癖为话题作文(精选25篇)
相信大家在学习、工作中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尤其是在写作中有着很重要地位的话题作文,话题作文具有相关性的特点,即话题作文必须与话题相关。那么话题作文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癖为话题作文(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癖为话题作文 1
我的老妈很爱干净,如果家里有一点点脏,或者是有一点点灰尘,她都要打扫得干干净净,如果没有干净的话,连饭都会忘了吃,像是得了“洁癖症”。
上个星期六,我们家来了好多客人,客人走了后,家里到处乱七八糟,于是我们就开始大扫除。我拿起扫把开始认真干起来了,扫呀扫呀,终于把地扫干净了。可是妈妈一看,脸上的.笑容忽然没了,皱了皱眉头说:“你看看你,扫得那么不认真,这个角落的灰尘还没扫到呢!”我又扫了扫,扫完后,妈妈又看了看,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妈妈开始拖地了,拖地速度非常快,左拖拖右拖拖,连一个角落一点点的灰尘都不放过,我都看呆了。拖完了地,雪白的地面就像一面镜子,真是太厉害了!
还有上一次,美术课上完了。一回到家,妈妈看见我身上雪白雪白的衣服变成了五颜六色的花衣服,就大骂起来:“你这是怎么回事呀?你看看身上的白衣服,变成什么样了,怎么这么不小心呀?你是画在白纸上还是画在衣服上啊?”听了妈妈的话,我慢慢地低下了头,妈妈帮我洗衣服了,我也在旁边看着。她用力擦着肥皂,拿起刷子“唰唰唰”地刷着,许多泡泡漫天飞舞。不一会儿,衣服洗完了,一看,啊!洗得可真够干净的,一点点颜色都没有留下,就像刚买的新衣服一样。妈妈擦了一把汗,然后把衣服晾好,洗了手,就去做晚饭了。
妈妈虽然得了“洁癖”症,但她把我弄得也有“洁癖”症了,可是我依然非常开心。
癖为话题作文 2
老爸是一家之主,他个子不高,留着短头。表情上挺严肃的,但他胆子比较小,也特别爱干净。
说他胆子小,小的让人难以置信。记得八月的一天,我和他去逛公园,坐在长椅上休息,他就一直盯着下面看,我问他看什么,只见他小心翼翼的说:“看看是否有虫子”,我无奈地笑了笑。一阵风吹过,只听见老爸一声大叫:“虫子”!只见他从长椅上像弹簧似得跳了起来,跑了老远。原来一只大约一厘米长的小虫,被风从树上吹落到我们坐的长椅上。我看着他忍不住笑起来。过来好一会,他才回来。我逗他说:“肩上还有一只”,又听见他一声大叫,竟然跳起了蒙古抖肩舞,真是笑得我前仰后合,眼泪都出来了。
老爸还很讲卫生,穿的衣服从来没有一个污点,皮鞋也始终保持的特别亮。他还经常监督我的卫生,每天放学都得围着我转一圈,看看衣服有没有脏。要是有一点点饭渍或泥土什么的,就立刻叫我换掉。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们一家人津津有味的在吃饭,刚吃了一会,只见老爸突然间扬起眉毛,生气地喊道:“谁的'头发”?,就用福尔摩斯的眼神看着我们。我和妈妈都不做声,继续吃饭。老爸干脆把筷子一放不吃了。唉!真是无语了。
你们说,我的老爸是不是有很多怪癖!
癖为话题作文 3
我姐姐有洁癖。有一次,爸爸在卧室里不小心打了个大喷嚏,姐姐就逃离了卧室。
我还发现,她从来都不穿凉鞋,因为她怕灰尘弄到她脚上。她也从不光脚踩在家里的地板上。
还有一次,吃饭的时候,我的手不小心碰到了一片菜叶,姐姐大发雷霆说:“干嘛呀,这盘菜我不吃了!”开始我觉得姐姐说的只是气话,后来姐姐真的`不吃那盘菜了。
有洁癖的姐姐真是让我无可奈何。
癖为话题作文 4
每人都有一些小癖好,有的会成为笑点,有的令人作呕,有的则很欠扁,我是属于第三种类型的。
我的小癖好是发现地上有东西都要踩几脚,如果是笔还要滚几下。
有一次,我的脚碰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我低头一看,呵呵,是支笔,我毫不犹豫地踩了上去老师让我们写数学题,我发现笔不见了,在哪里,快出来啊,老师向我逼近了,笔仙啊,玩捉迷藏也要看场合呀,这可是性命攸关的时刻啊,咦,在我手忙脚乱地找笔时,老师却又回到了讲台,呼危机解除了。
笔在哪呢,桌子上找不到,难道在地上,我弯下腰,咦,这支被我踩过的笔,怎么有些眼熟,啊,就是它,我的笔!刚才我踩笔踩得乐哈哈,这会儿都快哭了。我的眼睛是瞎了吗?呵,果然应了一句古话:害人终害己。
我伤心地捡起那只伤痕累累的'笔,擦掉上面的灰尘,写起那道数学题。
还有一次,同桌最心爱的笔滚到了我的脚下,嘿嘿,我的小癖好又犯了,爽快地一脚踩上去,还边踩边碾,向前向后,整支笔都在我的脚下滚来滚去。不过才滚了几下子,同桌就把我脚踹开虽然为时已晚,笔已经都是灰。
同桌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巾,先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才擦起来,上课时,她不敢轻举妄动,可一下课,就来“报仇雪恨”了,挥着拳头追着我跑。我哪跑的过她啊,她使出大招“排山倒海”和“排山再倒海”差点把我打休克,幸好我的上课铃兄弟救了我,同桌气终于消完了,我终于不用再受折磨了。
我的小癖好很欠打吧,千万不要把笔放我桌子下哦,不然你的笔就要被我“脱胎换骨”喽。
癖为话题作文 5
在我奶奶家,有一只黄白色的狗,名叫“豆豆”,它毛茸茸的,头又大又圆,黑色的眼睛,似乎是两颗滚圆滚圆的黑珠子,眼睛下面有一个小鼻子,鼻子虽小,但是很灵敏,它能准确的`搜索食物在什么地方。
今天我就来讲一讲豆豆的三个“怪癖”。
它的第一个怪癖藏在吃饭中:豆豆吃饭时喜欢把饭菜给弄翻在地上,豆豆要用灵敏的鼻子一闻,好像在鉴定菜饭是否有毒似的,等确定完毕,它才肯放心吃。它的第二个怪癖是什么呢?原来它特别喜欢追车子:记得有一次,我要回自己家了,我坐上车,车子就启动了,豆豆看见了,马上追了上来,我们坐在车上都没发现,结果,我刚到家下了车,发现豆豆在车尾,我觉得太不可思议了。第三个怪癖最让我哭笑不得,那就是它特别喜欢叼鞋。有一回,我的好朋友杨可叫我出去玩,我开心地答应着,急忙找我的鞋,可是我的鞋不见了,我把整个鞋架都找遍了,还是找不到,当我急的像热锅里的蚂蚁团团转时,豆豆慢悠悠地从狗窝里爬出来,嘴里叼着我的鞋,摇着尾巴,好像在说:小主人,你的鞋在我这呢!
