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时间:2023-10-17 08:35:55 读后感作文 我要投稿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傲慢与偏见》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1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看过电视剧,当时因为太小,不懂得欣赏,只知道剧情很精彩,故事的内涵却没想过,直到最近看了小说,才对故事及作者有更深的理解。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简、宾利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肯、柯林斯和本内特太太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

  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奥斯汀在这部小说中通过本内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

  就我个人而言,我非常喜欢伊丽莎白这个人物,她虽然没简那么美丽,性格也没她那么温柔,但是她秀外慧中,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藐视权贵并善于思考问题,不委曲求全,并勇于承认错误。就当时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优良的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尽管她没有多少嫁妆,但她靠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上流社会富家公子达西的爱慕。达西是一个“傲慢的家伙”,一开始就不讨人喜欢,尽管他外表很高傲,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很善良,他虽然有钱有势,但对佣人们却那么慈悲,对朋友也那么真诚、无私。其实他高傲是因为他有资本。试问一下,一个从小就生长在权贵家庭的少爷,一个一直被父母宠着的独子,能不养成自高自大的坏毛病吗,但是当他自以为是地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却遭到严厉的拒绝,从而使他改变了傲慢的态度,并开始慢慢地接近以前那些“和他身份很不相当的”小老百姓了。后来伊丽莎白改变了对他的偏见,而达西也冲破重重压力,抛开身份与门户之见与她与组成美满的家庭。

  小说中还写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这些都是陪衬,用来与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相对照。如夏洛特和柯林斯尽管婚后过着舒适的物质生活,但他们之间没有爱情,这种婚姻实际上是掩盖在华丽外衣下的社会悲剧。

  从小到大,很多小说我都是看过一遍,知道内容就不想再看了,但是这部《傲慢与偏见》却能使我看过之后还想重新再细读,足见名著的魅力,也足见简·奥斯汀的魅力。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2

  早就听说《傲慢与偏见》本极好的书,一日,偶得此书,即迫不及待地翻下去了。

  如果说开始是抱着猎奇的态度来看此书的话,那么到了之后,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

  这本书主要是经过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描述,反映了几种不一样的婚姻观念。在感情中,究竟是应当把美貌、金钱、地位还是感情本身放在第一位呢作者并没有死板地采用说理的方法来阐明自我的观点,而是经过几桩不一样的婚姻描述,让读者自我去琢磨……

  在这本书中,描述的人物尽管很多,但作者安排得很巧妙,显得有主有次。虽然那里面的人除了简·贝内特和伊丽沙白·贝内特以及宾利先生和达西先生外,其它的人几乎都存在很多缺点。但正因为对这些小人物的描述,更让我们觉得它的真实,因为在生活中,我们其实或多或少地也在扮演着这些并不光彩的主角,不是吗扪心自问,无论是贝内特太太的自私、势利、放荡;威克姆的恩将仇报;柯林斯的虚伪愚蠢、奴颜婢膝还是凯瑟琳夫人的独断专行、自私自利;以及其它人的……,我们是不是都能从自我或周围人的身上找出些原型来

  当然,书中所描述的人物并不是都那么猥琐。

  简是贝内特家的大小姐,她美貌而又性格温和,甚至有些天真,从来都不会把别人往坏处想——哪怕她明知别人在欺骗她!其实这样的人虽然看似完美,但我觉得,她似乎缺少应有的是非鉴别本事,倘若她生存当今的中国,只怕被人骗得连东南西北都不明白了!其实做人不仅仅要有宽容之心,还要有起码的`确定本事,明白什么时候该忍,什么时候该退!

  我最推崇的是伊丽沙白——贝内特家的三小姐。她美丽、热情、聪明、自尊自信、应对权势绝不低头。当她看到达西的傲慢行为时,即使明白他是一个年薪上万英磅、并且地位颇高的少爷,她也绝不所以而自我的去巴结他。舞会上,当整个朗波村的人都对他趋炎附势时,她只是鄙夷地坐在一边。之后,她明白自我错怪了达西时,也敢于表白歉意。还有,在简生病的时候,她放下小姐的架子,徒步冒着雨去探望姐姐,耐心地服侍姐姐……总之,在这本书中,她几乎是一个完美的可人儿,有个性,却又善良无私!

  宾利是一个和简差不多的“老好人”,尽管他也很有钱,但他却那么平易近人。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和简能走到一齐,我想,这既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至于达西呢,前面说过,他是一个“傲慢的家伙”,尽管他外表很高傲,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很善良,他虽然有钱有势,但对佣人们却那么慈悲,对朋友也那么真诚、无私。其实他高傲是因为他有资本——试问一下,一个从小就生长在权贵家庭的少爷,一个一向被父母宠着的独子,能不养成自高自大的坏毛病吗开始,他也存在着很深的门户之见,可是,在伊丽沙白的影响下,他慢慢地开始接近那些“和他身份很不相称的”小老百姓了。之后,他和伊丽沙白抛开门户之见,最终走到一齐了,他们这两个性格几近完美的人,以后互相影响,也许会变得更完美了吧。

