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高一优秀作文

时间:2022-07-01 09:31:24 高中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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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喜欢的高一优秀作文

  内容简介:那个有着丰饶梦想的岁月,即使一穷二白,却也是“富有”的。――题记回想起自己的青春岁月,毫无疑问,是卑... 如果觉得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精选喜欢的高一优秀作文

  本文《精选喜欢的高一优秀作文》由作文网小编推荐,供大家学习参考!

  第一篇:如果喜欢,便可以拥有(高一作文)

  那个有着丰饶梦想的岁月,即使一穷二白,却也是“富有”的。

  ――题记

  回想起自己的青春岁月,毫无疑问,是卑微的,以至于陪伴自己的,只有无助。对于之韵来说,在这个陌生的,没有亲人的城市里,除了独自拭泪,别无他法。而当第二天早晨,阳光照耀这个城市的时候,之韵又要像打不死的“小强”一样,昂首出门,那时候的生活,的确很苦。

  倘若说起人生遗憾,之韵有两件事:一是没有完成学业;二是觉得自己没有少女时代。

  之韵仅仅读完了小学,之后,父母便不让她继续上学了,原因很简单:家里没钱供她读书了。往往人生的很多选择权都不在自己手中,所以之韵只能听从父母的话,去外地打工。

  同时,远离家乡,自己独自谋生,必须在一夜之间迅速老成,因为不论处境如何,生活是自己的。她要为自己负责,之韵自然也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向别人撒娇。对之韵而言,那没有任何意义!

  之韵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现在庸庸碌碌的,就是在为生活而生活!日复一日的时光,之韵早已厌倦,她感觉,自己就是在“混”人生。之韵体会不到快乐,感受不到热情。

  有一天晚上,之韵躺在床上,莫名地哭了,想到了自己无趣的人生:现在自己在打工,同龄女孩在学习奋斗;以后自己在打工,可能别人已经完成自己的梦想!别人在不停地进步,自己却是在原地踏步。

  梦想?对之韵来说,她的梦想是什么?对了,之韵想起来,在小学的时候,一开始接触英语,就觉得那太棒了!甚至有一种神圣感!那么之韵的梦想,就是做一名翻译官,她喜欢那种,在中文和英文之间穿梭的感觉。呵!多棒的梦想,不过,对之韵来说,早已化为乌有……

  但之韵又在想:“不上学?又怎样?我只是喜欢英语,喜欢文化!为什么要放弃?”是啊,对之韵来说,她习惯了现在的处境,但并不愿意就此止步。于是,之韵买了好多英语的书籍,每天工作完之后,拖着疲惫的身子,仍怀有一颗热爱的心,去学习。

  渐渐地,之韵开始学习更多的书籍,只想让自己成为一个为快乐而生活的人。周边的人却说:“都不上学了,还读什么书啊?有什么用?浪费时间!”但之韵并不这么觉得,她认为,一个人哪怕不是在学校里,但学习的东西越多,对人生的看法也就有了更好的诠释,前方的路更加光明!

  几年后,之韵的工作仍是打工,但她可以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虽然并没有什么用。而且,之韵觉得,她可以坦然面对自己的现状和自己的心。以后的时间,将不再恐惧。

  因为喜欢,才会追求。而这其中最大的好处,你将拥有一份力量――奋进。

  纵使无法选择,但却可以微笑。

  ――后记

  第二篇:我喜欢的TFBOYS(高一作文)

  这不仅仅是六个字母,在我心里更是一幅美丽的图画。

  你是我生命里的光,认识你日子突然就不一样;你是我十几岁的王,从那天起我们说好好几个十年也不背弃。我喜欢蓝色,因为我记得你说过蓝色是你的幸运色,每天我都会把蓝色的东西带在身上,希望你可以一直幸运下去。那个要长到180cm的你总是那么出类拔萃,像太阳一样温暖着我。“河流不再笑着流淌,花也不再香,我们唯一学会的面对,竟然是遗忘。”这就是你自己写的一首歌《树读》,为什么你总是这么优秀,优秀的让我措不及防。今年你应该是要读大学了吧!就要离开重庆了,虽然有点感伤,但更多的还是对你的祝福。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俊凯,但愿你可以在未来依然如此优秀。去到北电的你更要脱颖而出,因为你一直是那个在人群里最闪耀的星星。”

