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

时间:2022-10-21 17:33:43 读后感作文 我要投稿

《家》读后感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家》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家》读后感

《家》读后感1

  今天,我读完了《夏日音乐家》这本书,我觉得非常好看,它是一本儿童科技漫画书。

  书中主要写了蝉、蚋、蚂蚁这三种动物之间的故事。其中蝉的名字叫小乐,它的天敌是蚂蚁和蚋。

  小乐的妈妈刚刚产完卵之后,蚋马上冲进了蝉妈妈的洞房里,产下自己的小宝宝,可怜的小乐的兄弟姐妹变成了蚋宝宝的大餐。

  我不喜欢蚋,因为蚋不勤劳,为了自己而牺牲别人的宝宝,但有一点蚋非常聪明。

  小乐的妈妈产完卵后,耗尽了全身的力气,掉落在地上死了,临死的时候蝉妈妈给自己的小宝宝唱了一首歌谣,是这么唱的:宝宝啊!我可爱的小宝宝们!用你们那脆弱的身体,在这个世界顽强的生活下去吧!我的小宝宝!这个世界里有很多可怕的东西!一定要小心奸诈的蚋;一定要小心狡猾的蚂蚁!宝宝啊!我可爱的小宝宝们!用你们那顽强的毅力,在今后的漫长的岁月里好好的生活下去吧!妈妈好担心啊!你们要忍耐再忍耐!要忍耐孤独的`生活,还要忍耐黑暗的生活!宝宝啊!我可爱的小宝宝们!妈妈不能再照顾你们了,请你们原谅妈妈吧!妈妈会永远爱着你们!这首歌谣是写的妈妈的嘱托、期望和爱。勇敢的小乐没有让妈妈失望。我非常佩服小乐的勇敢的精神。

  这首歌谣,不也是唱给我们听的吗?我们应该也不能让妈妈失望。

《家》读后感2

  《从前我死去的家》是著名侦探小说作家——东野圭吾的十大低估之作之一。

  书中,以第一人称的视角,讲述了男主“我”,与女主沙也加找回记忆的故事。沙也加为了找回童年失去的记忆,与“我”前往父亲生前留下的地图上的一栋房子进行调查。

  按地图的指示,“我们”来到了一栋无人居住的`白屋。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压迫着“我”:未收拾的咖啡杯、没织完的毛衣、做到一半的作业、所有指针都停在了同一时刻的钟表。好像这一栋房在一瞬间死去了一样。

  沙也加与“我”搜索了大半无,一无所获,准备离开时,沙也加盯着钢琴,僵硬地说出:“我来过这里。”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找回记忆的故事,也是一个找回自我,拯救自我的旅途。

  书中,沙也加有自己的孩子,却又把孩子寄养在外婆家中,因为她不知为何会自己虐待孩子,并且没有童年的记忆,所以她认为自己不配做母亲,自己有缺陷。其实这正印证了书中十分经典的一句话:“儿时的我,已经在那个家里死去了,之后一直在等着我回来。”

  我们每个人或许都有过那种一颗心没有着落的感觉,会突然觉得孤独、恐惧。那是因为,我们和故事的主人公一样,丢掉了曾经的自己。

  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每一个部分都是独特并且不可替代的。这些部分不能因好坏而被抛弃,因为只有这一个又一个好坏不一的部分拼接在一起,你才是真正完整的。

  我们要记住现在的自己,也要记住曾经的自己,不要让过去囚禁在自己“死去的家”,记忆的坟场。像沙也加一样,敢于追寻,也敢于接受。

  不要让以前死去的家成为你永久的遗憾。

《家》读后感3

  多年前看过巴老的《家》,那时年幼只是囫囵地翻阅一番。记忆中只铭记着那个富有朝气,勇于反抗的热血青年觉慧。今日,在偶然间翻开那微微泛黄的纸张细细品读,心中百感交集。脑中多了鸣凤、瑞珏、觉民、梅的身影。他们的命运使我动容,那些关于他们的故事仿佛在我心中留下了烙印,挥之不去。

  书中让我动容的是鸣凤之死。她是高家的奴仆与三少爷觉慧相爱,因高老太爷的阻挠,她的爱情只能是个梦。高老太爷决定将鸣凤送给年以七十的孔教会长做小妾,鸣凤被逼投湖自杀。