这就是豆豆,一只既可爱又调皮的小狗,虽然它有很多怪癖,但是我爱我的豆豆,它给我的童年增添了许多色彩!
癖为话题作文 6
生命的质量需要锤炼,而锤炼的最好方式就是阅读。
我喜欢去人民路的新岛咖啡厅,一个人在慵懒的午后找一个靠窗口的位置坐下,点一杯浓郁的卡布基诺,伴随着雨淋水流悦耳的声音,我与一本名著邂逅了,当白色的泡沫缓缓注入口中时,我与书中的主角一起进入故事情节。安静地不带一丝声响,慢慢体味着一句句话语,咀嚼着作家深藏其间的.良苦用心。完全忘记了时间的存在,忽略了自己所存在的空间,天地仿佛浑然一体,而我只是那书海中的一条小鱼,自由自在地遨游于其间。
我也喜欢在星期天上午,悠闲地打开窗户,迎着清晨的缕缕阳光,点上薰香,让浓浓的香味在整个房间里弥漫开来,打开人文读本的扉页,在贝多芬的《田园》交响曲营造的情境下,潜心感受书中的字字句句。这些读本能把辽阔的空间和漫长的时间展示给我,能把一切高贵生命早已飘散的信号传递给我,能把无数的智慧和美好对比着愚昧和丑陋一起呈现给我。它足以帮助我去抵制丑恶,改造贫瘠,远离轻浮,获得古典美和现代美,从而更好地改造自己,就在这与书的恋爱中,我发现我正一天天长大。
还有一件很有趣的事我忍不住想说。临近期末考试时,我疯狂地迷上了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当然,父母是不允许我看的,所以我就一个人偷偷打着手电筒躲在被窝里阅读。有一风吹草动,我就赶紧趴下,关电筒,装睡。这一切皆在三秒内完成。因此,爸妈从未发现过,两周后,我如愿以偿地读完了《简爱》。可是,我也因此花费了许多的电池钱,得了腰酸背痛之症。但我也练就了一身能一边沉溺于阅读,一边紧紧盯防父母检查的好本领。这件事终究还是被父母知道了,虽然我挨了不少批,但我对读书的热爱仍如冬天里的一把火。
在人的记忆的长夜里,曾经有过许多盏明亮的神灯,给过我们温暖、光明、幻想,还有智慧和力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精神世界的一次次蜕变,我们已经记不清当时的感觉了。唯有读书,才能又让我们找回那种感觉,体会到人生的快乐。
癖为话题作文 7
朋友,你知道我的课余爱好是什么?是的,一看题目就知晓了—喜爱篆刻,而且已经酷爱成癖。也许有人会说:八十年代的青年人玩弄古蜚,不是有点老气横秋吗?不,篆刻是我国古老的、独特的、优秀的传统艺术,是中华民族艺术宝库中一孩璀璨的明珠,是祖国宝贵的文化遗产。它出现于春秋时代,与书法、绘画有同样悠久的历史,一直为我国人民所喜爱,并有很大的实用价值。篆刻在国际上也素享盛誉,不少外国友人十分喜爱。我们炎黄子孙应继承和发展这种“国宝”。
如果你有雅兴,请到我家来鉴赏。请看,那书架上有《篆刻学》,床头上摆着《篆刻浅谈,和《书法》,我还会捧出心爱的印章给你看。噢,千万别把它们弄坏了,你还会看到写字台上一个精致的本子。扉页正中印着我精心篆刻的四个大字‘印谱集锦”,里面贴着各种各样的印谱,都是我广罗博集来的。我家订阅的报刊.只要上面有印谱,我便剪下收集起来,从不放过.有的同学打趣地对我说:‘你家的报刊有不开小窗口的吗?’有时,我看到别人的包书皮上有一方印谱,便马上从家中取来年画交换。我已经搜集了近千张,它的数目将不断地增加呢!
“印谱集锦’里有不少是篆刻名家的作品。比如:开宗立派文彭的,浙派著名‘西冷八家’的,三百石印富翁’齐白石的等等。每当紧张的学习使我感到疲倦时,我便顺手翻开“集锦”,欣赏这些美的结晶,瞧,这两枚印章,’笔画细而坚韧,清俊高雅,朱文的.象金丝,白文的若银线,那一枚粗阳文的,笔画有力,好似力士发达的肌肉,给人以遒劲之感;还有古朴深厚的阴文汉印……方寸之间,风格迥异,姿态万千。陶醉之间,疲劳顿消.象听到优美的乐曲,呷一口浓香醇厚的米酒,真是乐在其中啊!
