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读后感

时间:2022-04-19 11:31:44 初一作文 我要投稿

初一读后感700字(精选30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一读后感700字(精选30篇),欢迎大家分享。

初一读后感700字(精选30篇)

  初一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一本小说《第七条猎狗》,虽然这是一篇短篇小说,可其中动物与人的情怀让我感动。他曾说过一段话:“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的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的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这段话使我受益匪浅,而这篇文章同样使我受益匪浅。

  《第七条猎狗》讲的是在一个叫芭蕉寨的寨子里有一个老猎人召盘巴。他前后共养过七条猎狗。前六条猎狗都不合召盘巴的意但唯独第七条猎狗赤利颇受召盘巴的喜爱,并且还把赤利视为自己掌上的第二颗明珠

  可就在泼水节的前一天,召盘巴带上赤利到一片树林里打猎,赤利把召盘巴拉到一片树丛后,让召盘巴拨开树丛看一看,召盘巴知道树丛后有猎物,就拨开了树丛,发现了一头成年的'野猪,召盘巴虽然不敢轻易地去打野猪,但转念一想:我不是有赤利吗!就填好弹药,朝野猪的耳根开枪,但召盘巴打歪了,打到野猪的头颈。野猪受到子弹的刺激,发了狂似的直往召盘巴的方向跑来,召盘巴立刻叫:“赤利!赤利!”可赤利在召盘巴的身后防着眼睛蛇,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帮召盘巴抵挡野猪了。但这一幕召盘巴并没有看到,所以泼水节这天召盘巴要杀死赤利,召盘巴左打右打但怎么也打不死赤利,就去竹楼拿火枪了,召盘巴的孙子艾苏苏趁这个时间,用小刀帮赤利砍断了山藤,把它给放了。

  半年过去了,召盘巴碰上了一群豺狗,谁知这群豺狗领头的竟是半年前被艾苏苏放走的赤利,面对豺狗欺负自己的主人,赤利忍无可忍,冲上前去把那群豺狗一个个都咬死了。

  好一个赤利!我不禁暗暗叫好。

  半年前赤利面对召盘巴的毒打并没有生成仇恨,反而在半年后的今天不管一切的保护主人,这就体现了赤利对主人的忠诚!而人类却有一些人没收到什么好处就背叛别人,而受到别人的毒打就肯定会背叛别人,而狗却始终忠实,难道我们还不如一条狗?

  初一读后感 篇2

  不得不说,这是一篇很棒的长篇小说,从这本书中,我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人与人间最真实的爱,恨……

  此刻,依旧有一个声音在我的脑海中回荡,“为你,千千万万篇。”那是一个感人的故事,同时也让人感到极为惋惜,我想,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要句话第一次出现时片段,也无法忘记那只也同样存在了我记忆中的记忆中的漂亮蓝色风筝。我喜欢这个故事,他让我感动真切而实在,喜欢里面的哈桑、索拉博,阿米尔……但我最喜欢的便是阿米尔。

  我知道他的一个曾经十分懦弱的人,为什么我在这里会用曾经呢?因为,最后当他不顾生命危险去救索拉博的那一刻起,在我心中,他便已是一个男子汉了,不,可以说是一个勇士。不管他多么不堪,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去,或悲伤,或快乐,或不堪,或令人羡慕……阿米尔也一样,他有着一段十几年都放不下的过去,包括我也是,或许还有很多很多人也是。可能我们都是渴望得到救赎的人,所以才会在痛苦中不停挣扎,挣扎,再挣扎着……

  哈桑是一个朴实,善良的兔唇男孩,也就是索拉博的父亲,阿米尔同父异母的兄弟。而拉辛汗在书中也有提到他是被拉扯分裂的`一个人,他身上的秉性,一半被埋藏在体内的性子遗传到了哈桑的身上,而表面的另一半遗传在了阿米尔身上,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命运却让他们彼此纠缠不清,伤害不止……

  故事读到最后,我着实体会到了一把什么叫做真正的人物皆非,一种让人惆怅的悲伤感缓缓浸满身体的每个细胞……索拉博做到了他父亲少时为做到的事,阿米尔怀念那段美好的少年时代,与索拉博放风筝的那天,阿米尔再一次听到了那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那是阿米尔自己的声音……

  时间为何总是如此匆匆,还来不及等我们去学会爱,去珍惜,岁月却已夺走了那个人。多想少时也能为你追一次风筝,多想亲口对你大喊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初一读后感 篇3

  我读了《羊脂球》中的《西蒙的爸爸》,这篇文章西蒙第一天去上学,但是放学就遭到了同学们的笑话—因为西蒙没有父亲,同学们嘲笑他,西蒙很是愤怒,但是他只能承认,最后西蒙忍不住了—用石子将他们打跑,受了这么多的折磨后,西蒙有了一种想法—自杀,死了就不会被嘲笑了,就没有痛苦了。我想有这种想法的人一定是悲痛到了极点。当时我的心中也为西蒙捏了一把汗,但是有趣的事物却分散了他的注意力,给了他生的契机。但是那些被嘲笑的伤痕是永远也抹不掉的。过了一会儿,他便又大哭起来了,文中的灵魂人物—铁匠菲利普出现了,可是同学还是尽可能找到机会嘲笑他“他不是你真正的爸爸”,一句话刺痛了西蒙幼小的心灵。最终铁匠成为西蒙真正的爸爸。同学们不再嘲笑他了,这当然是一美好的结尾,给了所有读者欣慰。我最欣赏的就是善良关心他人,铁匠本身出身就地位低下,但是为了西蒙铁匠毅然娶了一位失足的女子,想到如今的社会,这种想象已经很少了

  我又阅读了《羊脂球》这篇文章,令我记得较深,是那三位“高贵”人士对于一些利益前后所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当他们需要羊脂球时,个个对他很恭敬,但是之后羊脂球没有了利用价值的'时候,大家都个个不约而同的像没有看见他一样。“瞪了他一眼”、“避得远远的”等都可以体现,莫迫桑用了对比的叙述手法,一个恭敬,一个轻视,这种假仁假义最受人鄙视!这也是人性的弱点!

  联系到当时的背景,其实也可以理解,当时法国正处于战乱时期,普鲁士兵侵占了那里。可能当时的社会也很乱,人性也有所泯灭。到现在人性可能比当时也好不了多少,可是这是为什么呢?可能我们还需要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去思考这个问题!

  不要只为利益而活!以诚待人!收获真诚!获得别人的真诚相待,我想你自己也会觉得温暖!

  初一读后感 篇4

  “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这是历史的选择”这句话一直在我心中困惑着,为什么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呢?为什么这是历史的选择呢?带着疑问我认真阅读了《历史的选择》一书,通过学习了这本书,使我解开了心中的疑团。

  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改革开放的今天,中国革命9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的祖国历经了苦寒、风霜,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为了挽救国家的危亡,为了实现国家的富强,多少志士仁人曾经上下求索,寻找救国救民的真理、道路和力量,通过不断的努力,最后才找到了中国共产党。历史选择了中国,因为它的民族有团结、坚强的气质。中国,一个曾被称为“东亚病夫”的国家,一个曾被列强侵略的国家,一个曾饱经风霜的国家,但它并不懦弱,它选择了“千磨万韧还坚劲”。就是这种精神,让历史选择了中国,选择了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这本书里讲述了许许多多爱国的共产党人。比如:刘胡兰舍身爱国的故事;董存瑞为了新中国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受尽了国民党军统特务的各种酷刑的江姐。读了这些故事,我非常感动。他们这种爱国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如果我们生活在那个年代,遇上和他们类似的事情,我们也会像他们那样做的。看完了《历史的选择》这本书,我进一步加深了对中国共产党的认识,进一歩增强了跟党继续前进的.决心。我要做热爱祖国、理想远大的好少年,勤奋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少年,品学兼优、团结友爱的好少年,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时刻准备着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我相信,有全社会的热情关爱,有少先队员的共同努力,星星火炬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进程中一定能射放出更加灿烂的光芒!

