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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03 12:01:35 500字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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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喜欢作文500字锦集10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喜欢作文500字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喜欢作文500字锦集10篇

喜欢作文500字 篇1

  我喜欢自己是一个聪明的人。人既是动物,但也不太是。人有精神,有思想和有文化。这是一个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我喜欢山。它就像我无比慈爱又严厉的爸爸,给你一种深深的安慰。我也喜欢山洞,里面会不时冒出精灵般的蝙蝠。在山洞里面胡思乱想,以为里面会缓缓地走出一个鼻孔里冒着粗气,手持巨锤的大妖怪或者是一个脸色苍白、牙齿尖利的吸血伯爵,唔……好可怕呀!

  我也喜欢晨雾。城市里的晨雾虽然显得灰蒙蒙的,有些单调。不过,它却是一个大都市一天正谱起始符呀!一盏盏雾灯颜色昏黄,像一双双巨大但又迷茫的眼睛。山间的晨雾往往会有一些小小的婉转的伴奏曲:蝉在树上惬意地“知了,知了”叫着;黄莺在山林里飞来飞去,嘴里发出悦耳又清脆的歌曲,像在开一场森林交响曲。由于农村的'人们都比较早起,于是,晨雾刚从山坳里悄悄地跑出来,就有人在陪伴它了。

  我又喜欢狗,狗是一种富有灵性的生物,它只听命于它的主人,性情极为忠烈,特别是西藏的家魂藏獒,更是最好最好的保镖和看家狗。狗会跟你嬉戏,会追着自己的尾巴,会做出一些可怜巴巴的求食动作,让你哭笑不得,只好给它吃。当你出去遛狗时,它的动作就更搞笑了:它一会儿窜到东,一会儿跑到西;这里撒泡尿,那儿闻闻味。当你叫它回来时,它会装着没有听见似的继续狂奔,直到你用绳子将它牢牢套住,它才会极不情愿地跟你回家。

  啊!这个可爱的世界,让人喜欢的东西太多了!因此,我喜欢活着,活在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里。

喜欢作文500字 篇2

  第一节课下课,由于下雪不用跑步,让我们很高兴。不过,今天大家破例了,是今年第一次不用跑步又很冷还下去。用脚趾头想想,都能知道我们要干嘛了:打雪仗呗。

  一下去,我们就听到有人在叫:“这是什么雪嘛!!”我们自然很生气,我和粽子刚准备去揍他呐,就听到另一个人讲:“对嘛,怎么可以下的那么小呐!!”我们才很高兴地笑了:真好啊,大家都喜欢雪。

  唔、后来大家都喜欢雪就变得不好了——

  我们因为老师拖了一会堂,所以下去的时候雪已经寥寥无几啦!!嘻嘻,我们真聪明,找到了一个鲜为人知的地方,那里没有一个人,雪还有很多很多。谁知找到以后我们……不!准确的`来说是我一个人,就更惨了。哼!真讨厌啊,为什么大家打雪仗都只打我一个人啊?!我一摸后脑勺:呀!我还有帽子耶!

  我把帽子一戴,两手抓着雪,往她们的方向一扔,哦耶,砸中了!她们自然很生气,也来打我。不过很可惜啦包子一不小心砸中了月饼,月饼很小心眼的投靠了我方,而且“誓死”要打败敌方。我可得意了,高高兴兴地指挥我那惟一一个小兵。不过,在我的指挥下,粽子、馒头她们一一投靠我,敌方只剩下一个人——包子啦!我们蹦蹦跳跳的、开开心心的、快快乐乐的结束了战争。结果可想而知,那就是我方赢啦!高兴高兴。不过真是扫兴,在那个时候上课了。啊呜~……失望ing我们还没有庆功呢!

喜欢作文500字 篇3

  毫不夸张的说,我妈是最厉害的厨师,她能为了我专门去买高压锅、铸铁锅,买各种各样的锅,只因我喜欢那色香味俱全的糖醋排骨。

  糖醋排骨是我的.最爱,自打我妈数年前为我端上第一盘糖醋排骨后,我便深深地爱上了它,它成了我家饭桌上的常客,妈妈总让我吃饭菜“雨露均沾”,可是我听不进去,我的饭碗旁总是一大堆骨头,一盘排骨也随着我的成长变成了一盆排骨,只是因为我喜欢妈妈做的那独特的糖醋排骨。

  进入育才以后要在学校吃饭,这让我更是对糖醋排骨刻骨铭心,以至于我都忘记了奶奶家的白菜馅饺子和蒸豆腐。在我心中,唯有糖醋排骨的地位不可撼动。每周四我都会给妈妈打电话报菜单,糖醋排骨是必点菜。有时候妈妈会说“你就不怕吃腻了?这周先吃点别的——”我立刻沮丧至极,后面的话我就不知道妈妈在说什么了!

