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癖为话题作文

时间:2022-06-15 16:34:31 话题作文

以癖为话题作文(精选11篇)

  相信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特别是应用极广的话题作文,话题作文是以某一话题为范围,不限文体、不限题材的作文。怎么样才能写出优秀的话题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以癖为话题作文(精选11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以癖为话题作文(精选11篇)

  以癖为话题作文1

  每个人的心中总有一些事情是忘不掉的。而那份感觉我还能在体验一次吗?

  我的父亲有个怪癖。在我小时候,他老爱捏我的手指头,那个细皮嫩肉的我总是哇哇的大哭。母亲还因此指责过父亲,但父亲的这个习惯永远也改不掉。

  等我再长大点,开始记事了。我也不会再娇滴滴的哭了。那时候的父亲也一如既往的捏着我的手指,但是在那时,我并不觉得疼,而是一种酥酥的,麻麻地的感觉。在那时父亲对我说;"不知道我还能捏到几时。”我依稀的记得,父亲用溺爱的眼神看着我。那个懵懂的我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我上小学了。因为家里经济原因,父亲不得不去外地工作,把我托付给了奶奶抚养。每当一有放假,父亲就回来看我。他还是忘不了那个习惯,而我也渐渐地忘不掉那感觉。我长大了,懂得了离别的滋味。短暂的相聚必定还要再次分离。那日,我和奶奶送爸爸到车站,我们目送着大巴车缓缓地离开我的'视线,我强忍着眼泪回到家。到了晚上,眼泪已经不受我的控制了,眼泪如滔滔江水般打湿了我的枕头。我还记得父亲出门前捏我了一下手指头,我感到了父爱。这种父爱是独有的,我看出了父亲也不想离开我。

  现在的初二的我,已是一位大姑娘了。现在父亲每当回来的时候,也不再捏我的手指了。他对我说:“我的闺女长大了,再捏又怎么好意思呢”。我第一次觉得父亲是如此的爱我,父爱是如此的纯厚。原来,父亲不是为了娱乐而捏我,而是一种爱的体现。

  人们常说;父爱如山,往往深沉严格;母爱如水,往往细腻温和。在我看来,父爱其实很简单,在你不禁意的时候体现……

  以癖为话题作文2

  奶奶把她的那些穿不了的古董衣服和杂杂碎碎的饰物锁在一个暗红色的小木箱里。

  妈妈对奶奶说:“妈,扔了吧,箱子里的东西都没用了!”妈妈嘴上虽有些抱怨,可手中擦拭木箱的抹布从没停下。在妈妈的仔细擦拭下,木箱的颜色更亮了。

  “舍不得”这三个字,仿佛耗尽了奶奶所有的情感。她的眼眸有些黯淡了,妈妈没再劝说。老人都很恋旧,有些东西舍不得扔,总视为宝贝。这就是奶奶的癖好吧!

  闲时,奶奶慵懒地靠在椅背上,凝视着被放置在房间角落的木箱,有时会像个孩子一样呵呵地笑起来,有时也会低声地抽泣。这木箱里除了衣服不就是些旧饰物吗?怎么值得奶奶为它又笑又哭呢?这里面难道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吗?无从知晓,那一把带锈的大锁锁住了一切。

  冬天到了,天气骤冷,妈妈翻找着冬衣,翻出来的衣服像小山似的堆在床上。“这些衣服都小了,送人也太旧,找个时间扔了吧。”说完,妈妈又埋入“衣海”中。“别扔呀,剪剪弄弄还可以做个拖鞋,扔了就是浪费!”似乎是第一次听到奶奶的`语气如此斩钉截铁。“现在我们也不差一双拖鞋,可以去买的。”妈妈的耐心远远超过我的想象,温和得就像在劝一个小孩子一样。“那时候,冬天很冷,我们只能穿单薄的衣服,我们”奶奶回忆起往事,那双被岁月侵蚀得有些浑浊的眼中闪现出一种热切的目光。这目光穿透时光,回到了那个最初盛产爱与关怀的家。留下这些代表着一段历史的物件并珍藏起来是奶奶一生的癖好,我相信奶奶的这个癖好永远都不会更改。