在欣赏的同时,我还操刀镂金石,治印要细心、耐心,容不得半点草率。最初,我那粗心急躁的毛病曾使我饱尝事倍功半之苦。设计的印稿不经推敲便匆匆上石,下刀结果往往不是因布局不合理,使印章先天不足,就是因一刀之差破坏笔画,印章不美观,导致失败。篆刻家的印谱给我很大启发。现在,我每设计一张印稿,都摹仿他们的朱白分布、疏密增损之道,反复琢磨,不断修改。有时能设计出十几个方案,这样就有了很大的选择余地,刻出的印好多了一方好的印章是篆法、章法、刀法的高度统一篆法尤其重要,它是后两者的基础,是治印的灵魂,我利用课余时间苦练书法,揣摩《说文解字》上的九千三百五十三个篆字。在实践中,我不断学习,不断探索,不断追求,久而久之,治印技法有了很大提高,也养成了遇事细心的习惯。在八二年我班的。
癖为话题作文 8
其实,世界上根本没有“阅读恋旧癖”这种怪病。这是我自创的新名词。我的这种奇怪的癖好是自打接触书本以来便患上的病,每次读完一本新书,我都不肯扔、卖,总是把他们放在书架上,像没看过的新书一般保藏;像陈年老古董一样收藏,没事的时候,总拿旧书来翻翻,自得其乐。
走进我家中小小的图书室,这唯美而独特的书香气息时时会吹入我的心,滋润着我的心。书中具有的那一股“魔力”,陶冶我的情操,拓展我的视野……面对这一本本古老而实用的书,我不禁浮想联翩。
记得那是一个雨天,我抱着妈妈给我的书,径直跑回家。雨渐渐沥沥地下着,天空显得很昏暗,大地被刺骨的寒风“充实”着。我紧紧地捧着书。雨打落在我的发梢上,我心想:没淋着书就好;雨淋湿了我的衣服,我心想:书没湿就好;回家发烧了,可仍在想:只要书没受伤,我怎样又有什么关系呢?书似乎也明白了我的心思,整日守候在我身旁,伴我入睡。
要搬家了,书全部被装进一个箱子里,我望着这一大摞的书,不禁潸然泪下:你们和我一起生活了那么多久,补充了那么多知识给我,我却只能把你们卖掉,让你们“自生自灭”,我这样做能对得起你们吗?我不卖书,每一本旧书都是我的宝贝。于是,在我的坚持下,书搬到了我的新家。
一直以来,我这个人有个奇怪的坏毛病,开始看新书的时候,总急于想知道后面的.故事情节,就跳过一些自认为不重要,其实却凝聚着作家很多心血,流淌着玉液琼浆的话句、片段,初读新书让我的阅读遗漏了许多精彩。而“阅读恋旧癖”则很好的弥补了这个缺点。有了第一遍的快速浏览,我已经知道了故事发生的过程、结局,心中有底了,于是,第二遍、第三遍、第四遍,甚至第五遍,第六遍阅读时,我便可以慢条丝理,细细品尝,也因此汲取了不少作者行文中的精华。
就拿英国著名女作家罗琳女士写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与火焰杯》来说吧!第一遍,我很快地读,完全忽略了文中的精彩的细节描写。于是,在过了一个月,两个月——对,就是这样,第一遍与第二遍之间要隔一到两个月,这之间,有足够的时间让我读其它的书,也可以让我对故事有足够的自由想象空间,还可以让我对书中的情节不再牢记与心,这不仅让我在读第二遍时也能让故事情节深深吸引我,还可以作为一个再读一遍的理由。于是,在读完第5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之后,我又回头读第四部《与火焰杯》。猛然间,我又发现了恋旧癖的一点好处:系列丛书总是本与本之间有关联的,前一本总会给后一本做些铺垫,然后,再放入一些思考,而我在多次重新阅读中又找到了更多的思考,有助于我后面的阅读……
这个恋旧癖,我可不想治好呦!他使我有了那么多的老朋友,每次与他们在一起,我就会觉得快乐,就会觉得充实。
癖为话题作文 9
在我还没上学的时候,我就有几十本“存货”了。不论是薄的、厚的,大的、小的,看得懂的,看不懂的,花花绿绿摆得满屋子都是,全部都是爸爸买给我的。从此,在我的脑海中形成了一个等式“爸爸=有趣的书”。不过,这些书也让我知道了不少做人的道理。
上了小学后,形势有所转变,除了他每隔一段时间带我去书店,让我自己挑喜欢的书外,教学参考书已成为一道必不可少的`“大菜”。AB卷、练习题铺天盖地的席卷而来,小学生作文不下十几本。等到我上了数学奥校后,情况就更糟了,《奥林匹克数学指导》、《华罗庚数学》、《竞赛解题指导》……刹时间,我书架中那些可爱有趣的童话书惨遭封杀,有的被放到床底下,有的被锁进箱子里,取而代之的是一本本令我苦不堪言的辅导书。而老爸对它们的兴趣非但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浓,几乎把新华书店中所有版本教学参考书都搬回了家。为此,还闹出过笑话。
一次,爸爸兴冲冲的进了家门,扬了扬手中的一本绿色封面的书,眉飞色舞道:“看!这是最新的《奥林匹克数学教程》。”我应了一声,对此,我已是习以为常。我把书接过来,漫不经心地的瞧了一眼,咦?很眼熟呀,我急忙去翻书架,不出几分钟,我从一堆奥校参考书中翻出来了一本一模一样的“双胞胎”。我把这两本书往他鼻子底下一塞,“你看!”我说道。“怎么,买重了?”爸爸懊恼极了,“白花了这么多钱。”这种情况约摸也有五、六次了。
小学毕业前,我整理了下这些年买的书,大约有一百多本,这些书在关键时刻,帮了我大忙,只要我有什么难题,它们准能告诉我最准确的答案,在屡次考试中,正是由于它们,我才能取得最优异的成绩。渐渐地,在我的脑海里,又形成了另一个公式“爸爸=有用的书”。
现在上了初中,刚刚一个学期,我的书架又塞满了,当然,都是爸爸的“杰作”。甚至连中考题都有不下十本了,可我却并不觉得厌烦。因为爸爸的买书“癖”中,包含的不仅仅是对书的热爱,更多的是一个父亲对女儿无微不至的关怀与无限的期望。
癖为话题作文 10
说起我家隔壁的蒋爷爷,整幢大楼里无人不赞,没人不夸。他,浓眉大眼,不怎么明亮,却让人感到慈祥;高高的身躯,身板挺硬朗,好像一座铁塔,十分魁梧;说起话来响当当的,头头是道。大楼里的人们为什么都夸赞他呢?这还得从他的三大“癖”说起。
第三“癖”——爱下棋。他很爱下棋,只要有一点空闲,就会拉上一个人噼里啪啦地杀上几盘。他爱下棋也善于下棋,同楼的老人、年轻人谁都下不过他,简直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可他却从不骄傲自满,反而常对佩服他棋艺高超的`人说:“一山更比一山高,说不定哪一天碰上高手,我就要败得家也不认识喽。”
第二“癖”——爱种花。从我认识蒋爷爷那天起,就经常看到他在自己的小小花圃里忙来忙去,松土、施肥、浇水,样样做得一丝不苟,仿佛在莳弄什么宝贝似的。有一天,我走进他的花圃,立刻陶醉在这万紫千红的花海里,陶醉在这香气弥漫的空间里。一盆盆秋菊、水仙、海棠、月季……真是琳琅满目,美不胜收!望着那些美丽芬芳的鲜花,我问:“蒋爷爷,你怎么会把花莳弄得这么美、这么好呀?”正在全神贯注浇花的蒋爷爷朝屋里一指,乐呵呵地说:“还不是靠那些‘宝贝!”我走进他的房间去看他说的‘宝贝,哇,枕头边竟全是书!《怎么培植》、《盆栽》……好多,真是应有尽有!这时,蒋爷爷也进屋来了,他边擦手边认真地说:“为了养好这些花,我每晚都要看上它几页,习惯了。一天不看就睡不着哇。”我一听,“扑哧”一声笑起来。蒋爷爷看了看我,又意味深长地说:“我在花儿上可花了不少心血呀。我希望它们越长越美,可更盼望你们这些‘花儿,长得比这花儿更壮、更美呀!”