  每逢周末,我家总会飘出糖醋排骨的独特香味,邻居就问我:“你家为什么经常做糖醋排骨啊?”我特骄傲的说:“因为,我喜欢!我妈就会给我做,嘿嘿!”想想那新鲜的排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腌制,高压锅半个小时的蒸煮,十几分钟的翻炒,20多分钟的红焖,盛进盆里,浇上糖醋汁儿,撒上白芝麻,浓香钻鼻,怎能不钩魂摄魄啊!

  只因我喜欢糖醋排骨,妈妈就会不厌其烦的为我做,从小到大,从小学到初中,一盆糖醋排骨系着妈妈对我的爱,成为我和妈妈爱的桥梁,让我温暖,令我感动。

喜欢作文500字 篇4

  我喜欢冬季那洁白无暇的雪花,在天空中缓缓飘落。我喜欢那份纯净洁白,我喜欢那份优雅淡远。

  我喜欢春天,阳光灿烂的时候,停留在花园旁。花朵像一个个美丽的少女翩翩起舞,放声歌唱。喜欢俯下身子看那小草,看它在微风中稚嫩的摇摆,和花一样美丽。

  我喜欢夏日的夜空,我喜欢在院子里仰望苍穹,空中,星星眨着眼睛,和月亮点缀着夜空,使夜色更加妖娆。

  我喜欢瓜果飘香的秋天。成熟的果实挂在树上,散发着诱人的果香。品一口,真甜到心里去了。

  我也喜欢梦,更喜欢追梦。我梦见我变成了一位医生,在灯光下救死扶伤。我梦见河水如一条碧蓝的丝带,在天空中飞舞。我梦见花朵如云,覆盖了大地。最难忘记那次梦见自己能飞,飞到夜空,把天空中的.星星一颗一颗的摘下来,做成项链,给天下所有的妈妈们带上。醒来后还在慢慢回味……

  我喜欢看一片片绿茵茵的草地。那绿油油的小草铺在上面像一张毛绒绒的地毯,总是激发我想在上面玩一会的欲望。

  我喜欢花,丁香花娇艳美丽,荷花出淤泥而不染,牡丹国色天香,百合纯洁可人。还喜欢花那诱人的芳香。

  我还喜欢一种特殊的花,是人脸上的微笑当寒冷的冬天看到人们在微笑,就有一股暖流流过我心田。

  我喜欢读书,特别是在夜晚。书让我想要飞翔,寻那个神圣的知识殿堂。书是多么神奇,它把我们的知识大门一一打开。

  我喜欢生命,喜欢我生命中所有的过往,喜欢生命中每一个过客,每次的流泪和欢笑,喜欢充满在我心灵中的所有的喜欢……

喜欢作文500字 篇5

  赫·赫塞说:"爱是一种在悲伤中也能坚强露出微笑的能力!"说真的,一开始我是不明白这话的意思,只是简单地喜欢。觉得它是美得像诗一样的句子。

  其实,很多事情都是这样的啊。像喜欢一件物,喜欢一件事,喜欢一句名言,甚至喜欢一个人。只要自己喜欢,没有什么懂不懂的。

  但,因为喜欢,所以就会去了解她。而我现在好像也明白,为什么"爱,在悲伤中也能坚强露出微笑了"。正好像喜欢一个人时,也会只是单纯地喜欢,没有什么的理由不理由的。但现在,我好像有点了解你了,却有了一丝的悲伤;却看见了你时,还是会,不由地开心起来,嘴角也会上扬。像一个太阳在浓浓潮湿的雾里,努力地闪烁一般。

  在两个相恋的情侣,在没有预告一样地分手后。被甩一方,才发现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她,那些好像很懂她的想法,用心一想,原来一直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的认为。只是在喜欢的内容上,加上了一点的沉淀错误。而影响的没有什么,只是爱的多少,只是爱的深浅。

  也许是因为喜欢比懂更重要吧?!

  你喜欢天使。但天使背后没有了翅膀,你还会喜欢他吗?!才发现,自己喜欢的'是天使背后的双翼。并不是真正了解天使的内涵。要是,你依然喜欢那无翼天使,一定会有一丝的悲伤吧!但,因为喜欢,所以会认为没有那双翼也只不过一点微不足道的瑕疵。依然会带着一道坚强的微笑出现在他面前。即使心中还留着那瑕疵带来的痛楚。

  是因为喜欢,所以爱;是因为懂,所以悲伤;是因为依然爱,所以会依然微笑。

  此刻,我好像终于明白为什么"爱是一种在悲伤中也能坚强露出微笑的能力。"了。但还是希望以在懂后,能继续地爱......