  初一读后感 篇5

  开学第一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在山的那边》。“我”小时候一个不经意的想法:走出大山去看海。竟成了我一身的追求,成了我的理想。这首诗歌表达了一种信念,蕴含了一个哲理,诗人以大海比喻理想,用群山比喻困难,用爬山必要重重困难,用爬山比喻艰苦奋斗,从而也告诉人们通往理想之路是漫长的。崎岖的要不怕长途跋涉,才能达到理想的境界。我想,几乎每一个童年和少年时期都有一些“隐秘的渴望”,而诗中的这种对“山那边”的`渴望和幻想。

  我想起小时候一个可笑的想法:以为每一座城市外面,都有像电视里那样的高高的城墙,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看看是什么样的,走出城墙到更大的城市去在今天看来还真隐秘的影响到了我。

  文中有一句话让我震惊:“在山的那边是海,是用信念凝成的海。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一瞬间照亮你的眼睛”。每次看到这句话我心中总会有一种说不出的激动。是啊!山的那边是海,海不就是人的信念吗?后面一句我想了很久才明白,哦!理想境界的到达,实现理想后的那种惊喜,喜悦,兴奋的心情让人振奋。

  我想起曾经看过一篇文章,名字是什么不记得了,只记得那篇文章也是将关于理想的追求。与这篇课文相似,也是想走出大山去看海,只不过他没走就放弃了,因为旅途是多么的艰难,他抱怨为什么自己的祖先没有想到走出大山,那么此时他就不会站在那了。这篇课文中的主人公是一种消极的想法与这篇课文截然不同,在山的那边告诉我们,有信念就有成功,一个人如果没有信念和理想他不能做成功任何一件事。

  《在山的那边》使我相信路就在脚下,要靠自己去走,这如文中所说的:“在山的那边是海,是用信念凝成的海”只有去走,去勇敢地闯才能看到“全新的世界,一瞬间照亮你的眼睛”!

  初一读后感 篇6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王尔德童话》。里面写有《快乐王子》、《夜莺与玫瑰》、《自私的巨人》、《忠诚的朋友》、《神奇的火箭》、《星孩》等九篇童话。

  这九篇童话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快乐王子》了。快乐王子活着的时候,每天都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快乐王子死后,人们把他做成了一个高高的雕塑,他看到了城市中的丑陋和贫困快乐王子不再快乐。快乐王子决心奉献出自己的一切来帮助那些穷人。原本要飞去埃及的小燕子,被快乐王子的爱心所感动,他放弃了南飞,成为快乐王子播撒爱的信使。快乐王子剑上的红宝石让生病的孩子感到凉爽,进入了甜蜜的梦乡;蓝宝石的双眼让追求梦想的年轻人享受到被肯定赏识的快乐,让卖火柴的小女孩笑着跑回家,摆脱挨打挨饿的遭遇;他身上的黄金叶子,让穷人们有了温暖、有了食物、有了快乐。快乐王子和小燕子付出了爱,奉献了生命,却得到了真正的`快乐。上帝将他们视为最珍贵的两样东西, 让燕子在他天堂的花园里永远地放声歌唱,让快乐王子在他黄金的城堡中永远地赞美他。《快乐王子》告诉我们:有付出才有回报,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会帮助别人。

  除了《快乐王子》,我最喜欢的就是《忠诚的朋友》了。在我心目中,它是一篇非常棒的童话。这篇童话从红雀向老河鼠讲述什么是忠实的朋友开始,将小汉斯和磨坊主的故事娓娓道来。小汉斯勤劳、善良,在辛勤耕作下,整个村子里没有人比他家的花园更加漂亮和招人喜爱。汉斯吧有钱的磨坊主看作最好的朋友,而磨坊主却总以真正的朋友应该分享一切的迷人幌子来哄骗汉斯。淳朴善良的汉斯不断帮助自己的朋友,最后用生命祭奠了友情。汉斯无疑是一个十分看重友情的人,但是汉斯的故事让人同情却不赞赏。这个童话告诉我们:真正的友谊应该是相互的,忠实的朋友不能只索取不付出,更不能自私自利。

  《王尔德童话》教会了我许许多多的道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初一读后感 篇7

  郭敬明的小说《幻城》,在书店里看过很多次,但我没有翻开它,我的妈妈告诉我,那时的郭敬明还很年轻,而只有真正生活过,品味过的人才会写出好作品。我可不这样认为。小说《幻城》名字好像很有魔力似的,幻城,幻城。虚幻之城?梦幻之城?感觉不真实……于是,我读了它,几乎是流着泪读完。

  读完小说《幻城》,我的第一感觉是好干净。我仿佛看到了,蔚蓝的天空下,有那么一群人在雪雾森林里看樱花漫天,让细碎的阳光在衣衫上起舞,淡淡的微笑……但故事并没有童话般那么美好,现实是残酷的,甜美的是梦,可是梦总会醒。卡索,是一位孤寂的王。

  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伙伴之间的不信任,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读着,读着,铺天盖地的伤感袭上心头。每个人有着不同的追求,每个人有着相同的执着,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愿望,每个人为愿望的实现付出相同的代价,每个人有着不同的心思,每个人都有相同的'哀思。而贯穿全文则是对自由的向往和浓重的爱。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卡索很幸福,见到了他所有他想见的人,可悲哀的是卡索一次也没有喊对方的名字,没能等到最后一刻。如果卡索再等一下,就等一下,那么释就会恢复前世的记忆了!我不甘,替卡索不甘。几百年的等待,几百年的执着,几百年的孤寂,换来的却是诀别。

  世事难料,释希望成为火族的皇子,打破囚禁卡索的无形枷锁,为此,他杀了利落和岚裳,成为火族皇子之后,又杀了利落和岚裳的今生。然而,卡索,他最爱的哥哥也在他面前自尽。如同一场哭笑不得闹剧,到最后大家都一无所有。虽然他们都没有错。

  这就是真实,这就是人心,这就是美丽又丑陋的世界,只是希望不要错过我爱和爱我的,只祈祷不要忘记那些为自己奋不顾身的人。至少,我还不是一无所有。小说《幻城》这本书告诉了我,珍惜眼前的美好。永远要比补救来得实际!

  初一读后感 篇8

  读了白蝴蝶之恋这篇文章,那纤细的白蝴蝶竟那么勇敢,那么坚强,真令我敬畏,让我更加敬畏的是白蝴蝶对生命不断追求的精神。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阵冷雨后,一只蝴蝶奄奄一息,即将失去,但他倔强的反抗着,勇敢地战胜了摆在她面前的种种困难,在白蝴蝶自由翱翔的那一刻,救助白蝴蝶的作者又感到失落,惆怅,与此同时,他又联想到了人对生命的意识,不由得叹息,这样一件事。文中,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作者的写作手法,以及白蝴蝶那顽强的精神。

  文中作者描写到白蝴蝶“白茸茸的像透明的薄沙似的翅膀,两根黑色的须向前伸展着,两点黑漆似的眼睛,几只像丝一样的细脚。”“白茸茸”、“两点”……这些词语,用得恰到火候,写出了白蝴蝶的'纤细,但在纤细的同时,让我们又感受到了白蝴蝶内在的,勇敢的精神。

  文中还写到“它试了几次,终于一跃而起,展翅飞翔”写出了蝴蝶能在暴风雨后,这样顽强,这样勇敢,这么有毅力,没有被困难所击败,仍然追求着生还的一丝希望,它努力地扇动着翅膀想要飞,想继续生活在这个美好的大千世界里。

  读完这篇文章后,看到白蝴蝶那么勇敢的精神后,我不由得联想到了在现实生活中生活的我们。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像白蝴蝶那样勇敢吗?我认为,有的时候人还不如动物,有的时候,甚至连一只小小的蝴蝶都不如,在遇到困难是,在挫败敢涌上心头时,我们可能会选择退缩,会逃避,还可能会放弃,为什么我们不能学习白蝴蝶呢?她那么纤细都可以面对暴风雨,可以不顾一切地反抗着命运地安排,那我们遇到的那些困难有算是什么呢?蝴蝶都知道自己的生命是有限的,它要在上面发出无限的光彩,它要活下去,它勇敢,它坚强,它敬畏生命,它知道生命是多么可贵,没有了生命,就没有了一切,那么人呢?

