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时间:2024-01-29 11:06:21 赛赛 话题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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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精选30篇)

  相信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尤其是在作文中占有重要地位的话题作文,话题作文是围绕着所给谈话中心、谈话内容、谈话的由头写成的文章。那么大家知道优秀的话题作文是怎么写的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精选3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精选30篇)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1

  夸父痴迷于太阳带来的光明,在永无止尽的追赶中忘记饥渴;飞蛾痴迷于火焰的光与热,奋不顾身跃向那跳动的火焰,在一团青灰中获得永生;博尔特痴迷于奔跑时风划过脸庞的奇妙,在一次次伤痛与失败的磨砺下,冲破速度的极限。痴迷是深深地迷恋于自己的信仰,醉心于梦想的甘醇。

  他,痴迷于“仁”,于是即使乘坐破旧的木车,只有一群破落的弟子相随,也依然要将内心对“仁”的崇敬,呐喊与中华大地。他,痴迷于“仁”,于是不论严寒酷暑,漂泊他乡,也不知疲倦地周游列国,让思想的激情不断燃烧。他,痴迷于“仁”,于是笑看他人冷眼,笑对他人嘲讽与侮辱,将内心的坚贞于纯洁镌刻在每一条辘辘马车走过的痕迹上。扎根于心灵深处的“仁”让他留下无数横贯长虹的不朽诗篇,并让整个华夏民族皆为之景仰。

  因为痴迷于矢志不渝的爱情,梁祝以死示志,即使命丧黄泉,也终双双化蝶,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因为痴迷于科学事业带来的`巨大魅力,居里夫人潜心研究,历经种种困难,并将生命都奉献于此,两度诺贝尔于她只是过眼云烟,在奥秘的科学里探索到的一切,才是它欢喜的真正来源;因为痴迷于清幽的菊香,纵横交错的阡陌,陶渊明抖落沉重的官袍,在澄澈的自然寻觅心灵的净土,痴迷让他们收获爱情,探索科学,纯净心灵。

  如果不是痴迷于奇幻无比的色彩,梵高那个善良而受苦的天使,用颜色来享乐的天才怎能单靠一支画笔在明与暗的世界里天马行空,畅游享受?如果不是痴迷于对国家的无上忠诚,文天祥怎能在异族软硬兼施下不为所动,他的身体里流淌的从来都是南宋忠臣的血液。留下的那颗丹心永远跳动于历史的长河中。

  可是,痴迷并等于盲从,你也许会长久的不知疲倦地打着电脑游戏,你也许能一口气读完一本武侠小说,你也许会过于钟爱于某个名牌,并不注重实际,但请记住,那些绝不等于痴迷。痴迷者内心有一杆秤,它能平衡利与害,有一面明镜,辨别是非善恶,有一航向标,指明前进的方向。

  痴迷,让我们拥有前进的无线激情,让我们历经磨难而不觉痛苦,让我们饱受冷眼而却能微笑面对。

  痴迷于梦想,让我们的人生焕发出别样精彩!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2

  爷爷对我说,所谓痴迷,大概就是为了一个人,只爱一件事。

  奶奶去世后,爷爷变得有些沉默,同时开始痴迷于旅行。奶奶离开前总想去看一眼西湖,但当时一大家子人都很忙,而且那会儿谁家流行旅行啊。于是,奶奶一辈子都没看过一眼西湖。直到她去世后,爷爷下定了决心,要带着我去看西湖。那一年,我八岁。

  当时爷爷力排众议,和我搭着绿皮火车穷游。我们在杭州住那种破旧的抗战防空洞,大门里进去是两个狭长的洞穴,钢丝床和墙上都特别潮湿,还不时有滴答滴答的水声。我用被子蒙住头,有点害怕,心想这是什么鬼地方,我再也不出来旅行了。第二天起来去西湖,时近正午,阳光炙热,蝉声喧嚣。我们在断桥旁的.一条长椅上坐下,我很困,躺在爷爷腿上眯着,他就一直给我扇扇子,边喃喃自语:“老太太啊,你看,这是西湖啊…西湖啊…”微风送来湖里荷叶特有的清新气味,前一天晚上的小牢骚一下子都烟消云散了。青石台阶上,爷爷牵着我教我唱《送别》。小小的人儿仰着头大声唱着。对一个孩子来说,送别是什么呢?仅是一支歌而已。

  从西湖回来的几个月后,爷爷也去世了。爷爷去世的第二天,妈妈给我端来一碗面,还是爷爷的味道。我接过碗,还没来得及说声“谢谢”,眼泪就不争气地砸进了碗里。

  我也开始痴迷于旅行了。大理,我在咖啡馆的墙上留下“爷爷,这里的云可漂亮了”的便签;西藏,我在海拔4700多米的纳木错湖畔望着星空默念“爷爷,哪一颗星星是你”……爷爷,你看我是不是比你棒,我去了那么多你想去但还没来得及去的地方,可为什么我好像有些悲伤?

  今年,十五岁了,一直没胆去西湖,仿佛我不去,爷爷就能回来带我去一样。几个月前又去了一趟杭州,晚上骑着车绕着西湖转,风吹得人很舒服。我忽然闻到一阵熟悉的荷花香气。一个急刹,在断桥边我看到了七年前我和爷爷坐过的那条长椅。没错,就是它。青山依旧,物是人非。

  对,所谓痴迷,就是为了一个人,只爱一件事。就像我去过的地方,仿佛每一步也有爷爷的足迹。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3

  在我的语文书中有一篇很长的课文,让我很感兴趣,名叫《竹节人》。

  其中作者笔下那个威风凛凛、英勇无畏的竹节人深深地迷住了我。我也希望能有个真正属于自己的竹节人。为此,我也自己做了一个竹节人。

  书上说竹节人是用笔杆做的,我为了节省,就用装修剩下的塑料管代替。锯的.时候就麻烦大了,锯子锯塑料不太好用,我的手倒被它割开好几道口子。但我想到“竹节人”就快要完成了,就又开始锯下去。大约三十分钟后,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管子锯好了。下一步是系线,粗心大意的我干这件事最不在行了。一会儿系个死结,一会儿缠成一团,好像这个“竹节人”就不想被做出来。但迷上竹节人的我在历尽“千辛万苦”后最终还是做出了一个像模像样的“竹节人”。

  刚刚做好,我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试一下它的“战斗力”了。我把两个一样高的板凳合在一起,弄出一个书上说的竹节人活动的缝隙,把“竹节人”放上去,牵着线兴致勃勃地玩了起来。看着我的“宝贝”在板凳上打斗,我的嘴都高兴得合不拢了。不知不觉,晚上八点了,我竟然玩了一个小时!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这回事儿,于是又开始奋笔疾书。