  夜无声,花园里传来阵阵虫鸣,湖面平静的像一潭死水。天际没有星光,那暗淡的月光照在涂抹着石灰浆的墙上映射出骇人的青白色。几棵枯树的影反射在墙上似那吃人不吐骨头的兽,笑吟吟地望着你。就在这一夜,鸣凤站在湖畔,回想着她十七年中的岁月,品味着她的爱情。少女的爱情犹如新生的花苞在暴雨狂风的侵蚀下永远不会有结果的希望。那一刻,没有怨恨。她曾怨过命运的弄人,身世的悲惨,当她坚信爱情的时候,她便满足了。鸣凤抱着必死的心纵身跃入湖中。那一刻,鸣凤解脱了,脱离了这个吃人的'社会,摆脱了这个懦弱的牢笼!

  懦弱对于唯诺的人是一副甲胄,懦弱是他们的护身符。因为无力反抗便任人摆布,因为缺乏勇气便只能囚禁在懦弱的牢笼之中。对于他们我们又能指责什么?是鞭挞他们还是轻视他们?懦弱的人可气但更需要同情,因为在吃人的社会里,懦弱是一种伪装,是盔甲。平庸者唯有接受才有生的希望,因为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

《家》读后感4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寄居蟹一直住在别人家的屋檐下。寄居蟹多渴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啊!但是,用石子建一个坚固的房子,他嫌太苦太累。用木片钻个洞,建个房子,他觉得不够气派,也害怕被海水泡烂。

  有一天,寄居蟹在海边发现了一个可口可乐的瓶子,这个瓶子很像一座红色的宫殿。于是,寄居蟹决定在这里安个家。到了傍晚,寄居蟹要睡觉了,他钻进这个可口可乐的瓶子,美美的睡了一觉。

  第二天,天亮了,寄居蟹醒来,看了看外面,他目瞪口呆。四周没有了沙滩,他只看见了一棵又一棵的树。原来,昨晚的一阵大风把自己的家连同自己吹到了树林里,他哇哇的.哭了起来。他的哭声吵醒了树上的长尾猴,长尾猴很同情寄居蟹,又把他送到了沙滩上。

  海龟、海螺看见被风吹走的可乐罐子又回来了,大家议论纷纷,寄居蟹躲在里边不好意思出来。

  等到天黑,寄居蟹才出来,他用钳子在沙滩上挖了个沙坑,把瓶子埋了下去。寄居蟹用了整整一晚时间盖好了房子。

  天亮了,一只海龟第一个发现了红色的宫殿。海螺惊奇的问道这个宫殿会是谁的呢?“是我的!”寄居蟹得意洋洋的走出了这个宫殿。

  从此,寄居蟹的这个家再也没有被风吹走了,寄居蟹也有了一个漂亮的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了一个道理:要想有收获,必须要付出劳动。

  好词有:气派、坚固、宫殿、可乐罐、羡慕、礁石、蟹钳、探出、

  好句有:“他开始用蟹钳使劲的挖着沙,挖呀挖呀,蟹钳都挖疼了,终于挖出了一个沙坑。”

《家》读后感5

  巴金写的《家》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一个大家庭,本来充满着欢声笑语,却不断从里面冒出两个邪恶的字:封建。为什么男色儿要留辫子?为什么丫环刚过18岁就被逼的嫁出去?为什么男女不能同等,等等。但这也是社会的封建、自私。不就是把丫环卖给了一个有钱人的老板,赚来能买两个丫环的钱吗?

  《家》的主人公为觉新、觉民、觉慧、鸣凤。在我的映象中,有一节是专门写觉新的。觉新是淑华的大哥,自母亲去世后,十九岁的他便大步地走进社会了。承担了这整个家的生活与经济。在和平的、爱的表面下,他看见了仇恨和斗争,而且他自己也就成了人们攻击的目标。当然为了这个家,他也放弃了去德国留学、上海或北方的美丽梦想,始他在痛苦中去上工作,去结亲,去流泪。而鸣凤也算得上是一位值得欣赏的人,她虽然是一个婢女,但她却坚持爱着三少爷觉慧,并在嫁给其他人时,不能和自己的心爱的人在一起,重选择投湖自杀。觉慧是一个负有爱心的,但却满脑子有许多思想,在过节时,人拿炮炸表演人时,其他人觉得很好玩,而觉慧很同情地说:“我觉得他们太可怜了。”而看着自己心爱的人被别人骂,自己却什么也不能做,开始想:“要是她(鸣凤)外于琴姐那样的环境呢?”