  珍爱生命,敬畏生命吧!

  初一读后感 篇9

  我们的日子去的匆匆,也来的匆匆。一天又一天过去,我们渐渐长大,无数个日子已从我们手中飞去,可我们去不知时间是那样的匆匆,一去便不复返。

  《匆匆》这篇文章,正写的是作者对少年时浪费时光而感到惋惜、留恋,对时间去的匆匆而感到无奈。每每读起这篇文章时,我便想起自己以前是如何浪费时光的:早晨,当第一缕阳光照射进屋里时,我睁开眼,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发呆;当我吃饭时,我总是嘴里咬着筷子,发呆;我写作业时,总爱左手撑着脑袋,眼睛望着前方——发呆。时间就一点一滴地从我呆呆地眼神里溜去。当我们穿衣服的时候,时间便从我们的'衣角上飞去;当我们喝水的时候,时间便从水杯旁跳过;当我们写字的时候,时间便从移动的笔尖旁溜去;当我们谈话的时候,时间便围绕着我们的声音飘走了;当我们哭泣的时候,时间便从珍珠般的泪珠里穿过;当我们微笑的时候,时间便又从弯弯的嘴角旁闪过。其实,我们的日子并不多,就像群星璀璨的夜空中,一束流星划过。虽然是美好的,却又是短暂的。

  古人就告诉过我们:“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些句子,我们都要铭记在心。时间是多么的宝贵啊!我们要珍惜时间,要好好利用时间。虽然我们已经浪费了过去的日子,但过去的日子就让它过去吧,我们还可以重新开始,好好学习,别再浪费我们的时间,荒废我们的生命了。古人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是呀,我们,要在我们少年时好好学习,等老了,后悔就来不及了。我们不能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又将赤裸裸地回去。我们,要在我们的生命上,留下一丝丝的痕迹,尽管它很小,但它,也是有意义的。

  要让我们的生命有意义,就要好好的学习,奋发向上。让我们珍惜时间,利用时间,一起好好的学习,来证明,我们的生命,是有意义,是有价值的!加油!

  初一读后感 篇10

  读了朱自清的文章《背影》,有着深刻的体会。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讲述一位父亲送儿子前往北京念书,路上不断叮嘱儿子小心,要求茶房照顾好儿子。待火车要开时,父亲就算不方便,也要爬台阶为儿子买橘子的故事。

  文章主要片段“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袄,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太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父亲虽未言说,但从他的举止投足中,都体现了深深的父爱。读文章就得深入到文字的背后,细心去体验每一词、每一句的作用和意义。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立支持,做了许多大事。”文中的父亲为了家庭,为了责任,默默扛下所有,活得是那么辛苦,那么累……回想自己的父亲是否也是在默默的付出一切,为了我们一定是这样的。

  父亲总是把儿子放在第一位,儿子对父亲来说是最重要的!尽管儿子已二十来岁,但在父亲眼里依旧是个孩子。孩子永远是家长心中的孩子,永远是最重要的人,所以我们应该更加敬爱父母。

  父亲的爱总是藏在细节中,他不像母爱那样会表达,但他从来不会比母爱少一分一毫。父母的爱都是一样,只是表达的方式不一样。

  回想自己成长中的点点滴滴,不都蕴藏着父母深切的爱吗?早晨,我还在熟睡,妈妈早已为我备好了早餐,为了让我睡眠充足,总是会在最后一刻叫醒我。晚上,从学校回来最累的时候,总是能第一时间吃上妈妈亲手做的美味,每次吃到那口热乎乎的饭菜,心里总是暖暖的……爱,无时无刻不将我包围。背影,它悄悄来,悄悄去,但总是不会把它忘记……

  初一读后感 篇11

  第一次读莎士比亚,没想到它竟让人如此着迷,这是我的过错,我很早就对其有所耳闻,但却迟迟不愿相见,这是一次迟到的阅读,没错,我错过了很多东西,但好在抓住了这俩列车的尾巴,我也可以假模假样地驶向那充满奇思妙想和人情气息的世界了。阅读的时刻,我是幸福的,虽然那只有短短的三个小时,片刻的美好才是上帝降下的甘露,哪有永恒的幸福呢?

  说一说,我为什么找来《哈姆雷特》读,这一切都是那么奇妙。我不想待着家里,就去澡堂泡澡,之后就待在休息室的床上,躺上一个小时,百无聊赖,想起了最近迷上的剧和平饭店,剧中前夫哥扮演的王大顶号称东三省学历最高的土匪,张口闭口就是莎士比亚的经典台词,让人忍俊不禁,按照《梦的解析》的意识理论,这些画面不断在我的脑海中付现,即使不看剧的时候,也会在某个时刻给我的潜意识以暗示,这些暗示指引我去寻找莎士比亚,而莎翁最著名的作品便是《哈姆雷特》,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

  用手机读书可能没有用纸质版读更深刻,因为少了某些动作和潜在的思考机会,对于我这个断决是存在的',第二次戏剧了,上一次是俄狄浦斯王,我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方式,选个没人的地方大声朗诵人物的对白,在我看来,这就是对戏剧的重演,虽然它是那样的简陋。

  我是一个孤独的人,不管是身形还是心灵,但是在那个时候,我发现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升华,因为戏精的人设得到了满足,平时我都是自言自语,在脑海中构想一些人物,模拟他们的对话,我就是自我的戏剧家,但那些情节太low了,用意淫描述都不过分。读哈姆雷特的对白,用用慷慨激昂的语调,用悲痛欲绝的嗓音,过瘾!这就是我要的!后续我会试着在转述一下这本戏剧的情节,在娱乐消遣的同时,也锻炼一下概括的能力。

  初一读后感 篇12

  看完了这本书,迫不及待的把电影看完,电影让人失望,放在荧幕上的故事是变了质的,书中人物的感情,表情心理,作者想表达的东西放到屏幕上全都变了味道。

  沃尔特(还有的书翻译成是瓦尔特,沃特)死的那一幕,他最后说的话“死的那个是狗”。讽刺了自己和凯蒂,他到死终究是没有解脱。

  他爱凯蒂,在得知凯蒂背叛了他时他只想报复她。去霍乱之地,大家以为这是他善良的表现,但是却想折磨着凯蒂,但是凯蒂却从灵魂中解放出来,之前物质的追求是那么的肤浅,它渐渐找到了自己的价值方向,看清了人性,看清了以往自己的愚蠢,在这个靠近死亡的地方找到了生活真正的幸福,真正的自由。她也知道了如何去“爱”,重要的是爱而不是被爱。

  而沃尔特依旧冷静,沉默,高深莫测。他是把自己封闭起来的,依旧带着他的面具。没有人能够走进他的内心,尖酸的嘲讽是他保护自己的方式。他是善良的,但他无法原谅她做的事,也无法原谅自己,使自己陷入这个噩梦中无法自拔,最终也走向毁灭。