  后来我为了能挤出玩的时间,早饭时我边吃边玩。一开始我还时不时吃几口饭,后来越玩越起劲儿,热饭都被我给吃成凉的了。要不是我看了看表,知道时间不够了,我那天估计就该迟到了。

  早上不行,晚上不行,那公交车上总可以了吧?我在回家的公交车上专挑可以玩“竹节人”的地方坐下,玩了起来。把“竹节人”玩得就像真正的斗士一样,引得不少车上的小孩子都来围观。公交车跑得似乎比往常快,不一会儿的功夫,车就到站了。我在座位上玩得不亦乐乎,也不看看窗外是哪一站。这导致我坐过了一站,只能再往回坐。

  我自己试过,才知道为什么“竹节人”这样让作者着迷,和作者同样的缘由,它也让我到了痴迷的程度。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4

  刚上初一时,我第一次见到篮球,看到第一眼后就喜欢上了篮球。从此以后我就痴迷上了篮球。

  我清晰地记得,一次,奶奶来学校接我回家,看到几为大哥哥在球场上打篮球,一会儿运球。一会儿隔空传球,一会儿高空投球。伴随着欢呼声篮球应声进网,大哥哥们的球技真是又快又准,让人羡慕不已。回到家后,我就向妈妈提出要买篮球、学打篮球。妈妈听我讲了我要打篮球的理由后,语重心长地叮嘱我:“既然择了这条路,你就要一直往前走,尽己所能做到最好!"我坚定地点了点头,从此一棵新的种子在我心中萌芽。

  暑假,我想报名参加篮球培训班,妈妈再次特意提醒我:“你可要考虑清楚,篮球训练是很辛苦的。”我用坚定的'眼神看了看妈妈说:我不怕定会做到更好的。”妈妈欣慰地向我坚起了大拇指!:”对,曾子说过“士不可弘毅,任道而道远,既然你选择了目标,就一定要付出努力,搞出点儿成绩来。"我从妈妈的眼神中,读懂了她对我的更求与鼓励。之后的训练,我一次也没有间断过,刻苦训练,放学后在家里加训。当别人在树荫下体息时,我则在煭日下练球,伙计们给我起了一个外号"拼命三郎。我的皮肤慢慢变黑了,我的身体逐渐结实了,球技也进一步提高了。

  过了一段时间后,教练让我们进行了一场友谊赛。对方的队员练得时间比较长,但是我们有信心打败他们。可最后的结果不太好,我们失败了。当其他队员都灰心丧气时,我对他们说:"不要怕,这只是我们打的第一场比赛,只要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提升本领,就一定会赢回来的。”在我的鼓励下,队员们都情绪高涨。主动请求教练对我们进行战术训练。经过教练的精心指导,我们的球技突飞猛进,过了一段时间后,我们主动挑战对手,功夫不负有心人。

  我们终于打了一场漂亮完美的胜仗,我对管球更加痴迷了。但是我想,虽然我们取得了胜利,但也不能骄傲,我要道我的篮球梦,我特别痴迷篮球这个项目。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5

  小炉轻摇,火势正好,冷不丁一声巨响,香味就随着声音飘荡,飘荡到它所能到达的任何地方。

  “新出炉的爆米花!”

  一声吆喝,我就知道他又来了。他年纪已经很大了,说不上多少岁,但从他的脸就能看出来:那是一张如同枯树皮般的脸,皱纹如同一条条蠕虫横在额头上,似乎头一动,它们就会跟着动似的。他脸上时常带笑,一笑,满口黄牙便露出来(他的牙口不错)。人们有时候会喊他:“老司!”他也答应着:“哎!”于是我便知道了他叫老司。老司当过保安,现在退休了,便寻了个闲职——爆米花。

  他几乎天天到运动场的对过,寻一块空地摆下小摊,放炉子,点火,手摇小柄,轻轻转。他似乎已不是在工作了——老司坐在马扎上,眯着眼,时不时从脚旁拿起水瓶,喝一口茶。收音机还是老款的,声音带几分嘶哑,但他却听得入神。他已经完全把爆米花当作享受了,甚至带几分痴迷。看着火候好了,表情突然严肃了几分,猛地拿出袋子关上火,把锅口塞入袋内,一声巨响,爆米花出炉了,整套动作一气呵成,相当老练。老司又马上恢复了原来的表情,笑眯眯地又装一锅。

  我坐在一旁看着,边等待,边与他攀谈。“我干这玩意儿有小十年了,”老司说到,“十年前,从我学会这个活起,我就爱上干这行了,你看看,这爆得多好!”他笑着,带着几分骄傲。“这不,一干干到现在,以后还要干下去呢。这样爆米花啊,也属于老手艺了,自从有了什么‘爆米花机’什么‘球形爆米花’干这行的也越来越少了,人们也改了口味,不爱吃了。”他顿了顿,叹了口气说:“有人说我痴,让我买台爆米花机,但我不。手工做,正是因为有了汗水和烟火味,才有了别样的滋味。我这么多年来,冲的'就是这一点,冲的就是这份痴迷!”

  爆米花好了,他一揉腿,给我装好。“拿好,慢走!”我往家走着,想着。世事在变,口味在变,不变的,是老司那份可贵的痴迷。我顿时心中一热……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6

  我,是个外来者,从幽静的密林远迁至这嚣闹的都市。

  当然,这也是有代价的,我的身躯被分割、改造,化为一道道苍白的纤影重新聚合在一起。我,曾经的树,此刻的书。

  我的新生活比预期中要来得快了些。一个身着朴素,容样消瘦的小男孩来到我面前,视线的火热灼烧着我的心。他轻轻将我捧起,手竟有些发颤。他急步走到售货员面前,从衣兜掏出几卷毛糙的纸币,微微一笑,离开了。

  穿过横七竖八的街道后,他钻入一个阴暗的小巷,阴冷、潮湿的气息令我为未来担忧。他,停下了。打开了一道沾着苔痕的木门。一个小院,两间土屋,普通至极,甚至有些贫寒,我微微感慨,今生是注定要在平凡中度过了。

  他用毛巾擦拭着手心的汗,不知是因为路途遥远的疲惫,还是内心的激动难耐。他没有急着阅读,先用牛皮纸给我制了件“新衣”。什么感觉呢?合身、舒适。

  他轻轻将我翻开,一双稚嫩中隐着丝丝粗糙的'小手轻抚着我,奇怪的是我这冷木之躯竟感到了丝丝温暖。他的神情已然定格——沉浸于书中了。我细细打量着他,那脸庞散发出的分明是坚毅!他的双眸灵动,我注视着他,他亦如此……他眼神似贪狼,手指紧捏着我的身躯,恨不得将我嵌入他的脑海,痴迷可见一般。

