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的作文500字

时间:2023-06-17 10:19:11 500字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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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我和的作文500字合集八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和的作文500字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我和的作文500字合集八篇

我和的作文500字 篇1

  在某一天早上,我正起床准备上班,我拿起一件放在床边的连身衣穿在身上。这件衣服可神奇了!它是由特殊材料制成,当你热的时候它自己就会变的冰凉,当你觉得自己有点冷的时候它就会变得非常的温暖。这件连身衣还自带了清洁功能,平时不用清洗它,它自己也可以保持干净。并且通过人类本身的心情,它会改变颜色。在悲伤的时候,它通过感应会变成蓝色。在你生气的`时候,它通过感应会变成红色。在你开心的时候,会变成让人心情愉悦的橙色。我慢慢的爬下了床,穿上了一双能够收集电能的鞋子,这双鞋能把我们在运动时所产生的动能转化为电能并且储存起来。

  这个时候,我看见窗外一台巨大的雷电收集车开了过去。这种车是拿来专门在户外收集雷电所产生的电能的。其实呢,我们国家还有许许多多固定的户外雷电收集器,它们修建在一些雷电的高发地带,别小看了这个发明,它可解决了我们国家绝大部分的电力需求。而且雷电还是清洁能源不会污染环境,可以持续利用。

  “叮零零”、“叮零零”,一阵铃声把我从睡梦中吵醒了过来。原来我只是做了一个梦,我梦中的创新发明可真神奇啊!这所有梦中的一切我都印象深刻并且历历在目。我通过这个神奇的梦,充分让我感受到高科技的运用会使我们人类的生活起到翻天覆地的大变化,并且它可以使我们人类的生活更加舒适、空气也变得更清新、环境自然也会变得更加干净。我通过这个神奇的梦,让我感受到科学知识的重要性,在将来的学习生涯中,我一定会更加努力的在课堂上认真学习,在课外生活时多多累积课外知识,让梦想早日变成为生活中的现实,

我和的作文500字 篇2

  书海无瀚,知识无穷。古人常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从中可见,古人对书可谓情有独钟。自古以来,书本就是人类的好友。早至孔夫子以书为伴,满腹经文,流芳百世。像名人爱读书的例子数不胜数,这不表明书在社会上起到非常重要的地位。

  从小妈妈就给我买了许多卡通书、故事书。我那时候对书一点兴趣也没有,经常把妈妈买的书当玩具来玩,书常常被我撕毁东一块西一块,没有一本完整的。妈妈每次见了就跟我说要怎么样爱护书,说了一大通道理后又帮我把书贴好,妈妈还把我的.第一本启蒙书也是被我撕得最烂,被妈妈补了最多的那本书至今还保存着,妈妈说这是我的成长历史见证。

  那个时候我还不识字,妈妈就每晚讲故事,还一字一字地念书给我听,我就津津有味地听着。习惯成自然,后来我有了一个习惯每天晚上都要看一下故事书。有一次,老师让我上台表演讲故事,我讲的十分动听,还用了许多比喻句、形容词,同学听得入迷了。老师还表扬了我,叫我再接再厉。看来我还要感谢这些故事书呢。

  二、三年级时,我的作业不好,不会用好词、好句,考试作文扣了很多分,又要重写,妈妈就给我买了两本书,一本是优秀作文另一本是好词、好句、好段大全。我十分喜欢它们,它让我作文水平提高了,老师还不断地表扬我。

  书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又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是全人类的营养品,它引导我们走进新生活,我们要把它当作朋友。

我和的作文500字 篇3

  说艺术和我的故事,可能三天三夜都写不完。

  接触过很多艺术,但二胡的艺术深深吸引着我。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曾经亲眼看见爷爷的弟弟拉二胡。那美妙的音乐,从他的指尖跳跃而出,涌出无数优美的音符。我幻想着穿着漂亮的礼服,手里拿着精致的`二胡,在舞台上演奏,台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就这样,我和二胡的故事开始了。

  我的二胡老师是我爷爷的弟弟。在学习二胡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两件事让我刻骨铭心。

  第一件事是我在学捏弦的时候,在学按第一根弦的时候,用力压了下去,没想到看着不锋利的弦,手就疼了,血止不住的流。老师只是扫了一眼:去医疗包,拿个创可贴,包扎一下,赶紧练。我做到了,责怪老师的冷酷无情。每当我往下压一步,就能感觉到似乎有一些液体从伤口里涌出来。终于,该休息了。我脱下了创可贴。伤口还在流血。疼!但是后面还要练,只好忍着不说了!