第一“癖”——爱修车。蒋爷爷特别爱鼓捣自行车,不仅修车技术高超,而且从不收一分钱。一般毛病,经他一瞧,立刻就会找出“病根”,然后二话不说,拿出扳子、钳子,这儿鼓捣鼓捣,那儿摆弄摆弄,不一会儿便“手到病除”了。开始时,大楼里的人们的车子坏了,都让他给修理。但时间一长,大家都不好意思了,因为蒋爷爷从来也不要一分钱,让人怪过意不去的。有人曾经硬往蒋爷爷手里塞修车钱,蒋爷爷立刻涨红了脸,眼一瞪,头一扭,手一甩,气哼哼地钻进屋里不出来了。
爱修车,爱养花,爱下棋,蒋爷爷就是这样一位老人。此刻,他一定在他的的花铺里忙着呢,你要拜访他,一定可以在那儿找到他,对了,再告诉你一个‘秘密:见面时,千万不要夸他呀!
癖为话题作文 11
学习是人生的一场修行,是一场经历变化的奇妙之旅。当我们在这场旅行中,习惯于坚定目标,习惯于坚持,我们的一生,就会伴随着良癖,即便它再坎坷崎岖,它不能散发万丈光芒,但也一定会是坚韧而顽强,明亮而充满希望。
我们埋头于学习,两耳不闻窗外事,是因为心有目标,并且坚定不移。宫崎骏就曾说:“不管前方的路有多苦,只要走的方向正确,不管多么坎坷不平,都比站在原地更接近幸福。”目标不仅指引了方向,更成就了信仰。项羽执着于推翻暴秦,解放百姓,于是留给我们“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的豪情;苟践执着于振兴越国,一雪前耻,于是留给我们“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的壮志。拥有目标,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执着。当我们面对的是一生,而不仅是学习时,我们要让目标指引方向,想太阳一样将路途照亮,让我们拥有骄傲的执着,而不是偏执。
梁秋实曾说:“人生的路途多少年来就这样地践踏出来了,人人都循着这路途走,你说它是蔷薇之路也好,你说它是荆棘之路也好,反正你得乖乖把它走完。”我认为不光是人生,学习之途亦是如此,“吾生而有涯而知无涯”,学海无涯,以苦为舟。做学问的人,一定是有“契而不舍,金石可镂”之精神,坚持不仅是一种精神,还是一种习惯。习惯于迎读晨曦,习惯于披星戴月,习惯于日复一日地专注。宋濂的习惯是“手自笔录,记日以还。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朱熹的.习惯是“问渠那得清如?为有源头活水来。”孔子的习惯是“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学伴以坚持良癖,人生就有“坚持”相随。人生之路,学习之路,深邃而悠长。荆棘以磨砺意志,蔷薇以考验心性,坚持就是完成这场旅途的唯一秘诀,坚持之品德,来源于学习之良癖,坚持走完的人生,虽不完美,但一定整。
原学之良癖,伴我们成长,伴我们成熟,伴我们老去,伴我们经历这风风雨雨,然后,我们能拥有如余秋雨所言一般:拥有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刺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停止向周围申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需申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
癖为话题作文 12
从小我就很爱玩头发,喜欢那种温柔的触感。手指痒痒时,随意就挑起一小撮头发,把它缠绕在指间,乌黑的头发在指间打着圈儿绕走,很享受那几缕柔顺的快感,以及手上留有的发香。
以前觉得这没什么,因为喜欢玩头发的大有人在。直到有一次我在商场坐自动扶梯,刚好前面站了一个长发及腰的女人,头发好美啊,长直顺的头发柔柔细细的,当时就觉得发明用“像瀑布一样”来形容长发是多么的贴切。我简直看呆了,当时就像鬼使神差了一样,迷迷糊糊的摸起了她的长发。她立马回头,杏眼圆睁:“你有病啊,摸什么摸!”我才回过神来,觉得很尴尬。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才怀疑,喜欢头发成这样,我到底是不是有病。
我爱玩头发这事,身边的朋友都知道,因为她们的头发大都被我蹂躏过;每当我认真思考问题或者做什么专心事情的时候总会下意识的挑起我的头发卷啊卷。要是摸不到头发就会感到烦躁,但是只要摸到了自己柔柔的头发,就会有一种很安心的感觉,可以静下心来做任何事情。所以即使把头发扎的再好,只要我一开始写字学习,头发都会被自己揪得乱七八糟。百度百科里说“癖”的意思是因长期习惯而形成的对某种事物的偏好,按照这样说,我大概就有这样的癖。