  多少人戴着一层面纱,展现在世人面前的和内心的'有多少是背道而驰。

  毛姆的书总是让人思考到灵魂深处,人性的层面,会有种如梦初醒的感觉。我们真正苦苦追求的东西到头来可能只是虚无缥缈的无价值的东西。最后回到家的凯蒂对父亲说“我想要个女孩,抚养她长大,不让她犯我犯过的那些错误。回想以前做小姑娘时的我,我就会恨自己,又没别的机会。我要培养女儿,给她自己,让她靠自己的力量独立于世。我把她带到这个世界上,爱她,抚养她,不只是为了让某个男人因为很想跟她睡觉而供她吃住,养她一辈子”读《人性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都无一不涉及到人真正的追求,剖析人类的内心。毛姆对书中女人的描写大多也是怀着鄙视的,大多的女人都是因为某些企图而和男人在一起,但是却无法找到自己的幸福。真正的幸福女人是独立的,能够把握自己的命运的,而不是依靠于男人。

  读书也是读自己,从中找到自己人格的缺陷。

  初一读后感 篇13

  很早就在故事中听到过孟婆,有说是孟姜女的,也有说是上古神灵的,就像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孟婆也有很多。《孟婆传奇》就描写了一个孟婆的故事,人生“始于月老,终于孟婆“,有情人的一生不就是这样的么?琉国与璃国,渥丹与赛奎,本是一对有情人,奈何世间君王最是无情人,最终渥丹与赛奎心碎而死,常听人说人有三魂七魄,丢魂了的人生如之奈何……

  作者这个孟婆的故事写得很传奇,有画面感,半是战场,半过往,似梦非梦。大将军萧岩不愿意喝孟婆汤,不愿意忘记前尘往事,其实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执念,忘不掉某些人和事……

  这位孟婆姑娘是在奈何桥上,看惯了形形色色的鬼灵,偏是心中也有放不下的,是情么?这本是人世间最难的。传说中的轮回转世是很好的,对人是种希望,这辈子受苦了,下辈子没准就能好起来。大将军萧岩愿与孟婆做个交易,放弃轮回,再入凡尘。对此书,不忍释卷,心中有事有人。

  人间最可怕的,不是战场,是人心,生死场!小白狐渡劫的故事,好像圣经,人心不古。萧岩军中的几位战友都有自己的`故事,安将军,杨将军,陈将军,张将军,好好坏坏,难以说清,有没有内奸,也许是角度不同罢了,萧岩似已看透了,大将军也是生前万人敌,死后三尺地。

  与狼族的生死战,风雪茫茫,兼济苍生,萧岩以戈止战。再见柳嫣,却有苦难言,本来人生“命由己造,运随心改”,但直面自己,真难。

  书中穿插了很多梦境,渥丹赛奎,萧岩柳嫣,还有孟婆冥帝,地府典故甚是有趣,前世今生,同样的错,几百年放不下的执念,但愿观者心有敬畏。

  所有的人都有了公平的对待,包括帝王将相,我愿意都是真的,我愿意有希望,轮回往事,人生与我两茫然,三生石上等故人。

  最后,这本书挺有画面感呢,希望拍出来。

  初一读后感 篇14

  力量——生命的美丽,人性的尊严

  《萤王》是一部富有诗意的作品,如同一首长诗,充满了古典的美感。《萤王》更是一部充满力量与张力的作品,黑夜中的点点萤光闪烁出生命的活力与节奏,坚韧倔强的少年彰显出“高贵之子”的精神与魅力。

  作品通过一个浪漫并带有奇幻元素的故事,讲述萤火虫与男孩间不可思议的缘分,教人尊重生命,敬畏自然。作者将写作的`格局从江南水乡的拓展到更加广阔意义上的“灵魂与生命”,通过“爱与美”诠释出生命的尊贵与高洁。

  信念——生命的希望,人性的救赎

  万物皆灵且美。《萤王》讲述了人与人之间的故事,更传递着生命与生命间的对话。通过摹绘生命之美,传递出关于坚持信念与坚守希望的主题,在坚守的漫漫长路上也许充满荆棘,但心怀信念的人永远不会孤单,赤诚的心会融化冷硬的坚冰,充满勇气的人将得到生命的加冕。

  承诺——生命的重量,心灵的坚守

  《萤王》是一个关于承诺的故事。男孩儿对萤火虫许下了一生守护的诺言,他便用自己的生命承担起另一份生命的重量。这份关于守护的承诺被男孩儿不断地扩展、延续,他的坚定不断感染着周围的人们,原本微小的承诺被岁月堆积成不可撼动的模样。作品叙事结构独特,采用第一人称视角,帧帧画面犹如一部电影,将那个曾在芦苇荡中迷路的小男孩充满人性光辉与传奇色彩的一生一一呈现,感人至深。

  家园——生命的住所,心灵的归处

  《萤王》是一个关于“家园”的故事。萤火虫的家在水边,村民们的家也在水边,但水边的这两户邻居却无法和睦相处。利益的诱惑打破了家园的宁静,贪婪的欲望撕碎了心灵的坚守。黑暗中的一线金光牵动着少年的心,将他从茫茫芦苇迷宫带回家,也用金色的光芒将人们冰冻的心逐渐温暖。

  初一读后感 篇15

  初看老舍《讨论》的这篇文章的标题,你怎么也想不到这里讨论的是什么。读完之后你才会发现,原来讨论的内容是是否做一个亲日“顺民”。作者对于甘愿当亡国奴的人的形象的刻画入木三分,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作者在《讨论》中虚构了一个高官的形象。全文都在通过这位高官和下人的对话展开的叙述,篇幅很短,艺术效果却表现的淋漓尽致。只有在时局动荡之下,人物才会表现出真实的一面,王老爷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有什么特点呢?

  第一、官威十足,“向来不肯和仆人讲话的阔人,也改变得谦卑和蔼了许多”,表明了李老爷是一个平时官架子很大的人,不惜的跟下人讲话。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逃命的时候,终于放下了他高高在上的嘴脸,跟下人闲聊起来;

  第二、贪生怕死,“无论如何,我们得离开这日租界;等会儿,大兵到了,想走也走不开了!”日本鬼子打进来了,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跑,他是典型的逃跑主义分子。

  第三、虚伪、自私自利,在下人李福说出自己的爸爸是给八国联军当向导的时候,厅长大人骂到:“亡国奴”。其实他自己才是一个甘愿当亡国奴的中国人,可他却一直在强调不能卖国求荣,并且永远只考虑自己的后路;

  第四、见风使舵之人,在听到李福讲那个挂顺民旗的故事的时候,他心里其实已经同意了这种做法,非常会看势头。我对王老爷的形象印象非常深刻,其原因就是我在平时抗日题材的电视剧。他们一脸油腻,拖家带口逃命时慌张一直在我的.脑海中萦绕。

  作者运用了讽刺的手法,将王老爷这样一个投机分子刻画的淋漓尽致,国难当头,自私自利只顾自己。当听到炮声后,最后一句:“‘李福,去找块白布,快!’王老爷喊。”更是讽刺意味十足。

  王老爷就是这类人的代表,因此王老爷有姓无名。这样的人根本没有爱国心,无担当,现实主义者。从前文一直虚伪的拒当亡国奴,到最后被一声炮声给击碎。作者也是在为国人敲响警钟,对这类人的警示,也体现了老舍对于国家和社会强烈的责任感。

  初一读后感 篇16

  第一次读边城,是不完整的读,准确的来说是看了一遍电影,当时的感受是由于爷爷的迂腐和翠翠的扭扭捏捏造成了整个故事的悲剧。

  这次,当我再次拿起边城,细细品读其中的滋味,感受到的是一个美丽的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美丽而又淳朴的地方,发生在淳朴善良的人中间。美丽的茶峒啊,这里民风淳朴,风景如画,这里的人如水一般纯净。