  我印象最深的'是觉慧与鸣凤。觉慧的周围是无边的黑暗,但他并不孤独,他有着独特的民主思想,这样思想不断的延伸到周围,值得我学习的是他喜欢读书读报,没事就写稿投稿,来假造新的思想。鸣凤是一个很也爱,信念坚定的人,她虽然没有文化,但她和觉慧都有独立的思想,更让我佩服的是她虽然没有文化但是非常好学,很聪明。

  不要以封建思想来考虑家庭与孩子的问题,这样会使社会腐败。

《家》读后感6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法老的探险家》,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意味深长……

  这本书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这个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让人百看不厌。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书中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这一点,令我深深地佩服,不仅仅仅是他喜欢写日记,还有他那天天坚持写日记的毅力更令我敬佩!相比于我,让我写一天,一个星期,或许我们能坚持下来,可长久如此,我们能像米内迈斯那样坚持吗?

  这本书令我着迷,更是震撼了我,我喜欢这本书!

《家》读后感7

  读过巴金的《家》之后,虽然对那个年代的事不是很多的了解,但是可以看懂,而且书中有一个特别显着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

  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赃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家》读后感8

  一本好书,会让你感动,会让你有空灵飘逸感,会让你百看不厌,会让你捧腹大笑阅读作为人类最好的学习方式之一,自有书籍文字伊始,人类就在阅读中传承着文化,开启心智。而一些经典名著的阅读,更是人类思想文明的精华,值得后人去研究,发现。读后感栏目为您提供以下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家”是指高家,是当地的首富,全家上上下下共有几十人(仆佣除外),都靠老太爷打下的江山吃饭,而在老太爷的“统治下,高家表面看似风平浪静,但却没有发现这个曾经辉煌的名门望族在逐渐衰败,当老太爷刚一离世,这个家族便全都乱了套。整日吵闹声不断,各种状况不断,都是令人难以想象的。没有人会相信,曾经外表那么辉煌的金陵高家,内部竟是如此腐朽,不堪一击。生活在公馆里的每个人现在都感到陌生,感到恐惧,他们想反抗,但他们不敢,也不能,他们凭借自己薄弱的力量是无法将旧社会的牢笼给挣脱的。所以,现在,他们能做的,只能是唯唯诺诺地将每件事,每一天应付过去。但事实是残酷的,如果这些向往自由,向往光明的人们不去反抗,那么那些腐朽的'旧势力就会将他们吞噬,他们也只能眼睁睁的看见一个个年轻的,青春的生命葬送在这条通往光明的黑暗道路上……

  虽然小说是虚构的,但我相信小说的素材一定是来源于生活,我相信作者是希望用《家》来激励奋斗中的人们的,激励他们能够勇敢地站出来,与封建的恶势力做斗争!

《家》读后感9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一本《黑熊舞蹈家》。黑熊怎样会成为舞蹈家呢?

  在阳光马戏团里有一只黑熊,它胸前有一块类似元宝的银斑所以叫阿宝。它很有天赋跳舞很棒,可它脾气很暴躁。有一次,一位记者摸了阿宝的鼻子。它就把记者的相机夺过来咬得稀巴烂。

  圆球在阳光马戏团里排名第二的舞蹈家,它的脾气很温顺。有一次,一个小女孩坐在它的头上照相。小女孩使劲揪着它的耳朵并且非常害怕以至于尿在了圆球的身上,可圆球一点也没生气。

  元首夫人来马戏团访问,当看到黑熊跳舞时拍手叫好,提出要和熊共舞的要求,可阿宝脾气暴躁,导演怕阿宝伤了元首夫人。只能让憨厚老实的圆球冒名顶替。大家听说元首夫人在,立刻赶到阳光马戏团,往日冷清的马戏团立刻门庭若市,几家报社还拍下了照片。可就在“阿宝”上台时,立刻有人认出来不是阿宝而是圆球,为了平息事端,团长决定把名字换过来,非说圆球就是阿宝。这件事被真正的`阿宝知道了,它非常生气也难以接受。整天恐吓圆球,团长无奈地把真阿宝关了起来,阿宝竟绝食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慨万分。真阿宝很有才可是它太暴躁以至于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可人类也不能为了自己的私欲扼杀了它的生命。我们应该关爱动物,友好相处。