我最喜欢的一个梦是这样的:梦里躺在床上的我一转身脸颊就碰到凉凉的滑滑的香香的头发,旁边有妈妈轻轻的呼吸声和暖暖的体温。其实,我最爱的头发是妈妈的。妈妈的头发乌黑柔顺,就那样软软的披下来,美极了。小时候的我不要很多的玩具,但是很爱玩妈妈的头发。在我的童年里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和妈妈睡的.,即使已经超过了应该和爸爸妈妈一起睡觉的年纪了,我还是不愿意离开妈妈,在爸爸妈妈的那张大床上半夜只要一醒来一伸手就能摸到妈妈软软的头发,就会觉得莫名地宽心。也因为这样,把妈妈扯的痛了被骂过很多次,但死性不改。到后来只要我一伸手摸索着什么,妈妈就会自觉的将头发拨出来摊在枕头上。然后我就会挑起一撮不停的用手指卷啊卷,直到甜甜地睡着。
后来妈妈把头发剪了,由长发及腰清汤挂面变成了及肩的小短毛,我曾再三阻止妈妈剪发,无果后还难过了一段时间。后来看到长头发都想要去摸摸,手指痒痒啊,不知道怎么办,再后来索性自己也留起了长发。现在我也快长发及腰了,许久未见的亲戚见到我都会摸摸我的头发说:“这头发真好,就跟你妈当年一样。”要说我最爱自己身体的哪一部分,那一定是头发。最喜欢的就是让温柔的发丝在指间舞蹈,转着一个又一个的圈;或者将它们从上往下捋,让发丝充盈于我的每一个指间,将头发捋成一匹乌黑柔顺的绸缎。
前几天跟妈妈通电话时,她跟我说她这段时间多了好多白头发,多得可怕。那时候我正一只手拿着手机另一只手的手指卷着我的头发,将我的三千愁丝缠来绕去把玩。听着妈妈的声音,头发从我的手指间轻轻盈落,脑海里满是妈妈跟我描述的她现在的样子,又想到我以前最爱的她长长的黑发,突然一阵心酸,好想念妈妈。
妈妈的青丝正渐渐变白,而我的黑发正浓。也许随着时间流逝我年龄的增长,有一天我对发丝的依恋不再像如今一样,但妈妈与我之间的这种对头发的深情怕是只会越来越浓的了。
癖为话题作文 13
我的外婆已经年过花甲,虽然退休多年,但每天做的事儿总比在上班的人做的事还要多,为啥呢?这皆源于她的爱洁成癖。
记得有一个星期六,姑姑带着小表弟来我家。刚进门,调皮的表弟就一骨碌滚到了外婆的床上。这可惹了“大祸”,本来一门心思看电视的外婆一下子跳了起来,边把表弟拽下床,边高声嚷着:“哎呦,我的小祖宗喂!这么干净的床单就被你弄脏了。快下去!快下去!”。表弟刚下床,外婆赶紧拎起那张床单抖了又抖,拍了又拍,后来索性把床单卷了起来,丢进脸盆,又搓又洗,差点儿把一块新换的肥皂用完了。
还有一次,外婆正在准备午饭。只见外婆带着老花镜,用小牙刷仔细的将小油菜的叶子刷了又刷,用肥皂洗了又洗,还用凉开水冲了又冲。我看了以后挺纳闷,心想:这黄瓜不是已经用洗洁精洗过了吗,怎么还要洗呢?”开饭的时候,外婆眉飞色舞地对我们说:“这个小油菜我已经洗了很多遍,你可以放心地吃了!”看着外婆自鸣得意的'样子,我们哭笑不得。
唉,这就是我那爱洁成癖的外婆,看着她整天忙碌的身影,我只能在心里默默的祝福她健康快乐!
癖为话题作文 14
阳光明媚的一天,我在桥边玩耍,正在这是,像被一阵风吹来似的,远处传来了爽朗而又甜美的笑声。
那不是邻家的小妹吗?她正在树荫下与伙伴们玩“过家家”。你看,她笑得那么灿烂,像那缕缕阳光照亮你的心房。她长得十分可爱。一头乌黑的短发上扎了两个小辫子;粉嘟嘟的脸上镶嵌着一双宝石般的大眼睛;穿着一件粉红色的`方格连衣裙;胸前戴着一个桃红色的大蝴蝶结;穿着一双白色蕾丝袜和一双擦得亮亮的皮鞋,美极了像是一个小公主!也正是因为这样,他养成了两个怪癖。别不信,我这就带你去看。
怪癖一:爱笑
邻家小妹特爱笑。没事时傻笑,干起活来还笑。那一回,天阴沉沉地拉下脸来,还失声痛哭,大家纷纷跑回家去,唯独小妹,她跑回家,拿来雨伞,穿上雨鞋在雨中”跳舞“。她拿着雨伞转呀转!不住地大喊:”哦!下大些,下大些!“雨似乎听到了小妹的话,下得更欢了。小妹不但不回家,而是更带劲地玩,还不住地哈哈大笑。小妹的欢笑声盖过了老天的”哭泣“声。晚上,小妹回到家,被妈妈骂了一顿,谁知小妹不但没哭,而是笑着说:“我在和雨跳舞呢。”小妹的笑充满魅力,常常惹得大家捧腹大笑,笑声洋溢在大家的脸上。
怪癖二:洁癖
爱笑也就算了,还有洁癖,真叫人受不了。时间回到三天前,那是一个晴朗的好日子。小妹如往日一样与伙伴在树荫下嬉戏。他们正在玩“老鹰捉小鸡”。大家你追我跑,你抓我躲,这时“老鹰”飞了过来,一不小心,把小妹撞了个仰面朝天,那个小朋友连声道歉。小妹爬起来,笑了笑说;“没关系!”便跑回家了。回到家,她发现自己满手沾满了泥巴,裙角还有沙粒和泥巴,急得哇哇大哭。小妹见妈妈回来了,哭得更厉害了。她拉着妈妈的衣角抽泣着,说:“小朋友把我绊倒了”没等小妹把说完,小妹妈妈便急忙问:“没事吧,哪痛,告诉妈妈。“谁知,小妹竟哭着说:“我哪都不痛,只是衣服和手都弄脏了。”说完,便跑到厕所狂洗手,听她妈妈说她在厕所足足洗了15分钟,那条裙子也没再看她穿了。
这就是我邻家的小妹,正是因为她的怪癖,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
癖为话题作文 15
想起倪瓒那一幅《渔在秋霁图》,残山剩水间一片清净,带着绝不容许被玷污的遗世之气。画如其人,人亦如画,我仿若可见倪瓒隐于山水之间,好洁成癖。
人皆独立,所爱之物自有偏差,汲汲于其中而自得其乐,即可谓之“癖”。如杜丽娘“肯綮于死生之间,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纵入冥府亦不忘梅柳,便是将个人对世界的全部希冀系于心上公子,以情为癖,情深人寿。