  第二件事是舞台表演前的一段时间!我很紧张。一首曲子我每天要练几十遍或者几百遍。每次练习都觉得很无力,手指很疼。为了给观众演奏一首美妙而完整的音乐,实现自我价值,我必须不断努力,忍受身心的痛苦!就是在那个时候,我意识到了音乐人的辛苦。真的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心血!最后到了演出现场,我很紧张。在表演中我终于战胜了自己,放松了自己。间接音乐从我的指尖跳下。演出结束时,观众中传来了我一直期待的雷鸣般的掌声。刹那间,我的内心感到无比的满足。

  艺术和我的故事让我明白:如果你愿意做一件事,你就会努力。你一定会有所收获的!

我和的作文500字 篇4

  俗话说的不错:“风月为益友,诗书是良友。”是啊,博览群书能使人智慧倍增,生活中缺少了书,就会变得枯燥乏味。

  书的丰富多彩,吸引了不少“书虫”,我也是“小书虫”,一有书就忘了整个世界,但爱书也会让我闹出许多笑话来。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在读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漂流记》,妈妈忽然说:“给你10元钱,去买1袋盐回来。”我漫不经心的答了句:“好。”过了大约十分钟,妈妈见我一动也不动,便怒气冲冲地说:“还不去,小心你小屁股!”我就一溜烟地奔向市场,一边嘀咕着:“1袋烟……?”我买完便飞快地跑回家,心想可以安心地看书了。没想到,妈妈k哭笑不得地说:“是盐呀!快去!”我又奔了出去。这回可算买对了,我又接着看书了。我倒了一杯水喝,一不小心,把水倒在了书上。“哎呦,怎么办呢?别急别急,慢慢想办法……”有了!上次看了一本书,说轻轻倒掉水,再放在冰箱的冷冻层里,就会干了!我就照着做了,两小时后,这本书完好无缺地展现在我的面前。这些自然是多看书的.益处啦!

  书,学到了它丰富的知识,就应该学以致用,我一读书,就完全陶醉在书中,忘了一切,就仿佛自己是书中的某一个角色。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们彼此交流。

我和的作文500字 篇5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的长生果。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在书中汲取精华,领悟人生的真谛。我也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迷。

  记得三岁时,第一次和书遇见也是一种缘分。在一次抽奖中,我居然抽到了一本书。虽说,我当时并不认识一个字,但由于好奇还是忍不住翻开了它,当时我就被书中花花绿绿的插图吸引了。这就是我和书的第一次奇遇。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读书认字,也开始和书相识,相知,并成了好朋友。我从书的口中认识了不少的好朋友,有宁死不屈的刘胡兰;有着钢铁般毅力的保尔·柯察金;有多愁善感而又才华横溢的林黛玉;美丽而善良的白雪公主;迷恋昆虫的法布尔;琴艺高超而又极富同情心的贝多芬……

  书带我穿越时空和另外一个人谈话,书使我认识了不少的人和物,书让我懂得了真善美的真谛。

  在不知不觉中,我慢慢长大,书也让我受益匪浅。在课堂上,我总是能够及时的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在考场上,写作文,我总是能妙笔生花,下笔如有神;在课余,和别人闲聊时,我总能出口成章,妙语连珠……

  在不知不觉中,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我伤心时,灰灰的瘦瘦的丑小鸭会来安慰我;在我遇到挫折时,身残志坚的保尔·柯察金会用他的'经历来告诉我,要微笑着面对挫折;在我失败后多次想要放弃时,书又挺身而出告诉我,爱迪生发明了电灯,却失败了不知有多少次……

  书让我懂得了即使我是一棵小草,我也是最绿的那棵;书让我懂得了“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书更让我懂得了人世的真谛。书是我的朋友,我的家人,更是我心灵自由驰骋的疆场!

我和的作文500字 篇6

  诗词,是从小到大诵读着的;诗意,却是读多了才隐约触到的。有的诗,讲述着人的生活;有的人,把生活过成了诗。

  我和它的一切,源于一次邂逅。正当汉风步入潮流,在各大社交软件逐渐露面时,朋友尝试着入手汉服,来征求我的建议。这是我第一次正式地与它见面。

  这一件,薄纱轻逸,浅色绝俗,那一件,隐入夜色,沉稳素雅。一件件衣,一桩桩事。衣经过那事,事记在那衣。虽然其中有着现代设计的眼光,然而,一套汉服记忆着一个人、记忆着一种风骨。

  我终是按捺不住,也跟着挑选一件。假期闲来无事,叫上朋友逛逛步行街,约定一起穿汉服。漫步着,闲散着。夹在城市高楼之中的老建筑,没有玻璃幕墙反射的光泽,只有岁月的划痕,还有包子铺前的袅袅白烟。迎面而来的,是同样汉服出街的两个女孩。遇见“同袍”的惊喜,也许只有亲身体会才有所感触。