  后来,我了解到那暗红的木箱其实就是奶奶的嫁妆,木箱里仅有几件被我们视作老土的衣服以及一些布布条条。可这些对奶奶来说,便是穷尽一生的所有,她的年华,她的青春,她的记忆,她的怀恋都在此处。

  奶奶的癖好其实是回忆过去,收藏曾经吧。因为这就是她所爱的,从不需任何理由。

  以癖为话题作文3

  学之良癖,伴行一生,受益一生。

  学习是人生的一场修行,是一场经历变化的奇妙之旅。当我们在这场旅行中,习惯于坚定目标,习惯于坚持,我们的一生,就会伴随着良癖,即便它再坎坷崎岖,它不能散发万丈光芒,但也一定会是坚韧而顽强,明亮而充满希望。

  我们埋头于学习,两耳不闻窗外事,是因为心有目标,并且坚定不移。宫崎骏就曾说:“不管前方的路有多苦,只要走的方向正确,不管多么坎坷不平,都比站在原地更接近幸福。”目标不仅指引了方向,更成就了信仰。项羽执着于推翻暴秦,解放百姓,于是留给我们“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的豪情;苟践执着于振兴越国,一雪前耻,于是留给我们“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的壮志。拥有目标,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执着。当我们面对的是一生,而不仅是学习时,我们要让目标指引方向,想太阳一样将路途照亮,让我们拥有骄傲的执着,而不是偏执。

  梁秋实曾说:“人生的路途多少年来就这样地践踏出来了,人人都循着这路途走,你说它是蔷薇之路也好,你说它是荆棘之路也好,反正你得乖乖把它走完。”我认为不光是人生,学习之途亦是如此,“吾生而有涯而知无涯”,学海无涯,以苦为舟。做学问的人,一定是有“契而不舍,金石可镂”之精神,坚持不仅是一种精神,还是一种习惯。习惯于迎读晨曦,习惯于披星戴月,习惯于日复一日地专注。宋濂的习惯是“手自笔录,记日以还。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朱熹的习惯是“问渠那得清如?为有源头活水来。”孔子的习惯是“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学伴以坚持良癖,人生就有“坚持”相随。人生之路,学习之路,深邃而悠长。荆棘以磨砺意志,蔷薇以考验心性,坚持就是完成这场旅途的唯一秘诀,坚持之品德,来源于学习之良癖,坚持走完的`人生,虽不完美,但一定整。

  原学之良癖,伴我们成长,伴我们成熟,伴我们老去,伴我们经历这风风雨雨,然后,我们能拥有如余秋雨所言一般:拥有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刺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停止向周围申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需申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

  以癖为话题作文4

  从小我就很爱玩头发,喜欢那种温柔的触感。手指痒痒时,随意就挑起一小撮头发,把它缠绕在指间,乌黑的头发在指间打着圈儿绕走,很享受那几缕柔顺的快感,以及手上留有的发香。

  以前觉得这没什么,因为喜欢玩头发的大有人在。直到有一次我在商场坐自动扶梯,刚好前面站了一个长发及腰的女人,头发好美啊,长直顺的头发柔柔细细的,当时就觉得发明用“像瀑布一样”来形容长发是多么的贴切。我简直看呆了,当时就像鬼使神差了一样,迷迷糊糊的摸起了她的长发。她立马回头,杏眼圆睁:“你有病啊,摸什么摸!”我才回过神来,觉得很尴尬。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才怀疑,喜欢头发成这样,我到底是不是有病。

  我爱玩头发这事,身边的朋友都知道,因为她们的头发大都被我蹂躏过;每当我认真思考问题或者做什么专心事情的时候总会下意识的挑起我的头发卷啊卷。要是摸不到头发就会感到烦躁,但是只要摸到了自己柔柔的头发,就会有一种很安心的感觉,可以静下心来做任何事情。所以即使把头发扎的再好,只要我一开始写字学习,头发都会被自己揪得乱七八糟。百度百科里说“癖”的意思是因长期习惯而形成的对某种事物的偏好,按照这样说,我大概就有这样的癖。