然而倪瓒,这个极喜洁净的画家,于对己、对人,乃至对世界的近乎苛刻自的洁癖,孕育了自己超脱脏秽俗世的深情,使他寻求到了起脱俗人庸客和丹青匠工的非凡上升力。他于中庭洗梧桐,于茅房铺鹅毛,用赤裸着的纯粹净洁眼光洞察世事风光――于是,这个感性的人物倾注其全部深切歆慕与爱恋到无限自然之上,他著《墨缘汇观录》,绘《树石野竹图》,墨染之下的寸纸寸金,都承载着他洁癖催生出的执着求索。
看来,“癖好”作为一种人情偏向而存在,与其所癖事物无关,皆可以酝酿人丰沛的情感,为个人的独特性镀上专属的光镍。
此时而观张石公之所云,“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自当点头如捣蒜。 张岱此生,年轻时痴癖玩乐,好车马,好茶戏,好侠隐。情施诸游乐,而人意气勃发。随着朝代递嬗,政权离析,孟浪成癖的公子张岱隐于山野草莽。他所癖好的'繁华盛景似花而败,落了片白茫茫大地,他的一腔情绪光无所抒发,他遂反求者己,回味青年放纵恣意之癖,骂曰一事无成。他于个人的旧癖中寻求到了新的向上之路――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钻研于史,着眼而书,投于自然,“自云相公痴,更有疾似相公者”,是历史赠予他的尾联。
彼时再观洗桐之云林,不禁又生所感。这个嗜洁胜命的男子甚至不近发妻,只因鄙弃其脏。过于苛刻的癖好而不予变通修改,使得他于家道中落的物质下人缘散尽,仅有他一人孤守着一片无尘的精中土壤,倘若张岱亦如是,耽溺于癖,甚至试图令世界为自己让路,恐怕也就湮没在破落富家子弟的人山人海里了罢。
“癖”生深情,而“癖”亦误人之前路。
便好似柏拉图《理想国》第七章里那个绝妙的洞穴譬喻。癖,催生了洞穴中人挣脱枷锁,向外爬行的情感走趋向与动力,同时也意味着穴中人只能爬向固定的,癖好存在的高度,永远也无法真正穿过洞穴,站在云端,逼视太阳。
挣脱桎桔与新的桎梏同时到来。
曾国藩有言:“天道忌投机取巧,忌骄矜自盈,忌用心不专。”洞穴之路道阻且长,所谓”癖”无非用以唤醒人攀爬的潜能,除此以外,惟有我们,和我们永不停止的脚步。
再观《渔庄秋霁图》,画清人净。有传言道好洁成癖的倪瓒死后被朱元璋扔入粪池,此是后话。
癖为话题作文 16
奶奶把她的那些穿不了的古董衣服和杂杂碎碎的饰物锁在一个暗红色的小木箱里。
妈妈对奶奶说:“妈,扔了吧,箱子里的东西都没用了!”妈妈嘴上虽有些抱怨,可手中擦拭木箱的抹布从没停下。在妈妈的仔细擦拭下,木箱的颜色更亮了。
“舍不得”这三个字,仿佛耗尽了奶奶所有的情感。她的眼眸有些黯淡了,妈妈没再劝说。老人都很恋旧,有些东西舍不得扔,总视为宝贝。这就是奶奶的癖好吧!
闲时,奶奶慵懒地靠在椅背上,凝视着被放置在房间角落的木箱,有时会像个孩子一样呵呵地笑起来,有时也会低声地抽泣。这木箱里除了衣服不就是些旧饰物吗?怎么值得奶奶为它又笑又哭呢?这里面难道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吗?无从知晓,那一把带锈的大锁锁住了一切。
冬天到了,天气骤冷,妈妈翻找着冬衣,翻出来的衣服像小山似的堆在床上。“这些衣服都小了,送人也太旧,找个时间扔了吧。”说完,妈妈又埋入“衣海”中。“别扔呀,剪剪弄弄还可以做个拖鞋,扔了就是浪费!”似乎是第一次听到奶奶的语气如此斩钉截铁。“现在我们也不差一双拖鞋,可以去买的。”妈妈的耐心远远超过我的想象,温和得就像在劝一个小孩子一样。“那时候,冬天很冷,我们只能穿单薄的衣服,我们……”奶奶回忆起往事,那双被岁月侵蚀得有些浑浊的`眼中闪现出一种热切的目光。这目光穿透时光,回到了那个最初盛产爱与关怀的家。留下这些代表着一段历史的物件并珍藏起来是奶奶一生的癖好,我相信奶奶的这个癖好永远都不会更改。
后来,我了解到那暗红的木箱其实就是奶奶的嫁妆,木箱里仅有几件被我们视作老土的衣服以及一些布布条条。可这些对奶奶来说,便是穷尽一生的所有,她的年华,她的青春,她的记忆,她的怀恋……都在此处。
奶奶的癖好其实是回忆过去,收藏曾经吧。因为这就是她所爱的,从不需任何理由。
癖为话题作文 17
我有个特殊的癖好,居然是咬指甲。
指甲是我随身自备的“充饥物”。上课肚子饿时,我不由自主的用牙齿咬住一小片指甲,含在嘴里,慢慢地啃着,肚子也就不太饿了。指甲淡淡的,味道挺不错!
上课遇到难题时,我边发愣边又下意识的把指头塞到嘴里,啃咬一片指甲头(指甲顶端的'那部分),很快,题目也做出来了。好像一咬指甲,脑细胞也活跃了。
由于经常咬,指甲被我啃得坑坑洼洼,凹凸不平。等十个指甲头都咬完了,在没长出来那段时间我会显得很无助。
长指甲期间,如果一不小心咬到了指头,皮破了,就会流血,很痛,我告诉自己得有些耐心,等它长到两毫米长时再狂咬一通。
掐指算来,指甲我已经咬了七年了。妈妈觉得咬指甲是个很不好的坏习惯,很不卫生,说我哪天把十个指甲都留齐了,就给我买礼物。
虽然咬指甲是个坏毛病,但它帮我练成了“牙功”!牙越来越硬,一下子就可以把骨头咬成两半。
癖为话题作文 18
俗话说:“世界无奇不有。”,前头有个“不睡觉的妈妈”,后面又有个“爱睡觉的妈妈”,我这个妈妈啊,睡觉时间正常,可她睡觉和不睡觉的时候,她的嘴巴……哎!