喜欢作文500字 篇6

  我经常打开窗,把那盆摇摇香取出来,闻一闻,夏日的炎热或冬日的凛冽都会消失殆尽。

  我小时候在姥姥家住过一段日子,和姥姥的感情很好,等到我要走的时候,我的眼泪就“哗啦哗啦”地流。姥姥就把这盆摇摇香给我,让我好好照顾它。

  从此,我看见这盆摇摇香就像看见姥姥,于是就更认真的照顾它。我把它放到一个青瓷盆里,坚持给它浇水、施肥。它的味道很独特,像薄荷却比薄荷更香,像花朵却比花朵更清凉。我照顾的越起劲儿,它的香味越浓郁。过不了一个月,它就香得传入别家的窗棂,我常听见邻居们谈论我的摇摇香,每当这个时候,喜悦之色就浮上我的脸颊。

  我的学业越来越重了,能在家里待的时间变得少了,可我依然忘不了那盆摇摇香,于是我每天就更努力的学习,挤出时间来照顾它。它似乎也想让我感到轻松,不过几天就长满了整个花盆,我赶紧把它分掉一些,放在另一个花盆里,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家就充盈了摇摇香的` “灵气”。

  不管我的心情是悲伤还是开心,是欣喜还是紧张,它都会为我送上“灵气”,让我的身心感到舒畅。我从它的身上看到了许多道理,也从它身上看到了姥姥的影子,它的香味就是姥姥关心我的话语,它的生命力就象征着姥姥万寿无疆。

  我又闻了闻那盆摇摇香,它的香味已经存在了我的心中,它给我力量,给我勇气,我爱摇摇香,就像我爱姥姥一样,温暖又可亲。

喜欢作文500字 篇7

  如果要我选出一天中最好的时辰,我一定会选择七八点左右的晚间时分。

  在这个时候,我往往刚吃好饭,慵懒地在沙发上坐好,整个人都心满意足了。然而有一天,母亲却把我从沙发上拖起来,一边说着:“你出去散会步啊,别整天不动。”一边把我推出了家门。

  我走下楼梯,对平白无故被赶出来一事感到有些懊恼,而当我吸入户外的第一口空气时,这种想法立刻烟消云散了。这空气带有一丝清凉,吸入肺中的那一刻让人神清气爽,仿佛才嚼过几片薄荷叶。我在门口驻足了几分钟,随即便踏入夜色中。

  突然感觉,晚间时分小区才真正活了起来。家家户户都传来浓郁的饭菜香,就连我这个刚吃过饭的人也想尝一尝,伴随着此香味的还有愉快的交谈声笑闹声,奇怪的是,很少有纷争声出现,大概晚间就是这么一个让所有人放松的时段。我继续前行,来到大片灌木前,那一声声猫鸣告诉我,晚间也是它们活跃的时间。早有好心人摆放了装有猫粮的锅碗瓢盆,四五个毛茸茸的脑袋凑在一起狼吞虎咽,我走进些他们也不跑,反倒亲昵地舔舔我的鞋。

  再往前走就是小区的边缘了,在这里可以眺望卢浦大桥,上面车水马龙,红色的车灯,昏黄的路灯,连成了一条不曾终结的我。看着这一切,我心里忽生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想要大喊一声:“生活真是美好啊!”

  回到家里,母亲问我看到了什么。我把这些微不足道的琐碎事情一一叙述,感觉快乐像个气球一样充盈了心间。

  喜欢晚间,是晚间时分人们的千姿百态让我明白了平凡生活中最普遍又最为伟大的美。

  喜欢晚间,是因为晚间时分的空气,人们,猫咪,车流……都那么出彩地点缀了这个世界!

喜欢作文500字 篇8

  “妈妈拜拜,路上小心。”匆匆和妈妈道别,也顾不上象往常那样在窗口目送妈妈的身影,我来不及地冲进了电脑房。这个暑假我和网络进入了热恋期,只要妈妈一上班,我们就粘在了一起。顾不上高温酷暑,我挥汗转战网络世界,摩尔庄园、洛克王国,偷菜、聊天,忙得不亦乐乎!

  一天又一天,我很快从菜鸟成功升级为资深网虫。只要在网上,我就精神百倍,斗志昂扬,天再热姐也hold住。可是星期天妈妈休息,我一天不上网就茶不思饭不想、心神恍惚、哈欠连天。妈妈还以为我身体不舒服,直盯着我嘘寒问暖,搞得咱心里一阵阵的内疚。亲爱的.老妈,你不知道女儿只是失恋啦!因为我现在和网络啊,那可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啊!只要你明天一上班,我肯定立马痊愈,精神着呢!