  我最喜欢的`一个梦是这样的:梦里躺在床上的我一转身脸颊就碰到凉凉的滑滑的香香的头发,旁边有妈妈轻轻的呼吸声和暖暖的体温。其实,我最爱的头发是妈妈的。妈妈的头发乌黑柔顺,就那样软软的披下来,美极了。小时候的我不要很多的玩具,但是很爱玩妈妈的头发。在我的童年里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和妈妈睡的,即使已经超过了应该和爸爸妈妈一起睡觉的年纪了,我还是不愿意离开妈妈,在爸爸妈妈的那张大床上半夜只要一醒来一伸手就能摸到妈妈软软的头发,就会觉得莫名地宽心。也因为这样,把妈妈扯的痛了被骂过很多次,但死性不改。到后来只要我一伸手摸索着什么,妈妈就会自觉的将头发拨出来摊在枕头上。然后我就会挑起一撮不停的用手指卷啊卷,直到甜甜地睡着。

  后来妈妈把头发剪了,由长发及腰清汤挂面变成了及肩的小短毛,我曾再三阻止妈妈剪发,无果后还难过了一段时间。后来看到长头发都想要去摸摸,手指痒痒啊,不知道怎么办,再后来索性自己也留起了长发。现在我也快长发及腰了,许久未见的亲戚见到我都会摸摸我的头发说:“这头发真好,就跟你妈当年一样。”要说我最爱自己身体的哪一部分,那一定是头发。最喜欢的就是让温柔的发丝在指间舞蹈,转着一个又一个的圈;或者将它们从上往下捋,让发丝充盈于我的每一个指间,将头发捋成一匹乌黑柔顺的绸缎。

  前几天跟妈妈通电话时,她跟我说她这段时间多了好多白头发,多得可怕。那时候我正一只手拿着手机另一只手的手指卷着我的头发,将我的三千愁丝缠来绕去把玩。听着妈妈的声音,头发从我的手指间轻轻盈落,脑海里满是妈妈跟我描述的她现在的样子,又想到我以前最爱的她长长的黑发,突然一阵心酸,好想念妈妈。

  妈妈的青丝正渐渐变白,而我的黑发正浓。也许随着时间流逝我年龄的增长,有一天我对发丝的依恋不再像如今一样,但妈妈与我之间的这种对头发的深情怕是只会越来越浓的了。

  以癖为话题作文5

  姓名:皮皮鶸

  性别:女

  爱好:看书

  特长:看书

  看到上面的介绍你可别笑,这就是我呀!

  事实证明,真的有这种事!活生生的例子就摆在眼前,对!就是我!

  我爱看书,看的书也很杂:可能是励志故事,可能是搞笑漫画,可能是志怪小说,可能是兴趣书,就连新发的试卷上的阅读,新发的课本,说明书,都“伤心病狂”地不放过!可是妈妈经常说;”就知道看闲书!“

  许多家长都认为自己的孩子不读书是坏事,在他们玩时,恨不得使出“狮吼功”:“玩玩玩,就知道玩!你看看别人家的孩子”很显然,我就是传说中的“别人家的孩子”,爱学习,“颜值高”,成绩好。诶,你可别不信啊!我这可不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不如举个例子吧!

  那是个星期四,作业“堆积如山”,而我还在放学路上看书。一回到家,弟弟瞄了眼我的手,说道:“又看书啊,不要又做到很晚啊。”“嗯。”我敷衍着,钻进自己的房间。

  待我看完第三章,抬头一看钟7点。嗯,时间这么早再看会。

  待我看到第五章8点0几分了。嗯8点半再做作业吧。

  待我快看完的时候9点了,我一惊心里大喊:阿偶,遭了,嗯,遭了!

