不正是因为我们自己也身处泥潭之中,能看见一切枷锁、牢笼,和在枷锁牢笼里跳舞的他们?他们不怀着天真的理想,不抱着恶意的揣度,而是以真实的眼光审视了这一切,然后仍然拥抱高贵、善和纯白。在所有“知其不可”而混沌漆黑里,还有着“而为之”的骄傲光芒,那正是我们竭尽一生所注目和追赶着的。

  崇拜高中作文 篇69

  我们眼里的明星是什么样的?是电视、报纸上的轰轰烈烈,大肆报道的八卦新闻?是在耀眼的闪光灯下,迈着台步,缓缓走上来的模特?是在红地毯上,或帅气或娇艳的外表,如一颗颗璀璨的珍珠似的他们?当今,人们反对崇拜明星,不过,我要说,崇拜明星没有错——他们风光的背后,有他们的艰辛的奋斗史。

  明星何尝不辛苦。

  他们怎样一步步走到这里,你有想过吗?有的'明星从刚开始只是打工仔,和普通的农民工一样,每天起早贪黑,每天身上满身污垢,但他们比过没有喊累,他们并没有罢休,而是接着工作。现在的他们打扮的光彩亮丽,但是你想过吗,他们也遭受过骂,挨过打。有时候,只要有一点不对就会被批评,为此,他们在背后哭过多少次,苦苦哀求过多少回,才有人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让他们来拍电影,做报道,现在或站在领奖台的他们,或有着众多粉丝的他们,终于成了现在圈子的当红明星。

  明星一样有苦衷。

  大家总是抱怨自己的生活这么平淡,自己的生活怎么这么坎坷,总是以羡慕的眼神看明星,可是,你知道吗?明星的苦衷也多得数不清,他们的苦恼也像天上的繁星一样多。比如在招待会上,也许因为堵车,也许因为有急事,明星不小心迟了到,晚来了一会儿,虽然苦苦的道歉,但是在别人的心里,在别人的言论中,无时不刻都在暗示他们:你在耍大牌,你在摆架子,这样的“帽子”实在是让人受不了,怎样也无法挽回。

  明星募捐爱祖国。

  明星并不是之投身于自己的事业,他们也爱国,他们也为受灾的地方感到痛心,他们也为受灾地方的孩子,人们的的安危而焦急——在雨雪交加的雪灾地区,有他们送往的救援物资,在地动山摇,楼房倒塌的地震灾区,有他们募捐的爱心之钱,在洪峰到来,洪水泛滥的洪水灾区,有他们带着爱心的深情慰问……

  崇拜明星并没有错,但是你从他们的身上学到了什么?明星身上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也有值得我们思考的地方,从明星的身上我们也能得到很深的启发。崇拜明星没有错,过分崇拜才是错,欣赏明星的优点,你便会取长补短,学习到更多的精神品质。

  崇拜高中作文 篇70

  高高的个子,魁梧的身材,还有一个不太明显的啤酒肚,一张微方的脸,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两鬓已有些斑白,看上去很严厉的样子,可是你一定想不到,就是这样一个大个子老师却给予学生无微不至的关爱与呵护。

  记得一次下课时,我一不小心把讲桌上的茶杯给碰碎了,旁边的同学:有的替我担心,有的幸灾乐祸,有的帮我把碎片拼好……而当时的我,完全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当我反应过来时,我的心里顿时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我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心中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不知啥滋味,害怕极了!恰巧上课铃响了,我偷偷地溜到座位上。

  语文老师仍然一边哼着小曲,一边大步流星地走进教室,开始上课。但不知为何,我的心里像揣只兔子一样──怦怦直跳:咋办?咋办?咋办?这下完了,我……我一个优等生,竟……竟然把老师的杯子碰碎了!天啊!告诉老师会不会‘死’的更快些,不告诉,万一老师追究下来,我岂……不是更难堪!整堂课我都在忐忑不安中度过。

  就在我决定要告诉老师时,下课铃配合着响了起来:叮零零一叮零零一我咬了咬牙,握紧双手,深吸一口气,迈出双腿,来到老师跟前,鼓起勇气说:“老师,对不起,我……我把您的杯子碰碎了。”我耷拉着脑袋,好像有千斤重。

  老师却摆摆手,说:“没事、没事,不就是一个杯子吗?我不会让你赔,你真是一个诚实的好孩子。”听了这话,我如释重负,抬起头来用疑惑的眼光看着老师,老师又说了一遍:“你放心,我不会让你赔。”听了老师这句话,我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突然觉得眼前这个身影好高大,好高大!眼前的男神让我好敬佩,好敬佩!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语文老师您真是一个体谅学生的好老师;真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好老师;真是一个不计得失的好老师!谢谢您,张老师,您放心,以后我一定为您买一个更好的杯子!这是我的承诺!

  你说,我怎能不为有这样的一位“男神”老师而自豪,而庆幸呢?我怎能不崇拜这位“男神”老师呢?

  崇拜高中作文 篇71

  我最崇拜的人是吴雅雯。也许你会惊讶地问我:“怎么会是她?”我会肯定地告诉你:“是的,就是她!”因为她有一种令我崇拜的精神——爱护环境,保护卫生!”

  在运动会结束后,同学们将垃圾扔的满地都是,在老师一声令下:“回教室!”同学们便若无其事地走开了,留下的只是一大片垃圾,我也随着大部队回到教室。我一回头,只见吴雅雯放下凳子,拿着一个大大的购物袋,用那双手将垃圾袋一个个捡了进去。可在这时,一位女生跑了过来,用鄙视的`目光,对着吴雅雯小声地说:“真脏!”可吴雅雯却仍然低着头在卖力地捡着那些脏脏的垃圾。一些垃圾竟被风吹到草丛中了,她弯下腰,拨开那些刺人的矮树丛,看到已经沾满潮湿泥土的垃圾袋,并毫不犹豫地将那些垃圾捡了起来。不知不觉,那个大大的购物袋,已经被塞得鼓鼓的,而那一条“垃圾”大道已经又变回了原来一尘不染的林阴大道,可吴雅雯头上已经挂满了晶莹的汗珠,她直起腰,提着一袋垃圾,皱紧的眉毛顿时舒展了,紧闭的嘴巴笑了,露出她那的洁白的牙齿。

  是的,吴雅雯就是这样,她爱护环境,保护卫生,努力为班级做一份奉献。

  在大扫除的时候,有的同学边说话,边扫地;有的同学心不在焉地用报纸擦着窗户;有的同学则干也不想干,呆在一旁发呆。我正用着报纸擦着窗户,无意间,竟然看到吴雅雯蹲在地上,手握着一块湿抹布,在擦地!她见地上有一大块黑色的,脏脏的东西,已经紧紧地沾在了地上。她跑过去,用抹布擦了好一阵,不见干净,便索性用自己的指甲去一点点地抠下来。渐渐地,渐渐地,她的手指已经被磨掉了一层皮,但她仍然坚定地看着地面,从她的眼神中,我感觉到,她如果不将这块地弄干净些,她不是会善罢甘休的。终于,在她坚持不懈的努力下,那块瓷砖已经变得雪白雪白的了。吴雅雯,你又为班级出了一份力,你那种不怕脏,保护环境的精神,真了不起。

  以前,吴雅雯在我心目是经常拖拉作业,默写经常不及极,在老师眼里也是一个差生;可现在,她在我心目中是一位热爱班级,保护环境的同学了!

  吴雅雯,我崇拜你,我崇拜你那热爱班级的精神,但更崇拜你那爱护环境,保护卫生的高尚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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