妈妈每天都睡得特别早,一般我上床后,她已经做梦了。但是,每次我躺下之后,她的嘴巴就开始工作了:”女儿啊,早点睡觉哈,明天早上想吃什么?我今天去上班,经理发给我一盒月饼,你拿到学校去给你同学吃嘛!我正在做梦,我梦到……(私人秘密,不可外泄)明明在做梦,咋还在跟我说话咧?说完了还在给我讲做的梦是什么内容,边做边说,这是什么意思嘛!觉都不让人家睡,我晕!
妈妈除了晚上说梦话之外,她就不说其它话了。白天不瞌睡的时候,她就一言不发。一次,我正在煮牛奶,我没管它,牛奶煮焦了,我的嗅觉又不好,没闻到焦味,老妈闻见了,又不说一个字,她正忙着上网,管也不管,我也不知道。一直到发生了火灾,119把我淋成了落汤鸡,我才回过神来,跑出去问他们干什么,他们说我家着火了,我不相信,扭头一看,妈呀!着火了!我吓得跑进房里把火关了,(我居然没被烧死,不幸中的.万幸)再看妈妈,她还忙着聊天!我下次再也不敢看她行事了。
有了这个妈妈,119的所有人都认识我们了,我们也成了消防官兵的常客。哈哈哈,到哪都有熟人,真是令我苦笑不得。
癖为话题作文 19
迈克尔是20世纪加拿大优秀的摄影师,创作了不少经典作品。可到了晚年,他的摄影风格大变,只喜欢拍丑陋的照片。不管是建筑风景,还是人物肖像,他都会把他们拍的丑陋无比,不堪入目。因此得罪了不少人,亲朋好友也渐渐疏远了他。
一天,一位叫卡伦的记者找到他,说要采访关于车祸的事。迈克尔疑惑地问:”我最近没出门,怎么会发生车祸?“卡伦看看他说:“可你满脸坑坑洼洼是怎么回事?”说着他拿出相机,对着迈克尔的脸拍了又拍,然后指着一张张毛孔被无限放大的照片说:“如果我们都跟你一样,把镜头对准别人脸部的缺陷,再放大无数倍,那么谁的脸不象刚被碎玻璃划伤的?”迈克尔愣住了,才知道卡伦是在声讨自己作品的`。
第二天,卡伦在报纸上刊文讲述了羞辱迈克尔的经过,并附上他最丑的照片。在文章末尾,卡伦说:“生活中,我们也会犯象迈克尔一样的错误,有意无意的放大别人的缺点,结果伤害了他人,孤立了自己。”
没想到,卡伦的做法不但没激怒迈克尔,反倒令他很开心。很快打来电话说:"你是唯一读懂我照片的人。我拍他们的目的,就是要告诉人们这个道理!
癖为话题作文 20
我的妹妹有个奇葩的怪癖,总是喜欢将自己的脚放在别人的鼻子边,我都受不了,她还乐此不疲。
一天晚上,我跟她一起睡,刚要睡觉时,她突然跑到床的另一头,把被子掀了起来,一个劲地往里面钻。
“杨思思,你干什么?”
“没什么。”她继续钻。
“我说杨思思,别没事往里面钻,想闷死啊!你想闷死也要先写一份遗书,免得说是我闷死你的。”我不耐烦了。
“不想死,不想死,放心吧,我不会死得比你早的。”被窝里传来含糊的回答。
她终于不折腾了,但一只脚却放在了我的鼻子旁。
“什么东西啊,臭死了!”我生气了,一把抓起她的脚扔开。但没过一会,她又把脚伸到了我的鼻子前,我只好又把她的脚推开。
这样的戏几乎每天都要上演一次。还有一次,她等我睡着了,又把脚放到了我的鼻子前,我闻到这股特别的'味,立刻弹了起来。
“杨思思,你的脚怎么那么臭,臭就算了,还让我闻,你这人怎么喜欢这样呢?”
啊!我的天啊!杨思思的怪癖已经可以获得吉尼斯世界纪录了。
癖为话题作文 21
我这个人,吃东西比较怪,嘴也比较刁。这不吃、那不吃的,这不吃的还不是一般的东西,还都是一些比较贵的海鲜、补品之类的东西。
温州地处东海,盛产海鲜。可我身为温州人,却最讨厌那股鱼腥气。饭桌上若是有一盘带着腥气的鱼,我是动也懒得动一筷子。要是咸鱼什么的端上了餐桌,我恨不得把它端走,等我吃完了再端上来。而我爸爸,却最喜欢白鲞一类的.菜,我恐避之而不及的,他却吃得津津有味,你说奇怪不奇怪?
还有,我也很讨厌吃吃补的东西。像是哈士模,每次酒席吃完都有这么一小碗,而我每次都把这碗让给我妈妈吃。有一次,妈妈硬做了一碗给我吃,我拗不过我妈,只能忍着恶心把这一碗滑溜溜的东西给吞了下去。吞完以后我忍不住说了一句:蛤蟆身上的东西!胡说,那是吃人参的蛤蟆身上的东西!还有鱼胶,妈妈每次熬鱼胶时我都要躲到房里不出来。因为我觉得鱼胶的味道太难闻了,闻一下都会被熏着。
有一次饭桌上有一碗海参汤。大家都尝了,直说:好鲜、好鲜!妈妈劝我也尝尝。我一看这海参,黑黑的,皮又厚厚的,皱皱的,心里不禁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当下捂住了碗,说:不吃。妈妈又劝道:很营养的呢!说不吃就不吃!我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到现在,我也没有尝过一口海参。
我妈妈对我说:子怡,你吃东西这么刁,长大一个人生活可怎么办呢?所以呀,一定要改掉这不吃那不吃的坏毛病。我表面上唯唯诺诺,背地里却想:我不吃的都是些海鲜、补品这些贵的东西。长大后一个人生活还可以省钱,难道不好吗?
癖为话题作文 22
爷爷今年已经78岁高龄,但是精神矍铄,一副黑里透红的脸膛,腰不弯,腿不疼。如果你在夏天遇到他,他的上身肯定是穿一件无袖背心,下身则是一条大裤衩。如果有人问我的爷爷为什么总是这样的着装,让我告诉你,这可是他几十年来修炼的结果,同时也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爷爷是一个中国农村标本式的农民,他的意识、他的行为、他的穿着用一个字概括就是——“土”:模样土里土气,着装土里吧唧,说话土声土气。
爸爸多次想把爷爷奶奶接到县城住,可是爷爷说什么也不肯。要问这是为什么,爷爷的回答是:我是个土老百姓,住在洋楼里受不了。其实,这只是一个表面现象,真正的原因,是怕夏天到了城里不能下地干活,不让他穿短裤和两根筋背心,因为城里的老人没有他这样穿着的.。
到了伏天,他最爱的两根筋背心也就穿不住了,下地时,他一个肩扛起锄头,一个肩上搭着背心,到了劳作的田间,他嫌肩上的背心干活时碍事,干脆就把它挂在地边的树杈上。干活出汗了,没有擦汗的手巾,他就随手拿起背心来擦汗,一个上午下来,背心快能拧出汗水来,至于背心成了什么颜色,也无法用准确的语言来表达,反正就是脏里吧唧,全是汗腥味。难道说爷爷就这么邋遢,奶奶看到这样恶心的背心能饶了爷爷吗?