  总之,看完这本书,感想颇多,无奈文笔有限,难免词不达意,写下些生硬的文字,但愿大家别见笑!同时,提议大家都看看这本书,看完后掩卷深思一下书的主题:感情,到底是应当把什么放在第一位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3

  “要不是他冒犯我的骄傲,我会很容易原谅他的傲慢的。”这是伊丽莎白第一次见到达西后说的话。这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伊丽莎白的骄傲与达西的傲慢伊丽莎白的厌恶与达西的爱慕,伊丽莎白的爱慕与达西的全部。经历了厌恶,误解,挣扎,他们终于挣脱了世俗的眼光,读懂了彼此的内心,走到了一起。结尾处,路旁绿树成荫,空气中弥漫着幸福的味道,早晨的阳光射进树林,达西牵着伊丽莎白的手。我觉得他们很幸运很幸福,因为他们的婚姻建立在爱情之上。

  我不懂爱情,对于我来说,爱情这个词就像沙漠一样广阔无垠,难以捉摸。可是我还是选择了《傲慢与偏见》。每当看完一个爱情故事,我都会为男女主人公之间的纠结甜蜜的瞬间所感动,我觉得那是个幸福美好的过程。其实在看的过程,我是很讨厌伊丽莎白与达西,作为一个读者,真的被他俩的倔脾气折磨得死去活来,可是看到他们挣脱所有束缚走到一块儿的时候,真的觉得很幸福。回忆起他们的争吵,他们的互相伤害,其实那些都是爱的体现,都是爱情的一部分。情侣之间怎么可能只有甜蜜,现实中的爱情不可能是白雪公主与王子。伊丽莎白和达西之间存在的'矛盾不仅是性格上的差异,还有家庭的差异,他们的家世相差太多。伊丽莎白是普通家庭的孩子,而达西就是今天所说的高富帅。性格的矛盾是他们相互吸引,使他们的命运纠缠,可是家世问题 却是一个很大的障碍,也因为家世的差异,达西一直误以为伊丽莎白是一心想嫁有钱人的势力女,一次又一次的伤害伊丽莎白的自尊。当误会解开,达西才意识到自己错的多离谱,才没有错过伊丽莎白这个好女孩。伊丽莎白的母亲是一个重要的角色,她世俗势力,做了很多可笑的行为,达西对伊丽莎白的误解与她母亲是密不可分的,但是作为一个母亲,她的这些夸张的被别人所嫌弃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谁不希望自己的女儿能过上富足的生活。

  达西一直对伊丽莎白有误解,他认为伊丽莎白和她母亲一样,势力,贪图钱财,他把这样的想法深深埋在心里,并且碍于面子,也不去和伊丽莎白进行沟通,所以他给伊丽莎白带来了伤害,这也是他一次表白被拒的原因。当他了解伊丽莎白以后,抛开了家世,旁人的眼光,来到伊丽莎白身边。伊丽莎白是个好女孩,善良睿智,当然也长得漂亮。伊丽莎白不是平白无故获得达西喜爱的,她身上的种种优点让达西不得不注意到她。她是个自尊心极强的女生,所以知道达西眼中的自己是个贪图钱财的势力女时,她生气恼怒,所以在达西第一次表白的时候她拒绝了。爱情和尊严,她选择了尊严。达西没有为了讨好伊丽莎白,而改变他的傲慢性情。伊丽莎白也表现了很真实的自己,彼此都不刻意去营造给人的印象,表现出了最真实一面,而开始的时候,伊丽莎白一直活在自己的偏见里,忽略事实的真相,经过达西的解释和自己的判定,才最终找到幸福的归宿。

  一个人可以骄傲而不虚荣。骄傲多半不外乎我们对自己的评价,虚荣却牵涉到我们希望别人对我们的看法。达西骄傲,以为他有骄傲的资格,但是他并不虚荣,伊丽莎白正是明白这一点才会放心走向达西。我会幻想他们在一起之后会过上怎样的生活,或争吵或甜蜜,都是爱情的一部分。我不认为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而是爱情的升华。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4

  在好朋友的极力推荐下,我买了英文原版的《傲慢与偏见》,花了几天的时间努力的读完了。一见倾心!当然名著也不是毫无瑕渍的。在喜欢的同时我也萌生了很多的想法。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一样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来写,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这样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去诠释,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资料上得到最好的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作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可是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并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经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能够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构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取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利用语言的本事而言,它不如《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显示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高老头》;就人物心理描述而言,它不及《红与黑》。但毕竟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述的社会现实决定的。

  读完这本书,我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比较。这两本书在故事资料、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也如出一辙: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达西对应瑞德,宾利对应维希利,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强烈;后两者的感情始终如一。唯一不一样之处就是,《傲慢与偏见》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利一样落魄。

  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这是无法比拟的。《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的冲突自然容易表现,而这些是《傲慢与偏见》无法轻易到达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的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是《傲慢与偏见》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如《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确有她对艺术感悟本事的局限性,这是能够原谅的。所以至今我还是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很多过人之处,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是有道理的。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5

