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喜欢的800字初三作文

时间:2021-03-01 08:33:08 初三作文 我要投稿

写喜欢的800字初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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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喜欢的800字初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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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文一:喜欢多嘴的人作文

  走在街上,你或会与容易发现茫茫人海中鹤立鸡群的她。高挑,清瘦,带着一头清爽的短发漫步于大街小巷内。那定是个文静的女孩吧!

  而她,静若处子,动若脱兔。

  瑶,如此文雅的名字下表面下,却束缚不住一只疯狂的脱兔。此人深藏于教室后排,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常蹦出几字精辟而幽默的句子,驱走了那在我们脑中嗡嗡作响的瞌睡虫,引得班上哄堂大笑,老师也直抿着嘴斥她调皮。不时望见她手指挑着发丝,鼻子蹬蹬眼镜,捂着嘴大笑。其多嘴之功可谓班上一绝。

  多嘴的她直爽率真,又俨然成为了心理专家。她堆满书册的后排成了我不时不刻的心灵驿站。

  那个秋日,她的“多嘴”之功益发进步。窗外的落红染遍了地,那抹抹黯淡又如此刺眼如同试卷上鲜艳的分数。第一次,第一次在她面前哭了,泪如雨下,直扑上她的肩膀,染湿了一大片。

  课室里静的很,只剩我们二人,钟摆悄悄地挪动着,只剩我悉悉索索的抽泣声。内心为分数伤心的同时,也好奇着,平时多嘴的她一科不停,怎地今日?倚靠了一会儿,肩膀被纤细的手拍了一下,猛然抬头,与她不可名状的眼神相撞。“哭完了吗?泪,总要洒出来的,现在不哭,以后会更惨烈!”我破涕为笑,内心却又被猛地攥了一下。

  她继续道着,嘴巴不停晃动,舌头上下跳跃着,“呵,没事的,我也只比你高十分而已。”如今也只记得她那突如其来的狂妄自负的一句。心中微颤一下,平日如此深的友情,原只是浮云罢一方摔得惨痛,另一方却坐在高处嬉笑。

  脸上多了几分憎恶,原来多嘴的人,也不过骄傲的本性。

  脸上的泪痕未干,便扯着试卷挣开她的手。“如此承受不了打击吗?又不是中考,我现今是比你高十分,可未必下次,下下次,你仍处于这般劣势。”她走过来,友好地牵牵我头发,“把你嚎啕大哭的精力利用起来,向我证明,你能超过我,超过别人!”

  我扭过头,一把抱住她,“瑶!”多嘴的她有心多嘴,刺激于我,不费力地将摔倒的我扶起。此刻窗外落红满天;窗内,一个摔倒的人和一个多嘴的人紧紧相拥。

  走向课堂,即使十米开外,仍能听到她悦耳如银铃般的笑声。此段人生路,得此般多嘴之人同我前行。足矣!精彩矣!

  范文二:我喜欢的一群小鸡

  还没搬家之前,我似乎什么动物都不喜欢,除了鸡。

  那时,我家的后院,空空荡荡的一片。再往下走是我们的两小块菜田。因为附近的邻居要搬走了,还有一群雏鸡。老妈看着挺欢喜的,就买下了它们。老妈就把下面的那间废弃的小屋改成了鸡圈。

  可是由于小鸡太小,把它们养到地下室不放心。于是,就找了一个大纸盒,把小鸡养在家里,家里没有人或不下雨就放在阳台里。

  我刚放学回家,丢下书包,把通向阳台的门打开。这群小家伙立刻唧唧唧地来到我的跟前。把我团团围住了,在我的脚边跳来跳去。我感到很惊讶,它们应该怕我才对呀。于是,我蹲下来,想摸摸它们,可是小家伙却调皮得跑开了。哎,它们要怎么样才能心甘情愿陪我呢?要知道,我的朋友可是很少的。听见它们快乐的叫声,我的心情也跟着非常好。

  过了一会儿,老妈下班了,看见我在发呆,好像知道我的心思。她没有做声,只是从厨房里抓来一点剩饭,蹲下身来。小鸡们立刻来到她的身边,抢着从她的手里啄饭吃。我立刻被感染了,也学着抓了点饭菜来。嘿!它们果真围着我,胆大的直接跳到手心里来了。蹲下吃得时候,其他的小伙伴一看,自己没有吃的了,立刻你挤我,我挤你的往我手里跳。我感觉手心痒痒的,原来逗他们就这么简单,心里不觉乐开了花。以后我再也不会孤单了。我抬头一看,老妈也在笑。