  我立刻把作业拿出来,抽出黑笔,掏出修真带,暗骂着自己,认认真真地与作业展开了殊死拼搏奋笔疾书罢了。

  正当我要使出“必杀”,即问同学时,妈妈在门外敲门:“水我放好了,去洗!”“哦!”我欲哭无泪地轻撞着作业。哼,放你一马,我一定会回来的'!

  晚上10点29分

  月亮忽明忽暗,星星摇摇欲坠,树叶呢喃细语,风儿呼呼作响,黑云停足逗留。

  某个房间的女孩在防御了时间使出的周公,作业使出的压力,身体使出的疲倦,她终于做完了!

  啊,神奇的我做完了!终于做完啦!正当我打算捡起书继续读时,妈妈进来了:“还不去洗!”

  “是!”

  不过十分钟,我就出来了,哼着轻快的小调,将自己与书摔在床上,麻溜地钻进被窝,双手肘一撑枕头,就开始读书了。

  说来也怪,时间似乎不再流动了,我感觉不到累了。一页页密密麻麻的文字,如音乐家眼中的乐符,如饕餮嘴下的食物,又如考试时的小抄,怎么看,怎么令人喜爱。

  “又看闲书!这么晚了,睡觉!”妈妈,惨白的面膜,佯怒的话如地雷般,在我思想的地上炸响,我这个菜鸟小新兵吓得立刻尖叫了起来。这声尖叫肯定传到了邻里对面的感应灯都亮起来了。糗大了。

  后知后觉,妈妈明显也被吓到了,但缓了一下,直接把门和灯都关了。

  这怎么可以!身为在阳光下成长的三好少年,我当然立刻爬起来开灯继续学习咯,但妈妈一看见微小的灯光,就进来开门了。

  如果我的内心能出现在地上,一定是:一只恐龙一边跺脚一边狂吼:“我不就看个书吗!”

  只剩一点点了,就一点点了啊!你说这气不气人!

  由于我家没有台灯,我只能靠在窗边,凭着微微亮的月光,尽看书。

  当然,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擦着睡眼,流着鼻涕上学去了。

  阅读,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吃饱九分毒,过量可不好。你说,对吗?

  以癖为话题作文6

  其实,世界上根本没有“阅读恋旧癖”这种怪病。这是我自创的新名词。我的这种奇怪的癖好是自打接触书本以来便患上的病,每次读完一本新书,我都不肯扔、卖,总是把他们放在书架上,像没看过的新书一般保藏;像陈年老古董一样收藏,没事的时候,总拿旧书来翻翻,自得其乐。

  走进我家中小小的图书室,这唯美而独特的书香气息时时会吹入我的心,滋润着我的心。书中具有的那一股“魔力”,陶冶我的情操,拓展我的视野……面对这一本本古老而实用的书,我不禁浮想联翩。

  记得那是一个雨天,我抱着妈妈给我的书,径直跑回家。雨渐渐沥沥地下着,天空显得很昏暗,大地被刺骨的.寒风“充实”着。我紧紧地捧着书。雨打落在我的发梢上,我心想:没淋着书就好;雨淋湿了我的衣服,我心想:书没湿就好;回家发烧了,可仍在想:只要书没受伤,我怎样又有什么关系呢?书似乎也明白了我的心思,整日守候在我身旁,伴我入睡。

  要搬家了,书全部被装进一个箱子里,我望着这一大摞的书,不禁潸然泪下:你们和我一起生活了那么多久,补充了那么多知识给我,我却只能把你们卖掉,让你们“自生自灭”,我这样做能对得起你们吗?我不卖书,每一本旧书都是我的宝贝。于是,在我的坚持下,书搬到了我的新家。

  一直以来,我这个人有个奇怪的坏毛病,开始看新书的时候,总急于想知道后面的故事情节,就跳过一些自认为不重要,其实却凝聚着作家很多心血,流淌着玉液琼浆的话句、片段,初读新书让我的阅读遗漏了许多精彩。而“阅读恋旧癖”则很好的弥补了这个缺点。有了第一遍的快速浏览,我已经知道了故事发生的过程、结局,心中有底了,于是,第二遍、第三遍、第四遍,甚至第五遍,第六遍阅读时,我便可以慢条丝理,细细品尝,也因此汲取了不少作者行文中的精华。