  我第一次读完这本《傲慢与偏见》是在小学,当时的我觉得这本书晦涩难懂,到头来也只是佩服达西被拒绝后,能够改变态度进行第二次告白的勇气。时隔几年,再次捧起这本书,竟让我耳目一新,着实有种“书别三秋,当刮目相待”的意境。书中无论是一波三折的感情故事,还是丰富鲜明的人物性格,都让我觉得意犹未尽。

  故事描绘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在那个讲求门当户对的英国乡村,“傲慢”和“偏见”成为了使伊丽莎白和达西感情的绊脚石,但即使是处在21世纪的我们,就能保证不被这样的第一印象先入为主了么?我们往往被自我的主观印象所驱使,过早的给他人放上一个标签,而造成了许多彼此之间的误会。但这个“第一印象”并非不可改变。

  达西的“傲慢”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伊丽莎白拒绝达西求婚时,达西说的一句话:“要是我耍一点手段把我内心的矛盾掩饰起来,一味地恭维你,使你相信我无论在理智方面、思想方面以及其他各方面,都是对你怀着无条件的纯洁的爱,那么也许你就不会有这些苛刻的责骂了。

  可惜无论是什么样的伪装,我都痛恨。”,虽然他们的感情充满了曲折,可是达西和伊丽莎白在感情面前都选择了坚持真实的自我。时隔几年再次捧起这本书细品,发现奥斯丁在塑造人物形象时,极少有好人坏人的区分,更多的'是聪明与愚蠢的区别,女主人公便是理智,活泼的象征,作者常常借用伊丽莎白的口表达自我的见解和看法。书中的伊丽莎白是灰姑娘,她最终获得了真爱和幸福,但细细想来,她也没有能逃脱奥斯丁设定的带有金钱性质婚姻的怪圈,这就不得不说书中的另一个人物——韦翰。

  比起在感情中达西的真诚,韦翰却是一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俊美,把自我伪装成一个“绅士”,一心想经过婚姻发家致富,以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了一笔客观收益。而一向理智,聪明的伊丽莎白,即使应对韦翰漏洞百出的辩解,却也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即使这样我也并不认为伊丽莎白是一个“愚蠢”的人。

  毕竟因为思想上对达西“傲慢”的先入为主,使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而韦翰不一样于达西的翩翩君子的风度,让伊丽莎白着迷。但韦翰却为了金钱而出卖了自我的灵魂,灵魂即已被出卖,那韦翰又怎样获得幸福呢?而伊丽莎白也经过自我的反思和达西的解释,放下了对达西的“偏见”,完成了灰姑娘和王子感情生活的美满结局。“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难测,我们在看待一件事或物时,不应当只凭自我的主观臆断,也不应当以貌取人。要用真心去对待他人,才能赢得真心,那么“傲慢”“偏见”就不会成为彼此之间的隔阂。

  这本书表面看起来奥斯丁用诙谐,活泼的语言描绘了一个英国乡村灰姑娘的故事,可随年龄的增长,阅历的丰富,会发现奥斯丁幽默的语言下包含了多少人情世故。小学的我,初中的我在这本书中读到了完全不一样的真理,不知大学的我,有了婚姻的我又能读出怎样的收获。好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书别三秋,当刮目相待!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6

  傲慢与偏见,我看了3遍,每次看它都有不同的感触第一次是喜欢,喜欢它的故事情节,喜欢伊丽莎白,喜欢达西第二次是感动,为故事里的爱情感动,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感动第三次是感悟,再看《傲慢与偏见》,对伊丽莎白这个人物有了较为深入的认识,感悟到她身上优秀的一面,感悟到真正的爱情应该就是这样,感悟到,我也应该做一个这样的女人无疑她是聪明的。幽默也是她聪明的表现之一。

  伊丽莎白她知趣识大体。她能敏锐地感觉到母亲妹妹言行中有辱斯文之处并为此焦虑。 她追求纯粹的爱情,多少有些蔑视权贵,当她认定达西看不起她时,不管他多么有钱,她亦一口回绝他的求婚。 她与姐姐感情笃厚。除此以外还有什么?

  这是一部描写婚恋的小说,不妨来看看我们的女主人公的感情历程。一开始,她对韦翰产生了好感。文中是这样描写的:“韦翰是当晚最得意的男子,所有女子的目光都注视着他;而伊丽莎白是当晚最得意的女子,韦翰终于在她的身边坐下。”“得意”就是伊丽莎白最初的感觉。其后,当韦翰缺席尼日斐花园的舞会,她只是为丧失了与一个有些许好感的男子跳舞的机会而觉得失望,甚至还接受了当时尚是冤家对头而直接导致韦翰缺席的肇事者——达西的邀舞,若说她对韦翰有多么深厚的感情我们是不能奢望的。当闻说他的斑斑劣迹,她对他的这么一点点可怜的好感也烟消云散了,所以当韦翰向其他女子求婚,伊丽莎白心中几乎是波澜不惊了。