  到了晚上,该让它们回到窝里了。可是这群小家伙好像还没有玩够,才不会心甘情愿的自己回去呢。该怎么办呢?老妈说:“它们和小孩子一样的贪玩,你还指望它们自己进去呀?别做梦了,要一只一只地把它们抓进去。现在知道麻烦了吧。以后有事情做了。”我说:“好吧,我们两个人一起抓,也要不了多长时间。”

  说干就干。可是当我真的去抓时,小家伙到处乱跑,抓了这只,跑了那只,还真是不容易呀。尤其是跑到玫瑰小花田里的一些小鸡,玫瑰枝有刺,好难抓呀!

  过了一星期,老妈把它们放到了地下室。真神奇!早上它们自己出窝,晚上又自己跳进去。等天黑我们来时,小鸡们已经回小窝了。听见我们来了,全都唧唧唧地直叫。

  它们是我最喜欢的一群小鸡。

  范文三:我喜欢看书

  我是一个非常喜欢看书的女孩,在我没上幼儿园之前,爸爸,妈妈晚上经常给我讲故事,我就习以为常了,晚上我没听故事,就睡不着。可是爸爸妈妈工作太劳累,不想讲,我就缠着他们,他们禁不住,就把我送进了幼儿园。自从我上了幼儿园,认识的字多了,就自已找书看,不用再麻烦爸爸妈妈了。看书既让我快乐,又让我头疼

  我每天若都看书,可我就那么几本书,一下就看完了,我让爸爸买,他不买,我向别人借,可她们太小气,死也不肯借。我就只好缠着爸爸,每天都要在他的面利嚷嚷几句。爸爸禁不住我的软磨硬泡,就在邻居家夏儿家借了十几本书。这些书我都喜欢看,有时,为了看书,弄得我废寝忘食,爸爸就说:“早知道就不借书给你看了。”“哼!那几天我没书看,我觉得好无聊,简直是度日如年,这次就当补偿我了。”,“唉,这孩子”爸爸无奈地摇了摇头,转身走了。为了弄书给我看,我常常头疼。

  还有一次,妈妈在家里炆排骨,我正在认真地看书,这时,妈妈接了一个电话,就对我说:“静儿,妈妈有事出去一下,厨房里炆了排骨,到了5:15分就把插头拨了。”“嗯”。我答道,可我的目光还在看书上。长针指到了15分了,我不知道,还在看书。等长针指到了30,妈妈回来了,问:“静儿,插头拨了吗?”“插头”我的脑海里闪过一道闪电,我惊呆了。妈妈见我这副模样,就明白坏事了,赶紧把插头拨了。她打开锅盖,拿着筷子夹了一块肉,只见,肉就像水豆腐一杵,不着力,往下掉。妈妈生气了,对着我叼吼:“你真是的,十几元钱一斤的排骨就变了粥了。”可是我把妈妈的话当做了耳旁风,继续看我的“宝贝”书了,不过,读书也给我带来了好处。

  在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和我的小伙伴经常一起玩。有一次,我们讲故事,开始时我不知道讲哪篇。后来,我想到我以前看过一篇文章叫《三只小猎,非常有趣,我讲给了我的.小伙伴听,她们都乐坏了。她们还让我讲,说是很好听,我高兴极了。回忆着以前从书上看到的故事讲给了她们听。我被她们称为“故事大王”,我的心里像吃蜂蜜那般甜。

  读书真好!我喜欢读书,读书既让我快乐,又能让我获得知识。我之所以这么聪明,是因为我喜欢读书。记住: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范文四:我喜欢唐诗

  我喜欢唐诗。喜欢它的柔美清新,喜欢它的豪迈奔放。

  它不仅代表一个朝代,更是无数文人墨客吟诗作赋时心中的向往,更是千千万万中华儿女口中千古流芳的骄傲。纵使“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不服气的赵翼,又是否真的超越了李白与杜甫呢?