《家》读后感10

  《黑熊舞蹈家》是我最喜欢看的书之一。当一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喜悦和一丝疑惑,心里想:嘻嘻,又有新书看喽!可是沈石溪写的书我还是第一次看,不知道里面写的到底是关于动物界的什么故事呢?沈石溪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母熊大白掌》写的是感人肺腑的故事:有两个猎人发现了母熊大白掌,他们知道大白掌极其珍贵,是熊掌中的珍品。为了得到珍贵的大白掌,他们用小熊崽做诱饵,并且残忍地虐待它,想让大白掌自投罗网。大白掌为了救自己的孩子,不管千辛万苦,也要把小熊崽救出来。可惜的'是,小熊崽最后还是死了,大白掌伤痛欲绝。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母爱的强大和人类的残忍。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千万不要虐待和杀害无辜的动物,不要因为钱财而蒙蔽了双眼,泯灭了良心。我们心中应该充满爱,如果人类和动物能够和平相处,那么这个世界该是多么美好啊!

  《黑熊舞蹈家》读来也令人动容。那只叫阿宝的黑熊爱跳舞,天赋也很高。可它脾气暴躁,有一天,国家元首和元首夫人来到阳光马戏团观看节目,看完了阿宝和田甜小姐跳完“人熊友谊舞”后,元首夫人想和阿宝一起跳舞,高导演和田甜知道阿宝的脾气,决定用圆球代替阿宝,结果圆球出了名。但谁也没想到,这件事让阿宝的脾气变得更差,甚至不吃不喝,等到它快要饿死的时候,高导演给它放了一首曲子,等它跳完后,感激地看了一下高导演就闭上眼睛长眠了。它死前对自己的兴趣依然没有改变,这种执着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如果我们在平时的学习当中,都抱着这种执着的心态,那么任何困难都能战胜。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不仅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还增长了知识。以后我要多看一些有意义的书。

《家》读后感11

  有些事,我们总说我们能理解这种感受,真的是这样吗?即使能,又能理解多少呢。其实,我想说,只有亲身经历过,我们也许才可以理解那种感受。

  在读《家》之后,由于所写的年代不是这个年代。虽然,读到伤心处是和书中人物一样伤心,读到开心时和书中人一起开心。但是感觉确实淡了很多。

  在生活中,我想我们也是这样的。在听故事时,我们拥有相同的经历时,如果讲故事的人是讲悲伤的故事,我们更容易被感染,感觉自己又一遍的经历那些伤心的`事。但是如果你讲的是开心的故事,自己有类似的经历时,那种甜蜜又会再次拥上心头。

  在《家》这本书中,让我感触较深的应该就是其中一位少爷和他家的丫头的恋情吧。其他的虽然可能更令人悲伤,但是读着却并未有多大的感触。反倒是这并不是让人很关注的恋情。

  所以,在读这本书后,我更加的觉得换位思考的重要的。本来,我们很多时候是无法了解别人的感受的。更别说感同身受了。更多我们是觉得,出现这样的事,应该是怎么样的感受,以自己的主观感受去要求别人。但如果换位思考,虽不能准确的知道别人的情感设身处地的为别人思考,至少能比之前少很多。

  我想这样更能避免很多的误会,而不是以自己的情感倾向来判断一些事情。在我自己家中,感觉母亲就很很喜欢用自己的标准也要求别人那么做,比如她觉得自己这样做很好,就希望我们也这么做。又比如让我们吃一些我们觉得不好吃但是她觉得好吃的东西。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她很多时候用的都是自己的一套标准。所以有时真的无法理解她的思维。和她交流真的会有些吃力。