  就拿英国著名女作家罗琳女士写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与火焰杯》来说吧!第一遍,我很快地读,完全忽略了文中的精彩的细节描写。于是,在过了一个月,两个月——对,就是这样,第一遍与第二遍之间要隔一到两个月,这之间,有足够的时间让我读其它的书,也可以让我对故事有足够的自由想象空间,还可以让我对书中的情节不再牢记与心,这不仅让我在读第二遍时也能让故事情节深深吸引我,还可以作为一个再读一遍的理由。于是,在读完第5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之后,我又回头读第四部《与火焰杯》。猛然间,我又发现了恋旧癖的一点好处:系列丛书总是本与本之间有关联的,前一本总会给后一本做些铺垫,然后,再放入一些思考,而我在多次重新阅读中又找到了更多的思考,有助于我后面的阅读……

  这个恋旧癖,我可不想治好呦!他使我有了那么多的老朋友,每次与他们在一起,我就会觉得快乐,就会觉得充实。

  以癖为话题作文7

  阳光明媚的一天,我在桥边玩耍,正在这是,像被一阵风吹来似的,远处传来了爽朗而又甜美的笑声。

  那不是邻家的小妹吗?她正在树荫下与伙伴们玩“过家家”。你看,她笑得那么灿烂,像那缕缕阳光照亮你的心房。她长得十分可爱。一头乌黑的短发上扎了两个小辫子;粉嘟嘟的脸上镶嵌着一双宝石般的大眼睛;穿着一件粉红色的'方格连衣裙;胸前戴着一个桃红色的大蝴蝶结;穿着一双白色蕾丝袜和一双擦得亮亮的皮鞋,美极了像是一个小公主!也正是因为这样,他养成了两个怪癖。别不信,我这就带你去看。

  怪癖一:爱笑

  邻家小妹特爱笑。没事时傻笑,干起活来还笑。那一回,天阴沉沉地拉下脸来,还失声痛哭,大家纷纷跑回家去,唯独小妹,她跑回家,拿来雨伞,穿上雨鞋在雨中”跳舞“。她拿着雨伞转呀转!不住地大喊:”哦!下大些,下大些!“雨似乎听到了小妹的话,下得更欢了。小妹不但不回家,而是更带劲地玩,还不住地哈哈大笑。小妹的欢笑声盖过了老天的”哭泣“声。晚上,小妹回到家,被妈妈骂了一顿,谁知小妹不但没哭,而是笑着说:“我在和雨跳舞呢。”小妹的笑充满魅力,常常惹得大家捧腹大笑,笑声洋溢在大家的脸上。

  怪癖二:洁癖

  爱笑也就算了,还有洁癖,真叫人受不了。时间回到三天前,那是一个晴朗的好日子。小妹如往日一样与伙伴在树荫下嬉戏。他们正在玩“老鹰捉小鸡”。大家你追我跑,你抓我躲,这时“老鹰”飞了过来,一不小心,把小妹撞了个仰面朝天,那个小朋友连声道歉。小妹爬起来,笑了笑说;“没关系!”便跑回家了。回到家,她发现自己满手沾满了泥巴,裙角还有沙粒和泥巴,急得哇哇大哭。小妹见妈妈回来了,哭得更厉害了。她拉着妈妈的衣角抽泣着,说:“小朋友把我绊倒了”没等小妹把说完,小妹妈妈便急忙问:“没事吧,哪痛,告诉妈妈。“谁知,小妹竟哭着说:“我哪都不痛,只是衣服和手都弄脏了。”说完,便跑到厕所狂洗手,听她妈妈说她在厕所足足洗了15分钟,那条裙子也没再看她穿了。