  许久,他轻轻将我合起,长舒一口气,露出满足的笑容。我有些异样,他阅读的欲望侵蚀了我内心的枷锁,我渴望进入他的心灵,痴迷他专注、渴望的神情。

  几年后,他穿着整洁的校服将我翻看,几年后,他身着工装将我翻看,几年后,他身穿西装将我翻看,又几年后……

  我也老了,身体也泛黄了,他年纪亦高,皮肤也有些松弛了。阳光斜照,花甲老人捧着本黄面旧书,有种说不出的和谐……

  我发现,当时我错了,与“痴人”相遇,本就是种不凡。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7

  徜徉书海,醉心音乐,欣赏比赛,学习技能……痴迷其中的那份快乐无法割舍,痴迷其中那份执著不易改变。因为这份痴迷,生活才有了色彩;因为这份痴迷,世界多了进步的动力。

  年少无知无畏无惧,懵懵懂懂,就这样碌碌无为的过了这么些年。

  直到现在,也不知自己的追求到底是什么,脑子一片空白。“急吗?这种年纪不懂自己的追求,没有自己的梦想,也没有自己想要守护的人或事物,你难道不急吗?”

  “急,当然急,怎么会不急呢?时常恐慌,自己一生是否只能毫无意义,毫无激情的过完?时常恐慌,自己成绩这样,以后是否只有被选择的命运?时常恐慌,自己难道真只能这样普通?没有追求?没有梦想?”

  终于,我碰到了想让我守护的人,也因为他,我有了自己的梦想,自己的追求!我想当一名设计师。可能你们会觉得很可笑吧。设计师?每个女孩都有当设计师的梦想,成功的又有几个?你觉得就你那样能成为设计师……

  也不知道是因为突然而来的兴趣,还是别的什么,我迷上了画画,怎奈没有那个天分,画什么不像什么,这让我非常苦恼,又不想去学,生怕兴趣变成任务。

  不过,我并没有因此放弃,我有很努力的在学,虽然见效甚微,但,简单的物体也是画的有模有样。我觉得这是我的梦想,梦想就是要努力去实现,不管多难,都不能轻言放弃,要知难而上!

  常言道,失败乃成功之母!虽然经历了千千万万次的失败,可是每一次失败你都会有收获,或大或小!

  梦想嘛,有梦才有想。夜有所思,日有所梦,你不去真心的'爱它,它又怎么会想你?

  不,又或者说,这不是梦想,而是一种痴迷,深深的痴迷!

  时光荏苒,我们都变了。从年幼的只会哭闹的小孩,变成了一个懂得尊敬老师的小学生,又从一个小学生变成叛逆,又不爱学习,天天无所事事的中学生……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份痴迷,那份为了他的痴迷……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8

  沏一壶香茗,捧一卷书简,一阵清香随风徜徉。从唐诗,到宋词;从《红楼》,到《西厢》;从《围城》,归于《简爱》。我始终漫步在书的海洋,踱步几载,蓦然回首,唯有那份对书的痴迷不改。

  儿时,只会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或许那时我根本不知它的含义,不知谪仙对故乡的情感,只是觉得朗朗上口罢了。但当我如今颂到“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时,心中又别有一番滋味,仿佛是看到了客居他乡,漂泊四海的游子,听到了他们对于故乡的执念。狐死尚首丘,又何况是有血有肉的人呢?

  这份情,我在画中看不见,只有一缕墨香,能带给对家乡的`思念。

  从前,每每看到“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时,浮现在我脑海中的,不过是追名逐利的愚忠之人谄媚之作,哪里有什么豪情壮志?可现在,我一看见“铁马冰河入梦来”,恍若敌军来犯,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啊!那份孤老之人的创作,不仅是成就个人之志,更是了却天下之乱啊!老骥尚志千里,吾辈青年,又怎可顾后而不前行,入黑暗而弃光明呢?

  以前,《红楼》于我而言,不过是男女间的情爱,卿卿我我,何谈千古佳作?可如今我翻阅《西厢》,文质彬彬的张生,秀丽脱俗的莺莺,似天作之合,神仙眷侣,如牛郎织女,万世留名。

  这份情,我在梦里看不见,只有泛黄书页,留我一份忠与爱。

  琴弦勒断,方宏渐与晓芙也走到了终点。与此同时,简爱也离开了庄园。书快翻完了,但属于他们的色彩将永不褪色。

  撑一叶扁舟,游遍书海,绕舟的寒江上映着明月,我从这里走过。

  你是呼唤雷电的屈原?江水已帮你洗冤,愿你的国殇安眠!

  你是抚琴的周瑜?江畔潇潇暮雨,东吴大地蒙你才智安宁。我要向你,道一声珍重!

  你是容若?我听见了雪落下的声音!那是你对我的呐喊吗?我听见了!

  你又是谁?莫非是培根?我已领悟到读书方法之真谛,谢谢您!

  我自楚国来,又随东吴去。遇见了大雪,遇见了你,我的身心皆因你而变,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9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却从未变过。

  她自幼便喜欢在父亲的书房乱转。儿时,偶尔会爬上椅子,费力地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又慢慢地从椅子上挪下去,蹲在一角,装成个小大人读书。咿咿呀呀的声音从口中发出,眼睛一直盯着书。她虽不认识书上的字,但却能感受到她的乐在其中。父亲那时每每看到她那可爱的样子,便会笑着将她抱起,搂着她一起读。稍大些时,她就吵嚷着让父母为自己买书。书中的文字带着拼音,读起来很方便,那些梦幻的情节常常令她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上了初中后,她读书的范围广了起来:散文,议论文……都有涉及。不过于她而言,最爱的还是小说。望着书中的一个个人物,他们或好或坏,但每个人的遭遇都能牵动着她的心。她偶尔也会翻翻其他的读者的.评论,评论多数很好。望着他人优秀的作品,她有些羡慕。淡蓝天空逐渐被天边一角橘红代替,橘红徐徐染过半边天,她意识到该吃晚饭了。饭桌上她脑中猛然闪过一个想法:或许,我也可以写书。

  从此以后,她便开始在网络上写书。第一篇小说,名为《彷徨》,写了她初中生活的种种。读者反响还不错。这便让她的信心大增,一发而不可收,接连又写了几本小说。即使在最忙碌的时候——临近高考,她也从未放下书和笔下那一个个可爱的文字。

  从高考结束到后来的工作,她一直在违背母亲的意愿,坚持要成为一名作家。但后来的作家路却并不是很顺利,她的稿子被接二连三地退回,甚至还有编辑质疑她文章的真实性。她双目失神地望着路面。天空,鲜亮的湛蓝色,几朵不规则的云飘在空中,不急不躁。她的母亲又劝她换一份安稳的工作,她再次一口拒绝。许是她的那份对文字的爱和痴打动了上天吧,终于,她的第一本小说被成功出版。

  那天,她从工作室走出来,看着当年破旧的小房子早已被高楼代替,身边的人们已用普通话代替了古老的方言……一切都变了许多,她似乎还是原来的样子。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对文字的那份痴迷,却从未变过。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10

  时光的沙漏,漏尽了绵延五千里的中华文明。我拂袖,却置身于美妙的古典诗词天地。当爱之深沉以至于无法用语言表达时,便只能低声吟叹,独享其中滋味。

  在繁华的世道,阅烟柳画桥,赏三秋桂子,十里荷花,晴日奏乐,晚暮采莲,醉意听箫,吟赏烟霞……这等安逸闲适的生活,怎能不让柳郎痴迷?