  爷爷已经历过一次女儿感情的'不顺,心中最挂念的就是翠翠了,当他知道大老和二老都喜欢翠翠的时候,心中想的也不过是依着翠翠的意思,不妨碍翠翠的选择。奈何他说话弯弯绕绕,不直截了当,反倒弄巧成拙,本是一桩喜事,弄得乱七八糟。

  第一次看边城,我怪翠翠的扭扭捏捏,为何不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当我再次读这个故事时,我原谅了翠翠,并理解的她的处境。这是自然孕育出的女子,她善良、单纯、有天然的女子的娇羞。从小与爷爷相依为命的她如何懂得怎样处理感情的事情呢,况且爷爷也未能给她做出正确的引导。直到最后所有的事已尘埃落定,她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

  大老和二老是茶峒代表性的青年,说话做事爽朗,为人正直。当兄弟之间发现喜欢上同一个女孩子时,没有反目成仇,而是坦坦荡荡地说出来,公平竞争。很喜欢傩送身上那股青春洋溢的朝气,磊落的为人。第一次读,到结尾时,我以为傩送生了翠翠的气,所以出走,为此还暗自伤神,再次回首,才品出,傩送是因为时势,在那种情况下,船总定是让他娶王团长的女儿的,一方面是父命和大哥的死,一方面是心爱的女人,最终他远走他乡,但我相信,或者说是希望,“明天”他会回来的。

  这是一个人美丽的故事,不用去追责究竟是谁造成了它的悲剧,因为这就像是我们生活中处处存在的遗憾一样,没有人想要这样的结果,但每个人都是促成这个结果的一份子。在这个美丽的地方,在这个淳朴的地方,这个故事还没有结尾,“明天”他会回来的,然后继续这个小城的安详与幸福!

  初一读后感 篇17

  是定不下心看这本书,以致于用了三个多星期断断续续的听这本书,刚才听着母亲被宪兵抓住的情节,听着正起劲,来了一句‘全书完’戛然而止。

  就这样:在某个小镇,被压榨的工人活得千篇一律,某个嗜酒的工人,活得压抑潦倒,他还经常打骂自己的妻子和儿子,在儿子巴维尔成年后不久,他就die掉了,巴维尔并不是和他父亲一个样,甚至会悄悄的做一些事,母亲有点担心的和儿子巴维尔谈心,得知了儿子巴维尔正在学习关于世界工人权益的新思想,也在思辨他们这个小镇的工人状况,母亲很惶恐但又觉得这是对的,渐渐地,会有同志来到家中一起探讨,巴维尔有思想发表言论针砭时弊,母亲觉得他们探讨是迷人的,而且他们大多数都很亲切,她也从旁听中明白了为什么现在的工人会处于一种状态,一种被压榨的状态,工人们乃至自己从前的悲惨经历的`是什么造成的,他们需要做什么才能改变,同舟共济,同志们把他们所理解的能代表工人的事及感悟印发学说报来唤醒更多的工人们认清现状。但改革的路并不平坦也并不是尽善尽美,许多的同志被抓进了牢里,为了更好的革命有同志放弃了爱情,巴维尔在第几次的逮捕中也被抓进了牢。

  母亲看着他们工作,她认为新思想是对的,直至巴维尔被捕后她急迫地想做点益事,她开始参与了发放报纸的工作并一直参与之后的游行,转移至镇上发放报纸讲解工人新思想,她会惶恐不安,但大多情况下她都是满怀激情工作,扮做修女、农妇躲过暗哨,和芭莎到农庄发表和接受了想法,工作,她是在为改革而工作,奔走,她疲倦而不厌烦,怎么安慰这位母亲呢,儿子巴维尔最后被判处了流放,同志们会试图在流放时解救巴维尔,丹尼尔拥抱母亲告别,‘我好像喜欢你,多想一直在您怀里’,之后的几天他被捕了,母亲,也在这一次发报中,看见了宪兵,周围的青年围成一堆掩护着母亲,母亲。

  初一读后感 篇18

  这个周末,我终于读完了高尔基的三部自传体的第一部——《童年》。

  《童年》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阿廖沙在三岁到十一岁的童年生活。阿廖沙是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一个贫穷家庭的孩子。他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生活,那是一个濒临破产的小作坊。阿廖沙一进外祖父家就不喜欢外祖父,因为他总感觉外祖父对他有敌意。一天,他在好奇心驱使和表哥怂恿下,把一块白色的布扔进染缸里变成蓝色,结果被他被外祖父打得失去了知觉,并生了一场大病,那是一个让人奔溃的环境。但同时阿廖沙也遇到了另外一种人:乐观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葛利高里,会弹吉他的雅科夫,同时他也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与呵护,外祖母非常的善良,知道许许多多优美的民间故事,这些故事教他学会分辨善与恶,美与丑。

  十一岁时,外祖父破产了,雪上加霜的是,最疼爱他的外祖母也去世了。他不得不开始走向社会,独立谋生。他当过鞋店的伙计,轮船上的洗碗工人,也在有任绘图员的亲戚家里和圣象作坊里当过名曰“学徒”的用人。无论在哪,他都要不得不担负一个孩童难以承受的劳役。在不停的为谋生而奔波中,他一方面意识到劳动人民是最淳朴、最善良、最吃苦耐劳的,一方面也通过不停的读书而发现了一个奇妙的新世界。这一段经历对他影响很大,他开始渴望新生活,渴望着改变现状。

  高尔基通过这本书揭示了那个年代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前苏联劳动人民的艰苦生活,同时也热情的赞美了在黑暗岁月里那些教会他成长和成熟的'人们。掩卷沉沉思,与阿廖沙相比,我们拥有一个无比幸福的童年。有党和政府的呵护,爸爸妈妈的关爱,有老师同学的帮助,我们可以无忧无虑,健康快乐的

  成长。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高尔基在那么黑暗的环境中依然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依然能够努力的学习。我们也应该奋发图强,早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初一读后感 篇19

  昨日在读“研究生生活灰色日志”的博客过程中,其中一文说《狼道》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书,于是,利用昨晚几个小时的时间,一气呵成,把整本书读完了。

  读完《狼道》,真的是感慨颇多,时时沉静在其中非同一般的语言中,给了我很大的鼓励。这是一本关于个人生存的智慧之书。从狼的身上,我们能找到个人在世界上生存、发展所需要的各种素质,比如坚韧、顽强、耐心、战斗、牺牲等等。

  正如文中一开始所说“竞争是残酷的。不论是个人还是团队,都必须面对现实,面对你死我活的竞争。在竞争中,不是做”羊“就是做”狼“。做”羊“,就要面临被吃掉的命运;所以人人都希望做”狼“,但做”狼“,需要炼就锋利的牙齿、快速的奔跑能力、十足的耐性、出众的策略、顽强的毅力、不屈的精神,以及几分勇敢和凶猛。的确,竞争是社会中最重要的游戏方式,竞争是绝对的,谁都无法回避。要成为竞争中的胜利者,要成为强者,就必须向狼学习,学习狼的精神,并且在必要时敢于付出代价,这就是竞争中的血酬定律。”

  在当今社会,时刻充满竞争,无论是在一个企业,还是行政事业单位,都存在着激励的竞争,要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就要有狼一样的本性,有狼一样的精神!