  这就是我邻家的小妹,正是因为她的怪癖,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

  以癖为话题作文8

  说起我家隔壁的蒋爷爷,整幢大楼里无人不赞,无人不夸。他,浓眉大眼,不怎么明亮,却让人感到慈祥;高高的身躯,身板挺硬朗,好像一座铁塔,十分魁梧;说起话来响当当的,头头是道。大楼里的人为什么都夸奖他呢?这还得从他的三大“癖”说起。

  第一“癖”——爱修车。蒋爷爷特别爱捣鼓自行车,不仅修车技术高超,而且从不收一分钱。一般毛病,经他一瞧,立刻酒会就会找出“病根”,然后二话不说,拿出扳子、钳子,这儿捣鼓捣鼓,那儿摆弄摆弄,不一会儿便“手到病除”了。开始时,大楼里的人们的'车子坏了,都让他给修理。但时间一长,大家就不好意思了,因为蒋爷爷从来也不要一分钱,让人过意不去的。有人曾经硬往蒋爷爷手里塞修车钱,蒋爷爷立刻涨红了脸,眼一瞪,头一扭,手一甩,气哼哼地钻进屋里不出来了。

  第二“癖”——爱种花。从我认识蒋爷爷那天起,就经常看到他在自己的小小花圃里忙来忙去,松土、施肥、浇水,样样做得一丝不苟,仿佛在弄什么宝贝似的。有一天,我走进他的花圃,立刻陶醉在这万紫千红的花海了,陶醉在这香气弥漫的空间里。一盆盆秋菊、水仙、海棠、月季……真是琳琅满目,美不胜收!望着那些美丽芬芳的鲜花,我问:“蒋爷爷,你怎么会把花弄得这么美、这么好啊?”正在全神贯注浇花的蒋爷爷朝屋里一指,乐呵呵地说:“还不是靠那些‘宝贝’!”我走进他的房间去看他的“宝贝”,哇,枕头边竟全是书!《怎么培植》、《盆栽》……好多,真是应有尽有!这时,蒋爷爷也进屋来了,他边擦手边认真地说:“为了养好这些花,我每晚都要看上它几页,习惯了,一天不看就睡不着哇。”我一听,“扑哧”一声笑起来。蒋爷爷看了看我,又意味深长地说:“我在花儿上可花了不少心血呀。希望它们越长越美,可更盼望你们这些‘花儿’长得比这些花儿更壮、更美呀!”

  第三“癖”——爱下棋,他很爱下棋,只要有一点空闲,就会拉上一个人噼哩叭啦地杀上几盘。他爱下棋也善于下棋,同楼的老人、年轻人谁都下不过他,简直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可他却从不骄傲自满,反而常对佩服他棋艺高超的人说:“一山更比一山高,说不定哪一天碰上高手,我就要败得家也不认识了喽!”

  爱修车、爱养花、爱下棋,蒋爷爷就是这样一位老人。此刻他一定在他的花圃里忙着呢,你要拜访他,一定可以当面在那儿找到他。对了,再告诉你一个“秘密”:见面时,千万不要当面夸奖他呀!

  以癖为话题作文9

  在我还没上学的时候,我就有几十本“存货”了。不论是薄的、厚的,大的、小的,看得懂的,看不懂的,花花绿绿摆得满屋子都是,全部都是爸爸买给我的。从此,在我的脑海中形成了一个等式“爸爸=有趣的书”。不过,这些书也让我知道了不少做人的道理。

  上了小学后,形势有所转变,除了他每隔一段时间带我去书店,让我自己挑喜欢的书外,教学参考书已成为一道必不可少的“大菜”。AB卷、练习题铺天盖地的席卷而来,小学生作文不下十几本。等到我上了数学奥校后,情况就更糟了,《奥林匹克数学指导》、《华罗庚数学》、《竞赛解题指导》……刹时间,我书架中那些可爱有趣的.童话书惨遭封杀,有的被放到床底下,有的被锁进箱子里,取而代之的是一本本令我苦不堪言的辅导书。而老爸对它们的兴趣非但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浓,几乎把新华书店中所有版本教学参考书都搬回了家。为此,还闹出过笑话。