  再来看看她与最终修得正果的男主人公的'感情走向。起初,伊丽莎白对达西仅仅是厌恶,其程度达到了全天下男人都死光也不会嫁给他的地步。后来由于她发现错怪了他而觉得愧疚,又由于受到他彬彬有礼的接待而受宠若惊。这时,这个彭伯里的男主人就弄得她千头万绪辗转难眠了。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我们可以看到她有点陷入恋爱的痕迹了。可是让我们猜想一下,如果达西接下来不再次向她求婚,伊丽莎白会怎样?首先她决不会寻死觅活日子过不下去,最大的可能是她将一切事情包括自己的内心感受隐瞒家人然后若无其事好好活着,也许,在某一个阶段她的容颜或许会因此显得有些憔悴,可是不多久她会一如往昔活泼开朗以幽默的谈吐穿梭于舞会和社交圈…… 当然书中的情节是朝着人们乐于见到的方向发展的。

  当他们终于确定了爱情,她也立刻恢复了她一贯的调皮。文中有这样一个情节,伊丽莎白叫达西讲讲到底爱她什么。(这个问题相信很多恋爱中的女性都问过,但不知她们得到的是什么答案。)达西答,爱她聪明有趣,爱她幽默的谈吐……(爱可以这样清清爽爽地剖析出来,这在其他文学作品中很少见。)确实伊丽莎白最大的特色就是聪明,她的聪明让她避险趋吉,她的聪明使她的情感隐忍不发,她的聪明让她始终将自己的感情控制在收放自如的阶段,这样她永远是安全的,而且这一生都将无惊无怖! 这种聪明其实就是理智。做一个理智的女人,在现代社会中,适应竞争,争取想要的爱情,实现人生价值!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7

  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以这样一句话作为本书的开头,不由让人觉得这一定有着皆大欢喜的结局。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描绘了18, 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小说描写的恋爱婚姻故事展示了当时英国社会不同阶层人们的价值观和婚姻观。中心故事是贝尼特太太嫁女儿所延伸出来的一系列故事。这部小说的主要情节正如书名,是围绕主人公之间的“傲慢与偏见”这一对矛盾而展开的。奥斯丁的作品给人的感觉最多的是理智二字。她以理智诠释爱情,虽然没有《呼啸山庄》的生离死别,没有《巴黎圣母院》的生死相随,没有《红与黑》的浪漫热烈,但其所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却与爱情无关。

  小屹乡绅贝尼特崎贝尼特刷有圭五个待詹躲闺活中束的千沃金,漂亮的大女儿简、聪明可人的伊利沙白、古板的三女儿梅莉以及顽劣的四女儿凯瑟琳和小女儿莉迪亚,贝尼特太太瘴整天只为胀操心契着为灾女州儿蚤物致色称心怜如意绍的丈巩夫。正当这时,镇上新搬来一位有钱的邻居宾格利,立甘即成了戴贝尼特太锣太吉追猎的暗目语标。宾格利的朋友达西是一位有着挺拔的身子俊朗的外表高贵的气质的绅士,可是人们发现他也是一个傲慢的家伙,盛气凌人,难以取悦。达西的傲慢来自其社会地位和才智所养成的高人一等的优越感;伊利沙白的偏见则是因为受到达西的怠慢和对达西蔑视他人行为的反感,文章就根据两人之间的傲慢又偏见不停的渐进。伊利沙白和达西的感情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冲击,也正是因为这样才给读者制造了一层又一层的悬念,引导读者越来越深的走入主人公的精神境界。在伊利沙白和达西的矛盾互不相容的同时,两人还有着非常相似的一面:都有敏锐的悟性、强烈而独立的个性,他们的洞察力和智慧都比同辈中的其他人高出一筹。正是由于他们这样的品质,才使得两人注意到对方的魅力,及时发现了自己身上的弱点,并勇敢面对,坚决纠正,傲慢的不再傲慢,有偏见的打消了偏见,最后终于幸福地走在了一起。

  《傲慢与偏见》向我们表明,恋爱婚姻不仅是个人问题,而且也是个社会问题。人们考虑婚姻大事,不能只光顾着自己,还要对亲友负责,对社会负责。伊利沙白是作者着意刻画的女性追求独立人格和婚姻自主权力的代表性人物,她的道德观、智慧和勇气,她对达西的偏见,主要就是来自于对自己优点的清醒意识以及强烈的个人自尊、伊利沙白能够仔细审视自己的内心世界,有勇气面对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最终以自己的理智赢得了真正属于自己的爱情。

  傲慢与偏见,是我们很常见的弱点和毛病。每一个人其实都很容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因而容易对别的人下不正确的注解,进而造成了彼此之间的误会。一个人所给予的第一印象固然可以影响到很多事,但并非一定不会改变,要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才能有更客观一点的论点,就好像故事中女主角对达西的看法,就是因为了解才有所改变。生活需要了解和沟通,只有在彼此了解的基础上才能给一个人下定论。