  对于我自己而言,则更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来到这么一个新单位,别人对自己的认识,需要从做事、做人两方面了解,而在做事方面,又需要充分表现自己的能力,而能力不是天生就有,需要我在过去和未来的日子努力,而对于过去的我,真的',浪费了太多的时光,诸多专业知识都没有掌握,所以,所谓能力,真让我自己汗颜!为了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所提高,我需要加倍的努力,需要有狼一样的坚韧,弥补过去的一切!而为了更光明的未来,更要在这么一个竞争的环境中,发挥狼一样不屈的精神,在生存中寻找机会。

  初一读后感 篇20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在我的生活中,永远少不了图书的参与。在我读过的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著名小说家巴赫写的《海鸥乔纳森》了。

  书中的乔纳森是一只海鸥,它从小有着远大的理想,向往着美好和自由的生活。在它眼里最重要的是练习疾速地飞翔,而不是像其它海鸥那样无所事事,只知道吃喝玩乐。乔纳森因不服从鸥群首长的命令而被驱逐出鸥群。可它依然没有放弃飞翔,一直在努力变成更棒更好的自己。

  一只海鸥都是这样地努力,更何况我们人呢?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旦遇到困难就会躲避,然后导致我根本不会独立思考问题,做事情总是半途而废,从不坚持,更没有想过给自己制定什么目标。有一次妈妈给我留了一道比较烧脑的题,我冥思苦想绞尽脑汁也没有一点头绪,于是我索性扔下笔不做了,等妈妈回来给我讲,坐享其成岂不舒服!但在读了这本书后,我恍然大悟。乔纳森一次又一次偷偷练习飞翔,可还是被发现,最终被驱逐出了鸥群,离开家人、离开朋友,这是一个多么大的困难呀!可是它没有逃避,而是迎难而上,它从来没有想过要像普通海鸥那样生活,心中想到的仍然是它疾飞的梦想。这让我深受启发,人生的道路上会遇到许多的.挫折,我们要向乔纳森那样迎难而上,厚积薄发!

  我觉得我们从小就该像海鸥乔纳森那样,给自己设立一个远大的目标,然后不断地努力,排除各种困难,踏踏实实地去实现它。坚持不懈是追求目标的根本,半途而废是追求目标时的最大忌讳,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即使历经千千万万的困难又有何妨呢?

  是啊,《海鸥乔纳森》这本书不仅深受人们喜爱,还引人入胜。读书,可以使人思维活跃;读书可以开阔视野;读书可以使人聪颖智慧,我以后一定要多读这样有深度的书。

  初一读后感 篇21

  瓦尔登湖是世外的桃源,古都是尘世之中的瓦尔登湖。

  本书涵盖川端康成的两篇作品,由于川端康成的深厚底蕴,及看书时间碎片化,这两本书我读得断断续续,以下简略地记述看书心得。

  读《古都》,读的不是故事情节,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小说,而是爱情、亲情、友情之美,喜欢千重子的单纯善良,喜欢她注视着紫花地丁幻想她们会不会树下相见的忧郁,喜欢书中描述的传统节日的神秘与热闹,在我看来,那其实是人性中最具有温度的.盛事啊!本书所述让人感到一种浓厚的文化美,及清浅的哀伤与唯美,毕竟时代变迁,旧时候的很多东西已在渐渐不受重视,慢慢失传,这种难言的精神折磨,如千重子家的铺子、如他父亲,恋旧着被时代抛下。

  第二本《名人》相较于《古都》难言的唯美更让人感到唏嘘及伤痛,隐隐还有一种愤懑的情绪。“名人”是世人对棋手的最高敬称,本书记载了本因坊秀哉名人晚年的告别赛,在新旧时代的交替中,书中写道名人既受极大的尊重又受到世人对偶像的破坏心理,很真实,喜爱与毁灭或许是并存的。

  《名人》初读清淡无味,直至一半才渐渐进入书境,想知道后来怎样了?然我惋惜的是,传统之美的渐渐遗失,越读下去,这种痛惜、怀念的情绪愈强,名人之前,对弈会极大程度地尊重前辈,对弈重评输赢,更重棋艺及人品,把下棋当作一件艺术品,需要精雕细琢,也佩服他们一盘棋能下几个月,把它当成自己心血精力凝结而成的作品来看待,那种“静”、“专注”的精神及时代令我神往。可是随着时代更迭,人们为了凸显“公平”,不断制定完善规则,但另一方面又不断钻规则的空子,何其可悲,何其可叹。

  借用书友一句:美使人有趣,敬使人厚重。无论何时何地,无论有无规则的限定,这都应该是一句我们不能忘记的话,做一个有趣的人,做一个懂得尊重别人的人,毕竟如古人所言:敬人者人恒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这也是我们中华的传统美德,时代变迁,不是人心不古的借口。

  初一读后感 篇22

  文章说“现在,很多人开始说,生活应该慢下来。我想中国人可以先从慢下来吃饭开始。”但中国人现在似乎已失去了慢的能力。

  很多人都意识到了,我们目前的生活节奏是很快的,每天很早就起床了,然后忙着洗漱,忙着吃饭,忙着出门,忙着上班,忙着工作,忙着回家,忙着做晚饭,忙着吃晚饭,忙着教育孩子,忙着睡觉?我们已经忘记了自己每天工作到底是为了什么了;已经忘记了自己所追求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了;已经忘记了享受生活中的乐趣。我们也只有在节假日的时候,才有机会,与家人聚在一起,聊聊天,关心关心家人和朋友,大家在一起吃一顿团圆饭,也只有这个时候你才感受到了生活是这么的美好吧!

  我们何时可以像文章所描述的那样,一家人无论工作有多么忙,都会放下手中各自的工作坐下来,谈谈各自今天的工作,或是有趣的事情,或是赞美一下桌上美味的佳肴,再一起来慢慢地享用这美味的佳肴,慢慢地品味出食物的滋味。生活亦是如此,当你慢下时才能找到隐藏在生活中的更多趣味和幸福。其实慢节奏的生活也并不代表懒惰,放慢速度也不是在拖延时间,而是让我们在生活中找到平衡。一个人最重要的.能力不是在短时间内能做最多事情,而是学会把该做的事情做的更好。能从一碗清粥中品出真味;从一本书中读到感动;从一次出游中体会释放;从一次游戏中发现自己;放缓脚步去享受生活中经历的每一件事,你会发现生活变得精致了许多。

  现在很多人开始说,让我们的生活慢下来吧!也许我们可以试着像作者说的那样,从平常的不能在平常的吃饭开始慢下来吃饭,来享受这么多足以傲视全球的美食!也让我们的孩子能够感觉到吃每顿饭都是享受,让孩子们学会感激为他们做美食的父母,感激种粮食的农民,感激太阳的恩惠,感激自然的恩惠,让我们的孩子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吃饭,去上学,去上课,去写作业?那他们的心情该是多么的愉快呀!他们将会怀有一颗感恩的心去做每件事情,那他们的未来的生活将会更阳光灿烂吧!