  淡淡余辉透过不飞的三月柳絮,泻落了一地的青石街道,跫音不响,春帷不揭,达达的马蹄是良人归来的音讯,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执着等待良人归来,只因爱得痴迷。

  满目苍凉的秋色常常勾起离人的愁绪,菊花酒、梧桐树、离人泪,北风、落叶、归雁……总是触动着每个人的心弦。谁又在吟唱“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有情人之间的诀别并不掺杂太多凄惨,仅有深深的痴恋,亦让人无语凝噎,柔情绵绵,肝肠寸断。

  仕途受挫,也只是人生无常,然而,能豁达坦然面对的又有几人?当年的苏轼泛舟赤壁,亦作明月之诗,歌窈窕之章;亦有感冯虚御风,遗世独立‘亦能扣弦而歌。这般豁达只因他对浩浩天地的痴迷与追求。

  每个人都只是沧海一粟,用短暂的生命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痴迷寰宇中的万事万物,信可乐也!

  对于古典诗词,每个人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正因为有了对其之痴迷与执着,才会逐渐形成了我们自己的审美观、价值观。正如方文山作的《菊花台》,一首诠释了他对诗词的理解和感受的歌,与其说是歌还不如说是词。他用他那灵动的笔将情感曲线勾勒的有起有伏。于是便有了传唱甚久的经典:“梦在远方,化成一缕香,随风飘散,你的模样。花已向晚,飘落了灿烂,凋谢的世道上,命运不堪。愁莫渡江,秋心拆两半,怕你上不了岸,一辈子摇晃。”

  人生因为有了对某一事物的痴迷,才形成了自己的追求。并且身在其中,自得其乐!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11

  黑夜中,长街空无一人。两边的霓虹灯交相辉映,黑暗中好像星辰点点。突然,一个身影一袭长板,动作娴熟。那是我,我深深地痴迷着长板。

  滑板一年多了,不管风吹日晒,都甘之如饴。

  精神集中、重心降低、腰部发力,肩膀带动身体,双手摆动完成180度转体。即使我小心小心再小心,可还是和大地来了个亲密接触。

  月光下,长板因为冲力太大,飞出去四五米远,我的手腕处传来一阵阵刺痛,胳膊上也多处挂彩。这狠狠地一摔,让我眼冒金星。在地上坐了很久,才缓缓起身,木木地追回了板。

  浑身已经酸痛无力,胳膊上的'伤也疼的眼泪夺眶而出,可是“痴迷”却不曾被这些困难与痛苦打败。我揉了揉手腕,又再次轻轻上板,今晚,不成功决不罢休!

  上了八年级,作业日益增多,每天都在九点多完成作业,能自由安排的时间少之又少,我滑板的时间更是像海绵里的水,挤啊挤却还是只有一点点。可作为一天不碰板就浑身难受的我,当然不能就此罢休啊!于是,我利用课间时间去完成作业。当别人谈天说地时,我正奋笔疾书默古诗;当别人畅游篮球赛时,我正心无旁骛地背单词;当别人三五成群讨论新见闻时,我正用全身解数计算一道数学题………终于,我挤出了滑板时间。又迎着风穿梭于长街,心情也随着风飘向快乐的远方……。

  滑板,成了我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深深地痴迷其中!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12

  暑假里,我读了曹文轩的作品《学会感动》,文中有纯美的感动、苦难的感动、正义的感动……但《通讯二十八·痴鸡》执着痴迷的母爱最让我感动!

  这篇文章记述的是:一只黑母鸡,在春天到来之际,想孵小鸡,可它的主人想让它下蛋,不想让它孵小鸡。于是,这只黑母鸡便受到竹竿追打、尾巴系小旗、河中溺水、蒙眼荡钢丝的恐吓。经历这些之后,这只黑母鸡还是没醒过来,却变呆了。两天之后,这只黑母鸡失踪了。在这只黑母鸡失踪后三十多天,它又出现了,后面还跟着一群小鸡,它们正欢快的觅食玩耍……读到这里,我在想,是什么让黑母鸡不再痴呆,是痴迷的母爱;是什么让黑母鸡如此执着,还是痴迷的母爱!

  是啊,文中“黑母鸡”对孩子痴迷执着的爱感动着我,而生活中的母亲又何尝不是呢?

  在四川,有位重病缠身的'母亲,听说献血能得到补助金,就到献血站献血,医生不同意,她就下跪哀求,直到医生同意。这位母亲献完血后,因身体虚弱晕了过去。面对此景,你可能会问:重病的母亲为何下跪献血?只为儿子“学娃”念书!由此可见,这位母亲用行动、用执着诠释了痴迷的母爱。

  可我觉得:痴迷执着的母爱如同“黑母鸡”一般,不因受阻而却步,不因苦难而气馁,不因生命而畏惧;痴迷执着的母爱是无私的、无怨的、无索求的;痴迷执着的“母爱如火焰”,时刻照亮、温暖着我们。你说,这执着痴迷的母爱能不让我感动吗?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13

  我痴迷于大海,因为我是鱼儿:痴迷于天空,因为我是鸟儿:痴迷于山,因为我是树:痴迷于你,因为我是爱。

  痴迷于给予,因为是希望。

  细心观察,侧耳倾听,寻找着那些焦急的面孔,烦躁的话语,堕落的生活,唉声的叹息。救赎你,给予你,哪怕是一丝,总会感到心里非常安慰,经常把你错当成自己。你就像曾经的我,绝望,像一只折断了翅膀即将掉落的鸟儿,愿用自己一份力去托住你,因为自己摔下来过,那份痛,青春年少,不希望你拥有这份心碎的历史,就算是用橡皮擦出去我脑海中的记忆般,你脸上振奋的笑容总能让这份回忆渐渐淡去。

  痴迷于给予,因为是温暖。

  尽量去做生活里的'太阳,本来黑暗的日子已经够多,不想再去冰冷到别人,于是,就想到了给予,也许,作为陌生人的我,能够给你一些温暖,让生活也享受一下阳光的沐浴,那被光抚摸的感受。

  我痴迷于给予,给予希望,给予温暖,是因为曾经被给予过,被温柔对待过,所以也想这样对待别人。像夏目那样,对世界有着美好的期待,即使在经历过伤害与沧桑之后,仍然能保持内心的柔软,对朋友尽所能的体贴与关心。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夏目那样的人呢。

  花开过,悄然无息。

  蝉声在,夏末静谧。

  大海也痴迷于鱼儿,因为鱼儿让它不再孤寂:天空也痴迷于鸟儿,因为鸟儿让它不再单调:山也痴迷于树,因为树给了山生机:爱也痴迷于你,因为你制造了爱。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14

  有人说,让我痴迷的是游泳,有人说,让我痴迷的是画画,有人说,让我痴迷的是古笋,有人说……而让我痴迷的则是音乐!