  还记得吗?你在生日会的时候说想去蹦极,或许这是你最想尝试的事情。我也知道很多人不支持你,说你无不正业,但你却用实力证明了自己。和你一起成为训练生的有那么多人,但唯一坚持下来的就只有你一个。这就是你,那个在压韧带的时候忍着痛也要笑出来的你,那个明知道自己怕晕却还要去尝试的你,那你有低血糖需要每天吃巧克力来补充能量的你。天边有一道光洒下来,忍不住的小期待,因为爱。我说过的,从开始到未来只为王俊凯。你还有几个月就17了吧,也不知道这一次你的生日会会是什么样子的,前年的“星空游乐园“、去年的“启航”。今年你一定要打开那个时光胶囊,看看我们送给你的话,这是你最好的成长经历。看着你从一个14岁还未涉事的小孩,长成现在这样一个要经历潮起潮落的少年。看着你从凯宝到大哥再到凯皇的变化。有一句话一直想对你说:“你在《长城》里演的那个皇帝真的好可爱。”

  还记得那个夏季,错点《洋葱》MV,一点一滴心里,变成如今我有笑有泪的光阴。听说你去了联合国,听说你是中国第一个少年代表,我是真的很开心。当然,这么优秀的你又怎么会让我失望呢。你会弹钢琴,会打架子鼓,会写歌,会编曲……都说你的眼里有星星,看什么都是那么闪闪发光。因为遇见你,似乎一切就注定了。你和我似乎同时喜欢绿色,你说那是青春的颜色。我喜欢你生日会上那片绿海,更喜欢生日会上那个唱《mysummer》的少年。你是《爵迹》最厉害的角色,天地上下最厉害的白银祭司。能驾驭酷炫牛仔,能掌握萌系精灵,那么还有什么是你无法做到的呢?在我心里你就是神一样的存在,因为你太变化多端。“那个芝麻馅的汤圆头目,我永远不会吃掉你。因为这一颗汤圆,寄托了我太多的梦想和期望。”做最好的我们,但我却更希望你的每一天都是最精彩的。

  你的手指落在了那黑白键上,弹出那动人的乐章。为什么你这么多才多艺?有无数的人在背后说你,否认你,但你却用你的实际行动证明你自己。我曾经说过,就算有一天全世界的人都讽刺你,我也会一直如初的支持你。薄荷音的少年,我心中的王子。茫茫人海中遇见你,好像阳光照进心底,你是我人生重要意义,我怎能把你忘记。你说过“十年之后大家所看到的一样王源一定和十年前的王源不一样。”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是说你会变得很优秀。

  公子颜如玉,陌上世无双。喜欢你那种和兰花一样高洁的性格;喜欢你如谦谦君子。一口让人听了手足无措的塑料音,外表高冷慢热,其实疯起来自己都不认识自己。红色是你的幸运色,那种热血澎湃的颜色。你玩狼人杀当狼人要隐藏自己的时候会结巴,嗯!我的世界我的光,那就是你了。遥远而无法触及。短短的几句话根本无法评价你。因为少年屈原优秀的让人难以忘记。

  十年之约,我一直都在这里陪着你们。

  第三篇: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高一作文)

  终不会忘怀,那些让我们觉得轻松的人。

  ――题记

  “好烦啊!!!”夏薇独自一人,坐在学校寝室楼的楼道里,莫名地伤感着。刚刚才知道,父母又吵了一架,其实对夏薇来说,也是习惯了,因为自己的成长过程中,父母无休止的争吵,早就让夏薇抱有无所谓的态度了。但还是隐隐有些担心……

  夏薇现在刚到高中上学,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家,没有亲人的陪伴,自己还有些内向,不喜欢和别人打交道,便习惯了孤独……不!这么说并不是很准确的――夏薇在学校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叫李阳,和自己是初中同学,现在又考进了同一所高中。夏薇总是将自己的伤心事告诉李阳,也许是为了宣泄,或者,是这么长时间以来,习惯这么做了罢。

  夏薇又不自觉地给李阳打了电话,尽管当时已经晚上九点了。

  “喂?李阳,我觉得不怎么高兴,你陪我走走吧?”夏薇不好意思地问着,心里又很紧张,害怕李阳会不会拒绝。

  “可以,老地方,我们还去操场吧!”

  夏薇觉得很诧异,但也是意料之中的,和以前一样,李阳答应地总是这么爽快!

  夏薇去寝室拿起了外套,就向楼下走去,等到了操场时,李阳在那里来回踱步,似乎等了有一会儿罢。

  李阳看见了夏薇,走了过去,说:“你这是不怕冷吗?手里拿个外套,也不穿上?”夏薇这才感觉到,风吹过来时的寒冷。笑了笑后便将外套穿上了。两人一起绕着操场走着。

  “说吧!这次又怎么了?”

  夏薇一想到父母吵架的事,便忍不住低下头哭了起来,哭得很谨慎,没有抽泣的声音,只是沉默着。夏薇哭得很放心,周边的灰暗,可以完美地掩饰自己的狼狈样。但李阳总是那样了解夏薇……

  “哭吧!我陪着你!没事的,凡事总会过去的!”