  初一读后感 篇23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雍也》

  同学们,这里说了“知”的三种境界,知,好,乐。这三种境界,

  为知而知境界最低。功利性学习,的确不能保持学习的持久动力。就像有些高中生,只要一毕业,就开始卖教材一样。学习是为了考学,不是为了其中的乐趣,更没有高远的志向。这个境界的学习,势必不能让人走远。

  好之,境界高了一层。因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有了兴趣做引领,会把学习带到一个更高的层次。但是,兴趣要保持很难。只有兴趣,是肯定达不到颜回那种“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的.层次的。

  于是,乐之在之前两个层次的衬托之下闪亮登场。以学习为乐,这真是个高境界。他需要人自觉的“学而时习之”“学思结合之”“日日三省之”“温故知新之”……总之,道路漫长,坎坷不断。孔子说自己到七十也只是“不逾矩”的程度,可见,学无止境,如果没有持久动力,那是难有作为的。

  取法乎上,得法乎中;取法乎中,得法乎下;取法乎下,不得法矣。因此,请同学们端正学习态度,以学习为乐,自觉、努力、坚持去学、去品、去收获,如此才能行稳致远。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述而》

  同学们,这则论语中,你能找到孔子表扬颜回的原因。你看,孔子吃的不太好,喝的不太好,睡得也不太好。可他依然有快乐。他的乐是什么?是学而时习之?是有朋远方来?抑或是温故而知新。总之,有发现,有收获,有进步,就足可乐。这不是“乐之”境界的最好体现吗?这不是和安贫乐道境界的最好体现吗?比颜回层次还高的在于:孔子不仅有崇高的学习观,更有崇高的财货观,也就是价值观。“饭疏食饮水”的境况对任何人都是一种考验,可面对不义之财,孔子只当他是浮云。多么的清高,多么的潇洒。不为财累,才乐得货真价实,超然物外。

  孔子说的“乐”,不仅境界高,而且是让人获得真自由的不二法门。值得我们深思。

  初一读后感 篇24

  陪孩子买书的时候,看到这本《输赢》,其实我在较早时候就见过这本书,但是没有什么感觉,现在市场上的书太多了,你有时真的很难去挑选看哪本书,是否值得买下来,是否值得在书桌上已经打开了有10本之多的时候,再去打开一本。

  书的封面吸引了我,也同我现在的工作有些联系,他说是一本销售培训用书,再一看作者,也在做销售培训,而且是实战派的,所以就买来看。没有想到这本书竟然引发了我极大的兴致,我用了3天的时间完整地读完了,第二个晚上,我看到凌晨1点多,眼睛实在睁不开了,忍着感冒的折磨,我还是忍不住希望尽快看完。

  等我拿去弟弟那里,要把后面的1/5看完,弟弟拿过去,也深深被吸引,或许同他最近正在打算去做大客户有关。这本书是两个国际性的跨国公司的销售团队争夺一个银行大单的故事,里面穿插着竞争对手之间的竞争,男女之间情爱的竞争,公司内部政治的斗争;在IT公司原本就是精英聚集的地方,高手同高手之间的较量从来都是耐人寻味和扣人心悬的,而作者的文笔还不错,销售高手不仅拥有美貌,还拥有智慧,拥有超强的能力。故事跌宕起伏,中间共有三位美女,在周三去见客户的路上,我给刘总讲了这个故事。

  这本书不仅有有吸引人的故事,而且还有一些销售技巧,叫做摧龙六式,是作者总结出来的,很有实际借鉴的意义,这也是吸引很多销售人员的'重要因素之一吧。

  在书的最后,方威对于输赢深深的体悟,也耐人寻味;周锐对于生活的感悟,同样值得人反思,人生不要成为输赢的奴隶,要开开心心地活过每一天,按照自己的意愿。

  就像乔布斯的演讲中所说“当今天是你的最后一天,你希望怎么活着。”你就能够把自己内心最深处的渴望挖掘出来,人生苦短,开心地活着,做自己喜欢的事情,陪着自己爱的人共同渡过!

  初一读后感 篇25

  时隔多年,当人生再次步入十字路口,我又重新拿起了这本厚重的著作,试图从中寻找一些梦想的痕迹。每个人的人生又何尝不是一部《人生》,尽管没有了高加林,现实生活中的90后大学生们又何尝不是新时代的杨加林、武加林、薛加林。你以为你考上了大学,学习了经济、检验、护理似乎就真的可以为祖国的卫生事业及金融行业贡献你当初的宏伟大志,你以为这个社会就应该是尊重知识、崇尚自由、注重公平,实则既不是知识欺骗了你,也不是时代辜负了你,其实我们不得不如同高加林面对黄土地一样,对待自己现在的生活,只有真正将自己的根在黄土地中扎稳扎牢,你才能在自己浇灌的树顶看到不一样的.风景。

  小说通过高加林的几起几落,及其与黄亚平、刘巧珍的爱情纠葛来推动整个故事情节的发展,它所反映的绝不仅仅是小说主人公的人生起伏,更是对当时陕北农村现状及变化的情景再现,是对知识分子命运的沉痛思考,是对国家未来的隐隐担忧。

  “一个男子汉,不怕跌跤,就怕跌倒了不往起爬,那就变成死狗了”(德顺给高加林说)。“一个人应该有理想,甚至应该有幻想,但他千万不能抛开现实生活,读后感。去盲目追求实际上还不能得到的东西”小说中类似的论述不胜枚举,无论是通过人物对话还是穿插于篇章之中的对理想、对青年、对人性的阐述无不字字珠玑,读来如梦初醒、当头一棒。无论你身处何地、心在何方,更无论你年长年青、事从何业,一本《人生》都能让你不再感念生活的艰辛,不再模糊心中的理想,不再荒废流逝的时光。

  从现在起改变不容撼动的习惯,停止刷动抖音的手指,戒掉想要吃鸡的冲动,不要再让手机挤占你本不宽裕的时间。时间不等人,青春在流逝,活在当下,人应该对得起自己的青春,对得起曾经的十年寒窗,对得起自己曾经的初心和理想,是《人生》给了我新的人生。

  初一读后感 篇26

  简。爱一出场,就让我感觉她有一个很不幸的身世。

  因为简。爱没有父母,所以她的里德姨妈收养了她。而她在里德姨妈家时,却被冷眼以对,甚至有时烦了,会把她关进小黑房——姨夫去世的房间里。并把门反锁,不管简。爱如何反抗,如何敲门,她都不理会,直到简。爱累得睡着了。

  看到这里,我有些愤怒,为简。爱不平,怪里德姨妈不是简。爱的亲姨妈,那狠毒地对待简。爱。那么后来会怎么样呢?我又迫不及待地看下去。

  毕竟那个小黑房间是简。爱姨夫去世的房间呀,简。爱经常会看到一些幽灵和鬼怪在飘,有时甚至吓晕过去。乔治亚娜仗着自己是姐姐,也对简。爱不理不睬,如果简。爱被激怒的话,约翰表哥就会对简。爱拳脚相加,有时还把简。爱打出血!仆人们看到这一幕便会马上告诉里德姨妈,这时里德姨妈并不批评乔治亚娜和约翰表哥,反而又把简。爱关进了小黑房间里。

  有什么样的妈妈就会有什么样的孩子。姐姐和姨妈一样,似乎都很讨厌简。爱,所以简。爱对姨妈吼出了一句话:“我再也不要看到你!”。

  后来简。爱长大了,又经过了许多的波折,做了一名家庭教师,但仍然身份卑微、寄人篱下。

  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对简。爱很不公,为什么总是遭人欺负,永远受到责备?为什么永远不能讨人喜欢?伊莉莎—也是一个姐姐,她自私任性,却能受到尊敬;乔治亚娜心肠狠毒,只因为她的.美貌,让许多人默许;而约翰,不用说了,没有人敢与他顶撞,他讨厌姐妹们与妈妈,经常欺负简。爱。

  最后,罗切斯特与简。爱相爱结婚了,虽然婚礼不是非常隆重,但简。爱心里却很快乐!

  但愿简。爱从此过得更好,拥有华丽的家,过上幸福的生活。不再寄人篱下,不再受人欺负。简,愿你生活得更好!让我们一起来祝福她吧!