  记得有一次,我迷恋上了一首歌,叫《加加油》。我日夜不停地听这首歌,有时吃饭嘴里会蹦出“加加油”三个字,真的是吃饭都堵不住我的嘴。没过多久,爸爸妈妈铁了心让我把这个“毒”给戒了,我只好与我的《加加油》分别了。那段时间,我对任何事情都漠不关心,爸爸妈妈拿我没办法,只好让我每个月听一次。

  这还不算厉害的呢,更加厉害的还在后边呢!

  还有一次,我喜欢上了桃十五的《青柠》,在上音乐课时,我们在学一首和《青柠》调调有些相似的歌曲。唱着,唱着,我竟唱成了《青柠》,我也是服了我自己。能做到这样的,真的没有其他人了!我走路时唱、吃饭时唱、整理房间时唱……我的脑子里无时无刻都萦绕着音乐。有时甚至自己在那唱歌,竟然没有察觉到。音乐已经让我到了忘我的境界,我想我是不是成为“音乐仙”了。

  现在我会唱的歌曲有500多首,有时候爸爸妈妈在家,我都会唱给他们听。爸爸妈妈有时会把我当成一个小机器人,对我说什么什么歌曲单循环之类的',我们都很开心,因为我爱音乐,因为我痴迷音乐,我还进了校合唱团,我们还拿了一个区一等奖!

  音乐让我快乐,音乐让我如痴如醉,但我想,作为一个学生,主要的任务还是学习,我还是要端正自己对音乐的痴迷程度,把对音乐的痴迷转移到学习上来,成为一个真正有用和快乐的人!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15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记录祖先思想的最好工具。你可以在书海中徜徉,体验伟人的情怀,就像和他们面对面交流一样。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当你累的时候,一本书可以带给你无尽的快乐。

  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籍,上幼儿园之前我妈教我读诗。我忍不住读了那些充满魅力的诗句。这是我第一次接触书籍。后来开始自学。我妈妈给我买了很多儿童读物,上面有很多故事。我读了那些生动有趣的书,学到了越来越多做人的道理,为我的成长提供了很多帮助。这让我对书如痴如醉,让我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于是一有时间就开始看书。

  长大后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书,最重要的是课本,是有用的书。他们给了我更多的知识,提高了我的文化水平。小学时,我最喜欢冒险小说,因为我痴迷于那些血腥的情节和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虽然有时候会觉得害怕,但这些书告诉我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此我对书越来越痴迷。

  后来受星球大战电影的影响,喜欢上了科幻小说,也喜欢上了一些自己从未接触过的'新名词,于是渴望阅读,想在知识上提升自己。科幻小说告诉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我塑造了一个未来的世界。科幻书籍在我的理想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让我充分了解了未来的技术和当前技术的不足,让我对书籍更加痴迷。

  书将是我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我对书的痴迷永远不会改变。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16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记录先人思想的最好工具,徜徉书海你能体会到伟人的情思,就好像和他面对面的交流,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在你劳累时,一本书能带给你无尽的快乐。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了,上幼儿园前妈妈就开始教我读诗。我听着那些富有韵味的诗句,不由的念起来,这是我刚开始接触书,后来我开始自己念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儿童书,上面有许多许多的故事,我读着那些生动有趣的`书,学会了越来越多做人的道理,为我的成长提供了许多帮助,这使我对书产生了一种迷恋,让我沉浸在书海中不能自拔,于是我一有时间就开始阅读。

  长大后我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书,最主要的是课本,课本是有用的书,他们让我获得了更多的知识,让我充分提高了自己的文化水平,小学时期我最喜欢看的是冒险类小说,因为那些热血的情节,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让我痴迷。虽然有时我会感到害怕,但是这些书告诉了我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此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后来受到星球大战电影的影响,我迷恋上了科幻书,有些新鲜的名词是我从未接触到的,于是我如饥似渴的阅读,想要在知识中提升自己,科幻书告诉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我塑造了一个未来世界,科幻书为我的理想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使我充分的了解到未来科技,以及现在科技的不足,这使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书将是我一生最宝贵的财富,我对书的那份痴迷永不会改变。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17

  我喜欢跑步,尤其是那种有风作伴的跑,无论是顺风还是迎风,无论短跑长跑,那份热爱和痴迷从未改变。

  小学校运会,100米跑道在眼中似乎望不到边。但终点线一拉起来,就有了目标,有了一往无前的信心。一声令下,我开始冲刺,双腿迈开的幅度逐渐张大,感受着每次脚掌点地后脚跟往前拱带来的力量感,手掌立成刀形,手臂弯曲90度,随着双腿的动作而摆动。这时,起风了。脑后一股风与身旁因奔跑而带起的风形成反差,我隐约感觉双腿离地时那滞空感的延长,像是在帮助我向终点前进。心头一股热血向上涌,我全力加速,打破了校记录,并一年一年地刷新自己的成绩。

  初中的1000米长跑,对刚入学的'我来说,是新征途,新挑战。前三圈我紧跟队伍,不让自己掉队。第四圈时,体力的消耗让我忍不住放慢脚步。此时,迎面吹来一阵风,如水般轻柔,凉爽。心弦突然被拨动,熟悉的热血从脚底沸腾至全身。我迈开脚步,双手握拳,往腰部靠拢,渐渐有了大口呼吸的力量,开始最后的匀加速。火热的太阳点燃了红色塑胶跑道,耳边飞驰的风点燃了我必胜的信心。那天,我刚好满分,心中充斥着成就感与长跑后的酣畅淋漓。

  在风中奔跑,享受着一往无前的力量,享受着绝地逢生的酣畅。我相信,跑起来,才能在时间的长河中乘风破浪。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18