  我喜欢唐诗,喜欢它那清新洒脱的如夏夜轻舞的细语。无论是“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般,将岁月的永恒凝聚为那一瞬的沉思的张若虚,亦或是“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般的杜牧,对着浩瀚东流的历史长河的感叹,无不揭示了盛唐才子们心中那清绝飘逸的一角。更不用提那将愁心寄予明月的李白,初唐晚秋登高野望的王绩。

  我喜欢唐诗,喜欢他那从一词一句间吐露出的气吞山河的豪迈。不论是千年前的盛唐,一位洒脱的诗人,在明月天山下,狂放出”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那几万里的长风,载着诗人拂过了华夏万里,吹过了喧嚣的长安,追随着前人的脚步,与仕途不顺时付之一笑,胸中豪气一吐,凝聚成“长风破浪会有是,直挂云帆济沧海”的绝唱,秀口一吐,就半个盛唐的李白。还是在酒醉之后,依旧挥洒出“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王勃,那唐诗的雄风,乘着明月,乘着长风,直到千年。云帆已不在,李白也已追随古人而去,可那豪气,就如同千载空悠悠的黄鹤楼与滕王阁,一直伫立着。

  我喜欢唐诗,喜欢它那于豪放背后的一抹柔情与可爱。无论是那首已被歌唱了千年的《咏鹅》,还是那字字句句都透出善良细致的《春晓》,虽无“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的大气磅礴,却也代表着唐诗中点点的柔美。沾衣欲湿杏花雨的季节,杨柳微风唤醒了田园中的诗人,早春的清晨,风过杨柳,本是欣赏的时节,诗人却“本末倒置”地叹息起昨夜的大风定是吹落了不少吐露芬芳的花瓣,却又听见窗外鸟鸣声声,婉转动听,便又高兴起来。那些鸟儿虽没有“扶摇直上九千里”的豪情壮志,也非“晴川历历汉阳树”旁一去不复返的黄鹤,但与如此诗人为伴,感受那“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外的一抹柔情,又何尝不是一种享受呢?

  我喜欢唐诗。喜欢它的焦永深长,华美秀逸,喜欢它的豪迈大气,喜欢它的千古独奏。

  范文五:其实我不喜欢你

  其实,告诉你们,我从不相信有爱情才,也从未谈过恋爱,无论是生活中还是手机里,我都没有男朋友,记得初二的下学期,手机里有一个男孩对我表白了,可是我没有答应他,其实我是想答应他的,可是他让我太失望了。

  那天晚上,我用手机申请了一个小号,我加了他的号,我们就聊起来了,当我问他,你没有没有女朋友时。他说:“没有”。那时候的我很庆幸他没有女朋友。再后来。

  我:你有没有喜欢的女孩。

  他:“没有”。

  我:手机里有喜欢的女孩吗?

  他:没有,怎么了?

  我:没什么,再见。

  那一刻,我只对他发了一句“再见”,我就把他删了,其实他第一次说“没有”的时候就说明他从未喜欢过我,可是我居然还傻傻的问下去。本以为,他会再加我,问我为什么删了他,可是他没有。那晚,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虽然没有哭,可是心里酸酸的,有点疼………

  过了很久,初二结束了,迎接来的是初三。

  初三那年,我鼓起勇气,重新加了他,可是加他必须要回答问题,他的第一个问题是:“我的女朋友是谁“?看到这些字,我傻眼了,再看看他的头像,是情侣头像,最终我没有成功加上他。

  之后的前几天,我天天晚上都会写关于他的,时间久了,学习压力大了,我就慢慢的以为自己忘记了。可是每当闲下来的时候,总会偶尔的想起来,心里酸酸的,我不知道是因为喜欢他还是因为不甘,或许是不甘心吧!

  从此,我不想谈恋爱,不相信爱情。渐渐的,我发现自己对他只不过是不甘心罢了。若是他真的有那么点喜欢过我就好了,但我会默默的祝福他,在一个他不知道的地方,看不见的地点,默默的祝福他。

  或许是不甘心,所以不想遗憾第一次。从此他在我的青春里留下了一道难忘的伤疤,又或许对他而言,我可有可无,又或许在他的世界里我就是从未出现过的!

  渐渐的,时间过去了,两年的青春,时间,整整两年的时间,我全用来愈合这道伤疤了。或许这是因为青春的第一次有人向我表白,初中的第一次有人向我表白,最后才这么不甘心吧!

  时间久了,想谈恋爱了,却又不敢谈恋爱了,想试试恋爱的滋味,却又不想被刺扎到。渐渐的,不再想他了,也忘记了他叫什么?唯独记得其实自己并不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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