  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阅读的书籍,用最普通的生活,最普通的题材,来让这篇小说变得丰富又有内涵,成为精典之作。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8

  《傲慢与偏见》是世界闻名的小说,不过,这本书我却从来都没看过,因为我觉得傲慢与偏见这个书名听起来我就不喜欢看了。

  直到一次偶然的机会,在我朋友强烈的推介下,我满腹狐疑后,才决定看完之后再对此书下一个自己的定论。在这种想法推动下,我花了一些睡觉时间将它看完,于是对它的看法大为改观。不过,我这里所谓的改观,并非指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所谓的改观,是指现在才发现它并非毫无优点。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看世界,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来写,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出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一些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径,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娶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运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及《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现实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呼啸山庄》。虽然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但一本名著出现这么多的漏洞,毕竟是太过分了。

  读完这本书,我极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完全深入的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选取也如出一辙:达西对应瑞德,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宾利对应维希礼,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都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热烈;后两者的感情则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是,前者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所以我将《傲慢与偏见》称为和平版《乱世佳人》,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礼一样落魄。相反,维希礼在开始时也是十分体面的绅士。

  但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傲慢与偏见》完全无法与《乱世佳人》对比,《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冲突自然容易表现,尤其是战争的宏大场面(例如亚特兰大溃退,北军围城),这一幕幕都是如此激动人心,以至于读者难以释卷。这些对《傲慢与偏见》来说是无法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得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些也是《傲慢与偏见》的匮乏的东西。

  看完《傲慢与偏见》后,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没有达到我心中好书的地位,但是也确实是一本不错的小说。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9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

  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如今的小说大多写的乱七八糟,一点真实感都没有。不过那天在学校闲着无聊去图书馆溜达了一圈,抽了本封面全黑的书,觉得挺帅就借了回来研究研究...

  故事发生在古代,而且地点是少林寺。这时间、这地点听起来很像是武侠,不过看完之后,貌似又不是,因为没有那种打打杀杀的场面。有过比武、有过浩劫,但对于这些的感觉只是淡淡的。大概也算是有言情吧,毕竟女主角为男主角生了个孩子。但,也是淡淡的。整本书读下来的感觉也只是淡淡的,没有波澜,不很深刻,就连悲伤也只是淡淡的。

  淡淡的...感觉就好象人生。不需要波澜起伏,不需要光彩夺目,不需要卓越不凡,只是这样,淡淡的`就好。

  这本书里倒也有几句我很喜欢的话。比如“毒别人的,终将毒到自己。而且镖没出手前,自己离危险是最近的”我觉得这句话给人很大的想象空间,以n种可能发生的事来验证这句话的正确性。我妈很天才的改写了这句话,她说“怜悯别人的,终将被别人怜悯”我对妈的说法深信不疑。因为这世界有很多农夫,也有太多冻僵的蛇。在他们失意的时候把自己弄得好惨好惨以换取你的同情,然后他们翻身之后,又会反咬你一口。所以在现在的社会千万别同情心泛滥,在伸手帮助别人时先在大脑里想想。用俺娘的话说“别被人利用了都不知道”。

  哦,对了,还有一句我超喜欢的“一切在发生前叫未知,在发生后再想就叫恰好”这是一种人生态度,也是一种精神。

  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在遇到不开心的事时就想想这句话,或许会好过一点。至少我是这样想着过来的。

  奶奶的去世一直是我难以放下的事。看了这句话后我就试着去想:这世上恰好需要送走一个人,而这人又恰好是我奶奶,而我又恰好最爱奶奶。一切都恰巧。只是个巧合,却又是一个定数。

  以前的一切只是为这个结果的发生而做的准备,是将你的生命引向这个结果的一种过程。生命中总会出现许多的“命中注定”。有些定数也许不是你生命最终的结果,只是恰巧需要发生在生命的某一个时期里,成为一种经历,一起组成并丰富着你的生命,或喜或悲。

  哦,差点忘了,这本说叫做——《长安乱》。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10

  其实傲慢与偏见我是初中读了一遍,高三的时候趁每天中午能读一点又把它读了一遍。时间隔了有点久,对具体事件顺序的记忆可能有些模糊,但是这本书留给我的感动和思考大概还是有的。

  其实刨去书中别的人际关系和故事什么的,留给我印象最深也是最让我感动的,应该也就是跟大多数人一样,是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爱情,他们之间的爱情既不想伊丽莎白的妹妹那样轻浮而草率,也不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平淡,索然无味,只是因为彼此合适而在一起。其实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的婚姻,都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没有爱情。

  学生时代的爱情,虽然青涩美好,但是毕竟我们还处于一个三观的养成期,生活没有独立性,未来还是一片迷茫和不确定,所以我觉得学生时代的爱情大多都会夭折了,夭折于对现实琐碎生活的缴械投降,夭折于现实不像童话,不像偶像剧,夭折于我们对它不切实际的期待终究抵不过柴米油盐。学生时代的爱情,多么简单,又多么脆弱。最后能步入婚姻殿堂,步入婚姻殿堂之后又能经营好自己婚姻,继续幸福下去的,多么幸运,寥寥无几。