  出了店家,还能依稀记得店员的闲谈,“我最近经常看到穿着汉服的女孩子,成双成对的。这种衣服还挺好看,回去问问女儿喜不喜欢”嘴角总是不自觉地上扬。我为华夏人,身着华夏衣,这样的自豪油然心生。

  汉服,是汉文化的体现,也同样附着诗意的.汉精神包容。

  汉,经历了千年沉淀,改朝换代也不乏不同的少数民族政权。若说汉是空白的调色盘,那么各异的文化便是多姿的颜料,它们不断融合、不断改变,最终调出的色调朴素柔和,有如云舒霞卷。

  “晨曦惊扰了陌上新桑/风卷起庭前落花穿过回廊/浓墨追逐着情绪流淌/染我素衣白裳”诗意,渗透到了流行歌曲,动人音律,口口传唱。还能说,这不是汉元素的魅力?

  我与汉,相遇,相知。

我和的作文500字 篇7

  陶笛是我的爱好。也许我天生就有一种命运的成分与之同在。可能三天三夜都讲不完吧。现在,我来说说吧!

  三年前的一天,我和父母正在家里吃饭,突然一段悠扬的音乐飘进了我的耳朵。我立刻放下筷子,竖起耳朵仔细听着。我带着妈妈,跟着音乐走,找到了兴趣班。我非常高兴,心想:这就是陶笛的声音。如果我能演陶笛,我就能在元旦和各种场合表演!所以我让我妈妈给我报陶笛班。我妈打不过我,就答应了。

  终于,我开始上课了。我学到的第一件事是六洞陶笛。我接过来仔细看了看。我发现前面有四个孔,后面有两个孔,还有一个出风口。老师告诉我吹的时候会嘟嘟响。我想吹,但是没有声音。我又用力吹了一下,给了我很大的震撼。然后老师让我练音阶。

  但是吹了一会儿,就有口水从出风口出来了。老师说很正常,我要多练习。

  慢慢的,我熟悉了六孔陶笛音阶,可以练习音乐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很高兴。我想:终于可以练音乐了。毕竟这是我的梦想。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学习,掌握了一些简单的音乐,比如《小星星》,《找朋友》,《粉刷匠》。最后,我可以换成12洞的陶笛。

  在回顾六洞陶笛的最后一天,不幸的.事情发生了:我不小心没能稳住它,六洞陶笛断成了两半。老师蹲下来看了看,抬头认真的对我说:这是一堂课,你要学会保护自己的音乐小精灵!

  因此,当我在学习十二孔陶笛时,我用手指牢牢地握住它,或者把它系在脖子上。

  三年后,我学了很多歌,换了顶级陶笛!每当有机会在新年晚会或儿童节演出,我都会上台。这是我和艺术的故事,我会继续努力,继续成长!

我和的作文500字 篇8

  我有一个神仙似的发小——家怡。名如其人,她是我心中的偶像!值得抱大腿的学霸!哈哈,任凭这一点,我都能骄傲好久:你看!我家发小多厉害!

  家怡脸上带有一丝丝的婴儿肥,脸蛋红扑扑的`,留着短发,笑起来落落大方,实在惹人喜欢,举止间都透露着成熟的气息。当然,她在我面前也会显得很幼稚,记得一次放学回家,我和家怡聊着聊着,突然起了争执,谁也说不过谁,眼睛一红,竟在车上打起了架来!坐在旁边的思瑞事后接受采访时说道:“震惊,十分的震惊,他们两个突然就打起架来了”我和家怡面露凶狠,手都抓着对方的头发,狠狠的揪着,双方都疼的龇牙咧嘴,但就是不肯放手。“你先放!”“有本事你先!”“哈?就不!”仿佛今天,非得拼个你死我活似的。我疼的都快哭出来了,听着身旁思瑞的劝解,我越加生气了,我仿佛能看见我头顶上被揪的,乱蓬蓬的头发:哼,明明是他先招惹我的!我偏不放!眼前的家怡,也摆了一副不怎么好的脸色,他绝对和我想的一样!:哼,他先放手,我再放!

  不过,通过思瑞的劝解,我们总算是放了手,不过谁也不理谁,仿佛赌气一般,思瑞夹在我们中间,小心翼翼的提出了一个话题:“额...你们知道**吗?”我和家怡眼睛一亮,异口同声的说:“啊啊我知道!”

  我和家怡相视一笑——和好了!是不是很不可思议?但我们的相处方式就是这样,俗话说得好:打是亲,骂是爱,这点在我们俩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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