  书是一盏明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书是一缕阳光,温暖我心底的寒冷;书是一位知己,伴我一路成长……岁月悠悠,书香依旧,不变的是那份深深的痴迷。

  初遇,它令我深深着迷,像一抹光射进我的胸膛,点燃了我的梦想。幼时,《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让我仿佛置身于一个童话世界里。小红帽让我懂得了善恶,三只小猪使我明白了团结力量大,我慢慢从从这些文字中懂了什么。

  上了小学,识字渐多,读的书也更多,《西游记》中的九九八十一难、孙悟空的七十二变让我眼花缭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的坚强不屈让我佩服,我似乎在书中窥见一个神奇的世界。

  上初中了,即使学业很重,但从未放下过读书,《红楼梦》林黛玉贾宝玉的爱恨纠葛牵动我的心,《撒哈拉的故事》中三毛用深情的'笔触让我对撒哈拉充满了向往,渐渐长大,心境也变化,但对文字的喜爱,也从未变过。

  微醺的清晨,搬了一把吱呀作响的藤椅,轻轻做上去,一侧是满目的翠色,碧绿深深浅浅的流溢开来。和煦的阳光经婆娑树影的过滤,拓印在泛黄的书页上,幻化成忽隐忽现的小精灵,跟随我阅读的视线跃动。这些光晕静谧的旋转,却不会混淆视线,连僵硬的文字也跟着流动起来,透露出一抹灵动。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执一本喜爱的书,寻一处僻静的地方,浅酌一口清茶,唇齿留香,腹有诗书,何不快乐?时光弹指过,我慢慢长大,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19

  读书,是提高文化的捷径,读书,是使人精心的良药。读书能使人看见么见过的东西,能使人去没去过的地方,就因如此,读书让我痴迷。

  小的时候,对读书并没有多大兴趣,只对一些鬼故事,童话,小说中的情节痴迷不已。种种有趣的经历融入书中,读书的神奇之处就在于,让人越读越上瘾,好像自己就是童话中的主人公一样,幻想着未来发生的有趣故事。

  现在,学校里也要求阅读一些名著,不要以为名著就很枯燥乏味,比如《昆虫记》中就把许多枯燥难听的生物知识论述的活灵活现,让人就像看故事一样,之所以能称为名著,正是因为里面含有极高的文化成就。

  名著和故事有极大的不同,故事以生动的人物形象使人投入兴趣,发挥想象力,生动的故事环节调动读者们的心,再加上书页中有一些美丽的质感插图,也会让故事书上新增色彩。而名著讲述的则是一些名人自述或者历史真实故事,表达着伟大的精神或者让人入迷的小说般的'诗选。因为其中就有很大的成就和文化价值,可以让人们从中获益,让人们从中成长,把先人留下的道理编入书中,为后人吸取与教导,被称为"名著"。

  不论书的品种也不论它的好看与否,也不说书的贵贱,每个人不同的性格,也有不同的喜好,正因如此,每一本书都有它存在的意义。

  我喜欢读书中有趣的情节,读书可真让我痴迷。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20

  落日余晖之时,我牵着弟弟走在街上,我向前慢慢的走着,手里拿着相机,望着西边天的,那是一轮紫红色饱满而圆润的夕阳,那夕阳美到出乎我的意料,我一边心里赞美这城市少见的黄昏余霞,连忙调整好角度,快门一按,可夕阳尘落的速度感到可惊,彷如拿着滚轮下最陡的斜坡,连轮轴都没看清,方还高挂于大楼顶方的红色圆盘,一坠一坠,迅即落入路的尽头。

  低头看着相机屏幕,记录下今日份的残留夕阳,存在相机里。周围的`暖意渐渐消失,色彩逐渐褪去,一切黯淡下来,沉默下来,那一刻,像鱼离不开所居的大海,云飞不出那片天空,惨白感充斥着整个城市,而那黑色的屏幕却有着这座城市最后的色彩与风光……

  清理杂物时,偶然发现尘封已久的相机,布满灰尘,我仔细拿湿布擦拭干净,打开屏幕,“咔嚓”一声,还是熟悉的感觉……

  机缘巧合和朋友在山顶的观望台上看向远方,我们都在静静等待着那耳目一新的泛白,虽然并不是手可摘星辰的高度。围绕青林翠竹,不少知了早已起身,一声声尖锐的鸟鸣也来到天边。我们知道:黎明即将来了。远方天空已经泛白,一缕微光逐渐露了出来,很快很快当太阳穿透过云朵时,整个东方像是在世间泼了一桶金色的油料,绽放着无比绚丽。

  拍下这一刻——我知道,不变的不是拍照技术,不是那片天空,而是那份熟悉的感觉,那份未曾改变的痴迷。

  相视一笑,朋友跟我说:“下一次,海边再见。”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21

  文人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是交了一个益友。我赞同这句话。只因我痴迷于书中的乐趣,那里的乐趣远比我看电影、打篮球来的还要多。

  翻开厚重的书皮,从上到下浏览,一行、两行、三行……我闯进了书的世界。万籁俱寂的夜,终使在昏昏的黑暗中,也能看见站在岸边孑然一身的白衣少年,李太白,此时此刻你又在想什么呢﹖是“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情壮志?还是“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胸有成竹?或许都不是?只是想感受那远离朝廷腐败气息的一丝安宁?李白啊李白,终其一生,要那正义蹉跎一生,毕竟还有好酒相伴。

  有青莲居士的豪情,必有少陵野老的忧愁,书海把我带到了腐败的'晚唐。曾经犹如人间天堂的大唐,今因一场安史之乱而家破人亡,你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国家一步一步走向衰亡,虽有报国兼济天下的心,但屡遭小人排挤,你是何等伤心?何等义愤填膺?何等无奈啊!最后只能收拾自己的一生求学生涯,打道回乡,临别前作了一首《春望》,便成了永恒。“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杜甫啊杜甫啊,一生赤胆保家国,没落无能挥袖去。

  书里的人物不能出现,但是塑造得非常形象,仿佛人就在眼前,仅有那点知识是不够的,因为人就是一本书,还需慢慢品味,像是浓郁的茶,那味道钩住了我的魂。

  书,是你把我一步一步领向成功,是拯救了我的灵魂,我深深地痴迷于你。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22

  在人的一生中,心中总会有那么一点东西令你激动,令你痴迷,令你情不自禁地陷入其中。哪怕只是一会儿的回忆,都能感到深深的满足。

  我十分喜欢梦幻的东西,看的书都是些科幻或魔幻的,比如《三体》《银河帝国》《魔戒》《爱丽丝梦游仙境》等,其中最让我痴迷的就是《哈利·波特》了。

  第一次接触《哈利·波特》,是我上一年级的时候。记得那个星期六,妈妈带我看了一场电影,我顿时被电影里面精彩的内容、神奇的魔法深深震撼了,我还记得我的第一篇观后感就是写《哈利·波特》。