  为什么从夏洛特和柯林斯说到学生时代的爱情,其实我也说不太清楚,就是感觉步入社会之后,爱情不再有学生时代那么纯粹,很多人在一起不是因为喜欢相处,而是因为害怕孤独,最后很多人就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只是因为彼此适合而结了婚,选择和一个不那么爱的人度过下半生。

  我刚刚说的两种情况,仿佛都没有办法在感情方面有一个很好的结局,但是我还是依然相信爱情的,我在这里想歌颂的就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爱情,其实我认为在这本书里面伊丽莎白才是最值得我敬佩的人物,她宁愿冒着一贫如洗孤独终生的危险,也不愿意嫁给一个既不爱她她也不爱的人,她因为达西的傲慢而对他有不好的偏见,认为他是一个高傲自大不尊重别人的贵公子,但她却在跟达西的相处和交谈中彼此都被对方的性格,谈吐相互吸引,互生情愫。而令人庆幸的是,达西也终于正视了自己的内心,勇敢的放下身份尊卑,去表达他对伊丽莎白的爱慕,这在他们那个时代本就实属不易。

  他们两个,一个傲慢,一个有偏见,但是最终都因为爱情,一个放下了自己的傲慢,另一个也消除了自己的偏见,他们两个的爱情无疑是这本书里面最出彩最扣人心弦的`部分,他们的爱情也不像伊丽莎白的姐姐和达西的好朋友那样优柔寡断,左顾右盼,而是在确定了自己的心之后就异常坚定,要将自己的爱情甚至可以说自己后半生的幸福、命运都要牢牢攥在自己手里,只有他们自己才能做出选择,别人都无法左右。

  我想这才是正确的爱情吧,在对一个人有深入了解之后,而不是见色起意,是两个人真正灵魂的契合,而遇到之后,就要向无问西东电影里说的那样“爱你所爱,行你所行,听从你心,无问西东”,应该就是坚定地跟随自己的内心吧,我相信世上一定会有一个人跟我们如斯契合,自从遇到他的那天起,凛冬散尽,星河长明。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11

小乡绅班纳特有五个待字闺中的千金,班纳特太太整天操心着为女儿物色称心如意的丈夫,《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新来的邻居彬格莱是个有钱的单身汉,他立即成了班纳特太太追猎的目标。在一次舞会上,彬格莱对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吉英一见钟情,班纳特太太为此欣喜若狂。

  参加舞会的还有彬格莱的好友达西。他仪表堂堂,非常富有,许多姑娘纷纷向他投去羡慕的目光;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吉英的妹妹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可是不久,达西对她活泼可爱的举止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却遭到伊丽莎白的拒绝,达西狼狈不堪。

  彬格莱的妹妹一心追求达西,她发现达西有意于伊丽莎白,妒火中烧,决意从中阻挠。而遭到伊丽莎白冷遇的达西也鄙视班纳特太太及其小女儿丽底亚的粗俗。在妹妹和好友达西的'劝说下,彬格莱不辞而别,去了伦敦,但吉英对他还是一片深情。

  班纳特没有儿子,他的家产将由远亲柯林斯继承。柯林斯粗鄙无知,却善于趋炎附势,居然当上牧师。他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绝后,马上与他的女友夏绿蒂结婚。

  附近小镇的民团联队里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军官魏克翰,人人都夸他,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好感。一天,他对伊丽莎白说,他父亲是达西家的总管,达西的父亲曾给他一大笔遗赠,却被达西吞没了。伊丽莎白听后,对达西更加反感。

  柯林斯夫妇请伊丽莎白去他们家作客,伊丽莎白在那里遇到达西的姨妈凯瑟琳,不久,又见到了达西。达西无法抑制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向她求婚,但态度还是那么傲慢。伊丽莎白坚决地谢绝了。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骄傲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痛苦地离开了她,临走前留下一封长信作了几点解释:他承认彬格莱不辞而别是他促使的,原因是他不满班纳特太太的轻浮和鄙俗;魏克翰说的却全是谎言,事实是魏克翰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私奔。伊丽莎白读信后十分后悔,既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又为母亲的行为羞愧。她逐渐改变了对达西的看法。

  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与他再次相遇。她发现达西变了,不仅对人彬彬有礼,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非常爱护。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正当其时,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丽底亚随身负累累赌债的魏克翰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得知上述消息以后,不仅替魏克翰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丽底亚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之爱。

  彬格莱和吉英经过一番周折,言归于好,一对情人沉浸在欢乐之中。而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嫁给达西的凯瑟琳夫人匆匆赶来,蛮横地要伊丽莎白保证不与达西结婚。伊丽莎白对这一无理要求断然拒绝。此事传到达西耳中。他知道伊丽莎白已经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诚恳地再次向她求婚。到此,一对曾因傲慢和偏见而延搁婚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12