  但是换位思考。她总是为我们好的。每一个的想法都是为了我们,心中就觉得顺畅了很多。

《家》读后感12

  出色的雕塑家读后感 “你就是那座雕像,只要去掉外面的边边角角,就能获得完美的自我”,读完《出色的雕塑家》,这句话叫我百思不得其解。自己怎样雕刻自己?经过我反复思考,终于明白了,要有一个完美的自己,就必须把自己身上的毛病、不足改掉。 我有一个大毛病那就是粗心。昨天妈妈说:“如果今天在赵老师那里拿佳作,在厉老师那里数奥全对,那么就带你去游泳!”“耶!”赵老师那里,创编一首诗歌太险了,经过修改,正好95。5分,难关度过了。我觉得数奥简单,一定能全对的。8道题,我没用十分钟全部搞定,没经检查就直接给老师看了。“第一道题就没写单位。”厉老师严肃地说。“啊?不会吧!”这一个沉重的打击,给了我当头一棒,游泳泡汤了。

  回到家,面对妈妈期待的眼神,我无言以对,重重地低下了头。妈妈满脸的希望,瞬时间消失,浮现的是失望与伤心,我偷偷地看了妈妈一眼,心中羞愧难当。妈妈,我又一次辜负您对我的期望,我知道您,在车里等我的'时候,多么希望看到一个活蹦乱跳的我奔向车子,才刚拉开车门,我欢叫着喊:“妈妈,我可以去游泳喽!”可是我又一次扪心自问,粗心,这个致命的敌人,我何时才能彻底消灭它! 阅读练习也是我一大弱项。我对阅读有着深深的恐惧感,不相信自己,上次期末考光阅读就扣了6分。妈妈也非常着急,特意把我送到赵老师那儿强化语文。在赵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渐渐地,我找到了阅读的方法与奥妙,不再害怕阅读了。 我要创造一个完美的自己,把粗心的毛病改掉,把阅读弱项强化。那样,我的成绩定会更上一层楼,我期待着,我努力着。

《家》读后感13

  我参加海峡两岸读书活动的时候,老师推荐了一本叫《法老的探索者》的书,很有意思,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这本书是《法老的探索者》,大致讲述了小特使米内梅斯的日记。故事发生在公元前1472年。米尼梅斯是一个孤儿,被他的叔叔卡马克神庙的牧师收养,他也是图图莫斯法老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第一任母亲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计划派遣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庞特国。图特莫斯决定让米内梅斯参加,于是一场奇妙的庞特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一个名叫米内梅斯的小男孩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篇日记相当于一篇短篇小说,长达一页半,短至十行左右。字里行间,满是童心。每篇日记都可以分开写,几篇日记汇成一篇长长的历史故事。故事情节扣人心弦。难忘的历史被精彩的故事再现。文史交融,散发出不同的魅力。

  我接过书,定睛一看,消化了书中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很喜欢写日记,完全把它当成每天都要做的事情,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的想法,把日记当成朋友,不管你我的想法,我都想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内容,心情也随之变化。当书中主角Minemais开心的时候,我也跟着他,变得开心;当我家难过的时候,我也会流泪。

  总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家》读后感14

  我和爸爸妈妈一起读了格林童话中的《布勒门镇上的音乐家》,故事中有四种动物,分别是老驴、老狗、老猫、老公鸡,它们都是因为老了不能做事了才被财主赶出了家门,它们商量一起到布勒门镇上去当音乐家。它们越走越累,肚子也越来越饿,在路上它们到一家农舍,农舍里有一桌好吃的食物,一帮强盗正坐在那儿吃喝,驴想出了一个好点子,驴对老狗、老猫、、老公鸡说:我们这样。

  于是它们站在一起大叫在加上可怕的影子,把强盗吓跑了,它们吃着可口的食物,它们吃饱了饭各自找了一块地方很快就睡着了,早上它们收拾好了农舍,找了几件乐器开了一场家庭音乐会,它们决定在这里长期住下来,从些它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一头驴、一条狗、一只猫和一只公鸡因为年老体弱而受到了主人们的厌弃和迫害,它们没有消极地等厄运的降临,而是从无情的主人家逃离出来接伴而行,怀者美好的希望,准备到布勒门市去当音乐家。他们团结合作,战胜了一群强盗,过上了美好的生活。童话赞美和褒奖善良的动物们的团结勇敢、聪明机智、自立自强的优秀品质,讽刺嘲弄了强盗们的无知和懦弱,让人明白美好的生活就要用勇气和智慧去抗争、奋斗,命运可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文章的语言淳朴、幽默,通俗易懂,富有趣味性和民间特色。

《家》读后感15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