  在微弱的月光下,夏薇抬起头看看李阳,觉得是那样欣慰与感动!走了一会儿,两人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来,当夏薇认为自己没有眼泪去表达自己的心绪时,便向李阳倾诉自己的伤心事。说罢,又不自觉地落下了眼泪。

  “你父母吵架,肯定有什么纠葛!你不在他们身边,也没什么办法啊!更何况,你说你父母以前也吵架,最后不都和好了吗?所以你别担心了,这次肯定没事的!”

  夏薇觉得,李阳真是一剂良药,短短几句话,便让自己豁然开朗,又笑了起来。

  “好了,不早了,明天还要上课,我们回去吧!”

  李阳把夏薇送到寝室楼下,又对夏薇说:“没事的!你也别难过了,早点睡吧,我先走了啊!”

  看着李阳渐行渐远的身影,夏薇怔在那里,好半天没缓过神来,好像在思考一个问题,一个自己无法言说的问题。

  当夏薇回到寝室,躺在床上,仍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这次的忧愁,却不是因为父母的矛盾,而是自己内心的纠结。有一瞬间,夏薇的脑子,闪过一个自己都恐惧的念头――自己是不是喜欢他?带着这样的纠结,夏薇沉沉地睡去了……

  但夏薇将这份自认为是“喜欢”的情感,深深地埋在自己的心中,仍和以前一样,时不时地向李阳倾诉。而李阳呢,总是做一些令夏薇感动得要死的事,印象深刻的一次:夏薇对李阳随口一提,自己想要一个小电扇,但学校没有卖的啊!结果,李阳竟然翘课,跑到学校外面,为夏薇买电扇。最后还挨了处分。夏薇为此特别愧疚,也一直把那个电视当做宝贝,隔三差五地擦一擦。由此才觉得心安罢。

  高二的时候,李阳带着一个女孩去见夏薇,竟对夏薇说:“这是我对象,哈哈!”夏薇当时就呆住了,心里特别难受,嗓子有些哽咽,很想哭,但还是忍住了。微笑着说:“你好,我是夏薇……”

  “你好,我是杨静,就是李阳的对象。”

  “对象”这两个字,就像一把刀刃一样,插在夏薇的心上,但还要继续用微笑掩饰的悲伤,让自己显得体面。三人坐在一起聊了会儿天,在那期间,夏薇有刻意地注视杨静,心里觉得:“倒也难怪,杨静长得可真漂亮!和李阳很“般配”啊!”

  之后有一次,有几个要好的朋友邀请夏薇去参加一个聚会,当夏薇去的时候,就后悔了――李阳和杨静居然也在那里!夏薇叹了一口气,觉得特别不爽!自己也十分反常,拼命地吃东西!也说不上来,自己是伤心,还是愤怒。或许,自己将只是李阳身边的小插曲罢了。在那天晚上,夏薇抱着那个小电扇,一直哭着,却也觉得,生命中,印象再深刻的人,经过时间的流逝,也会渐渐成为一个过客吧,就像――自己一样。

  从那之后,夏薇倾诉的人,不再是李阳,而是自己的内心。终是患得患失的,夏薇也能很好地将精力放在学习上吧,优秀的学习成绩,仍不足以覆盖自己曾经的阴影,但也是一份安慰。有时候,夏薇看着转动的小电扇,也学会释怀了,夏薇告诉自己:“自己第一个喜欢的人是李阳,而这一点,他不需要知道!只希望,以后的时光,一切安好!”

  青春期时的情感之叶,总在慢慢变绿。

  ――后记

  第四篇:其实,他并没有那么喜欢你(高一作文)

  容易被一点点小事感动的人,通常内心都是孤独的。有时候,别人只是习惯了对任何人温暖。你却当成了那是对你的独一无二,有时候别人只是为了达到想要的某种目的,而你却把小小的一件事变成了感动。把他的某一次温暖当成了爱。最后才发现,那只是习惯而已。并非爱情更不只对你一个人才有的表现。

  内心孤独的人,总是很容易被某一个人一个不顾一切的瞬间感动。总以为那就是对自己的爱重,那就是喜欢自己的表现。到最后才发现,那只是那个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已。就像你可能是一次有口无心的伤害而我每次都是认真的难过,衣服寄错了扣子我们总是到最后才发现。他不是那个对的人,可我最后才明白。