  一次,爸爸兴冲冲的进了家门,扬了扬手中的一本绿色封面的书,眉飞色舞道:“看!这是最新的《奥林匹克数学教程》。”我应了一声,对此,我已是习以为常。我把书接过来,漫不经心地的瞧了一眼,咦?很眼熟呀,我急忙去翻书架,不出几分钟,我从一堆奥校参考书中翻出来了一本一模一样的“双胞胎”。我把这两本书往他鼻子底下一塞,“你看!”我说道。“怎么,买重了?”爸爸懊恼极了,“白花了这么多钱。”这种情况约摸也有五、六次了。

  小学毕业前,我整理了下这些年买的书,大约有一百多本,这些书在关键时刻,帮了我大忙,只要我有什么难题,它们准能告诉我最准确的答案,在屡次考试中,正是由于它们,我才能取得最优异的成绩。渐渐地,在我的脑海里,又形成了另一个公式“爸爸=有用的书”。

  现在上了初中,刚刚一个学期,我的书架又塞满了,当然,都是爸爸的“杰作”。甚至连中考题都有不下十本了,可我却并不觉得厌烦。因为爸爸的买书“癖”中,包含的不仅仅是对书的热爱,更多的是一个父亲对女儿无微不至的关怀与无限的期望。

  以癖为话题作文10

  我的妹妹有个奇葩的怪癖,总是喜欢将自己的脚放在别人的'鼻子边,我都受不了,她还乐此不疲。

  一天晚上,我跟她一起睡,刚要睡觉时,她突然跑到床的另一头,把被子掀了起来,一个劲地往里面钻。

  “杨思思,你干什么?”

  “没什么。”她继续钻。

  “我说杨思思,别没事往里面钻,想闷死啊!你想闷死也要先写一份遗书,免得说是我闷死你的。”我不耐烦了。

  “不想死,不想死,放心吧,我不会死得比你早的。”被窝里传来含糊的回答。

  她终于不折腾了,但一只脚却放在了我的鼻子旁。

  “什么东西啊,臭死了!”我生气了,一把抓起她的脚扔开。但没过一会,她又把脚伸到了我的鼻子前,我只好又把她的脚推开。

  这样的戏几乎每天都要上演一次。还有一次,她等我睡着了,又把脚放到了我的鼻子前,我闻到这股特别的味,立刻弹了起来。

  “杨思思,你的脚怎么那么臭,臭就算了,还让我闻,你这人怎么喜欢这样呢?”

  啊!我的天啊!杨思思的怪癖已经可以获得吉尼斯世界纪录了。

  以癖为话题作文11

  怪癖一:关灯癖

  一到晚上,爸爸就又开始犯起关灯癖了。只要他回到家,发现客厅或是书房里的日光灯开着的话,首先第一个关灯的“积极分子”肯定就是他自己。一回家就关灯,这已经成了爸爸习以为常的事情了,就像猫改不了捉老鼠的习惯。而且无论他回来有多晚,就算是喝醉了酒,人都晕乎乎的',脚也站不稳了,他仍然记得关灯。有时到了晚上8点多,邻居家的灯都点得亮亮的,唯独我们家客厅的灯是关着的。

  怪癖二:洗澡癖

  一般人一天只洗一次澡,可爸爸却要洗两次。大清早,就听到洗手间洗澡的声音,晚上也一样,爸爸每天洗两次澡,就像我每天早晚都要刷牙一样。记得有一次,爸爸送我去上学,可是就因为他早上洗得太晚了,害得我差点迟到了。

  怪癖三:睡觉癖

  爸爸最严重的怪癖还是睡觉癖,他一躺在沙发上,很快就会听见吵闹的呼噜声,爸爸总是家里第一个入睡的,从黑夜到白天整整睡了十几个小时,这十几个小时在他眼里仅仅是闭上眼睛到睁开眼的功夫。而且他晚上睡得已经很充足了,中午又要睡懒觉,也许爸爸认为的幸福就是整天睡觉吧!如果我能为爸爸颁发一个奖状,绝对是“最爱睡懒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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