  读了简。奥斯汀写的《傲慢与偏见》,有一种想再看一遍的冲动,有太多美妙的感觉需要再重新回味。这部小说讲述了四对恋人的婚姻爱情故事:伊斯林和卡洛蒂讲实惠、找归宿的结合,丽迪雅与威克汉姆轻佻与放荡的结合,简与彬格莱宁静与温和的结合,而最值得称赞的便是达西和伊丽沙白摆脱傲慢与偏见后的结合。虽然他所反映的是贵族爱情婚姻故事,但是其中所渗透的婚姻道德观念在今天仍有现实意义。

  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是达西,可能是由于我与性格与他有些相似的缘故吧。一开始,他给人的形象并不是那么的好,有一种瞧不起人的傲气,这可能与他看透了人与人的虚伪,所以觉得真正值得他欣赏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可是从小说中其他的一些人物来看,他的感觉又不尝不是正确的呢?贝内特夫人及小说中的好几个人物形象都有势利卑微的毛病,而像贝内特家中的几个小姐妹粗俗放荡。

  正因为他善良真诚的品性,所以对于他所认识的人的品性有很高的要求。他很少说话,他说话时也总是带着评论家的语气,贝内特一家的几个姐妹在他眼中是没有高贵可言的,所以他的性格有一些偏激。非常自信的他在受到伊丽沙白的数落之后,逐渐明白了自己性格的弱点,所以后来也变很随和,而且说话做事彬彬有礼。他的性格的突变是爱的结果,爱的力量是巨大的,正是由于他对伊丽沙白的'爱,爱的挫折使他认识到自己的弱点,从而实现了质的飞跃。他对爱情的观念由柯斯林变成了彬格莱。在生活中,有许多男子他们不也是有着许多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吗,可是他们总是固执己见,即使有了失败的爱情也不去分析自己的性格弱点,让爱情一次又一次地擦肩而过,这是多么的令人惋惜啊!

  对于作品中的女主人公伊丽沙白也是让人爱慕的。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因此她不受常人的束缚,他一开始喜欢的并不是达西,而是对风度翩翩、行为恶劣的威克汉姆产生了爱慕。然而她不断地成长,她从对客观世界的观察和自己的理智中不断成熟。达西的信是这篇小说的重点,它使她改变了对达西的看法,从而渐渐地喜欢上了她曾经坚决拒绝的达西。

  她的个性是非常鲜明的,她是那么的聪明活泼而又那样的机智,这使她并没有犯像她妹妹一样的错误。她不仅拥有美丽的外表,更拥有良好的美德。我想她之所以后来喜欢上达西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她后来感觉到她错怪了达西,从而产生的一种内疚感,进而转为她对达西人格的敬仰。如果一定要说她的可贵之处的话,我想就是她的开朗活泼、敢说敢做的人格魅力。她敢于正面对待瞧不起她们家族的人,所以对于达西的带有傲慢的求婚,她不仅强烈地拒绝而且还把他大骂了一顿。后来,当她爱上达西以后,对于凯瑟琳夫人的阻拦与干涉,她表现出一咱简所不具有的刚毅。她主动争取着自己的幸福,比起那些娇柔造做、有爱却不爱的人,她的这种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啊。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13

  当爱情终于战胜傲慢和偏见那一刻的欣喜固然令人感动,但小人物的悲欢离合中透露出来的人性,是否更能引人深思。

  噢,亲爱的班纳特夫人,你难道从未对你的自私、虚荣而感到羞愧吗?在阴雨天让女儿骑马出行,只为让她感冒而留宿,你想攀附豪门的急切心情都已经明明白白地写在了脸上。而当你为了它轻易葬送另一个女儿的终生幸福时,那丑恶的嘴脸,脆弱的神经就令人无比地生厌了。在女孩只有出嫁一条出路,遗产只能由男子继承的当时,有五个女儿的你固然心急。可是真正的幸福是无法用钱财,家宅与爵位来衡量的。自私与虚荣总会蒙蔽人的双眼,把自己所谓的满足感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与不堪上。而真正能理解别人,能换位思考的人,却可以将幸福复制成双,与他人共享!

  亲爱的曼丽,请你不用自卑。当你一周都在很用心地准备时,当你鼓足勇气走到钢琴前时,当你在众多比你漂亮多才的女子前放声歌唱时。你已经成功了。不爱喧嚣的你有着与姐妹截然不同的沉静,饱读诗书的你有着优雅不凡的谈吐,受尽嘲笑的你有着天空般宽广的心。看到了吗?那一片湛蓝的天空,白云朵朵、鸟鸣啾啾。自卑和自信是人性中的一对孪生兄弟。再明亮的白昼过后也有黑暗,再如何自信的人也会有怯懦与自卑。而努力提升自己,勇敢展现自己,看到自己的'所长。则能让心中的太阳更加持续地发光发热,直至照亮心中每一个阴暗的角落。