  从此之后,我对《哈利·波特》的热爱一发不可收拾:先追完了八部电影,然后开始阅读有关哈利·波特的书。我觉得书里生动的描写比电影里的画面更加精彩,我仿佛真的置身于魔法世界之中。我还看了哈利·波特的前传《神奇动物在哪里》第一部和第二部、哈利·波特的纪录片、哈利·波特的《百科全书》,我甚至还买了邓布利多的魔杖、霍格沃兹的.火车票和哈利·波特的地图。

  你或许会说我太疯狂了。是的,我知道那是假的,但是我仍然最爱这个魔法世界,就像陶渊明先生笔下的桃花源一样,虽然桃花源是虚幻的,但却寄托了作者对安宁和乐、自由平等生活的向往。桃花源存在陶渊明先生的心中,魔法世界也存在我的心中,代表着一个男孩对冒险的渴望,对神奇生活的向往。

  纵使我已经长大了,但我对魔法的那份痴迷不曾改变。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23

  痴迷,是我对一种事物的执着追求,他让我在这个世界上感到了快乐,当然,这其中也参杂着痛苦和挫折的情感。我现在已经八年级了,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五年过去了,我的脑海中清楚地呈现出一幅训练的画面。我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就选择了跳绳这个爱好,在后来的.几年里,跳绳也是我们学校的一大特色。跳绳技术好,免不了一些努力上进的小鱼小虾来向你发起挑战,这时你需要完胜他们,让他们知道你们之间差距还很大,得继续努力勤奋的练习。

  但是在这光鲜的外表下,我付出了许多泪水和汗水。一开始我刚加入跳绳社团,我一分钟测试都没有现在的三十秒测试跳得多,而且在这么差劲的成绩下,还藏着我那被跳绳打得无数道红痕,每一下都打在我的心中,这训练太辛苦了,我撑不住了,想要放弃,但是很快这个念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既然选择跳绳,那我就必须坚持到底,要不然我都会看不起自己了。

  再后来我一次次的失败,一次次的碰壁。终于换来了我在“战场”上的胜利。我变得永不言弃,继续努力,不忘初心,既然选择了跳绳,那就要把它做好。之后在一次次的跳绳比赛中,我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这证明了我的努力没有白费,一切都值得,泪水值得,汗水值得,坚持值得。

  现在我的这份痴迷依旧还在,它在,我也在......

  谢谢你让我对这个世界有了很好的看法,让我对这个世界点燃了希望,这个世界不只有失败,挫折,更多的是希望,多彩。

  八12班魏胜男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24

  莫笑痴人语,更有痴似其人者。光阴如梭逝,更有不变是痴迷。

  ——题记

  我坐在一块儿大石上,捧着书,细茗诗芳。与山水对诗的日常,皆是我六七岁时的过往。

  小小读书郎,捧着诗书上学堂,数学课上,我将新抄的诗句压在课文的扉页上。可惜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苦“邪不压正”。每每被老师发现。我在与老师暗中较量的过程中,不变的是对诗词的迷恋和向往。

  城里上学时,城市中一片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景象。在这高速旋转、光怪陆离的世界里,我偏爱那方故土——诗词。我紧怀着那捧最熟悉的`土壤,向宁静的世界展翅翱翔。我在这沉浮不定的凡尘中,不变的是我在诗书中的徜徉。

  一个个密密麻麻的小字儿,满载着我无限大的快乐。闭了眼,翻开书,神游的思绪也会于阴暗中投奔诗的光暖。我好似一滴墨水,融于砚台之上,凝成焦黑,又于水中挥射出墨色的光茫。而诗巧妙就是那水啊!是我的归宿,是我安居乐业的地方。在枯黄的书页中肆意狂舞是我的诗意;在时光与激情的考验中,我不变的,是对诗的痴迷。

  我常在幻想:这天地之大,岁月之长,可是有多少人同我这般倾心于诗?苏轼言:此心安处是吾乡。我道:故乡诗土话方长。

  他日一别书苑后,提携榜首醉诗乡!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25

  时光飞逝,十岁的她转眼就变成了十二岁,十岁时的痴迷却总是在脑海里回放。

  她当时很痴迷于读书,一有时间她就拿出书来读了,随时随地,每时每刻她都只有一个姿势——坐着看书。

  五年级时,许多同学为了小升初能上个好学校,在课外培训班提前学习课内知识,所以学校的课既重复又无味。许多同学都是想听就听,不想听就做自己的事,老师也不管。这么好一个机会她当然不会放过。她拿出书来了,开始了忘我的读书。她就像一块海绵,坠入了书的海洋,放肆的吮吸着知识的养分,越吸越多,渐渐地沉入了水中,无法自拔。

  放学后,她又独自一人在家,匆忙写完作业,又拿出了书本。双眼痴痴地望着书,书里的阳光是暗淡的,窗外也是一片灰蒙蒙的。现实与书中的虚幻浑然为一,她早已分不清真假了。

  她抬起头,怔怔地望向窗外。黄昏了,时间在她不知不觉中走过,在字里行间浮过,在虚幻现实中飘过,可她却仍旧痴迷于读书……

  老师见她如此沉迷于读书,便问她是不是有什么理想,可她的回答却是:“没有啊,我只是喜欢而已……”

  那时的她只是纯粹的爱读书,她也从没有想过老师与父母的看法。但是两年后的她再回头去看,却一点儿也不悔恨,因为她那时的书不是白读的,书中的`知识已在她的脑海里生根发芽了。

  “啊!我真的好喜欢十岁那年的自己,好喜欢十岁那年的痴迷!”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26

  书,在我的世界里不是一件物品,而是一个知心朋友,我不能没有它。有一次,我看见书店新推出了一本我魂牵梦绕的书,《格林童话》,标价十五元。于是我决定自己省钱买书。

  我往细的方面想了想,做了些打算。我还没开始行动,就为可以买书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开始行动了,第一天,我被饿得前胸贴后背,但为了书,我还是暗自鼓励。一连三天过去,买书的钱凑齐了。下午,下课铃都没响完,我就胡乱收拾了书包,向书店奔去。不太了解我的人吃惊地望着我跑去的'方向,还以为我疯了呢,因为我平时都是把书包收拾的得整整齐齐的,才慢悠悠地走回家;了解我的人,一看就知道我的心又被课外书带走了,不由得摇头苦笑。

  我直奔书店,买了我梦寐以求的《格林童话》。我边走边看,不想撞到了何老师,她教育着我,我却心不在焉,一直盯着书。直到老师生气了,我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包。向家飞奔而去。我边跑边想,白雪公主真可怜,她吃了毒苹果,会不会醒不过来了,小矮人应该能救她吧,应该能。

  我回了家,连鞋也没换,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直到八点,我才换了鞋,做作业。就连做作业时,我也满脑子都是《格林童话》。

  我因书痴迷,我为书疯狂。我想,我这一生交得最正确的朋友就是书,这个最可靠的朋友。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27

  毛泽东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上小学开始,学会识字后,我就非常爱看书,一有空就看,常常忘记时间忘了吃饭,忘了做事情!到书店看到喜欢的书就不得不买,一买回家总喜欢一口气把它看完。我对书就是这么痴迷!