快到中午时分,爷爷干活累了,也该歇歇了。爷爷抓住这个机会去给背心“整容”,他到河里把脏背心涮了又涮,搓了又搓,直到干净为止。然后把水拧干,晒到滚烫的大石头上,自己到树荫下一边歇息,一边抽烟,不到两袋烟的工夫,那背心就快干了。于是爷爷一肩扛着锄头,一肩搭上背心,嘴里还哼唧着什么,优哉游哉地回了家。
有一次,他在地里干活时突然雷声阵阵,风雨大作。爷爷急中生智,把他的心爱背心一叠,放在草帽的壳里,扣在头顶上,接着把大裤衩挽到了大腿根,回到家后,背心、裤衩竟然一点也没湿。奶奶觉得奇怪,还认为老头子没下地干活,到谁家去唠嗑了呢。
还有一次,爷爷到亲戚家做客,不用说肯定不会穿那背心、裤衩了,一身衣服穿得整整齐齐。恰巧那天的气温超过了35度,特别是中午吃饭时,爷爷的汗水就止不住了,他一个劲地擦,饭也没吃饱就放下了筷子,与亲戚打了个招呼说有事,慌里慌张地就出了门。紧走几步到无人处,忙把褂子脱了下来,光着膀子,又把长裤子挽过了膝盖。爷爷的嘴里还一个劲地念叨,怎么串亲戚我也不听听天气预报,看这罪受的。
光阴荏苒,我已经初三毕业了,考场上看到作文的题目,我一下子就想起了我爷爷的穿着。我寻思着,爷爷之所以经常穿背心、短裤,一是因为多年劳动练就出了一副铁骨,更重要的原因是爷爷恪守着一个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那就是勤劳与俭朴。
癖为话题作文 23
怪癖一:关灯癖
一到晚上,爸爸就又开始犯起关灯癖了。只要他回到家,发现客厅或是书房里的日光灯开着的话,首先第一个关灯的“积极分子”肯定就是他自己。一回家就关灯,这已经成了爸爸习以为常的事情了,就像猫改不了捉老鼠的习惯。而且无论他回来有多晚,就算是喝醉了酒,人都晕乎乎的,脚也站不稳了,他仍然记得关灯。有时到了晚上8点多,邻居家的灯都点得亮亮的,唯独我们家客厅的灯是关着的。
怪癖二:洗澡癖
一般人一天只洗一次澡,可爸爸却要洗两次。大清早,就听到洗手间洗澡的'声音,晚上也一样,爸爸每天洗两次澡,就像我每天早晚都要刷牙一样。记得有一次,爸爸送我去上学,可是就因为他早上洗得太晚了,害得我差点迟到了。
怪癖三:睡觉癖
爸爸最严重的怪癖还是睡觉癖,他一躺在沙发上,很快就会听见吵闹的呼噜声,爸爸总是家里第一个入睡的,从黑夜到白天整整睡了十几个小时,这十几个小时在他眼里仅仅是闭上眼睛到睁开眼的功夫。而且他晚上睡得已经很充足了,中午又要睡懒觉,也许爸爸认为的幸福就是整天睡觉吧!如果我能为爸爸颁发一个奖状,绝对是“最爱睡懒觉奖”。
癖为话题作文 24
我突然发现一件事情,很奇怪的一件事情。
那就是——我喜欢把手中的东西弄碎。
不管是什么,只要是我的'手指能弄开的东西都不例外。
就像有时候上厕所,手里拿着卫生纸,在无聊的时候就会下意识地摆弄它,等到意识过来时,卫生纸的碎片都撒了一地。
再要不然,就是再看书的时候,手就会不知不觉地揉纸,甚至把纸撕开。还有就是试卷,我当然不可能把试卷撕开,却总是用笔尖再试卷上戳洞。
就是一枝铅笔,在我手里,外面的那层木头也会被我用指甲一点点的掐掉,虽然在做的时候指甲很痛,但通常是在做完了的时候才能感觉到。
这些都是发生在无意识的时候。
就像有时候看电影,我就会不知不觉地将手里的东西弄碎。
还好我还有潜意识,重要的东西放在手里,像钱或者是电影票什么的,在我要将它们弄碎时总会停下,好像是想起了什么。
好奇怪啊!
癖为话题作文 25
我有一个爱傻叫的同学——吴文迪,虽然平时跟别的同学没什么区别,但是他一上车子(不管什么车),就开始大声叫:“啊——咿——呜——”什么声音都从他的嘴里传出。
一天中午,我和他在校门口等老师过来接。很快,我们上了电瓶车,他就开始傻叫了:“啊——叽——”
在一个红绿灯前,不知道从哪儿跑出三只互相追逐的小狗,咱们的'吴文迪同学,立刻变了:“汪汪汪,汪汪,汪汪汪……”还把眼睛睁得大大的,鼻子似乎在嗅什么东西。路边一个接孩子回家的大人,嘴角明显抽动,估计他在憋住不笑。
等我们快到目的地时,他又看见了旁边一住户家里的小猫咪,他又发出了一阵天籁之音:“瞄——”我们都下车了,他还死赖在电瓶车上不肯下来,老师无奈,只好一只手把他拎下车,他脚一碰地就不叫了,面无表情地去吃饭了。
我们这爱怪叫的同学,奇不奇怪?
【癖为话题作文】相关文章:
以癖为话题作文(精选11篇)06-15
为感动为话题的作文06-30
以让为话题作文07-03
以让为话题的作文06-24
以经典为话题作文02-24
以让为话题的作文12-20
以把握为话题的作文精选_话题作文12-15
为别人喝彩为话题作文06-30
以读书为话题的话题精选作文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