  当我说出我要出门很久才回来以后,他的举动既惊讶又错愕。远在广州的他竟然抛下所有工作出现在我面前,这种经历在我生命里从来没出现过。那时候我震撼着感动着,因为可能我是随口一说他却当了真。所以决定放下一贯固执的观念迁就他的工作性质只是因为感动,但是感动并不是爱。我以为即使不爱他只要他对我好就可以感情是可以培养的,与其爱的痛苦不如选择被爱。谁说没感情的人不可以共度余生,后来才发现不爱就是不爱骗得了自己也骗不了心。

  于是,中午吃饭的时候我被冷落在一旁而他依然能够气定神闲的吃饭的时候。心里最后的一丝精神支柱也彻底断裂,我还是错了。不该那么草率那时候才真正明白其实他并不喜欢我,或许他只是缺一个女伴。而我,刚好是女的符合他的条件其实那个人是不是我对他来说无关紧要。那个被我视为感动的一次不顾一切不过是一时心血来潮的错觉,或许是因为他不曾遇到下一个月亮只好将就了我这颗暗淡无光的星星。

  有空就想起你没空就撂一边的人,你对他来说只是无聊时的聊友。半夜无聊了一个电话让你陪他聊到天亮的人只是闲得无聊找你打发时间,而你接到电话通常会很开心。因为你觉得他这么晚还找你肯定是想你了,可是之后才发现其实他只是除了你无人可以找。

  最后,当你听到曾经他对你说过的话依然可以对别人倒背如流。牵过你的手转身也可以和别人十指紧扣,才恍然明白其实他并没有你以为的那么喜欢你。就像他是你的不可或缺,而你,只是他的可有可无。

  当他对你说过的话,依然用来哄别人。牵过你的手,转身可以牵着别人谈笑风生。你才恍然,他其实并没有你以为的那么喜欢你。所谓温暖只是习惯,所谓冲动不过是心血来潮。

  第五篇:我瞒着所有人,还是喜欢你(高一作文)

  那是他在大学时遇见的第一个女孩,也是最后舍不得告别的一个人。上大学了,他的性格依旧那么的孤僻,不爱和别人接触,同宿舍的几个男生心地还不错,经常还会和他闲聊几句。他经常一个人坐在校园间的一棵大树下看书,那是他最闲暇的时候,不用和别人接触,只有安静陪伴着自己。

  突然,一个女孩闯入了他的视野,女孩那双似水的眼睛让他久久没有离开眼睛,是个很有气质,很漂亮的女孩。“你好,你经常来这里吗?”女孩开口问着。他没有回答,“我打扰你了吗?真对不起啊”女孩开口解释着,露出了非常抱歉的表情。他看着她模样,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没事的,我经常来”这是他第一次和女孩子搭话,难免有点紧张。“哦,还以为你生气了”女孩笑颜如花。散开了他心里的所有的情绪,“我,,没有”他似乎有点腼腆。“你真可爱啊”女孩笑了笑,坐在他的身边。他的脸红了起来,头低了下来,这是他第一次被女孩夸。“我们交个朋友吧,反正见面就是个缘分”女孩兴奋的说。他久久不能晃过神来,第一次有人和他做朋友,“好”他激动的说出这个字。回到宿舍后,他还是久久不能释怀,这是他交到的第一个女性的朋友,他心里不知道这是什么情绪,很是温暖。久而久之,他和女孩渐渐成为了好朋友,一种不知名的情绪在他的心地里蔓延,他想一直看见她,他想这就是喜欢吧。

  那天下雨了,倾盆大雨泼洒着大地,空气中透露着一股股热气,他看到了没有带伞的女孩,想过去送她回去,但是他过去的时候,却看到另外一个男生撑着伞走像她,女孩似乎笑的很幸福,和另外一个男生肩并肩的从他身边走过,他的心中刺痛了一下,难受极了。回到了宿舍,就听见了舍友们讨论起了八卦,似乎就是那个女孩的八卦,说女孩已经有了男朋友,男孩默默的听着一切,苦笑了笑,原来还是自己自作多情了啊。天气微凉,女孩穿了件薄薄的衣服,让她冷的瑟瑟发抖,他还是不忍心看见她这样,于是把外套披在了她身上,她看着他笑了笑,“谢谢你啊,可是不用了,我男朋友会送来外套的。”他苦笑了笑,心里不是滋味,讪讪的收回了自己的外套,舍友看到了便问他是不是喜欢上了女孩,他摇摇头,就算我喜欢,也不能喜欢了吧。

  年华渐渐流逝,他毕业了,女孩也毕业了,毕业那天,女孩依旧笑颜如花,“再见,我要去别的地方了”她淡淡的说道,这仅仅是作为朋友的一种告别罢了。“再见”他说着说着,眼泪却掉了下来,看着她离开的背影,心里似乎被揪成了一团,很难受,舍不得,还是舍不得,明明那么喜欢,错过了还是错过了。我瞒着所有的人,我还是那么的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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