  一天,我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着新买的书,看得正入迷。忽然,在厨房正忙着煮饭的妈妈走了过来,温柔地说道:“宝贝,帮忙下去便利店买瓶酱油吧,我现在走不开。”我心不在焉地回答了一声:“OK!我马上去!”可说完后我却马上又沉入我的书世界中去了。结果过了半小时,妈妈回头看我还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上,于是声音高了几分贝,大声说道:“许妍婕,还不快去便利店!”一听这话我才反应过来,连忙放下书,飞奔似地往门外冲。快到便利店时,我放慢了脚步,边走边拼命地回忆:妈妈让我买一瓶什么?一瓶酱油?一瓶醋?还是一瓶蚝油?糟糕!我又忘了要买什么!我像一只没完成任务的小鸟,只能垂头丧气地往回走回家。妈妈一见我空手回来,就知道我又看书看得太入迷,只好无奈地说:“看书是好事,我不怪你,再下去一次,记住!是买酱油!”妈妈在我还没走出门时千叮嘱万叮嘱说是买酱油!我再次飞奔去了便利店成功地买回了酱油,像只快乐的'小鸟“飞”回家了!

  我看书时很痴迷,经常因为看书闹出了不少笑话,可家人每次都是一笑而过!因为读书是好事,家人和我都希望我能学到书中的知识而不断进步!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28

  这十三年来一直迷惑我的就是音乐,并且我也很喜欢音乐。

  音乐就像以为了解我心情的朋友,当我伤心时,只要听到它对我的安慰,我的情绪就稳定下来,每次都是它带我走进美妙声音的世界,享受最美好的一切,音乐有欢快的,悲伤的,纯真的,经典的`等等,可以随时以自己的心情来选择,而音乐也是一个魅力很大的朋友,只要它一出声,就能被它带动。

  每次我一听到它的声音,我的手脚就不知不觉地动起来,这也许是我和它的缘分,三四岁的时候我就喜欢听歌,并且在小学的时候我就很喜欢音乐课,直到六年级,我每次成绩都很优秀,现在我就像”吸毒”一样,对歌很以来,每天我都要与它相伴才行,不然我就觉得浑身不自在,这几天发生的一件事就可以看出:

  背景:电脑声卡坏了。

  平时我最经常使用电脑来听歌,今天电脑声卡出问题了,那我的歌就听不了了,我有点担心,要是听不着歌了,面对无声的电脑,我就只能沉默。

  第二天:

  我已经开始浑身不自在了,于是我上网查寻,说只要下载声卡驱动就行了,于是我下载了许多的驱动可都不行,我变得更焦躁了。

  姐姐给我带了mp3,我急忙拿了过来,开始听,听到它的声音,我瞬间觉得心旷神怡……

  我的脸也绽开了笑容,听到几天不见的朋友的声音这会儿也开心多了。

  音乐就这样让我着迷。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29

  最近,爸爸迷上了足球,只要有比赛,他必看。

  星期天吃饺子,家里没醋了,妈妈让爸爸去买醋。我们计划得挺好,等爸爸把醋买回来,饺子也就包好了,马上下锅煮。

  二十分钟过去了,爸爸没回来。半个小时过去了,爸爸还没回来。超市也不远啊,就在小区对面,怎么还不回来呢?我逐渐失去了耐心,一会儿站起来到门口张望,一会儿拿起本书想看也看不下去,一会儿坐在沙发上嘟哝几句。肚子都饥饿得无法忍耐了。

  我一点儿耐心也没有了,说了一声:“我去找爸爸!”就拉开门跑了出去,边走边分析:超市离家的距离顶多十五分钟就能回来,为啥爸爸一去不复返了呢?哦!我想到了,超市旁边有个体育馆,今天有球赛!一定是体育馆把爸爸“困”住了!

  我加快脚步直奔体育馆,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呐喊着:“快!挡球门!”“进球!耶!太棒了,拉开比分了!”没错,是我亲爱的爸爸,他聚精会神地看着比赛,时不时做出一个射门动作,显得十分可笑。“爸爸,爸爸!”我一连喊了数声,他都没听见。我走到他身边拽了拽他的衣服,他惊讶地问:“女儿,你怎么来了?”我气不打一处来:“全家等着你买的`醋呢。”爸爸突然醒悟似的张大了嘴巴:“醋?忘了!”“快去买吧!”我没好气地走了。

  回家后,等待爸爸的当然是妈妈的“暴风雨”,爸爸低着头,认错态度良好,可我看他的神情,分明在得意自己又看了一场球赛呢。

  这样的事情发生过好几次,你们说,我爸爸是不是对球赛太痴迷了?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30

  经不住美食诱惑,就是没有什么好下场。

  不称不知道,一称吓一跳。43kg这个刺眼的数值出现在我的眼前,我那不出一米五小低个儿竟与它搭配了起来,真是万万没想到。

  “你呀,都快超重了,快减肥吧。”听着妈妈的唠叨,低头看看我那圆鼓鼓的小肚子,在心中暗下决心,一定要让多余的脂肪尽快消失。

  极不忍心的把车锁了起来,每天跑步上下学,“牺牲”自己的零花钱,买一副羽毛球拍和一个篮球,每天晚上都挤出30分钟时间打篮球或羽毛球。

  经过我的努力,那脂肪终于和我的'汗珠一起消失了。正因为我减肥而不停地运动,所以我才痴迷于了运动。

  星期六,天空万里无云,一觉醒来,便想起了与朋友的约定——一起打篮球,兴奋地穿好球鞋,抱起篮球,便迈着大步奔向球场。看见他熟悉的身影,硝烟便弥漫开来。太阳悄悄爬上头顶,球场上那两个少年已汗流浃背,但还在开心地打着篮球。中午狼吞虎咽之后,便打开了老旧的电视,以前我连理都不理的体育频道,现在已是我的“常居地”。作业的最后一笔写完,我已迫不及待了,便使用激将法,和妈妈开始“战斗”,一起流汗。

  运动使我痴迷,他让我流汗,让我变得轻松,可以放松沉重的心情。

  如今,我已喜欢上了运动,痴迷上了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