  尊敬的柯林斯先生,当你口生莲花将身边的贵族捧到天上时,你有没有发现别人微笑中的嘲讽。明明肚中无墨,明明不务正业,明明滑稽可笑,却硬生生凭一张巧嘴当上了教区牧师。不脚踏实地,终一事无成。威克汉姆先生,贪婪与懒惰本双生,而你却用着最阴险恶毒的伎俩,将它们发挥得淋漓精致。金絮其外败在其内,是描述你最恰当不过的词语。这样的你,纵然一时赢得了伊丽莎白的好感,但爱情是经得起时间来考验的,当你不务正业只知豪赌享乐的懒惰,花言巧语骗取钱财的贪婪,大白于世。留给你的只有无尽的鄙夷与唾弃。

  而伊丽莎白女士,你就像那一片湛蓝的海,虽然有偏见如海上泡沫般遮蔽了你的双眼,但你的本性,却仍是那颗最通透明亮的海洋之星。秀外慧中,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藐视权贵并善于思考问题,不委曲求全,并勇于承认错误。就当时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优良的品质,才使你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尽管你没有多少嫁妆,但她靠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上流社会富家公子达西的爱慕。当他自以为是地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却遭到严厉的拒绝,从而使他改变了傲慢的态度,并开始慢慢地接近以前那些“和他身份很不相当的”小老百姓了。后来伊丽莎白改变了对他的偏见,而达西也冲破重重压力,抛开身份与门户之见与她与组成美满的家庭。

  而书中的人性,或光辉或喔龊,却像一面镜子,写实地反映各个时代各种社会,经世不衰。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14

  早就听说这是本极好的书,一日,偶得此书,即迫不及待地翻下去了。

  如果说开始是抱着猎奇的态度来看此书的话,那么到了后来,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

  这本书主要是通过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描写,反映了几种不同的婚姻观念。在爱情中,究竟是应该把美貌、金钱、地位还是爱情本身放在第一位呢?作者并没有死板地采用说理的方法来阐明自己的观点,而是通过几桩不同的婚姻描写,让读者自己去琢磨……

  在这本书中,描写的人物尽管很多,但作者安排得很巧妙,显得有主有次。虽然这里面的人除了简·贝内特和伊丽沙白·贝内特以及宾利先生和达西先生外,其它的人几乎都存在很多缺点。但正因为对这些小人物的描写,更让我们觉得它的真实,因为在生活中,我们其实或多或少地也在扮演着这些并不光彩的角色,不是吗?扪心自问,无论是贝内特太太的自私、势利、放荡;威克姆的恩将仇报;柯林斯的虚伪愚蠢、奴颜婢膝还是凯瑟琳夫人的独断专行、自私自利;以及其它人的……,我们是不是都能从自己或周围人的身上找出些原型来?

  当然,书中所描写的人物并不是都那么猥琐。

  简是贝内特家的大小姐,她美貌而又性格温和,甚至有些天真,从来都不会把别人往坏处想——哪怕她明知别人在欺骗她!其实这样的人虽然看似完美,但我觉得,她似乎缺少应有的是非鉴别能力,倘若她生存当今的中国,只怕被人骗得连东南西北都不知道了!其实做人不仅仅要有宽容之心,还要有起码的判断能力,知道什么时候该忍,什么时候该退!

  我最推崇的是伊丽沙白——贝内特家的三小姐。她美丽、热情、聪明、自尊自信、面对权势绝不低头。当她看到达西的傲慢行为时,即使知道他是一个年薪上万英磅、并且地位颇高的少爷,她也绝不因此而强迫自己去巴结他。舞会上,当整个朗波村的人都对他趋炎附势时,她只是鄙夷地坐在一边。后来,她知道自己错怪了达西时,也敢于表白歉意。还有,在简生病的时候,她放下小姐的架子,徒步冒着雨去探望姐姐,耐心地服侍姐姐……总之,在这本书中,她几乎是一个完美的`可人儿,有个性,却又善良无私!

  宾利是一个和简差不多的“老好人”,尽管他也很有钱,但他却那么平易近人。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和简能走到一起,我想,这既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

  至于达西呢,前面说过,他是一个“傲慢的家伙”,尽管他外表很高傲,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很善良,他虽然有钱有势,但对佣人们却那么慈悲,对朋友也那么真诚、无私。其实他高傲是因为他有资本——试问一下,一个从小就生长在权贵家庭的少爷,一个一直被父母宠着的独子,能不养成自高自大的坏毛病吗?开始,他也存在着很深的门户之见,但是,在伊丽沙白的影响下,他慢慢地开始接近那些“和他身份很不相称的”小老百姓了。后来,他和伊丽沙白抛开门户之见,终于走到一起了,他们这两个性格几近完美的人,以后互相影响,也许会变得更完美了吧。

  ……

  总之,看完这本书,感想颇多,无奈文笔有限,难免词不达意,写下些生硬的文字,但愿大家别见笑!同时,建议大家都看看这本书,看完后掩卷深思一下书的主题:爱情,到底是应该把什么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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