  初一读后感 篇27

  夏洛特·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一颗坚韧而崇高的心。她坚强不屈的精神经常触动我,让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世界名著。这一部著作,规范字的幽美顺畅,那何必我多讲。而女主人翁那份艰辛坎坷的亲身经历和她追求完美公平诚挚感情的固执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我确实很喜欢她。

  简爱从小父母离婚,无依无靠,备受欺侮。之后,她进了福利院,一个盆友都没有,校长很坏,她让简爱打扫卫生、拖地板,略微碰了一下,她就需要打简爱。简爱饱受了艰难困苦。之后简爱和一位全名是海伦的小女孩变成最好的朋友,但两年后海伦就得了绝症过世,简爱伤心欲绝,她又没朋友了。

  就是这样,简爱在孤单中逐渐长大以后。她贫困、偏矮,其貌不扬,但她凭借一颗顽强崇高的内心,自尊心独立,当到了一名家庭老师。这一家的主人家性子很柔和,他待简受非常好,她们迅速就恩爱了。殊不知,就在她们真心实意恩爱的情况下,简爱发觉主人家也有妻子,简爱不肯沦落姘头,她伤心欲绝离开。之后,男主人由于发狂的妻子烧死了生态园,主人家在火灾事故中去世,男主人也因而双目失明。就在男主人失落一个人的时候,简爱又返回了男主人的'身旁,历经了诸多艰辛,她们总算得到了最真心实意、最宝贵的感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七色彩虹?它是简爱的切身体会。她经历了坎坎坷坷,最后得到了最真心实意的感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拥有独特的比照,还突显了管理中心,那便是如果你努力了勤奋和汗液,都会有好結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一个站得笔直的女孩,简爱唯一不变的是理解、坚韧和自信。她给人以高尚、自尊的女性品牌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也是这本书百年来繁荣昌盛的原因之一。

  日常生活,像简爱一样的人许多,她们历经了艰难困苦,以善良的心获得了他人的信赖,进而也结得了甜果。生活需要真心实意,必须努力,愿天地善解人意的大家终得好报。

  初一读后感 篇28

  简爱,简单的爱,扩张开你的名字我们便是一个如此这些可爱的呢音。人如其名,你一直在不断用心去简单的爱着自己别人,也同时渴望着这简单的爱。就好像没有一朵盛开在深谷里的花朵,坚强的绽放更加光彩,也极其具有向往着阳光。

  我还记得,你小时候那么穷,被你的姑姑和妹妹欺负,关了小黑屋,吃了剩饭,年轻的你遭受了别人的`痛苦,终于有一天解放了,也到了另一个地狱。 在学校里你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朋友,在你的精心维护下这份友谊,但她喜欢那湿漉漉的花朵,很快枯萎了。 可怜的你,又是一个寒冷的冬天。

  也许是上帝的遗憾,你长大后发现了自己的光明,罗伯特先生,你在桑菲尔德庄园找到了自己从小就不知道的快乐,但那并没有发生,一系列情感上的挫折,让你表现得像个做错事的孩子,逃离了它,然后漫无目的地四处游荡。就像你小时候一样。当你回到庄园的时候,你学会了如释重负,你选择了幸福,你一直渴望着太阳。

  我想你还是当年那个无辜的孩子,你的纯洁的灵魂留在阳光下看不到一丝灵魂杂质,不屈和悲伤。你跌跌撞撞成长的方式,通过刺,穿过黑暗的,垂直的黑色和蓝色,也绝不会磨你高傲的头颅。你是山沟细腻,弱,很是得意,漂亮。你是在惊人的绽放灰烬之中,顽强地生存了无数的冬天。

  我想像她这般的孩子是舍不得让她承受能力太多自己痛苦的,可就不仅是因为这些苦难,才让她真正需要拥有了永久的幸福。深冬的暖阳轻柔地照射在冻僵的花瓣上,花朵我们开始逐渐苏醒,开始得到重生。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想你会很容易谁像一般———诗人海子的高原湖泊,他说的名字:“我只希望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简爱简爱啊,我想你也这么幸福充满无限想象,追求生命的意义的。

  简爱啊简爱,让我们可以一起就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初一读后感 篇29

  今年暑假,书架上的《海燕》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在浩瀚的大海上,风聚集了乌云,在云海中,像一只黑色的闪电海燕,骄傲地飞翔。暴风雨就要来了。为什么小海燕还没有回巢?它想要什么?

  随着混乱,我赢了一本书,开始细细品味。阅读到最后,我意识到 — 原来燕子是一个很勇敢的海鸟,它 — 这个勇敢的风暴在暴风雨面前永远战战兢兢,永远愤怒的`海箭飞。看啊,呻吟海鸥,藏匿企鹅,海鸭在逃跑时,他们不能享受战斗的乐趣,只能吞下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我的眼睛好像有只在风中的海燕和雨不由自主地搏击长空图片心弦一震:小生命有如此旺盛的斗志,这是何等的威风勇猛啊!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短短的故事一句话,让人充满了我们无穷的力量和满怀的信心。

  反思自己,小燕子怎么写的勇气呢?我记得有一次写一个直播比赛,我想报名试试,但就是没勇气,怕狼后怕虎。再加上同学冷静,他说:“参赛者设置初中,高中,大学等这么多的领导者,我也想脱颖而出,真比登天还难。”他的话让我完全信任化为泡影,于是,我放弃了比赛。好了,现在我想想,他真的不如一个海燕,后悔作为我一个毁灭性的打击。看看20世纪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他一生有1000项发明,引来无数羡慕的目光。你就可以知道,爱迪生的艰辛和勇气,荣耀的背后?他总是微笑面对每一次失败,每一张笑脸审判。他是一个暴风雨的海燕,他是勇敢的风暴!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这句话,我要时刻我们铭记在心里。在学习上,在生活中,每当学生遇到一些困难,想要选择放弃的时候,我就在自己心里默念:“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是海燕老师告诉我:成功的鲜花企业往往要经历都是一道道复杂困难问题才能可以闻到它迷人的芬芳。

  初一读后感 篇30

  最后是害怕再次看到它,“活着”,经典的痛苦,但不保持一丝希望,我觉得余华先生根本就没有打算写一个好的方向!

  主人公就是富贵,亦是这样一个社会悲惨生活的人。年少好赌,败光家财,又气死父亲;后又阴差阳错被征兵,未见母亲进行最后我们一面;妻子无怨无悔,默默支持陪伴,也是中国劳苦人民一生;儿子有庆,未救他人利益而死,却也已经不是通过自己能够心甘情愿的;女儿风霞,难产而死;女婿儿喜也是作为一个苦命的人,一场事故而企业造成的`人命;孙子苦根,竟是被活活噎死……劳累了半生,富贵终还是工作落得孤家一人!

  在整本书中只有少数的希望,余华先生的文笔平淡,他着力刻画了许多悲惨的生活,但我们不适合希望生活富足的书。纵观情况下,这一点,我看到了上个世纪的一个缩影,数百万农民的,它是一种影子?这是大自然的怪胎。什么压倒他们的骨干?文革,饥荒,农民很难活着!劳劳几十页,但自建国以来历史写作是集中在中国,我们已经看到,它也不仅仅是悲剧,有困难的人还活着啊!

  我不禁联想的我的父母,他们生活在一个社会发展基层,没学历,没文化,只能通过依靠我们自己的力气挣钱,养家糊口,解决人民温饱这个问题。但是对于他们学习从来都没有放下活着的希望,为什么?不只是因为我,更是企业因为这样活着本不易!

  佛陀讲轮回,人生就是穿越苦难的海洋,我们每个人都在苦难的海洋中挣扎,希望能到达彼岸。 那道道江水,岂不是纷纷受苦?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活着是有压力的,但正是这种压力让我们感觉活着,我们的心脏还在跳动,而不是死在棺材里。

  后来我想了丰富的经验这么多的苦难也明白,人是注定要生老病死,这是人类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在这种情况下,活在当下,不要纠结,毕竟,新的一天的太阳照常升起地球仍是反过来!

  活着本就是一场学生不易的修行,何谈发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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