  幸福的日子总是不太长久。很快,我痛心疾首地发现暑假快要结束了,新的学期已经在不远处向我展开了甜蜜的微笑,而我的暑假作业还有一大堆呢。终于在我家虎妈声色俱厉的严刑逼供下,我只能争取坦白从宽,含着热泪把我和网络的一切供了出来,并信誓旦旦地保证从此和网络分手,一刀两断,没有老妈的批准决不私下往来。

  这一个暑假,网络,给了我很多快乐!我深深地喜欢上了它,沉溺期间不能自拔!于是网络也给我带了烦恼,那以后的很长日子里,我知道在我亲爱的老妈眼里我都像个贼一样——对我防备有加啊!唉,也难怪,妈妈是怕我痴情不改和网络藕断丝连啊!网络啊网络,你真是让我欢喜让我忧啊!

  网络,我是如此的喜欢你!可我只是一个学生,我还没有资格爱上你!隔三差五地我还是会和你见见面,在老妈允许的情况下上网,查查资料什么的。但是我不会再着了魔似地迷恋你,因为我明白,有一种喜欢叫放手,现在我决心放下你!

喜欢作文500字 篇9

  从几年之前,我就写过不要再喜欢他的日记,一年又一年,对他的喜欢只是在慢慢的变淡,并没有完全消失。

  当发生一切不好的事情的时候,我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他,给他发信息,告诉他最新的消息,可回过来的却是只有几个冰冷的文字,他对你丝毫没有关心。早就该丢弃了吧!

  我应该感谢这场喜欢的,要我懂得真正的付出是什么,即使最后我什么也没有。我应该感谢他的,在我的青春期当中留下来那么重要的位置,以至于我难以遗忘。也应该感谢他,要我知道喜欢一个人,默默的喜欢一个人十几年,也可以是没有结果的,你付出的真心是无法打动别人的。

  你的甘之如饴会在别人眼里认为是累赘。都羡慕青梅竹马的友情,而我拥有的,却要我一直想丢弃却丢不掉,我无法控制自己的内心跟我的情绪,一丝一毫都会为他牵动。

  跟好友说过我如此喜欢一个人的经历,她理解我,但是她不懂我,因为她没有真正的喜欢过一个人,我写个关于他的很多文章,应该是自我感动了,就像夏洛特烦恼里面的那样,他最终还是被感动了跟她在一起了。我的结局却是看着他与别人手捧繁花,遗憾却无奈。

  我记得在我还没有真正的表白之前,我们的关系是很好的,非常好的朋友,放假一回到家第一时间问的就是对方有没有回来,在楼下等着上学的日子是从此都不会再有了的`。我失去的是我的最珍贵的友情以及他对我的朋友的态度。

  看他开开心心快快乐乐,自己一人在漆黑的夜晚孤独的想他确实是有些可笑了,有很多人都被感情羁绊着,他们逃脱不了,他们连失去都不知道怎么失去的,留下的全是回忆。

  我希望真如书里说的那样——有情人终成眷属。

喜欢作文500字 篇10

  书,是陪伴我长大的知己;是教我做人道理的老师……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上幼儿园时,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关于恐龙的“科普翻翻书”——《揭秘恐龙》,每翻开书里的一张立体卡片,就会有各种各样的恐龙活灵活现地呈现出来,我就特别兴奋、激动!渐渐的,我对恐龙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从此以后,我常常一有空就收集关于恐龙的各种资料,知识越积累越多,我还开始推测恐龙的灭绝之谜……书,给了我启蒙和爱好!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接触到越来越多的书籍。例如长篇日记体小说《爱的教育》,它告诉我做人的道理,帮助我改掉了生活和学习中许许多多的坏习惯和“小毛病”;《城南旧事》让我看见了很久以前别的小朋友的有趣成长经历,也让我看见了种种离别时刻骨铭心的不舍……每每捧起它,那首悠扬动听的《送别》就萦绕在我脑海中。书,谢谢你!你让我知识丰富,让我每天都不孤单……

  我特别爱看书,有时也会忘记了时间的存在。暑假的一天晚上,我坐在床上,捧着曹文轩写的.《细米》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一会儿哈哈大笑,一会儿伤感不已……“哇——”我打了一个哈欠,心想:这才几点?我怎么就困了?我抓起手边的闹钟,什么?十二点了!我连忙合上书,躺进被窝里呼呼大睡。第二天,我根本就起不来,结果早饭也没吃,一整天人不在状态……看来,看书也是要有合理的时间安排呀!可不能把时间“抛弃”了!

  我想和书做一辈子的好朋友,我保护它,让书有个家;书陪伴我,在我开心快乐时、孤单害怕时……都是它默默地跟随着我。总有人问我,该怎样提高学习能力?我认为,最好的教导不仅仅是身边的老师、同学,还有书上的点点滴滴。

  我爱你,那许许多多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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